章學誠的“學”與“文”
2018-01-22張何斌
張何斌
清代學者章學誠雖没有多少文學創作,卻因深厚的學問功底及對文學功用的重視,在理論批評領域作出了獨特的貢獻。他的《文史通義》等著作更多被納入史學範疇,卻也涉及對文學本質的探討、作品評析等方面的内容,在文學領域同樣具有不可忽視的價值。他的文學思想,尤其是他對學問與文學關係的理解,對後世之人為文為學,有着深刻的啓發。
一、“文”之至
文學的本質是什麽,是文學理論的首要問題。由於章學誠關注領域廣泛,知識結構複雜,對他來説,“文學”的概念相當寬泛。衹要是經過思考、用心創作出來的“著述”,都可視作“文學”。與之相對的,便是衹見功力積累,卻缺乏識見判斷,僅僅是材料簡單堆砌的“纂輯”。這是章學誠從史學的視角作出的區分。
清人劉熙載曾於《藝概·賦概》中對著述與文學的關係論述道:“凡能為子書者,於賦皆足自成一家”[注](清)劉熙載撰,袁津琥校注:《藝概注稿》,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429頁。,“古人一生之志,往往於賦寓之”[注]《藝概注稿》,第448頁。。後世文人學者的著作無法與聖人留下的經典歸於一類,但成為一“子”則是通過努力可以做到的,這也是他們的人生理想。章學誠也認為,包括“賦”在内的文學創作,也應當成為類似“子書”的著述的一部分。而他在《答沈楓墀論學》一文中對“文學”的定義,也將創作提到了可資傳世的高度:
主義理者,著述之立德者也;主考訂者,著述之立功者也;主文辭者,著述之立言者也[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714頁。。
將寫作置於“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層次,足見章學誠對“文”的重視。他在《與史餘村》中更是説:“文章經世之業,立言亦期有補於世,否則古人稱述已厭其多,豈容更益簡編,撑床叠架為哉!”[注]同上,第686頁。他强調,寫作是一件嚴肅的事情,不應隨意為之,徒增無益文辭。文不在多,重要的是要能發揮經世之用。
不過,章學誠並非衹重文的内容,而全然不考慮形式,在《文史通義·詩話》中他也説:“學問成家則發揮而為文辭,證實而為考據。比如人身,學問,其神智也;文辭,其肌膚也;考據,其骸骨也。三者備而後謂之著述。”[注]同上,第295頁。他指出,通過寫作“文”——立言,是可以實現傳之後世的價值的。文是學者用以表達思想的載體,雖為形式,但在重視因事見義、即器明道的章學誠看來,亦不可忽視。
對於《詩經》,孔子曾評論道:“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注]《論語·為政》,(宋)朱熹撰:《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55頁。他在此强調的是文學對人心的導嚮功能。或美或刺,旨在明教化、正人心。章學誠在《〈韓詩編年箋注〉書後》中的一句“詩千萬,一言以蔽之,曰:感而已矣”[注](清)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584頁。,則有所不同。他是從創作的角度談詩的本質,認為“感”是由人心受外物觸動而生,本無正無邪,文學創作也應自然而然。
章學誠把“文”納入到“史”的範疇内,是他建構以目録學、校讎學為中心的思想體系的需要。他是以治史學的方法治文學,而如他在《與阮學使論求遺書》中所言“鄙人嘗欲匯輯古人名選佳刻,博採前輩評論故事,仿《詩品》《文心》及唐、宋詩話之意,自為一書,以存其家學”[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756頁。,他似乎還有撰寫文學批評專著的打算,惜未成。
章學誠熟悉各類文體的特點,比如對詩這種最原始又在傳統社會佔據主導地位的文學體裁就做出過“重情感”的判斷。而他在《韓詩編年箋注書後》一文中,除前文所引説法外,還有“性靈,詩之質也”[注]同上,第584頁。這樣的表述。
