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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经济发展中的生态补偿问题研究

2018-01-18宋经纬李元南

消费导刊 2017年8期
关键词:林业经济生态补偿关系

宋经纬 李元南

摘要:针对林业经济发展中的生态补偿问题,结合理论实践,在阐述林业经济发展和生态补偿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目前我国林业经济发展中生态补偿常见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林业经济 生态补偿 关系 问题 对策

相关经验表明,生态补偿机制是促进林业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我国于2001年开始落实林业经济补偿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然而我国对林业经济发展中的生态补偿问题方面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一、林业经济发展和生态补偿的关系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其破坏程度已经远远超出了生态环境自我恢复的能力,在这样基础上开展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补偿就显得尤为重要。林业经济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发展程度的主要指标,但是自从进入21以后,我国大力发展经济和军事,而忽略了林业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导致沙漠化日益加重,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正在不断侵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实际上,生态补偿是促进林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主要内容,林业经济发展和生态补偿相辅相成,两者共同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理念奠定坚实基础。

二、林业经济发展中的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

(一)补偿对象和用途含糊不清。生态补偿资金的主要对象应当是对管理者的补助,而不是林业所有者经济成本的累加或者经济损失的补償,但是就目前我国林业经济发展现状而言,生态补偿资金的对象非常模糊,大大降低了从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在《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中有明文规定,生态补偿资金是对上林业管护人员发生营造、抚育、保护、管理所支付的补助,平均每公顷补助标准为75元,但是实际补偿到县级单位的生态补偿只有52元每公顷,主要应用在林业养护人员的劳务费上,另外23元每公顷则主要应用林业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其方面。导致林业补偿资金转化为管理补助,林业所有者并没有从中收益。

(二)补偿标准过低。目前在林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标准为每公顷75元,连最基本的养护费用都不够,更不用说补偿林所有的经济损失。在林权管理制度不断改革深化下,经营商品林业获得的经济效益不断增加,对山地资源也越来越重视,但生态补偿资金的标准过低,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林业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同时也增加了园林养护和管理的压力。

(三)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目前我国林业经济发展的补偿资金90%以上全部来源于中央政府,只有少数地区有20%的资金来自于地方政府,即使是享受林业生态效益的企业也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进行补偿,很大程度上限制林业经济发展的效率和持续性。

三、多视角探讨完善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机制

(一)拓宽补偿基金来源。第一,政府牵头,逐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地方补偿机制。林业经济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要努力争取增加中央生态补偿资金的数量,另一方面,根据所在省份财力状况,获得省政府的补充资金,同时,林业所在市县政府部门要每年拿出至少1%的财政资金来用于林业产业的发展;第二,建立林业收益者承担保补偿资金制度。根据当地各大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督促森林旅游部门、排污部门、建筑部门等林业受益部门建立生态林业补偿资金制度,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各界人士通过认领养护、冠名权等形式,积极参与到林业保护中来;第三,积极探索非林业资金转入生态补偿资金的模式,由于地方财力比较有限,尤其偏远山区筹集生态补偿资金的难度非常大,可以把征收育林资金逐渐转化为征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增加生态补偿资金。

(二)增强林业经济自我补偿能力。第一,充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林业效益既包括生态效益,也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确保生态效益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其获得的经济效益,实行自身补偿。也可以通过建立试验研究基地、风景名胜区、科普教育机基地等来增加自身的经济效益;第二,利用林下发展养殖业和种植业。国家相关文献规定,除特殊林业之外,一般的林业区比如:花园、果园等,其经营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栽种和养殖适宜的动植物来增加经济效益。

(三)积极探索分级管理、分类补偿政策。传统林业经济生态补偿的标准很难满足林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具体需求。因此,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可以林业分为三个保护等级进行管理和补偿。一级保护包括:国家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以及生态区位比较重要的林业区;二级保护包括:风景林、国防林、科学试验林等;三级保护包括:除一级和二级保护之外的所有林业区,根据林业保护等级不同,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以提高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规范管理,确保林业生态效益补偿制定能落实到实处。第一,建立专门的林业经济生态保护机构,全权负责林业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第二,各级政府要建立生态补偿资金反馈机制,对林业经济发展生态补偿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第三,制定严格的惩罚制度,对私自挪用、截留、置换生态补偿资金的人员严肃处理,以便补偿资金能落实到实处。

四、结束语

林业经济发展中生态补偿必须得到应有重视,实践中要认识到:其一,林业经济要想获得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就必须提高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率。其二,目前林业经济发展补偿机制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亟待探索一条完善、符合实际情的林业发展补偿机制。其三,生态补偿资金的筹集落实必须有明文规定,并通过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提高林业产业的经济效益,实现自身补偿,才能确保林业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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