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草原防火现状及设想
2018-01-18刘冬丽刘冬辉
刘冬丽 刘冬辉
(1,辽宁省阜蒙县草原监理站 123199;2,辽宁省阜蒙县动物检疫站 123199)
辽宁省草地资源丰富,据1982年调查,有可利用草地324万公顷,主要分布于东南两翼,西北部有144.8万公顷,东部 (即长大线以东)有101.1万公顷。在草地植被分布上,东部地区草地连片环于中、幼针叶林周边。草高林矮,加之气候干燥,火燃指数较高。因此,草原防火重、难度大。1988年前,每年发生不同程度的草原火灾,或由草地火燃及森林火灾,给牧业、林业和农村居民带来一定经济损失。因此,辽宁省于1988年初,省、市、县成立了护林护草防火指挥部,对行政辖区的林草防火工作作到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负责,实行奖惩;在行政辖区间建立联防责任制,使草原防火得到有效控制,至今省内末发生大的草原火灾。
1 草原防火工作现状
建立健全草原防火指挥部系统。1988年以来,辽宁省依据 《森林法》和 《草原法》,省、市、县均成立护林护草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按业务分工配置人员。全省共成立61个防火指挥部及办公室,其中,草原专设11个,兼设50个,专兼职人员835人,其中专职192人,兼职734人,同时在10个半农半牧县成立10个草原防、灭火队,使草原防火工作有了组织保障和较强的领导力度。
依行政辖区和业务关系确定各级领导草原防火责任制。草原防火工作既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又是抢险救灾,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因而,辽宁省按照国家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实行辖区行政首长 (既省、市、县、乡长)负责制。在任期内辖区发生草原重大火灾事故,追究领导责任。省直各单位按包片 (市、县)也各负其责,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将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直至落实到人头。对行政辖区相邻地区也建立联防组织,明确联防责任,使全省防火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到人。
建立草原防火体系工程。农业部先后两次 (1992,1995)为辽宁省建设草原防火体系,一期工程投资60万元,用于阜新、彰武、建平、北票、建昌、义县等县 (市)草原防火体系建设。满足各县对交通、通讯器材、灭火器具的需要,建设了防火了望塔;开设草地间防火沟150km,在林草地间每年分别搞计划烧线20km (宽6m)、25km (宽8m)。使草原防火得到必备物质及工程保障。
进行草原防、灭火技术培训。省内每年开办草原防火、灭火技术培训及现场教学20余次,培训省、市、县、乡防火、灭火人员1000余人,使现代化的草原防火、灭火技术得到推广和普及,提高了防灭火人员业务素质,使防火队伍达到新的防灭火技术水平。
草原防火取得明显成果。自1988年以来的10年中,全省末发现大的草原火灾,发生13次一般火灾 (最高为1995年5次一般火灾),过火受灾面积112~500公顷,年平均323公顷,损失牧草2.8~32万kg,经济损失2.6~10.5万元;每年草地过火面积率 (即过火受灾面积与全省草地总面积之比)在万分之0.35至万分之一以下,在农业部规定指标以下,跨入全国草原防火先进行列。
2 今后草原防火工作设想
(1)进一步健全草原防火组织,充实防火专业人员。前文说过,辽宁省草原与森林多镶嵌分布,如有火患,相互波及,因此,对于草地防火应与森林防火同等重视起来。应体现组织健全和队伍建设上。虽然目前全省设立的61个防火指挥部及办公室,其中兼设50个,且末配备草原专业防灭火技术人员,省内现有的防火办公室人员 (835人)中,配备草原防火技术人员92人,仅占11%,领导力量和技术力量的薄弱,难以适应繁重的草原防灭火任务的需要。需按草原防火面积,只有每公顷配备1名草原技术人员才能适应省内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任务要求。
