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水平的措施
2018-01-19王寿梅
王寿梅
(云南省马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663700)
1 马关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现状
(1)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机构、人员配置情况。全县共有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机构15个,包括马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3个乡镇兽医站和健康农场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共有县乡两级检疫人员98人,其中县级17人,乡镇(场)81人,所有检疫人员均取得了官方兽医资格。
(2)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马关县在13个乡镇兽医站和健康农场申报点均具备动物产地检疫证明(B证)电子出证条件,需出省的动物凭乡、镇、场出具 《动物产地检疫证明》(B证)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换取 《动物产地检疫证明》A证。多年来,马关县在推行动物产地检疫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动物产地检疫在全县全面展开,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
2 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体制不健全
由于三权下放,马关县从1996年起乡镇兽医站人财物由乡镇人民政府直属管理,乡镇兽医站的检疫人员大多被抽调参加中心工作,检疫工作只能作为副业,检疫人员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日常检疫工作当中去。另外,检疫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漏洞,这样的监管制度势必会影响动物检疫工作,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检疫工作站的作用。
2.2 养殖场养殖户分散,监管难度大
马关县目前养殖业主要以散养为主,规模养殖场不多,规模化养殖程度相对较低。外加马关县受地理因素影响,山区多、村落分散,山高路远,交通不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全部到户的难度比较大,人力和财力有明显不足,各项工作无法全面做到位。屠商、动物养殖户对动物检疫工作认识不足,意识不强,不主动配合检疫工作,不主动报检,致使动物检疫存在漏洞,给疫情发生留下隐患。
2.3 检疫人员技能素质不高
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本身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要求检疫工作人员不仅要具有专业的工作经验,还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动物检疫部分人员的素质不高,在检疫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这严重影响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也对执法人员的形象产生损害。
2.4 动物产地检疫的可追溯体系不健全
乡镇畜牧兽医站是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检疫的主体机构,一方面承担本辖区动物防疫、畜牧技术推广工作,另一方面也负责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兽医站技术人员长期抽调参加中心工作,导致动物免疫密度不够、畜禽标识佩戴不到位、免疫户口册登记不全、免疫档案不健全,产地检疫出证时无证可查,一旦出现疫情和质量安全难以溯源追查。
3 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策
3.1 加强管理机制的治理
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要动物产地检疫的重要性,争取以政府的影响力来强化产地检疫工作。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相互协作,加强监管检疫工作的管理体制建设,明确检疫部门工作职责,使个检疫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尽最大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竭尽全力提升检疫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吸引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检疫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增强检疫工作队伍的服务质量。
3.2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养殖户的积极性
大力开展养殖和检疫的专题讲座,提升养殖户专业知识和防疫意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对养殖户进行指导。通过宣传和教育,为各养殖户树立正确的养殖理念,提高思想法律意识,增强养殖户自觉性,使其能积极地配合检疫人员的检疫工作,解决因为人为原因而产生的检疫工作难进行的问题。
3.3 扩大对检疫工作的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将产地检疫工作经费、业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全额预算,保证日常执法费用和业务培训经费,使基层动物检疫工作更加专业化,更具权威性。同时增加检疫人员的待遇制度,稳定检疫团队的人员建设。为养殖户提供更多的便民服务,有利于检疫工作报告的产出,为广大养殖户提供便宜。
3.4 建立检疫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制
对检疫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素质培训,增强检疫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水平,杜绝检疫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落实工作责任制,使检疫人员做到工作守则、纪律严明、奖罚分明,造就一支实干、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管理科学的动物检疫监督执法队伍,以确保检疫工作的有效开展,为防控重大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
3.5 强化检疫监管,建立健全可追溯体系
加强动物产地检疫执法监督检查,以检促防,严格执行养殖档案和标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免疫户口册、免疫档案,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出证条件,加快动物产地检疫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一旦出现疫情和质量安全能够迅速查清动物来源。
4 结束语
提升监督防疫工作的水平,有利于对养殖业的管理,为动物食品安全提供保障。作为马关县的支柱性产业,养殖业顺利发展可有效带动经济效益,提升人们生活水平,动物检疫工作是提高生活安全的重要保障,半点不能马虎,要严格监管,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