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建设统揽乡镇财政工作
2018-01-18李晓峰
李晓峰
目前,乡镇财政工作在精细理财、科学管理、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等方面存在欠缺和不足,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法治观念、责任意识、业务水平、创新能力亟待增强和提升。基于这种现状,笔者认为,应当加强法治建设,统揽乡镇财政工作全局,从加强财政干部法制教育入手,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于乡镇财政工作各个环节,通过法治建设推进乡镇财政管理和运行水平的不断提升。
第一,教育先行,推动乡镇财政干部真学真用、知行合一。要把乡镇财政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制订法制培训工作规划,有序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通过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手段,组织乡镇财政干部重点学习财税法律法规及相关财政政策、理论等知识,努力推进乡镇财政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长效化,转变思维方式和管理方式,增强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硬化预算,坚持乡镇财政收支公开透明。要严格遵守新《预算法》的规定,按照现代预算管理的要求,大力强化预算对乡镇政府的收支约束,推进乡镇全口径预算,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向社会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等。在预算执行中不得随意给财政收支开口子,一切财政收支活动都应纳入法制的轨道。建立乡镇的基本支出保障机制,明确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及时足额落实保障资金,稳步提升乡镇基本支出保障水平。通过强化收支管理,充分发挥预算在推动乡镇强管理、惠民生、谋发展中的作用。
第三,优化流程,实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动态跟踪、全程透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关系到党的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深入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针对各类项目资金的不同特点,突出重点,健全分类监管机制,分别对财政补贴补助性资金、项目资金、乡镇财政预算资金、村级资金等提出具体、明确的监管要求。要完善全过程监管机制,及时公开补助政策,核实补助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申报、审批、核拨流程,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要不断规范监管行为,分别明确各类财政资金监管的目标任务与措施,宣传党的惠农政策,及时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公众知晓度和满意率。要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全程跟踪、动态监管,重点检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情况,评估项目绩效,对发现的问题及時纠正,有效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确保监管工作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四,强化内控,加强乡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配套制度,从思想上筑牢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防线,从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入手,不断加强乡镇机关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要严格“三公”经费的审批和审计工作,对招待费、交通费、旅差费、培训费等严格按标准执行,不该列支的一律不得支出,确保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落到实处。要强化会计基础管理,进一步完善票据管理、资金管理、银行账户与印鉴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要强化资产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实物招标购进和资产处置程序,坚决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报废、变卖等事项,健全和完善实物登记台账,着力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节约使用财政资金。
第五,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乡镇财政干部敬业奉献、高效清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乡镇财政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队伍建设和日常服务中的不足,严格遵守单位内部各种规章制度,把廉洁自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倡导良好风尚,自觉接受监督,筑牢廉政防线。要明确工作职能,立足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工作的要求,分别从收入管理职能、分配资金职能、监督管理职能、落实政策职能、服务发展职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镇级财政机构的主要职能,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所的岗位设置,切实解决好机构、岗位不健全或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问题。要提升财政干部的工作能力,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搞好公务员招录工作,充实新鲜血液,着力解决乡镇财政干部人员偏少和结构老化等问题,完善乡镇财政干部交流和优秀人才选拔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与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台市东台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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