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坚持河湖统筹 强化创新驱动用河湖长制促河湖“长治”
2018-01-18湖北省水利厅
10月10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第2次月推进视频会 (李亮/摄)
2017年,湖北省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为统领,把河湖长制作为统筹水利改革的“牛鼻子”、驱动水利发展的“助推器”,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坚持顶层设计、创新驱动,坚持党政负责、社会共建,坚持河湖统筹、协调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应急谋远结合,于11月底全面完成河湖长制省市县乡四级体系框架搭建年度任务。河湖专项整治成效明显,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在水利部第三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上,湖北省介绍了河湖长制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并获中央河长制奖励资金4000万元。
立足特殊省情 坚持河湖统筹
湖北有着“千湖之省”的独特美誉,湖泊是湖北的“名片”。湖区作为湖北省经济社会较发达的区域,水循环周期长、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对偏低的“短板”日益凸显。因此,湖北省决定借河长制的东风,坚持河湖统筹,擦亮湖泊“名片”,于2017年2月在全国率先明确提出全面实施河湖长制。这与十九届中央深改组第一次会议《关于在湖泊实行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相契合。全面实施河湖长制以来,湖北所有湖泊全部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担任湖长;省五大湖泊分别由3名省委常委、2名副省长担任省级湖长。此外,全省水库也全部纳入河湖长制,实现了全省水域河湖治理、管护全覆盖。
树立系统理念 科学搭建平台
湖北省始终坚持全局观念、系统思维,跳出水利,做好工作平台设计。按常设议事机构深化平台建设,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将省河湖长办公室作为省委、省政府统领河湖长制工作的“第二办公厅”,所有省级河湖长涉河湖活动均以河湖长办文件直接发送地方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树立工作权威。制发制度,明确省各联系部门承担对应的省级河湖长办公室职责,在省级层面构建起了“省河湖长办+14个省分河湖长办”的平台架构,形成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的联动机制。全省省、市、县三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已全部批复建立,“1+X”的工作平台模式全面构建,真正使河湖长制党政负责、部门联动落实落地。部分地方还将平台延伸到乡镇一级。
立足创新驱动 建立长效机制
在目标任务上自我加压,提出力争到2020年水功能区和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长江和汉江水质优良比例都要显著提高,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高于长江流域和全国平均水平的总体目标;将全面建立河湖长制的时间表确定在2017年年底前,比中央和水利部要求的时间提前了一年。
治理管护任务增加。除对国家规定的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大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提出了具体指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外,还针对全省河湖管理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将河湖管理与保护规划“多规合一”、河湖分级管理、河湖管护责任主体与机构等列入了主要任务;同时,列入经费保障措施,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包括调整支出结构、整合部门资金、保障办公经费、探索建立补偿制度。目前,全省各级已落实工作保障经费12.4亿元。省财政还专列500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以奖代补。
同时,强化依法治理河湖,在省公安厅成立生态执法支队,推广“河湖长+警长”模式,开展河湖长立法调研,积极打造水生态联合执法平台。强力推进“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省、市、县级“一河(湖)一策”已基本编制完成。逐步规范河湖管护,建立河湖长巡河湖规范、保洁员巡查保洁规范,开展“有责任主体、有保洁船舶、有清护机械、有保洁人员、有管护经费”的“五有”河湖治理管护标准化建设,为河湖治理管护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宜昌沮河城区段
宣恩县水上运动会 (郑先瑾/摄)
武汉市竹叶海湖长硚口区区长刘丹平巡湖 (胡顺华/摄)
秭归县委书记卢辉、副县长宋俊华巡查茅坪河流域河道整治提升和保洁工作
应急谋远结合 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河湖长制工作应急与谋远结合,一手抓框架搭建,一手抓应急整治,以实际成效赢民心、聚人气。谋划实施水利“补短板”工程。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2017—2019年投巨资实施湖泊堤防加固、新增外排能力、主要支流治理等水利“补短板”工程建设,2017年已全面启动实施;全面开展“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全省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湖泊湿地生态修复、江河湖库水质提升等九大专项治理行动,并将行动情况纳入环保督查整改督办问责范围,务求行动落实见效。目前,全省122.2万亩(1亩=1/15hm2)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已全部拆除,禁养区内4764个畜禽养殖场(户)已全部关闭搬迁,新建、改建污水处理厂825个、垃圾处理厂(口)236个,取缔非法排污口590个。
武汉市莲花湖:昔日的臭水湖,今日的风景区 (胡顺华/摄)
清江画廊 (胡顺华/摄)
武汉市竹叶海湿地公园 (胡顺华/摄)
夷陵区黄柏河 (胡顺华/摄)
武汉市沙湖 (胡顺华/摄)
同时,大力实施水域岸线专项清理。坚持省地统一行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联动,大力开展非法采砂、非法码头清理整治,关停采砂场1068处,收缴采运砂船909艘,拆除和没收采砂机具307台(套),取缔非法码头367个,长江、汉江岸线面貌焕然一新。结合环保督查整改开展重点整治,重点对排查出的148个河湖黑臭水体进行整治,目前已完成整治94个;全省137个水源地的234个影响环境问题全部解决,群众满意度很高。
12月14日,省长王晓东签署了湖北省第1号河湖长令,向全省各级河湖长下达了“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的命令”,确保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水生态优良、水环境优美的吉祥春节、美丽春节。河湖长制,在湖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正在引领荆楚河湖步入全面治理保护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