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初论*
2018-01-22李麦产
李麦产 张 月
我国的城市化进行到当今,不仅在规模、数量、范围与体系、体量等方面收获了非凡业绩,而且它所带来和释放的影响、蕴藏的价值与意义等,也足够令世人艳羡或惊叹,故而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睛,促使不少人去认真思考、思索。概括而言,中国的城市化,顺应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大潮流,已经取得了大进步,正在从格局与构成的根本上改变着数千年来中国社会的重要特征及表现。
对于中国的城市化,固然需要始终秉持终极方向上的顶层设计,也就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精神、原则要求不能扭曲。惟如此,才能科学引导中国城市化的巨轮保持正确航向而披荆斩浪地前行。同时,也因该针对这一长期进程中的不同阶段的时代特征,有机、灵活地制定相应的方案与策略,以此来充实中国城市化的丰富内涵与实施成效。
结合当代中国已经迈进新时代的新条件、新环境,并适当瞻望与考量中国城市化战略所面临的新发展、新承担等,本研究提出:我国有必要建设若干国际文化旅游名城;而那些具备潜质的城市也有必要相向而为、积极行动。
1 建设若干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是中国城市整体进步的要求
我国历史悠久,城市文明肇始甚早,成果亦颇丰。在漫长的发展长河中,孕育、诞生了数量众多且样态各异的城市。截止目前,在全国600多个城市中,仅被国务院确认、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就有130余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制度,是对我国丰厚的、以城市为载体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及文化遗产实施全面保护与利用的集中体现,具有深远影响与重大价值。
当代中国的快速崛起、伟大的民族复兴、仍在持续的具有世界意义的城市化进程,以及以城市为核心的国际竞争与合作,皆为中国城市在当下及未来的发展、定位、谋划等事项,提供了无限美好的想象空间与有利条件,同时,也相应地提出了严厉拷问,使之面临着严峻挑战:一方面是,中国城市应该以怎样的群体形象在国际城市竞合的舞台上唱响旋律优美的“交响曲”,自信地展现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另一方面,我国的每一个单体城市又该如何凭借各自的“身怀绝技”而走好与众不同的“特色路”,使诸多城市能够“各美其美”、克服雷同。
世界上的城市林林总总。但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历时性、长时段眼光来审视之,世界的城市格局及具体城市的位次又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伦敦、纽约或巴黎、东京等城市确实获得过或依然在赢得世人的艳羡、垂青或偏爱,但作为当年的唐都宋城的西安、开封等也确曾是世界上最妩媚壮丽的不朽城市。
已经稳健、高效持续推进了四十年的全面建设,为中国所有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坚实有力的根基、蓄存了强劲不竭的势能。中国城市日益体格健壮,满盈生机与活力,并怀揣着高远的梦想与无限憧憬。因此,在新阶段全面对外开放、进一步推进对外合作,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激励下,我国城市应当从历史、现实的资源禀赋与难得机遇的巧妙组合中,寻找关于城市发展的新方案,辨析新方向,探索新路径,挑起新担当,树立大志向,实施大作为,创造大辉煌。
仅就中国现存不少城市皆有文脉与“传说故事”、大多由传统城市发展而来,以及当代中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皆在大幅度提升与进步,更加日益深入地融入国际交流与交往合作的客观情形等方面来说,我们即应当自觉建设一些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使之成为开展国际文化友好交流、促进民心相通、展现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等的重要枢纽与门户、平台,并促进目标城市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从而提高城市发展的精准度与适宜性等。
2 国内城市具有建成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显著优势和条件
2.1 我国城市建设已有良好基础
城市是人类社会重要的创造物。但关于城市的分类与称号等,古往今来,难尽其详。甚至依据不同的标准、立场或评判方法等,同一城市的归类、属性与称号即存在重叠交叉等情况。而我国长期以来所开展的各项城市创建活动,也为某些城市建设的提质增效等工作,提供了优越的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我国城市在类型上有卫生城市、文明城市、优秀旅游城市、园林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等称谓或分类。评判、认定相应城市的标准或技术规范分别是:全国爱卫会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央文明办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国家旅游局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住建部的《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等。另外,有的城市已在参照、根据住建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积极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相应地,我国大多数城市在各项城市创建活动与过程中,也拥有了各种各样的头衔与荣誉,切实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的发展与进步。客观而言,目前我国的不少城市,即使放在世界城市的度量平台上,也不能再简单、武断地说是落后的了。
