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2018-01-17武利红侯钰桃
武利红 侯钰桃
[摘 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着民族文化特色,是传统文化得以延续的重要载体。但随着社会现代化发展,一些传统手工艺生存空间极速锐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境况不佳、保护意识不强、后续从业人员缺乏等问题导致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传承下来。因此,必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本文从档案管理视角来探讨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以促进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保护;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 G122;G2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0037(2017)10-78-5
Study on the Protection of Henan'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rchives Management
Wu Lihong1,2 Hou Yutao1
(1.Zhengzhou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Zhengzhou Henan 450000;
2.Hena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Aviation Economy Development, Zhengzhou Henan 450000)
Abstract: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embodi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national culture and it is an important carrier of the continuation of traditional culture. Bu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modernization, the survival space of some traditional handicrafts has been decreasing rapidly. The survival situation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s not good enough, the protection consciousness is not strong enough, and the follow-up employees are insufficient, resulting in the loss of som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herefore,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must be strengthened. 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Hena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rchives management,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Henan.
Key words: Henan Province; 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 heritage conservation;A archives management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但保护现状令人担忧。而由于档案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特殊作用,对加强和保护、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思想起着关键的作用。从档案管理视角,加强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以原汁原味地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揭示出历史文化发展的全过程,使“口传身授”的传统文化通过文字、视频、音像、图片等永久保存,从根源上解决了文化遗产消失的现实危险性,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1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1.1 非物質文化遗产概念
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2]。
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非物质的状态得以表现,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通过口教身授的方式一脉相承的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从生活中提炼升华,以人民喜闻乐见的表现方式表演传播,是一种重视突出以人为核心的文化艺术形式。通俗地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依赖物而存在的艺术表演、精神文化等。
1.2 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主要有:
1.2.1 传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其广泛传播和交流,让人们深刻认识到民族传统文化的优秀,坚定民族文化自信。这种交流和传播,使人类一代代享用、继承或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成为继承、延续、借鉴和发扬传统民族文化的源泉。endprint
1.2.2 社会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诞生开始就深深打上了人民群众的烙印,具有深刻的社会性。从草根中来,得以提炼和升华,通过不断的改进,受到各阶层群众的喜爱。
1.2.3 无形性。不需要高楼大厦,也不需要名山大川。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依赖于外物而发展,它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内心深处,通过人们的外在表演而传承发扬,是抽象的存在。
1.2.4 多元性。世界是五彩缤纷、异彩纷呈的,也是多元的,人类世界也是如此,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组成了绚烂的文化天空。唯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对于多种多样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的态度是继承、发展、发扬,从地方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1.2.5 活态性。生动活泼,表现形式多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生存壮大的重要原因,因为传统文化艺人所处环境的限制,口传身授是绝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方式,并因为演员的自身特点呈现鲜明的特色[3]。
2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问题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深受人民群众喜欢。由于历史局限性和传播渠道的小众化,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依靠一代又一代老艺人“口传身授”传承下来,很少有详细的书面资料。虽然近些年河南努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挽救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但由于历史原因、市场经济的淘汰法则、老艺人的逐渐故去、缺乏年轻继承人、没有可供依托的传承载体等原因,使得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令人担忧,保护工作中还存着很多不可忽视的问题,个别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2.1 特色曲艺无人问津
河南文化博大精深,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如,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曲艺形式就有豫剧、曲剧、越调、大平调、道情、二夹弦、四平调等[4]。因为经济原因,年轻人多不愿从事传统技艺,致使许多传统工艺、技艺找不到传承者,大量宝贵的实物与资料也因无人保管、保护而被毁坏。这些剧种,看过的人很少,也很少有人知道其代表作。这些剧种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砥砺前行,还能支撑多久不得而知。如洛阳独有的民间音乐海神乐,有近20余种乐器,演奏曲目繁多,被人们称为“海神社”[5]。目前洛阳市,仅仅景花村一家还流传下来。更不要说更多的有地域特色的小剧种和具备独特民间艺术形式的表演方式,很多已经从我们的生活中逐渐远去,直至消失。这不是个别,也不是部分,而是呈现出一种整体性的特色,中原大地需要的是百花齐放。
2.2 自有品牌被人抢注
品牌的作用是巨大的,也是不可估量的。一个优秀品牌、商标的确定,凝聚着大量的心血,是质量和时间沉淀的结果。比如说,少林这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是中华武术的发祥林和禅宗的开端,每个中国人都知道。这个品牌也给当地带来了客观的经济利益。遗憾的是商标却被抢注,自己的文化、自己的品牌,需要别人的授权,可悲可叹谁之过!