這説明,章學誠十分看重情感對寫作的意義。《周易·繫辭下》曰:“聖人之情見乎辭。”[注](三國魏)王弼注,(唐)孔穎達疏,李申、盧光明整理,吕紹綱審定:《十三經注疏·周易正義》卷八,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297頁。《文心雕龍·原道》也提到,即便聖賢如孔子,也需要“雕琢情性”[注]詹锳認為此處“雕琢”應為“陶冶”之義。(南朝梁)劉勰著,詹锳義證:《文心雕龍義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3頁。,繼而“組織辭令”。章學誠則在《文史通義·言公下》中提出:“善愁即為宋玉,豈必楚廷?曠達自是劉伶,何論晋世?”[注]《文史通義校注》,第232頁。他認為,即便是知名作家,創作的動因與一般人也是相似的。换言之,不必持文學退化論,後世環境、人物雖與前代不同,依然能够産生同樣出色的文學作品。
按章學誠的觀點,既然“《詩》以道性情也”[注]《文史通義·言公中》,《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209頁。,而情感又是一種抽象而無法偽造的事物,那麽“富貴公子,雖醉夢中不能作寒酸求乞語;疾痛患難之人,雖置之絲竹華宴之場,不能易其呻吟而作歡笑。此聲之所以肖其心,而文之所以不能彼此相易,各自成家者也”[注]《文史通義·文理》,《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140頁。,也就不足為怪了。不同的生活環境、人生經歷導致的思想情感上的差異,很難在短時間内得到改變,因此也决定了每個人創作的獨特性。“真精神與千古不可磨滅之見”[注]明人唐順之《答茅鹿門知縣》。(明)唐順之著,馬美信、黄毅點校:《唐順之集·荆川先生文集卷之七書三》,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95頁。,也是章學誠所珍視的。
要體現獨特性,作者的創新性是一項必要條件。可是,創新不等於刻意求異的標新,章學誠在《文史通義·貶異》中也就此論述道:
凡求異於人者,由於内不足也。自知不足,而又不勝其好名之心,斯欲求異以加人,而人亦本莫為所加也。内不足,不得不矜於外,實不至,不得不騖於名[注]《文史通義校注》,第523頁。。
“好名”是文人常見的毛病,求異則往往是缺乏真才實學而又情感匱乏、心靈空虚者為寫作而不得不採取的為數不多的方式之一。他們轉嚮並停留於追求表面形式的層次,内容卻常常十分貧瘠。有此弊病,諸多文士便衹能靠標新立異暫立浮名,卻無法真正超越前人。歸根結底,自身獨特的生活、情感體驗,獨具個性的思維、表達方式,纔是創作優秀作品的根本動力。
章學誠尚實,痛恨追名逐利的行為。他指出,早期的文學作品,初創之時並無名稱,是後世之人根據作品主要内容或文首字句補充定名。一旦社會環境等發生變化,人們的創作方式也常常做出相應的改變,甚至導致了先定名再創作的相反現象。章學誠對此批評道:“先有名而後有書,如何得有立言宗旨哉?”[注]《雜説》,《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355頁。在《與喬遷安明府論初學課業三簡》中,他更是指出:“古人著書無例,隨所觸而著例,故窮始變,變始通,而通可久也。近人作書,先定凡例,而書中變化,决非凡例之所能盡。而其初為例所拘,已成篇帙,中遇不可行處,不得不往復追改,則事勞而亦抵啎易見也。”[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736頁。他在此並未否認文章題目的必要性,更不曾抹殺凡例的意義,衹是强調不能因題目和體例限制了内容的表達,影響了行文。
章學誠竭力反對“為文造情”[注]正像《文心雕龍·情采》所批評的:“昔詩人什篇,為情而造文;辭人賦頌,為文而造情。”——先擬定主題框架,再往裏填充相關材料,甚至不惜虚情假意。他在《題朱滄湄詩册》中所言“必求詩之質,而後文以生焉。讀書蓄德,名理日富,憤樂迴圈,若有不得已焉而後出之,此不求工詩,而詩乃天至,以操之有其質也。强笑不歡,强哭不悲,哀樂中來而苦笑,不自知其已甚,學之於文,豈有異於是乎”[注](清)章學誠撰:《章學誠遺書》,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326頁。,將這一觀點表達得更加明白。他在《與朱少白書》中所言“况壽序,如不視其人而强作應酬,雖以其法行於志銘,亦不可傳也”[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786頁。,以及《丙辰劄記》所記“感慨出於一時觸發,豈有預定凡例,憑空懸一太息唏噓,以待事理之凑合”[注]《章學誠遺書》,第389頁。,也是同樣的意思。
