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龄前集体儿童健康管理
2018-01-20李荔荔
李荔荔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1 入园(所)健康检查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承担儿童入园(所)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对于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2 定期健康检查
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检查项目:测量身长(身
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检测血红蛋白,测查视力、听力。检查时间:1~2岁儿童每半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身高、体重每半年测量一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一次口腔、视力检查和听力筛查,检测一次血红蛋白。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对有异常的儿童督促其治疗。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 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并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诊断及矫治。对贫血、营养不良及超重/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度以上贫血、营养不良和肥胖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对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可辅助专业人员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