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商角度分析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中的法律问题
2018-01-22李启艳
李启艳
(300090 天津天关律师事务所 天津)
近年来智能手机以及网络的普及,使得整个社会商业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体现在金融行业时,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和规模壮大使得部分非金融机构也开始涉足互联网行业,且其也确实从中获得了一定收益。大部分有资质的网络借贷平台主要是通过风险储备金,平台自身担保、第三方机构担保这几种方式来保证出资人的资金安全,以此吸引更多人参与网络借贷,其在整个过程中所涉及主要法律风险较多,主要体现在资金池的形成、交易资金缺乏监管、平台自身担保风险系数过高等问题;因此结合实际从民商角度出发,对当前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做好全方位的分析,规范行业制度,确保整个资金运作期间有法律作为安全支撑,是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能够稳定发展下去的必要条件。
一、民商角度下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结合实际来看,民商角度下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中的法律问题主要体现在借贷风险上;虽然当前P2P网络借贷平台基本实现了借贷手续、流程全程线上操作的模式,有效将传统金融和网络借贷进行结合,按照平台化的操作确保相应借贷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但在此期间不管是出资方或的贷款方,普遍存在保障力度不够的问题。以当前网络结算平台所提供的两种服务(投资理财和贷款)来看,其能够为贷款人快速提供资金收益,但其对贷款人资质不会进行详细审核。而传统银行作为握有大部分人个人信息终端,银行主要将此类信息用作内部服务,P2P网络借贷平台本身所存在的对个人信息体系方面的掌握力度缺失,往往导致整个平台运行过程出现风险问题较多。
1.平台信用风险问题
根据近年来新闻所报道多个P2P网络借贷平台“洗牌”、“跑路”等现象,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其在本身在建立初期目的即是宜昌“旁氏骗局”,通过虚假宣传获利,在资金达到数额时,平台“老板”便会集资出逃。P2P网络借贷公司自身信息的不透明、不公开、资金流量规模小等特性使得其自身信用往往无法得到保障,此类事件的频繁发生使得整个P2P网络借贷平台行业发展已经收到极为不利的影响。
2.贷款人资质风险问题
结合实际来看P2P网络借贷平台用户中大部分真实性存疑,其个人信用记录无法实时判断,比如几乎所有P2P网络借贷平台对用户信息,多是在用户账户建立初期填写信息来判定,通常部分资质不好信用较低用户为获取贷款会提供虚假身份,而相应P2P网络借贷平台往往会将其误判为良好客户,为其提供较大额贷款,一旦在到达还款期限后,出现贷款人拒绝还款,继而造成平台坏账无法经营的现象。
二、民商角度下规范并促进P2P网络借贷平台相关法律
(1)我国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趋势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一定不足,继而导致大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出现问题很难得到解决的状况;但从民商角度出发,按照《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等所涉及条例,可以有效促进网络借贷平台规范性。在面临平台卷款潜逃的情况时,明确平台所承担法律责任,与此同时对相应平台内出资人(借款方)要予以一定保护,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担保,在风险储备金支配权益,进行合理充分的设定,明确风险储备金与自由资金的差异性,避免担保风险过高的现象发生。注重这个过程中相应网络借贷产品债券转让期间可能出现的非法集资以及资金流动风险等,从民商角度出发,设置具有原则性、合法性的方案举措,最大限度提成整个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行透明化和安全化。
注重部分平台其所本身主要是出借人与贷款人通过P2P平台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平台本身起到媒介作用,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针对此类模式,相应平台应明确对出借人以及贷款人个人资质的全面调查和信息复核,按照《合同法》相关条款实时监督对应人员具体责任行为。信用系统缺失的前提下,从民商角度出发,结合时代发展特性对单纯提供媒介服务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监管便显得极为必要,促进网络借贷平台在借贷关系形成前对借贷双方资质做好全方位的审核,是整个行业能够安全稳定运营发展下去的前提条件。
针对部分会为出借人和贷款人进行担保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借贷期间对应平台便要承担一定担保责任,且在此期间相应P2P网络借贷平台不但要对平台担保责任进行综合考量,还要对项目本身担保责任进行全面划分,从民商角度出发按照《合同法》、《担保法》等下相关条款,分析各种情况下出借人、贷款人本身合法权益维护途径以及第三方担保机构对借贷合同所实际履行具体义务信息,结合目前担保模式,对相应借贷平台进行风险储备金设立,确保风险储备金使用存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以此使整个P2P网络借贷平台运作期间可以按照相关法律不断规范完善自身系统模式[1]。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从民商角度分析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中的法律问题,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对其进行全面整合规范,是确保我国民间金融市场能够稳定、高效、快速发展下去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