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确保畜产品安全
2018-01-20俞淼
俞淼
(辽宁省海城市动物检疫站 114200)
动物卫生防疫工作属于国家公益性事业,其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畜牧业能否健康的发展。伴随国家对畜牧业政策的调整,加大对动物卫生防疫工作的投资力度,动物卫生防疫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为捍卫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突出贡献。但在动物卫生防疫工作过程中也存在众多问题与不足,需要我们认真加以对待与解决。
1 科学正确的认识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我国是以农业为基础经济的国家,畜牧业是我们现代化农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畜牧养殖业中重要工作之一便是动物防疫工作。客观来说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畜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因此,在各级政府经济规划制定中,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投入力度体现出一个地区的政府对其重视程度。为确保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加大对其投入,对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工资应全额由当地财政供给,并提供专项活动经费,充分调动从业者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工资收入有保障。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的基础设备建设投资力度,配备必要的动物卫生防疫执法装备,如摄相机、照相机、对讲机、警示牌等,以此来提升执法水平与效率。加大对基层动监所的办公设备改造与升级,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办公质量,并配备防疫工作用的冰箱、冷藏包等设备,确保免疫接种工作能保质保量进行。加大对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考核力度,将其纳入基层目标管理体系并设置管理考核目标和考核办法,通过有效的规范管理制度进行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能力,更好的捍卫畜产品质量安全。
2 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的遵纪守法意识
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管理相对者是一些基层的养殖户、动物贩卖者,其文化程度相对低,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他们对于动物检疫的工作很多是不理解的,甚至一些养殖户中有部分人在动物卫生执法或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开展的过程是不但不配合工作,时而会发生阻挠或辱骂、殴打现象,给动物卫生防疫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影响。因此,提高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教育势在必行。具体方法是首先对养殖户、屠宰户和牲畜贩运户加强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让他们对现有法律法规有所掌握,做到知法、懂法、会用法,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知法守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并能做到主动配合动物卫生执法工作的开展。其次从另外一方面要提高消费者的畜产品安全意识,对社会不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通过网络等手段普及畜产品卫生安全知识,提升全面安全防范意识,并实施最为广泛的全社会监督作用。再次对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动物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对一些重点规定及条款进行系统的学习,让其能懂法守法,做好行业自律。
3 提升动物防疫工作者行业形象
动物防疫工作者行业形象、工作能力是外界直观感受整个动物防疫工作的窗口,也直接影响整个社会对本行业的认识,因此各级相关部门都要重点做好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等方面的培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配置统一的工作服装及标识,在工作时着装标志服,配备专业设备,并实施规范化管理。对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实施全员岗位聘任,实施动态管理,制定详细的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常态式的培训学习工作。实施员工奖惩评价体系,制定规范的评价制度,激发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提升工作效率。要随着动物防疫工作的发展变迁,应该定期对各级动物防疫员做好相应的专业技术、职业修养等方面的培训,使动物检疫工作与新时期畜牧业发展相符合,有利于我国绿色健康畜牧业的发展。
4 完善防疫检疫工作管理制度
完善管理制度是有效的规范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制定完善的 《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 《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廉政建设》、 《学习考核聘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拿制度办事。强化相对责任人管理,规范各饲养、经营单位的行为。同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符合本地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约束,使动物防疫执法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