截止2010年,除一百余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已经多达339座,且极少是新型城市[1]。由此可见,在我国依托辉煌而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以及根植于地大物博基础之上的优质自然资源,综合已有的城市专项建设成果,发展、培育世界级的文化旅游名城等,应为我国未来在特色城市建设与旅游休闲业发展、促进世界文化交流与合作等领域的共同、相向发力处之一。
2.2 实践层面的表现
当下,国内部分城市已萌生了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愿望与要求。如河北省秦皇岛市依托历史文化和滨海休闲文化等旅游资源,考量和斟酌其与北京、天津等环渤海湾城市的密切关系,以及位居华北、东北之中间的优越地理位置,明确提出了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目标[2]。另外,像江苏省扬州市、河南省洛阳市与开封市、甘肃省敦煌市、湖北省宜昌市等,也分别提出了类似的建设愿景。陕西省西安市虽然没有明确宣示其终极追求是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但其建设“世界文化之都”的目标内涵,实则也与之相差无几。除此以外,还有其他一些城市提出了大致同样的设想——诸如北京、上海等城市所提出的建设世界城市即如此。
从明确提出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城市来看,他们有大有小,分布在不同的地区、流域,差异性还是比较大的。但这些城市在提出该目标时,并没有刻意突出或比拼城市的体量、地位、规模等,而是自觉在世界和全国城市体系里面,去确定、找寻最适合自身资源禀赋条件的发展目标与路径,其实质是在综合研究与分析比较、准确研判的基础上,厘定城市的特色,秉持差异化战略,利用资源优势,恰当地描画城市愿景与设计城市未来的发展道路。
秉持先进、适宜的理念,有效引导城市发展,国际上已不乏成功案例。譬如,意大利的弗洛伦萨市即是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城市的典型之一。众所周知,弗洛伦萨是举世著名的文化旅游城市,但其城市人口不足五十万,建筑与街道也略显陈旧、狭小,甚至凌乱,不甚符合所谓整洁的视觉美学的要求,不过它拥有的博物馆、美术馆、教堂等文化场馆却很众多,艺术品和文物目不暇接。在城市细节上,也有很多值得借鉴和学习之处,诸如街区风景如画、灯饰别出心裁等。而这一切,又都已转化为弗洛伦萨嬗变成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与独特城市的有利条件。
另外,借助全球继续一体化的大势、人员交流更加密集频繁互动等有利条件,以及现代信息技术传播手段的帮助,也能够有效弥补某些城市在以往中外交流中处于主流路线之外的的不足。例如,旅游电子商务的兴起,为城市、地方这样的微观主体,去超越实体物理空间的限制而积极发展旅游推介与营销活动等,提供了难得契机。倘若国内的旅游城市也像携程、同程、途牛等电子商务企业那样,在网上旅游服务(Online Travel Serve,OTS)上不断创新、探索,由管理者角色转为旅游的推送者,无疑将会有力促进地方文化旅游的发展,吸引众多游客的到来,极大地促进中外文化的交流与合作。
3 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意义
3.1 内在机理
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不仅对目标城市具有直接的促进或拉动作用,而且有可能会上升为重大的国家战略行为:能够推动世界人民的友好交往,增进彼此认知与相互理解,从而为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交流与相互借鉴等带来积极影响。故而,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既是提升、传播国家文化影响力的要求与支撑,也有利于推进世界和平、合作,增进全球福祉。而其中蕴含的发生机制,则是城市旅游所承载的不同文明间的双向交流、相互赏析,以及不同文明要素之间的包容、借鉴、切磋、砥砺。
简单说,当今时代,世界不同文明交流的形式多种多样,民心相通的方法自是不一而足。而从来都是作为文明凝聚高地和核心的一些城市,无疑能够以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方式,在加强不同文明及相应拥有者群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这一重要领域,发挥积极的作用。这是因为,人是跨地域、跨国家的国际旅游的主体,同时也是文明、文化的携带者和采摭者。当国际旅游发生或进行时,不仅伴随旅游主体的空间位移,会带动自身文化、文明的传播与扩散,而且更能够和主要地是接受到旅游地、旅游所在国的文化,从而实现以人为触媒的不同文明或文化之间的良性互动。因此,从外在形式上看,在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发生的旅游仍然是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与外在形式的集成或叠加,但在这一系列行为表现之上,却是不同的民众、文明、文化之间的平等对话,以及他们之间的轻松与惬意的交流、合作、交往。所有这一切,具有显著的超越旅游的经济价值的一面。