章學誠的這些觀念,也體現在他對古文、時文的態度上。歸根結底,他是在提倡寫作過程的自然。他在《〈文格舉隅〉序》中分析道:“古人文無定格,意之所至,而文以至焉,蓋有所以為文者也。文而有格,學者不知所以為文,而競趨於格,於是以格為當然之具,而真文喪矣。”[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531頁。八股時文格式嚴謹,便於學習模仿,但人的思想性情畢竟各有不同。一味模擬,文章如何能好?八股文體的種種弊病,也正是由此産生的。章學誠反對一切做作,在一封家信中也説道:“天下至理,多自從容不逼處得之;矜心欲有所為,往往不如初志。”[注]《家書一》,《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815頁。刻意追求,常會適得其反,難見其工。
自然成文的重要表現是實事求是、言之有物。在《文史通義·文理》中,章學誠便强調:“夫立言之要,在於有物。古人著為文章,皆本於中之所見,初非好為炳炳烺烺,如錦工繡女之矜誇釆色已也。”[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140頁。他認為,文辭表達上的修飾整飭是第二位的,首先還是要表達出自己真實的所思所想。相比“言有序”,他顯然更重視“言有物”。
章學誠對“功力”與“學問”有區分,指出前者衹是必要的知識積累,而體現一己識見心得的後者更為可貴。這種尚實求真的態度,也决定了他雖然没有忽視語言的表達、形式的整飭,卻仍更看重文章的“質”,即思想内容。他在《陳東浦方伯詩序》中寫道:“古詩去其音節座鏘,律詩去其聲病對偶,且並去其謀篇用事,琢句煉字,一切工藝之法,而令翻譯者流,但取詩之意義,演為通俗語言,此中果有卓然其不可及,迥然其不同於人者,斯可以入五家之推矣。苟去是數者,而榜然一無所有,是工藝而非詩也。”[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545頁。雖然詩是一門與語言有關的藝術,但詩言志,“言”衹是載體,“志”纔是詩的靈魂。剥去表現形式的外殼,剩下的思想内核,纔是章學誠最為關注的。
思想感情是抽象的,古人為便於描述,有時會用“氣”來進行指代。“氣”的概念比較複雜,還和人的經歷、學識等有關。章學誠在《與周次列舉人論刻先集》中寫道:“(周舉人之父的詩文)原出於《詩》《騷》,長於言情而短於持論,故往復有餘而振宕不足”[注]同上,第751頁。,指出了缺乏“氣”便會導致“往復有餘而振宕不足”。“長於言情而短於持論”,是衹關注文辭修飾的詩文與可稱為“著述”的文章(章學誠主要指史學著作)的差距所在。歸根結底,在章學誠看來,著述比一般詩文創作更難,更需要學識,因而也更見史學功底,價值也更高。
總之,章學誠努力强調:“凡文不足以動人,所以動人者,氣也;凡文不足以入人,所以入人者,情也。氣積而文昌,情深而文摯;氣昌而情摯,天下之至文也。”[注]《文史通義·史德》,《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266頁。這也引出了他心中好的文學作品的標準——“理徹而氣益昌,清真之能事也。”[注]《為梁少傳撰〈杜書山時文〉序》,《章學誠遺書》,第320頁。而讀書,便是使人得以“養氣”、明理的重要方式。
“清真”是章學誠文學思想中的重要概念,他在《文史通義·詩話》中便强調:“昔李白論詩,貴於清真,此乃今古論詩文之準則。”[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294頁。如何纔是“清真”?章學誠在《與邵二雲》中解釋説:“僕持文律,不外清真二字。清則氣不雜也,真則理無枝也。此二語知之甚易,能之甚難。”[注]同上,第666頁。這番話,為文學創作者提供了一個參照,一個努力的方嚮,也提醒了他們創作的艱辛,由此也更能體現“至文”的可貴。
