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知识产权之专利权保护的有效策略探讨
2018-01-22贾立庆
贾立庆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2
我国对于专利权的保护主要为法律保护,《专利法》对知识产权的有关内容做出了解释。但专利权保护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旧存在一定的阻碍,导致权利未能有效发挥,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应探讨专利权保护的有关策略,强化保护力度,强化人们的专利权保护法律意识。
一、专利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我国对于专利权的保护发展起步较晚,当前大部分企业未能意识到专利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存在乱用专利保护权的不正当行为,或不了解如何正确行使专利权的现象。同时,关于专利权的相关司法保护机制不完善。大部分法律无法适应当前飞速发展的新时代,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应进行改善。而当前社会侵权现象普遍,对专利权保护工作带来较大的影响。
二、优化专利权保护的有关举措
(一)强化专利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能
日本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对较为完善,在发展中,逐步健全并完善了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先后设立知识产权交易委员会机构、执法事务局等部门。同时,警察也参与到知识产权的调查与管理工作中。而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也采取了行政程序,由美国专利局与专利权对知识产权纠纷问题进行管理。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均产生了突出的效果。对此,我国应结合国情,合理设置专利保护机构,强化对社会专利保护工作的管理能力,不断完善立法保护,排除专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正当性矛盾问题[1]。
另一方面,应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与协作。英国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曾制定了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有关计划,主要目的为联合警察局、贸易标准、海关以及国家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全力抵制侵权行为。我国也应将现有部门联合起来,通过执法部门的协调与协作,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促进专利权保护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同时,可建立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体化的有关政策。明确政府部门在知识产权中的职责定位,强化政府对工作的关注力度。同时,在省市设立仿制、盗版举报窗口,接受专业人员的举报,并开展调查工作。将所有仿制、盗版行为进行记录,建立产权侵权信息网络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与信息交流。强化海关调查能力,避免侵权产品流入我国,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条文,禁止侵权产品在市场中泛滥。
(二)发挥官民协作力量
建立行业协会,帮助政府等有关部门开展侵权案件的调查。利用行业协会建立预警机制,强化与国外行业组织的沟通与交流,并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知识咨询与对话服务,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利用商会与海关合作的方式,将更加准确地对高危侵权产品进行定位,并且还要向政府等执法部门提供更加详细的信息,有价值的意见。
加强专利执法部门对外部专利维权的支持,采取培训、咨询、提供信息、人员协助等多种方式,强化外部专利维权组织的能力,并利用执法部门对其的支持,不断提高并强化外部专利维权组织的参与能力、专业性能。同时,建立执法部门与行业协会之间沟通渠道的预警机制,及时对涉嫌专利纠纷的重大事件作出及时的反应。以此,有效维护企业利益,提升专利保护能力。增加专利维护专线,设立专线专家小组,实现行业协会与执法部门的无障碍沟通,尽可能对侵权行为做出预防与应对。
(三)提高人才与经费的扶持力度
专利保护应设立专项基金,以中央财力为主要扶持主体,引导地方财政对专利保护工作提供辅助力量。保障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技术手段不断进步,执法物质条件满足基本需求。同时,应不断注入新鲜的血液,强化人才的扶持力度。可采取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强化在职人员自身能力,提高自身素质。也可以采取人才培育方式,扩大知识产权的人才供给力度。加强与校园的联系,完善师资队伍的建设。大力吸引高校人才,纳入人才培养体系。以不断提升专利保护队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三、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分析了强化专利保护的有关对策,得出应强化专利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能,发挥官民协作力量,强化行业协会的参与能力,提升专利保护工作整体性能。提高人才与经费的扶持力度,强化人才供给政策,全面提升专利保护部门的整体素质,强化专利保护的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