前已有言,我国历史悠久,包括城市要素在内的中华文明辉煌、灿烂,具有世界意义。尤其是在世界上其他大型古老文明断绝,文脉始终延续的当代中国却日益走进世界舞台中心的背景下,国内若干文化底蕴深厚、当今发展又充满活力、兼具历史性与时代性特征的城市,无疑会作为中华文明凝聚的核心之地,对越来越多希望认识中国、了解中国、甚至喜欢中国并愿意与中国交往的人士,能够产生巨大的吸引力、想象力。
历史上的中国及其文化,已经令人极大地思慕;现实中正在发生的中国传奇,更是令不少公允、公正的外国人渴望认知。具有伟大、神奇特征,正处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汇点上,并且在未来充满无限可能的中国,应该有责任与义务通过“走出去”与“迎进来”的多种方式,使他人认知自己——包括国家、民族、文明等宏观与微观的诸多方面——并以此增进共识、互信和理解。
中国文化已经在“走出去”——通过在海外举办孔子学院、开展汉语教学、推进各种形式的艺术与体育交流等。这种文化“送上门”的交流模式固然值得继续下去,但也需要、应该吸引更多的外国朋友主动到我们这里来,通过他们在旅行中的亲见、亲闻,感知中国的历史、发展以及友善、担当,从而有助于增进感情、加深认识。建设若干或一批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使之成为优化的、主要的接待载体或空间,便显得非常的必要了。
3.2 国际应答
其实,不少国家已在自觉地运用包括国际文化旅游在内的诸多方式,积极推动自身文化、文明的传播,提升其文化影响力,而重要的支撑点往往是那些知名度较高的一些城市。例如,西班牙在2016年,通过在全球范围内大力推介塞万提斯逝世四百年纪念活动,以标志性人物及其作品为核心载体与表现形式,来传播西班牙的国家文化影响力和形象[3]。英国自旧的世界殖民体系崩溃、老牌“日不落”帝国地位丧失之后,更是发动各方力量,全方位、多层面发展文化上的国际交流与交往[4],努力保持其在军事、经济、科技等实力相对下降后的国际地位。而西班牙、英国,在实施各自的文化意图时,又多以各自的重要城市为门户节点,如马德里、巴塞罗那,或者伦敦、曼彻斯特等。
全球化时代,国家、地区间的交往更加便捷与频繁。然而,全球化并没有泯灭国家乃至地方的文化自觉与传统。相反,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在鉴赏、吸收其他文明的优秀成果的同时,激发了对自身文化传统的重新评估、整理与推介,从而实现公平、自信和有尊严地参与各个方面的全球化合作。
在此背景下,我国应该把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作为一项具体的国家战略——至少使之成为这项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无疑将有利于推行文化外交与交流,提升国家与民族的文化影响力。而中国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前景广阔且充满生机,民众宽容、友善等,具有做大国际旅游、加深文化交流、增进认知与认同的优良基础。
4 关于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描述及相关国际规范
4.1 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释义
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需要界定其概念、明晰其内涵。然而,目前尚缺乏成熟或一致性的认知。
例如,2009年,在西安举行的世界文化旅游论坛上,云南省丽江市被授予“世界著名文化旅游城市”称号,倚重的是丽江的自然风光和民族文化。不过,这个授衔其实还仅是民间性质的,并不代表任何官方认证或界定。论坛虽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和中国旅游50人专家委员会的指导,却由国际旅游领域的相关行业协会主办,是业界对丽江这个城市的一种评价或力挺。本次论坛的参加方在代表性、权威性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关于“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理论探讨,尽管尚有一定的困难,但对这一概念或城市种类的认识,仍然可从两个大的方面进行把握或评判:一是要有知名度、美誉度,在全球城市体系占有一定的地位;二是文化积淀厚重、特色鲜明,对外来旅行者形成一定的吸引力。大致具备这样的要素特征的城市,可视之为国际文化旅游名城。
能够与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发生一定联系、对世界城市体系里面的城市进行标志其地位或综合影响力高低大小的概念,当是“世界城市”(World City)或“全球城市”(Global City)。然而,究竟世界城市或全球城市所指为何,标准怎样,其实也比较模糊。尽管霍尔(P. Hall)、弗里德曼(J.Friedmann)、沙森(S. Sassen)、卡斯特尔(M. Castells)诸人,就“世界城市”或“全球城市”,作了很大的理论继承与创新,但仍然歧义颇多。譬如他们有的关注城市在国际上的资本支配能力,有的侧重服务能力,还有的看重其为世界性流通所提供场所的一面(Global Spaces of Flows),并相应衍生出测度世界性城市的两种实证方法:中心度(Centrality Index)或联系度(Connectivity Index)[5]。