2.3 随意破坏过度开发
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其独特的历史社会文化背景,是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积淀而成,具有特定的文化空间。社会商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让很多地方看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经济价值和政治价值,热衷于申报、开发。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一些地方进行超负荷的开发利用——对一些历史悠久的村落进行过渡旅游开发,虽挖掘出来经济价值,但文化符号越来越少,致使相当一部分项目毁坏掉,甚至个别的项目被保护和开发的名义破坏掉。一些地方,甚至是一报了之,而不去对保护加以关注,加以重视。更有一些地方,竟打着创新传承的旗号随意更改,使文化遗产满目疮痍,丢失了原真性的文化遗产也就丢失了其真正的价值。
2.4 资金和法制支持不足
对于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政策去保护和传承,例如《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但是,政府虽然出台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却由于政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解甚少,保护意识薄弱,未能深入贯彻落实。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社会化工程,需要整体运作,联动配合。单靠个别部门、人员无法完成。目前来说,社会发展中没有很好地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因此河南非物质文化遺产虽然量大,但真正保存下来的却不多,与保护有关的实际性问题得不到解决,资金和人员的缺乏更是一大难题。
3 档案管理视角下的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3.1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意义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充分体现档案文化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于地方,发展于地方,蕴含着浓郁的地域特色,每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有着很大的区别,体现着不同的地域文化特点,充分表现着我国多民族地区的特性,文化多元、思想多元,档案的存在,将这种特性客观真实地表现,价值巨大不可估量[6]。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充分发挥档案文化的凭证作用。真实的凭证是档案的重要特性。现代社会是信用社会,记录和证据是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档案凭证性的重要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特别是在申遗、对外宣传中,不但能解决申遗的成功率问题,而且也解决了社会的实际问题,使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和价值得到充分的证明。
最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充分凸显档案文化媒介功能。保护是为了利用,为了开发,档案开发离不开档案的文化媒介功能,主要表现在,通过媒介功能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得到深入广泛的传播。随着受众媒体的扩大,接触群众的增多,将会引起更多人关注和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工作,也为再创造提供更大可能的空间和载体,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发展途径。
3.2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收集
3.2.1 收集原则。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收集应遵循的搜集原则有:第一,依法收集的原则。近些年来,河南省从立法层面加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立法的加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提供了最有力的武器,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首要原则、根本方法。所以,河南各档案收集部门应依据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收集。第二,真实性原则。为更好地研究、保护和传承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性是最大的底线,也是最严的标准。收集整理档案,必须要以最科学的精神,最严谨的态度,最精准的工作,确保收集档案的真实性。收集的原始资料,务必要认真细致地整理,从多方面多角度进行考证。不能人云亦云,沾点边就认为是需要保护的遗产。更不能不负责任一收了之,而不做鉴定,贻误时机和工作。特别是那些吃不准、拿不定的,要邀请专家进行把脉会诊,确定真伪,再进行下步工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因为互联网的便捷性,很多人会在互联网上搜集资料,但互联网资料鱼目混珠,很多资料是想当然的论述,没有来源依据,更不要提精细考证。因此,来源于网络的资料,必须要到实地考察论证,至少要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当地权威部门核实,确定真假。档案的真实性是其作用的前提。如若档案不实则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从而危害社会。第三,全面性原则。档案收集不是要收集某一部分,更不是收集某一方面,而是必须收集齐全。收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要做到全面详细,只要是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哪怕是暂时不能鉴定真假的,也要及时收集,以免散失,不能受到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局限。其次,具体到某一个项目,更是要遵从整体性系统性要求,完整齐全地收集,不能零散,更不能散乱,导致后期的进一步整理无法进行。同时,收集全面性原则也体现在载体方面,不仅要收集文字资料,更要收集音像、动作等资料。只有全面地收集,才能真实反映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才能更科学地发现传承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endprint