章學誠的這些思想,雖未突破“經世致用”的正統文學觀念,但也强調了文辭的錘煉與表達的自然等,賦予了“文”更豐富的内涵,也是十分有益的。
二、“學”之法
“文”有標準,為文也有一定的方法。正如《文心雕龍·徵聖》所言“文成規矩,思合符契”[注]《文心雕龍義證》,第38頁。,寫作一事亦有規律可循,稱之為程式、套路似不太恰當,但它確實可通過特定方面的學習得到提高。所謂“真智,内智,必用外智”[注]清人方以智《東西均·道藝》,(清)方以智著,龐樸注釋:《東西均注釋》,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第178—179頁。,學習的作用不可忽視。章學誠在《文史通義·文理》中稱:“是以學文之事﹐可授受者規矩方圓﹐其不可授受者心營意造。”[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141頁。他並不反對對優秀的作品進行參考傚法,衹是批評那些純粹剿襲模擬,甚至連觀點也竊取的行為。但是,他也不支持憑空想象。雖然多數人的意見未必可靠,時風常有弊端,然單方面設立模式,往往也行不通。
章學誠是著名的文獻學家,對中國學術的發展歷程有清晰的認識。他也秉承中國文學傳統中極為重要的“宗經”思想,主張追溯源頭,通過學習上古聖人留下的經典以求理明道,同時體悟貫道之器——“文”的作法。在這方面,《文心雕龍》一書對他的影響顯而易見。他在《永清縣志政略序例》中也寫道:“變化不拘,《易》之象也;敷道陳謨,《書》之質也;抑揚咏嘆,《詩》之旨也;繁曲委折,《禮》之倫也;比事屬辭,《春秋》之本義也”[注]《文史通義校注》,第877頁。,肯定了五經本身具有的文學性及值得藉鑒的寫作方式[注]學習的過程,正如《文心雕龍·風骨》所言,可概括為“熔鑄經典之範,翔集子史之術”。。他將史家最推崇的《春秋》的特徵概括為“比事屬辭”,更表明了他史學、文學一體的觀點。
既是學習,便有對象的問題。章學誠在《清漳書院留别條訓》中寫道:“然心思性靈,各有所近,父不可以授子,師不能以予弟,豈可以此獨見之心,强人同我,貽誤後學於無窮哉?”[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607頁。他指出,人的性格、興趣愛好等方面存在差異,而精力又有限,不能勉强走某條特定的道路,而應自主選擇合適的方式前進。
章學誠提倡“專家之學”,而要想使知識在數量上的擴充成為可能,首先要把知識固定在一個方嚮上,賦予認識以動機上的關心[注]參見[日]山口久和著,王標譯:《章學誠的知識論——以考證學批判為中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42頁。。讀書是重要而基本的學習途徑,因此他在《文史通義·文理》中也説“文字之佳勝,正貴讀者之自得”[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140頁。,指出學習是需要自己體會的。個人性情的差異,也會導致讀書收穫的不同。
然而,“專”衹是章學誠思想、學問的一方面。他同樣重視“博”,並在書中專門探討過“博”與“約”的問題。他指出,“博”的知識必須存在於根據“約”的原理决定的方嚮之中[注]參見《章學誠的知識論——以考證學批判為中心》,第65頁。。他將世間一切學問都納入到史學的範疇内。博涉群書,博覽世務,而“約”於史學,以之為根基,是他學問的主要構成方式。
章學誠以史學為中心建立的知識體系是龐大的,結構複雜,氣象恢弘。對他而言,没有什麽不可以成為學問,而通嚮真理的道路也有很多。他在《文史通義·博約下》便説道:“高明者由大略而切求,沉潛者循度數而徐達。”[注]《文史通義校注》,第194頁。治“獨斷之學”,下“考索之功”,本不可偏廢,衹是不同的人各有側重而已。衹要“中有自得之實”[注]章學誠《又與正甫論文》,《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807頁。,則“從入之途,或疏或密,皆可入門。”這又再次顯示了甄别學習對象的重要性。