概言之,世界城市或全球城市,是从内、外两个维度测量的卓越城市:城市在自身内容规定性上既已不凡,同时在横向比较上又高出他者、别的城市。也即是,世界名城应当具有依赖某种稳定特质而形成的较高知名度。这种特质是世界名城的基础,可能是科技、产业、文化、自然风光、人文传统等[6]。
对于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来说,就是依托历史文化、文化创意等优质、优势资源,以高度发达的旅游业确立、凸显其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突出地位。
4.2 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国际规范基础
近代以来,尤其是现代建筑迅猛兴起以及两次世界大战之后,整个国际社会对人类所创造的历史文化及多样化的文明成果的保护与继承,更加重视。
1931年,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ICHATHM)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历史古迹修复的雅典宪章》;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师协会(CIAM)在雅典第四次大会形成《雅典宪章》。前者是国际上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的关于历史建筑、城镇、街区保护系列文件的先驱与源头,后者也有关于城市建筑遗产保护的内容[7]。
1964年,ICHATHM第二次会议通过著名的《威尼斯宪章》,成为当今历史遗产保护的纲领性文件;1965年,成立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通过《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1976年,UNESCO在内罗毕通过《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即《内罗毕建议》)。1987年,ICOMOS在华盛顿通过《保护历史城镇和城区宪章》(简称《华盛顿宪章》)。这些文件与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利用等,皆密切相关。
1999年《国际文化旅游宪章》(Interational Cultural Tourism Charter)更是提出,自然与文化遗产是人类重要的社会资产,其属于所有的人,对文化遗产等进行合理、良好的管理,是人权也是特权。而通过国内外旅游的方式与遗产建立协调、合作关系,有助于保护工作,也是实现文化交流的最重要途径之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于2011年通过《关于历史性城镇景观的建议》,明确指出“历史性城镇景观”(Historic Urban Landscape)是“文化和自然价值及其属性在历史上层层累积而产生的城市区域”,要实现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可持续性[8]。
另外,为促进对历史城区及其承载过的活动所表达的社会文明及多样性文化的保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了世界遗产城市(World Heritage City or Town)的认定活动,文化遗产富集且具有一处世界遗产的任何城市都可能获得该称号。譬如费城、巴黎、弗洛伦萨,以及我国的苏州等城市。
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历史文化名城等,具有重大的旅游价值。而对照诸多关于保护、利用城市文化遗产的国际性文件规范与实践,可知我国在相应领域里面所长期坚持的原则和奉行的指导思想等,是具有一致性、合理性、科学性的,预示着我国建设若干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不仅有良好的现实基础条件,而且有国际、国内的体系合理的文件框架的保障。
5 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技术路线或措施探讨
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是在对城市本身所拥有的资源禀赋条件进行深入挖掘、全面梳理与分析的基础上,参酌和研判中国与世界日益一体化、中国不断崛起与日益开放的背景下,为特定城市提出的未来定位以及愿景描画,也是城市自身在将来所努力的发展方向与设计。然而,在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目标或愿景确定之后,采取怎样切实可行的建设措施、制定怎样的技术路线等,便具有了急迫而重要的实操意义。这既需要遵循国际高知名度城市建设的一般规律,也应当具体、针对地推进,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丰富。
就现阶段那些提出了该建设目标的城市的初步探索或经验看,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至少应涵盖以下内容:
5.1 打造国际性城市文化吸引物
高颜值、具有恒久魅力、能够跨越不同文化与文明藩篱与限制的文化旅游吸引物,是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弥足珍贵的条件。国际文化旅游吸引物的打造,需要在理清城市文化发展脉络的基础上,立足于城市特色,通过对代表性的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整体策划和设计,创新其内容及表现形式,在提升城市文化旅游资源品位的基础上,提高城市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5.2 完善城市旅游服务等基础设施