3.2.2 收集方法。第一,通过相关部门收集。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表现形式多样,既包括口头传统、民俗活动、传统表演艺术,也包括礼仪与节庆、传统手工艺技能以及文化空间,它是一种活态文化遗产。具备相当强的专业性,需要专门机构、专业人员去搜集、整理。第二,抓住民俗节日进行收集。传统文化往往通过民俗节日集中体现,如上蔡县的九九重阳节、新郑市的3月3日纪念黄帝的上巳节等,其有关档案需要在特定的节日中进行深入了解、采访、记录,收集该项目原始的完整素材。第三,购买。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在民间得到了很好的整理保护,这些老艺术家们付出了很大精力,也遭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在收集这些档案时,必须要充分考虑到群众的感受,能购买的尽量采取购买的方式。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对于那些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采取购买的方式,尽量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
3.3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整理
3.3.1 整理原则。第一,系统性原则。系统性原则是指整理出来的档案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发展过程。每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可分割,都具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价值和文化符号。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整理也必须遵循此特点,依“项”为单位进行归档立卷。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审批和保护就是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的。当然,以传承人为单位进行整理也可以,增强传承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之间的联系。第二,分级整理原则。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要按档案整理原则,分级分层次整理。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划分,依据其价值进行分类,以方便后续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传统的,也是现代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其内容会不断更新,形式会不断变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收集整理,要充分考虑这点,为新文献的出现留足空间。第三,防止泄密原则。保密工作是各项工作必须注意的,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非常独特实物,不仅具备文化价值,也具备相当强的经济价值,因此,必须注意保密工作。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能是机密的,如制作工艺、配方等独家秘法,一旦泄露,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性损失,整理时应当充分考虑保密性。符合定密条件的,要根据规定科学定密,以便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3.3.2 整理方法。第一,分类整理。档案整理最常见的一种方法是分类整理,分类整理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着整理的质量。整理的标准不同,档案的分类就区别很大。如依据非遗名录类型划分,可以分为民间音乐档案、传统游艺、民间文学档案、传统技艺档案、体育与竞技档案、民俗档案和传统医药档案等。它的优点在于便于后期查找翻阅,如果有新的档案资料产生可以随时添加。缺点是保存起来不太方便,因为有些项目形式较多,所以保存起来相对比较麻烦。如依据档案载体不同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和文书档案等。按照载体划分的优点是利于保存,缺点是造成项目分散,不利于后期查阅利用,且破坏了档案的完整性。不同的分类各有优劣,不可以说哪个更好一些,哪个更差一些,整理时要依据实际情况,以便有利于档案保存利用。第二,重点项目重点整理。档案的重点整理体现了档案的分级整理。价值级别是分重点整理的一个标准。如列入目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就有国家级、省级的区别,整理档案时适当要有侧重点,对国家级的项目进行重点整理,如洛阳的河洛大鼓、唐三彩烧制技艺等。还有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专业性特别强。而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部分靠基础文化站在收集,在遇到专业性强的项目时候,紧急靠基础文化工作者是不够的,需要专业性的机构和人员参与才能起到更好的作用,比如民歌民谣类项目、文物古迹类项目、民间舞蹈类项目、历史传说等文学类项目等等。第三,创建丰富的传承人档案。受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起着核心作用,档案整理要注重这一点。国家在这方面也高度重视,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条例,强调了传承人的重要性。之所以对于创建传承人档案势在必行是由于传承人的特殊性。因此,在档案整理过程中,要重视人的作用,在建立物的档案同时,也要建立传承人档案,需要整理并保存他的全部资料。
3.4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保管