(2)进一步加强草原防火体系建设。防火体系建设,主要包括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草原防灭火现代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系统的建设等。
第一,为搞好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应按资金的投入量及草原火灾频发地区配备交通工具 (每4万公顷草地配备1台指挥车、4台摩托车)、通讯器材 (每4万公顷配1台微机、4台电话)、观测仪器 (购观测设备、建了望塔等)和常规灭火器材 (每万公顷配1台风力灭火机)。
第二,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搞好草原防火工作。首先对火灾高频地区 (半农半牧区)认真调查、填报火气候调查统计表;在10万分之一地图上,标明逐年草原火灾发生点,建立草原火灾档案,输入微机与农业部 “八五”科研计划接轨。二是及时搞好草原防火预测、预报和灭火预案,做到主动防火。三是每年逐级 (由省至县)开办多种形式的草原防火技术培训及现场教学,培训草原防火骨干,传授灭火新技术与防火指挥的培训,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均佳的草原防、灭火队伍。
第三,开展与行政并举的工程防火、生物防火、计划火烧技术、变草原被动防火为主动防火,使草原防火工作达到一个新水平。
①开展工程防火。首先在草原重点防火区,尤其建平、北票、阜新、彰武、康平县等半农半牧县与毗邻的宁城、敖汉、库伦、科左后等县 (旗)交界处,修筑防火公路或防火道,在5个半农半牧县的县际及乡际间也应修筑草原防火通道形式网络,作为防、灭火控制地带,一旦出现火情会阻止火灾蔓延。二是开设草原防火线。主要是在林草边缘、草原居民点、矿点及仓库周围,以机械或人工开设防火沟 (壕),宽度10~30m,深1m,以阻止火灾向林地、村庄、库区蔓延或阻止林地、村庄、库区之火外延到草地。
②开展草原生物防火。这种措施经济、有效,有利于生态平衡。首先,在草原重点区域内,公铁 (102国道沙通线)两侧,矿区、居民点营造赤峰杨封闭式的防火林带,阻隔草原内外火源的蔓延。另外,在草原重点区营造网格化的防火林带,其格内面积10~15公顷,林带宽15~20m,株行距为2×3m。此防火林带营造成功,将为草原防火起到屏障作用。其次,在上述地区、地带种植早熟或耐火植物,如春小麦、马铃薯、豌豆等,形成耐火植物防火带,使草地间、林草间、草地居民点间等地区火灾不得内外蔓延。
③开展计划火烧新技术。在临近草原防火期或防火期内的融雪期 (火险指数2以下的无风天气)以人工点燃技术,在林草两生态交会点、线或在草原生态系统 (雪融阳坡)开展有防反条件的草地点烧或带烧。应用推广火烧防火技术,可使草原获得减灾和开发的双重功效,使草原防火由单纯的封闭型、消耗型、被动型转变为开放型、经营型、主动型的科学利用野火资源的新阶段。
(3)加强草原防火制管理。虽然在 《草原法》上有草原防火规定,且1993年国务院颁发了 《草原防火条例》,但对各省,尤其各市、县草原防火执法操作上,难以 “对症下药”,执法不当,可操作性差。需地方政府及时出台 《辽宁省草原防火实施办法》及各市的草原防火法规来,以加强草原防火法制化管理。
(4)各级政府应依法将草原防火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之中。各级政府应依照 《草原法》、 《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将草原防火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依法投入草原防火经费。对其经费的使用,各级政府应严格把关、严格管理、严格检查,对挪用、占用贪污草原防火经费或物质者,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5)严格实行草原防火标准化管理。草原重点地区要严格实行草原防火标准化管理。尤其当年有防火投资的市、县,应按照农业部草原防火办和省护林护草防火指挥部的要求,每年年初制定草原防火预案、制定技术措施、订立年度草原防火工作指标;年中上报防火方案实施报告;年终上报防火经费结算 (或决算)和草原防火固定资产报表;有草原防火投资的市,年终应上报辖区各县草原防火经费使用、防火器材使用和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报告,以达到全省草原防火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