章學誠在《與周次列舉人論刻先集》中説:“大抵文章學問,善取不如善棄,天地之大,人之所知所能,必不如其所不知不能,故有志於不朽之業,宜度己之所長而用之。”[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750頁。關於博與約的問題,他指出,博而不約,常常會導致駁雜,反而導致在各方面都難以深入。他强調“誠貴乎其專也”,就是想消除這方面的弊病。
“一代有一代之文學”,一時亦有一時之風氣。生活在一定社會環境中的寫作者,在學習之時很難不受任何外在影響。此時,他們的辨析能力就顯得尤為重要。《菜根談》即載:“師古不師今,捨舉世共趨之轍;依法不依人,遵時豪耻問之途。”[注](明)吕坤、洪應明著,吴承學、李光摩校注:《呻吟語·菜根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385頁。“師古不師今”,實指以復古的形式反對不良時風,而從前人經典中汲取營養。與時俱進固然重要,但如此復古的實質仍是為了求真、出新。盲從時弊,本就是失真的行為。章學誠在家書中也曾自陳“甚知愛重,咨於善者而取法之,不强其所不能,必欲自為著述以趨時尚,此吾善自度也”[注]《家書二》,《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817頁。,表明自己取法謹嚴,謹慎對待一時之風。在《與錢獻之書》中,他更是講述了自己之所以不願跟風的根本原因:
夫萬物之情各有其至,而一時風尚,必有所偏,學者不求其性之所自近,而充其量之所能極,徒局局焉趨於一偏之風尚……逮於氣衰可變,後人追數以前,則自磊落數子而外,凡所謂依風附景,趨騖聲名之衆,未有過而問焉[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793頁。。
章學誠指出,凡一時流行之事物,往往存在偏差,更非適合所有人傚仿。因此,他强調仍應以學習歷經檢驗的經典為主。“磊落數子”同樣值得學習,由傚法他們入手也是提高創作水準的可行道路。但這並非以他們為惟一標準,“乃是使人讀書能細密而深入的一種方法上的訓練”[注]徐復觀《〈文心雕龍〉的文體論》,徐復觀著:《中國文學精神》,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第267頁。,實際上,在章學誠那個時代,是否善於發凡起例,已經成為判斷一個人著述才能的重要標準。不拘泥於已有程式,憑藉自己的努力開闢一條更為可行的道路,是十分可貴的。“毋因群疑而阻獨見,毋任己意而廢人言”[注]《呻吟語·菜根談》,第427頁。,不以人蔽己,不以己自蔽,求自身性之所近,躋身“磊落數子”之列,是章學誠的理想。
章學誠重視對學習對象的恰當選擇,以及在學習過程中自身的體會。他在《文史通義·博約中》中所言“夫學有天性焉,讀書服古之中,有人識最初而終身不可變易者是也;學又有至情焉,讀書服古之中,有欣慨會心而忽焉不知歌泣何從者是也”[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117頁。,大表此理。而他在《茅坤〈韓文公文抄〉引》指出的“深於文者,乃可與言例;精於例者,仍未必知文也”[注]同上,第532頁。,則更加强調,衹有付諸寫作實踐,學習的所得纔能真正體現效果。而能很好地開展創作,本身就體現着對體例的把握。徒言義例而疏於為文,亦難對章法有深切體會。
歸根結底,學習的收穫再多,也衹是為具體創作打下的基礎。而正如《文心雕龍·通變》所言“設文之體有常,變文之體無方”[注]同上,第1079頁。,寫作的過程中,還可能出現許多難以預料的情况,這就不是按照什麽套路模式能够輕易解决的。姚永樸在《文學研究法》中也指出,“不善用法,或反為所拘。拘則迫,迫則葸,葸則氣餒,氣餒則筆呆蹇而不活,其病亦巨”[注]姚永樸:《文學研究法》,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5頁。。方法的不恰當使用,甚至會影響到行文之“氣”,這是學習寫作時所必須當心的。而惟有變者,方能恒通。
