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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的法理分析之我见

2018-01-22

法制博览 2018年28期
关键词:民法契约人格

陈 雷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00

民法促进社会市场经济繁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不管是近代民法还是现代民法都对当时社会上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关的法案,一定程度上都推动了社会市场发展的进程。本文将从近代民法和现代民法的概念出发并解析存在的问题,更深入的了解民法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一、近代民法的概念

近代民法一般指经历了17世纪和18世纪发展过程,19世纪时期,欧洲的各个国家编著的民法典,包括民法原则、思想体系、理论、概念、制度等。近代民法我们可以通过几点进行理解。

第一,近代民法契约自由原则,是指人与人之间彼此平等,依据的是平等的、自由的双方,不能干涉他人自由原则。第二,近代民法的平等人格,法律的平等原则包括了任何人,表示人和人之间不存在等级差别,强调的是地位上的平等。第三,近代民法绝对保护的原则,指的是所有权不能受他人侵犯。第四,近代民法中自己的错误,自己去承担所带来的连带责任。在自由、独立、人人平等的基础上,遵从个人的意愿去创造最大财富,因遵从的是个人去创造的财富,在创造财富过程中如给他人造成了伤害,要承担其自己造成的后果。近代民法明确了人与人之间是互相平等的原则,确保了人们在商品交易时可以全力的创造自己财富,不用担心其他人会去掠夺自己创造的财富,近代民法有效的保护了市场经济稳步运行。

二、近代民法存在的不足

近代民法目的是适合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进步,民主更加的深入人心,近代民法存在了一些不足。第一,近代民法强调的人格平等,这个概念是比较抽象的,他的目的主要保护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人格是平等的。虽然提高了一定的社会价值,但仍存在了问题,这条法则只存在表面上的人格平等。贫民和富人在生活当中,仍然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这种不平等的状况,对近代民法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产生了怀疑。第二,近代民法原则上处于形式上的原则正义,在人们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产生分歧的时候,判案人员只根据当时双方签订的契约进行判断,完全不考虑当时双方签订契约时的情形。当人们对金钱渴望过度时,双方的契约内容就存在了很大的疑问。第三,近代民法对人民的自由过于放松,由于过度的自由,对人们产生了消极的影响。随着时代的变革,这种消极的影响造成了没钱看病、使人们生活越来越贫穷。对于那些富人们来说,针对这种贫困情形,趁机压榨了他们的劳动力。社会到了20世纪以后,近代民法越来越满足不了人们的日益需求,国家政府开始出台相关政策,来整治过于自由造成的社会乱象。

三、现代民法的概念

现代民法指的是迈入20世纪以后,根据近代民法的相关法律、当时的社会现象进行相关修改。第一,由于近代民法的自由过度造成了社会消极的影响,政府通过相关政策干预,让过度的自由成为了过去时。政府对生活贫困的人们设立了很多相关扶持的政策,对富人们压榨贫困人的劳动力进行打压,改善了贫苦人们的生活。第二,现代民法对于近代民法中的契约原则进行了一定的修改,法官在处理契约上的问题不再是一刀切,不再完全按定合约上走,根据具体事情进行考量。对他人造成了一定危险的事情上严格处理,对他人造成的伤害要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在近代民法中的人格上的平等,从形式上的平等转变为真正的实现了人格平等。政府对社会上仍存在的社会等级观念制定相关立法,从抽象中的人格平等走出来,打破等级分化,从而达到实质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四、现代民法存在的不足

现代民法对近代民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更好的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时代的更新,现代民法也存在了一些不足,主要的问题包括:第一,现代民法由于受公众上的压力、社会上人们的感情等影响都造成了法律界限不清晰。第二,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的高速发展,呈现了多元化的发展模式。人们不断追求个人利益,为自己终极目标。尤其现在的很多欧洲国家受社会利益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道德和价值观的正确走向。第三,现代民法的目的是更好的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但由于没有一个健全的市场制约体系,部分国家在追求提升本国经济时,政府过多的干预却造成了一些体制上的不足,部分企业集团为了自身利益,趁机进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

综上所述,近代民法打破了人们的等级分层观念,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对底层人民的看法。但由于很多相关法规过于形式化,仍然存在了许多问题,现代民法的出现修订了近代民法在处理事情上的诸多不足。对于社会上存在的乱象还制定了经济法、环境法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际解决了近代民法中很多过于形式化的法则。但现代民法仍然没有对社会上的人们进行彻底的保护,现代民法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还存在了很多问题。需要我们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探索当中存在的不足,实际去解决现代民法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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