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打造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品牌
2018-01-22罗群郑高妍
(文/罗群 郑高妍)
“在改革的背景下,我们立足于检委会是检察机关最高业务决策机构的职能定位,不断强化检委会的司法属性,拓展检委会在法律适用、业务指导、改革引领、规范司法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打造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的品牌。”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检察长蒋晋在谈到该院检委会建设时说。
2017年以来,海珠区检察院顺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紧紧围绕推进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主线,深化机制创新,不断提升检察委员会工作质效,被最高检评为首届“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建章立制 规范化建设出实招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对检委会委员的要求在不断提高,检委会委员不光要参加集体学习、讨论案件,还要发挥改革的表率作用,带头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我去年办了54件批捕案件。”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关健涛介绍。
该院制定了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的落地方案,明确办案数量标准,要求检委会专职委员每年办理案件数量应不低于本年度所办理业务类别人均办案数的30%。该院认真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机制,2017年以来入额检委会委员直接办理各类案件224余件,强化了委员的司法亲历性。
“检委会委员带头办案,给我们起了模范带头作用,还安排入额检察官和业务骨干轮流列席,我们学习和研讨的机会更多了。”检察官小陈说。
去年,该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职权划分暂行规定》《检察官办案组织设置办法》《检察官业绩评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23项,以“正面清单”形式明确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初步搭建起司法改革的“四梁八柱”,构建权责清晰、规范运转的检委会制度体系。
“与司改配套的制度规范纷纷出台,我们在办案中权责更加明晰,办案的自主性更强了,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检委会的议事效率也更高了。”入额检察官小罗说。
为防止检委会成为“第二公诉科”“第二侦监科”,该院建立检委会讨论案件先行审查过滤机制,切实把好“入口关”,保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正确适用法律。同时严格区分议事程序与议案程序,促进分类处理。2017年,共对141个提请检委会审议的议题提出审查意见。其中审议案件89件,同比下降32.58%;议事52项,同比增长近4倍。
“要让案件过滤机制真正发挥作用,让检察官真正负起责任,让委员们少讨论案件、多审议事项。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检委会成为给检察官‘托底的’。”蒋晋说。
术业专攻 专业化建设出新招
检委会的决策质量直接影响办案质效,为切实提高检委会决策质量,该院紧扣新形势要求,在委员学习领域和方式上进行多元化探索,通过个案研讨、集体学习讨论、专家学者讲座等形式,围绕立法精神、法条规定以及司法实践难点问题等,开展对公益诉讼试点、刑事案件“三项规程”等专题学习,不断提升检委会委员的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
该院通过将入额检察官、业务骨干等作为列席人员,安排轮流列席,不断提升检察官审查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此外,该院重视指导性案例在办案中发挥的作用,全面推行类案指导,实现从个案决定到类案指导的转变。
该院通过组织“海检讲坛”,举办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召开《人民检察》疑案精解研讨会,联合复旦大学举办素能研修班,不断提升委员的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该院还成立了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检察技术和检察学等5个检察委员会专业小组,加强对议题内容和相关材料的审核,为检察委员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科技引领 信息化建设出硬招
检察委员会桌面“云系统”、IDB交互数据分析平台、WORKSHOP智能人机交互操作平台……这些以“检察大数据”为依托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已经应用于该院“数字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委员可根据议题需要调取案件数据和分析统计结果,履职效率和准确性均大大提升。
该院重视科技引领作用,着力打造“智能型检察委员会”和“可视化”案件流程监控机制。利用多媒体设备直观展示案情及案件证据等,帮助检委会委员准确把握案情。2017年10月,该院在检委会推进智能语音技术全面应用、全程覆盖,实现会议记录实时自动生成,将人员从繁重的记录任务中解放出来,保证了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大大提高了会议效率。此外,为有效确保案件公正,该院借助业务系统,做到记录可查、环节可控、全程留痕。由案件管理中心协助建立案件流程数据资料的管理系统,将案件的每个节点纳入数字管理系统,实现检察委员会对案件流程全面控制,让检委会的内部监督“可视化”,有效防止程序违法、超期羁押情况的发生。
(文/罗群 郑高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