章學誠强調的,是“活法”,而非僵死的模式[注]與之相對的,則是劉大櫆在《論文偶記》中提到的“古人文章可告人者惟法耳。然不得其神而徒守其法,則死法而已”。劉大櫆著,范先淵校點:《論文偶記》,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9年,第4頁。。學習與實踐,要能够很好地融會貫通。否則,不具備判斷的能力,仍將導致不得法——“死法之立,總緣識量短小”[注]王夫之《夕堂永日緒論》,(清)王夫之著,舒蕪校點:《姜齋詩話》,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61年,第149頁。。章學誠在《與邵二云》中所言,亦為對此的提醒:
法度猶律令耳,文境變化,非顯然之法度所能該,亦猶獄情變化,非一定之律令所能盡。故深於文法者,必有元形與聲而又復至當不易之法,所謂文心是也;精於治獄者,必有非典非故而自協天理人情之勘,所謂律意是也。文心律意,非作家老吏不能神明,非方圓規矩所能盡也,然用功純熟,可以旦暮遇之[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666頁。。
正如《文心雕龍·明詩》所言“詩有恒裁,思無定位,隨性適分,鮮能圓通”[注]《文心雕龍義證》,第214頁。,欲得文心,必須將“文”與“學”結合起來,做到“應物制巧,隨變生趣”[注]《文心雕龍·章表》,《文心雕龍義證》,第834頁。。
三、“文”與“學”
為文、品文、評文,也是一門學問。孔子便曾指出,“情欲信,辭欲巧”,强調除了真實有物的情感表達,語言形式的修飾也是必要的。揚雄《法言·寡見》所言“玉不雕,璵璠不作器;言不文,典謨不作經”[注]汪榮寶撰,陳仲夫點校:《法言義疏十·寡見卷第七》,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221頁。,亦是此理。
章學誠曾在《與朱少白論文》中寫道:
學於道也,道混沌而難分,故須義理以析之;道恍惚而難憑,故須名數以質之;道隱晦而難宣,故須文辭以達之。義理必須探索,名數必須考訂,文辭必須閑習,皆學也,皆求道之資[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769頁。。
對義理、名數等的鑽研是乾嘉考據之學的標志,而章學誠將“文辭”也作為學問的一部分,表明了他對文學藝術(至少是史著行文方面)的重視。他在《論文示貽選》中更是説:“古人亦有因文辭而恍得於學問者,在從入之途,固不可以一例拘也。”[注]同上,第810頁。這也再次强調,學習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
不過,對章學誠而言,正如他在同一篇文章中所説,“著述將以明道,文辭非所集耳,非不用功也,知有輕重本末可矣,不當偏有所務,偏有所廢也……所惡於學文者,謂其但知捶章煉句,形貌以求古人,識者所不取耳”,相比學術著作,文辭畢竟還是次要的。這裏,他也是對當時一些不研習經典而以剿襲模擬行創作的文人作出批評。他强調,文學創作要像《文心雕龍·神思》所言“積學以儲寶,酌理以富才”[注]《文心雕龍義證》,第980頁。,建立在長期扎實的讀書學習與知識積累的基礎之上。
章學誠重視博與約的問題,最終還是為了更好地“學”,進而更好地為文。他在《清漳書院留别條訓》中還寫道:“博學守約,凡事皆然。即舉業一道,博約二者,闕一不可。所謂博學,則泛閲之文,又不可不廣也……譬彼山必積高而後能興雲雨,水必積深而後能産蛟龍,不使局脊狹隘,寡聞孤陋,僅成堆阜斷港,以封其神明。”[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614頁。對他而言,包括文學在内的衆多事物,都應以學問為根基。
具體到文學與學問的關係,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俗嫌》中指出,“文章之用,内不本於學問,外不關於世教,已失為文之質。”[注]同上,第188頁。他在《文理》篇中也强調:“至於文字,古人未嘗不欲其工……學問為立言之主……文章為明道之具……求自得於學問,固為文字之根本;求無病於文章,亦為學之發揮”[注]同上,第140頁。,“文字之佳勝正,貴讀書之自得”。總而言之,他認為“為學”是“為文”的必要條件,“文”的完成是在“學”的過程中自然而然産生的,並非有意能為,而又體現着“學”的功力。
在《為梁少傳撰〈杜書山時文〉序》中,章學誠對許多文人不重視學問的現象做出了批評:
學以致道,而文者氣之所形,制舉乃其自見之一端耳。急於自見,而不湛深於經術。則出之無本,並其所有求見之質而亡之[注]《章學誠遺書》,第320頁。。
“文”是表現出來的形式,在這一點上和“名”是一致的。好名不可,但不應否定名的意義,衹是不應將求名作為做事的動機。同樣的,為文者不僅不應汲汲於虚名,甚至不應以為文本身為目的,而應求實務本,以“學”之所得促進“文”的寫作。而其中一項重要内容,便是讀書學習過程中對“氣”的培養,也即“養氣”。以下是章學誠關於通過讀書學習來“養氣”,進而提高寫作水準的一些説法:
《徐尚之古文踐》:“讀書廣識,乃使義理充積於中;久之又久,使其胸次自有倫類,則心有主。心有主,則筆之於書,乃如火燃泉達之不可已,此古人之所以為養氣也。”[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595頁。
《跋香泉〈讀書記〉》:“文者,氣之所形。古之能文者,必先養氣。養氣之功,在於集義,讀書服古,時有會心,方臆測而未及為文,即劄記所見以存於録。日有積焉,月有匯焉,久之又久,充滿流動,然後發為文辭,浩乎沛然,將有不自識其所以者矣,此則文章家之所謂集義而養氣也。”[注]同上,第587頁。
《答陳鑒亭》:“養氣之功不外集義。中有所主,而不能暢然於手與心,則博稽廣寬,多識前言往行,使義理充積於中,然後發而為文,浩乎其沛然矣。”[注]同上,第720頁。
章學誠指出,應通過讀書學習、增長學問的方式來“養氣”,為寫作打下堅實的基礎。他在《與邵二云》中還强調:“謹嚴存乎法度,雄健存乎氣勢。氣勢必由書卷充積,不可貌襲而强為也。”[注]同上,第666頁。氣勢超越了法度規範,是無法模擬的,惟有隨着學識的增長得到積蓄,而在寫作中體現出來。章學誠在《文理》篇中,也將“讀書養氣之功”與“博古通經之要,親師近友之益,取材求助之方”並列為“學”的幾大部分[注]同上,第140頁。。
章學誠認為,學識的積累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能急於求成,本身也不會直接促進寫作水準的提高。寫作又是需要靈感的,而這也是由平時的點滴集合而成的。時機成熟,自然可以醖釀成文。而藴含豐富學養的文章,也會將推動它形成的“氣”展現得淋漓盡致。即便是風格空靈朦朧,看似完全出自一己之情感的作品,背後實際上也有學問的作用。情感本非憑空産生,而學問的增長、見識的增多,也能使人在歷事受觸時有更多的思考,捕捉到更多創作的素材。
關於性靈與學問的關係問題,錢鍾書曾就與章學誠同時的“性靈派”代表袁枚的詩評價道:“今日之性靈,適昔日學問之化而相忘,習慣以成自然者也。”[注]《談藝録》第六十一則,錢鍾書:《談藝録》,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第608頁。袁枚其人及其文學理論為章學誠所批評,而其實章學誠詬病的可能衹是袁枚的道德取嚮及言辭、行為、創作的方式等。至少在重視以讀書為寫作打基礎這一點上,兩人還是頗為相似的。
正如南宋嚴羽所言:“詩有别材,非關書也。詩有别趣,非關理也。然非多讀書、多窮理,則不能極其致。”[注]《滄浪詩話·詩辨》,(清)何文焕輯:《歷代詩話》,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688頁。文學創作有其自身規律,不是光讀書就能領悟的,但不讀書,不以一定的學問為基礎,創作之路終難走遠。學問不能保證一個人的文學創作一定能創造輝煌,但往往意味着它可能達到的高度和限度。
在章學誠看來,學問的增長和文章寫作水準的提高,是成正比的。當然,這是在理想的狀態下。他在《與朱滄湄中翰論學書》中寫道:“舉業雖代聖賢立言,亦自抒其中之所見。誠能從於學問而以明道為指歸,則本深而末愈茂,形大而聲自宏,未聞學問有得,而舉業之道,其所見者不慕落而光明也。”[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710頁。即便是寫作規矩十足的八股文,衹要作者學養充實,感情充沛,未嘗不能創作出優秀作品。
