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盗伐林木案件特点及审讯策略
2018-01-22张庆鸿
张庆鸿
浙江省开化县地处钱江源头,森林面积大,活立木蓄积量高,全县现有森林面积286万亩,森林覆盖率为80.7%。随着“生态立县”保护战略实施,开化县开始大量缩减采伐指标,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但总有一些不法分子会实施盗伐林木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的森林资源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盗伐林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砍伐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林木的行为。盗伐林木案件,对森林资源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也极大地挫伤广大林农造林、护林、爱林的积极性。盗伐林木案件具有作案手段隐蔽、现场收集证据难、案犯相对狡猾等特点,是涉林案件中较难侦破的一类案件。
一、开化县盗伐林木案件特点分析
5年来,开化县森林公安局共移送起诉盗伐林木刑事案件16起,涉案人员20名。综合所有盗伐林木刑事案件,归纳起来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较低,年龄较大;二是犯罪动机以建房、修缮房屋等自用为主;三是从犯罪形式看,以单人就近作案为主,共13起;四是从运输工具看,多数为“蚂蚁搬家式”人工背负,共12起。
综合分析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0名盗伐林木案件犯罪嫌疑人特点,归纳起来可分为两类:一类人年纪较大,无交通工具,所盗木材自用为主。这类犯罪嫌疑人生活贫困,社会地位较低,思想保守,接受能力差,法治意识不强。这一类人占多数,共12人。另一类人年纪较轻、有交通工具、所盗木材以出售牟利为主。这类犯罪嫌疑人往往有多次作案嫌疑,有的甚至是累犯,反侦查、反审讯能力强,共同作案概率大,单次作案时间短。这类人占少数,共8人。
二、审讯策略
针对不同特点的犯罪嫌疑人,我们在审讯时应该采取不同的审讯策略。
(一)明确审讯的任务
一是获取犯罪嫌疑人真实完整的供述;二是甄别嫌疑,排除无辜;三是追查同案犯和余罪,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扩大战果;四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认罪服法的教育。
(二)做好审讯前的准备
办案人员审讯前要做到“三个熟知”:一是要熟知嫌疑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文化程度、性格特征、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以便临场有的放矢。对于团伙作案的,还要选准首审对象,一般选择从犯、初犯等意志较为薄弱的对象下手。二是要熟知证据。我们手中掌握着多少证据能证明嫌疑人的违法情况,应该做到了然于胸。三是要熟知法律。民警要充分保证嫌疑人的应有权利。
(三)讯问过程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掌握审讯的主动权。审讯高手一向都是想方设法让对方感觉到,你的事情我全知道,任何时候都不要暴露自己的虚实,亮出自己的底牌。
2.努力寻找犯罪嫌疑人拒绝交代的“心理支点”,想尽办法打掉其侥幸心理。任何犯罪嫌疑人拒绝交代都有其“心理支点”。只要能找到这个支点,取得突破,指日可待。而侥幸心理是支撑犯罪嫌疑人抗拒的心理基础,讯问人员应设法摸清犯罪嫌疑人侥幸心理存在的根源,采取针对性的方法和步骤,巧妙地使用证据,利用供述矛盾进行心理限制,最终打消其侥幸心理,让其老实交代问题。
3.必须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足够的压力。对于已经犯罪的人,你必须给他足够的压力,该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绝不犹豫,该揭穿其谎言时绝不留情。
(四)针对犯罪嫌疑人不同的人格特点采取不同的方法
针对开化县盗伐林木犯罪嫌疑人的特点,我们在审讯时也要区别对待,采用不同的方法:第一类人年龄较大,生活贫困,犯罪恶意较小,文化程度低。因此在审讯时办案人员要以感情交流为主,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类人只要办案人员工作到位,道理讲清,他们往往会比较痛快地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不易翻供。第二类人年纪较轻,比较狡猾,作案有预谋,认罪态度较差,犯罪恶意大,反侦查能力强。因此,对这类人的审讯办案人员要有打硬战的准备,努力做到“细、选、严、明、快”。即:现场勘查要细,获取证据要充分,进能攻,退可守;审讯人员(包括人员的组合)和场所要选择好,必须是办案功能区,选共同犯罪中的初犯、协从犯作为突破点;采取措施要严,一定是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作案过程要问得明,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后,办案人员对犯罪预谋、实施、运输、销赃、分赃过程,尤其是共同犯罪中各成员分工、作用要问明确;证据固定要快,审讯后,要及时、全面完善证据的固定工作。如同案犯归案、销赃等情况的核实固定,审讯前的证据不全面,或者犯罪嫌疑人供述后与原来所收集的证据有矛盾,都要及时查证补充完善,使案件的办得更加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