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呼唤世界一流的旅游服务与设施。首先是国际标准化的旅游服务。个性化虽然是提升国际游客满意度的重要一环,但标准化是基础,个性化的服务建立在标准化的规范之上。其次,精细化、特色化的城市旅游服务内容,以及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也是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城市的重要特征。当城市的包括旅游服务设施在内的所有方面的基础设施一同达致便利化时,城市的国际美誉度无疑会得到极大地提升,自然能够提高其在国际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加重城市在国际城市格局中的分量。
5.3 充分发挥以城市为核心的多元主体的协同作用
建设若干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是一项具有长期性、高站位等特点的战略设定。该目标的实现,需要国家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发力。从城市政府的角度来说,无疑需要改善营商环境、加大扶持力度、释放政策红利、推动企业创新等;而从旅游业等市场经营者看,则应积极投身其中,提高企业的国际生产能力,从而为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建设注入强大动力与不竭活力。
5.4 进一步重视城市的国际营销与推广
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要实现与国际接轨的发展目标,营销与推广必不可少。“酒香也怕巷子”。城市即使有再好的文化旅游资源与产品,如果缺乏专业的、有计划的宣传与推广,也难以很好地走向国际市场。因此,在互联网时代,以科学技术为手段,以文化创意为灵魂,以城市品牌为内容的推广、营销,当然应是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工作的重要方面或利器。
5.5 加强包括旅游人才在内的专业队伍建设
这其实是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向度上的智力保障,也是切实搭建面向外部的城市文化交流桥梁、培育文化使者的要求。仅在国际旅游人才方面,就值得做好这些具体工作: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集中开展文化旅游在职人员国际化、专业化、系统化、规模化培训;依托高校、知名企业等资源建立学术、科研、教育综合体,完成与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相匹配的人才培养制度;大力引进各种旅游人才,保证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顺利建设等。
6 结语
当代中国,是一个体量巨大、结构复杂的组织体系。当前,各地区、各方面的发展表现为鲜明的不平衡不充分特征[9]。这种客观因素和情形条件,必然会影响、制约、波及到我国的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营等环节与方面。由之而决定,我国的城市工作既要秉持统一的原则指导,遵从必要的顶层设计、贯彻最近的国家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也应当鼓励来自实践层面的积极创新与大胆探索,其中之一就是有必要结合先进地区或区域的城市所积累的丰富经验与雄厚基础,推动和促使它们设定关于城市继续发展的更高远、更有益目标,在进一步城市化的过程中迈向国际化、在追求城市国际化与贡献中国智慧及中国方案的努力中提升城市化水平[10]。
国内的城市应当各自根据其资源禀赋、功能定位等差异,设定适宜的发展归宿,既建成众多能够为大量民众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的一般城镇——使之作为我国城市体系结构中坚实的主体支撑,又建成若干具有世界领先与标志意义的城市——使之成为世界城市体系结构顶端的璀璨明珠与传播、散布中华文明的战略支点。只有当我国的城市中,既有大量属于“立地”型者,也有少量或一定数量的城市属于“顶天”型者,大中小城市实现了完美与协同发展,我国的城市体系才能算是完善、完整的。
从目前来说,国际文化旅游名城还仅是一个学理性的初步概念。在这一点上,它与世界城市、国际城市是差不多的。但就立意和出发点而言,也有较大差别。尤其是,世界城市或国际城市,突出的是城市在综合方面的影响力;而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则是对城市的战略定位,是统领城市的全面谋划。
总之,既要依托目前已经形成的中外文化旅游交流上的便利,继续发展、推进实体层面的请进来,更要借用信息化时代到来后所带来的信息传播的无障碍便利,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与格局下积极讲好城市故事、塑造并传播好城市形象,做精线上、线下城市文化旅游营销,在实体与虚拟两个领域扩大城市与世界的交融互动。线上传播和推销,对于更多的具有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而暂时在城市其他指标的考量上还缺乏有利条件的城市而言,也是一项战略预备。
当一个城市更好地融入了世界,总有一天,将有更多的“远方的客人”到访,并自动“停下来”,城市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所散发的魅力也才会历久弥新、久久不散,从而赢得更高的赞扬、认同与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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