“學也者,凝心以養氣,練識而成其才者也。”[注]《文史通義·文德》,《文史通義校注》,第325頁。識見的增長,往往也能使創作者在學習行文之時,少一分盲從,多幾分主動。章學誠在《答沈楓墀論學》中還曾强調:“攻文而仍本於學,則既可以持風氣,而他日又不致為風氣之弊也。”[注]《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714頁。扎實的學問功底,可以使創作者在面對紛繁複雜的文學現象時,不為所謂流行的思潮或一家一派的説法所左右,而能立足自身,有所創造發明。
增長見識,提高材料去取、處理問題時的辨析能力,或許就是學習帶來的最大意義。“一個偉大的學者,‘識’的運用,表現在整理資料時,有融會貫通,有别擇去取;表現在研究問題時,能見大體,能察本原,不獨能解决過去學者們所没有談到,或者談錯了的問題,並且也為後人開闢了新路徑,提出了新問題。”[注]參見張舜徽著:《清代揚州學記顧亭林學記》,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250頁。章學誠在文學批評與創作方面,也是如此。
因此,史學家章學誠會在《文史通義·史德》中寫道:“史所貴者義也,而所具者事也,所憑者文也……非識無以斷其義,非才無以善其文,非學無以練其事。”[注]《文史通義校注》,第257頁。“才、學、識”,也是劉知幾在《史通》裏强調的。他的理論雖然是以史學為出發點,但同樣適用於其他領域。通過學習,能够增長見識,提高判斷力,從而促進寫作,以期達到最高的境界——“清真者,學問有得於中,而以詩文行寫其所見,無意工辭,而盡力於辭者莫及也”[注]《文史通義·詩話》,《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294頁。。非有意為文,實為學之所成。既清且真,方為至文。
對於“學”與“文”,章學誠總結説:“義理不可空言也,博學以實之,文章以達之,三者合於一,庶幾哉!”[注]《文史通義·原道》,《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105頁。他强調,“文之與學,非二事也”[注]《〈文學〉叙例》,《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528頁。——“文非學不立,學非文不行,二者相須,若左右手”[注]《答沈楓墀論學》,《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714頁。。就連和他同時而在許多觀點上存在分歧的戴震,也曾表示:“古今學問之途,其大致有三:或事於理義,或事於制數,或事於文章。”[注]《與方希原書》,(清)戴震著:《戴震集》上卷文集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89頁。
“文”是學問,“文”也需要學問。“文學”,應以“學”為基礎,又以“文”為載體,使“學”與“文”相輔相成,互相促進。衹有這樣,纔能做到像章學誠所説的:“經學欲成其家,文心欲其合格,同於學之有家法也。抑文心無窮,文格有盡,以有盡之格,而運以無窮之心。”[注]《〈文格舉隅〉序》,《文史通義新編新注》,第531頁。
結語
章學誠對文學的思考,與他學者的身份視角緊密結合,又在以《文史通義》為代表的著作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文學,是他以史學為中心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他重視文學的價值,也肯定了情感對寫作的意義,認為自身獨特的生活體驗與具有個性的思維和表達方式是創作優秀作品的根本動力。他提倡寫作的自然,强調文章應實事求是、言之有物,以“清真”為最高境界。
章學誠還指出,寫作也有規律可循,有方法可學。而不同人之間各方面的差異,要求每個人去選擇適合自己的道路。學習須謹慎,應客觀看待時代風氣。同時,學習也應與實踐相結合,隨機應變,融會貫通。文學是學問的一部分。“為學”是“為文”的基礎,“為文”是“為學”的自然結果。“學”之所得能促進“文”的寫作,而隨着識見的增長,人們在學習行文之時,也能少一分盲從,多幾分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