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对策研究
2018-01-17周子歆
周子歆
[摘要]面对网络舆情的危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做好监测、控制和处理工作,并积极地进行有效引导,缓解网络舆情产生的不利影响,对维护网络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意义重大。本文通过研究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针对问题提出了科学有效的处理方法及相应的原则措施。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原则
有一份“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是由权威部门CNNIC公布的,报告称到2016年年末为止,中国网民人数占世界第一位,达到了7.3亿,对于高度发达的网络信息科技来说,当前的网络舆论已成为网络舆情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网络舆论的监督方面,网民也成为了不可缺少的力量。随着网络舆情的发展,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怎样进行网络监测,怎样面对突发事件产生的问题,又怎样才能有效引导和缓解其产生的危机,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众信任度,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公共事件中网络舆情危机的特点
(一)对民生问题为主,有同情弱势群体倾向。第一,对于突发性事件具有一定的社会公共性质,而且大多与民生问题有关,比较容易引起网民共鸣,但是,负面舆论多所以负面影响作用大;第二,对新闻事件的网络舆情,网民的思想倾向存在同情弱势群体的现象,言论多以抨击富人为主,持有这种态度的人占相当大一部分,而且这种影响作用大。
(二)网络舆情突发性强,负面因素多。网络舆情在网上的形成没有前期预兆,主要的原因是对热点和焦点事件产生的情绪反应,多是带有情绪化的言论。由于网络技术的先进,网民用户具有极强的隐蔽性,所以使舆论变为非理智和极端的个人观点。网上的捕风捉影、散布谣言、人身攻击已司空见惯,这就是形成网络舆情危机的重要原因,其不理智行为往往带来负面影响。所以对于一些事件的发展没有规律可循,其存在的消极、情绪化的因素隐藏着危机。
二、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一)权威部门信息滞后和失语造成谣言四起。网络突发事件的发生都是由于舆情的危机而引起的,相关部门的新闻发言人还没有形成具体的规定和制度,导致实施不足。对已经发生的网络公共事件的舆情危机,政府部门应该及时行动,并运用一定的措施来降低其给社会和网络带来的消极影响,积极地妥善处理,避免因舆情危机而引起社会的不良秩序,消除舆论影响。
(二)应对事件速度缓慢,应付了事。从已发生和处理的网络舆情危机事件上看,当前政府相关部门的应对速度缓慢,而且多数在事后处理。对于网络的传播速度而言,势必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和危害,这时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就会感觉难度相当大。作为政府部门应该发挥主导作用,网络舆情危机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应对,以有效的措施和方法给予解决,并同时向网民做一个公正合理的事件说明。
(三)公布信息缺乏透明度。网络信息的高度发达,网民的参与意识也不断增强,对事件的看法也逐渐成熟,政府相关部门对于事件的发生首先要做到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提高公开透明度,掩盖事件是不可能的,只会给网民造成對立的情绪。在分析网民的相关舆论时应该持有尊重的心态,对于一些有益的建议要积极采纳并作出回应,能够提高广大网民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有利于那些不良信息自消自灭,创建一个有秩序的网络舆情平台。
三、提高政府网络舆情应对能力的对策
(一)健全网络舆情监督机制。对网络舆论进行有效监督,形成系统的监督体系,有必要建立相关组织,网络舆情监委会,还要设置网络发言人和评论员,并对这些人员进行培训,要在法律文件和官方语言上具有一定的专业化水平,并要及时对网上出现的舆情事件进行查找,并第一时间参与讨论和发言,以正确的舆论引导网民对事件的看法和观点,保持社会舆论的健康发展。
(二)系统专业的政府公关培训。对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和新闻专家也要进行公共关系的培训和教育,特别是在专业技术和实施方法上,公共关系的培训空间还很大,培训的目的是以网络舆情教育为主,并需要具备一定的预测能力,提高预防意识,并运用公关技巧进行缓解。
(三)制定合理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我国政府部门设置新闻发言人最早是在1982年,而且制度比较完善。虽然有些地方政府制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但没有切实落到实处,针对目前网络舆隋的影响力,政府要把新闻发言人制度尽早实施,同时也要对其工作效力进行监督,并制定问责制度,使新闻发言人能真正发挥其作用,把事件真相告诉网民,给整个社会了解真相的平台。具体工作是在事件发展前期对网络盥情进行权威信息的公布;在事件发展中期需要参与评论并做说明;在事件发展后期,让网民和大众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互动,加强通信联系,提高政府公信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