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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螃蟹的那点事

2018-01-21姜红兰

海外文摘·文学版 2018年12期
关键词:蟹黄蟹肉高邮

姜红兰

我小时候吃的螃蟹,大多数是汪老小说《黄开榜的一家》中写的“很小的螃蟹,有的地方叫蟛蜞,用盐腌过,很咸。这东西只是蟹壳,没有什么肉,偶有一点蟹黄,只是嘬嘬味而已”。我们那里叫“石蟹”。

石头垒就的码头,中午,有横泾开往高邮的轮船,更有那种水政部门的快艇,激起的浪花很有“大浪淘沙”的雄浑。半大的孩子拎起还未淘干净的米箩菜篮,在浑黄的浊浪未盖过码头前,赤脚就朝岸上奔。浪头掀过,被浪冲刷过的蟹洞裸露出来,就可以“掏螃蟹”了。弟弟很是惹腥,用小铅丝一掏就是一只,然后去集市换钱,到“小脚老太”门前拢一拢。“小脚老太”,我们并不知道她姓什么,叫什么,喜欢吃河鲜,螃蟹要吃用稻草扎起来的大螃蟹,不过,卖蟹的人是用铅丝串连起五六只卖。现在想想,那时候知道吃“大螃蟹”的人,绝对是见过世面,有着曾经富贵的过往。而我们吃这种石蟹并不用盐腌,或者用酒泡。剥去外壳的胰子,用厨刀一劈两半,用调成糊状的干面裹了,放在油锅里炸,脆嘣嘣的,很鲜,白嘴吃,不下饭,吃多了,舌尖上就会破一层皮,戳嘴。

我国吃螃蟹由来已久。《红楼梦》里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薛蘅芜讽和螃蟹咏”,“桂蔼桐荫坐举斛,长安涎口盼重阳”。坐在梧桐树下,闻着桂花的香气,喝着菊花酒,王孙贵族流着哈喇子盼着重阳节,不由感叹古人真会吃。更有吃货苏东坡有云“不识庐山辜负目,不食螃蟹辜负腹”,“堪笑吴兴馋太守,一诗换得两尖团”。诗中的“尖团”两字,是指尖脐的公蟹和团脐的母蟹。做个太守都吃不起螃蟹,还要用诗换。怪不得《红楼梦》里刘姥姥咂舌,薛宝钗那一顿螃蟹宴吃下来,夠庄稼人一年的过活。过去“嘬嘬味道”的小石蟹偶尔在煮杂鱼时看到,而如今螃蟹已经爬上了寻常百姓的餐桌。

过了重阳,我们巷子里老人剥螃蟹和夏天挤虾仁一样壮观。虽是小螃蟹,并不是蟛蜞,是没有长大的螃蟹,十元一斤,个个团脐饱满,蟹肉很少,煮熟,主要是剔蟹黄。年轻人不屑做,要吃就吃大的。老婆婆带着个老花镜,拿着牙签,慢悠悠地聚在一起家长里短,剔个下午,一大碗蟹黄蟹肉有了。在热锅里倒上油,放生姜、葱,把蟹黄、蟹肉倒在里面熬了,装在大口瓶子里,第二天中午,饭桌上就有了一大海碗的蟹黄汪豆腐。嗬,这样吃多带劲!蟹黄包上的那一点蟹黄还不够塞牙缝的。斩肉丸挑一勺熬好的蟹黄,更是鲜美无比。

这原是高邮湖赋予我们这些子民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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