3.4.1 加强法制建设,走上良性轨道。制度化、规范化是做好一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对于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护工作,需要各种规章制度的完善。各级档案管理部门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形成长期性、制度性、规范性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尤其是具体的工作程序,要尽量细化,做好详细的流程图和项目表。工作人员在收集管理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动作,一步步去完成,一项项去充实,使档案的保护工作步入法制化、正规化轨道。
3.4.2 采用科学手段,提升保护水平。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为档案工作提供了一把利剑,对非物质遗产保护也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工作中要以信息化为牵引,加强档案数字化工作,把原有的已经整理完毕的档案,通过档案数字化,促使档案工作实现信息化。数字化过程中,要分步骤推进,对价值较高、破坏度较大的档案,优先进行,有条件的要实现异地保存,确保档案的安全。在档案数字化基础上,要注重加强软件的建设,利用好网络手段,进一步提升档案信息化的管理水平,实现档案资源的共享。
3.4.3 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保障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种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也是决定性的因素。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档案人员队伍。一是工作团队的相对稳定,通过加强培训,提升素质,提高待遇。同时,要提供良好的发展渠道,通过对自身前程的前瞻,稳定队伍。二是加强沟通交流。有计划地组织档案工作者通过会议、培训、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互相之间的交流,增加档案工作者的学习兴趣。三是加强技术研究。档案工作需要档案工作人员的努力和深入研究,要鼓励档案工作者积极提升业务素质,深入开展研究工作。
3.5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编研、利用
3.5.1 加强编研工作。在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过程中,档案编研工作亟待加强。在进行档案编研过程中,编研者要深入研究掌握无形文化遗产的精髓,进而打造出优质档案。在编研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让现代技术为传统文化服务,通过对传统文化的現代化和信息化,对传统文化进行再创造,更加符合现代人们的审美观念,从而使传统文化更好地走进人们的生活,在文化产品领域中占有一席之地,打造文化品牌。要认真研究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沉下心深入编研志书、文化图等各种文献材料。特别要注意对地方志、文化志的研究,编研民族志、民俗志等志书。加强科学论证,真实再现历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要深入细致地进行探究,全面认真地研究细节,通过深入细致地工作,对不明问题进行追溯,对失传技艺进行再现和还原。如我国“十大文艺集成志书”就是一个非常成功的编研精品[7]。endprint
3.5.2 开发利用,创造档案文化经济效益。传统的河南文化不仅具有极大的文化价值,也具有极强的经济价值,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的保护中,要注意文化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尤其是一些民间文化资源通过科学的整理,会成为重要的旅游資源。在国家越来越重视发展文化产业的有利时机下,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保护和利用,要抢抓机遇,通过积极汇报深入工作,将档案的发展纳入当地发展规划中,并作为开发文化产业的重要资源,充分利用,为促进当地文化产业发展,开发特色文化产品等提供参考,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
4 结语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珍贵的资源,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充满生机活力并持续健康地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承的需要,更是发展的需要。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发展浪潮的冲击下,河南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在萎缩,并有消失的现实危险性。为此,河南各级机关部门及群众对其加强保护、强化创新就非常必要,也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传统文化是最大的宝库,给我们现代文化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创新的源泉,对其进行有效开发利用,不但能更好地传承,更可以让传统文化焕发生机,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档案工作为传统文化的保护和研究、开发、利用提供了最好的载体,必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为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大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EB/OL].[2017-11-18]. 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6-05/17/content_350157.htm.
[2] 新华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EB/OL].(2011-02-25)[2017-11-18].http://www.gov.cn/flfg/2011-02/25/content_1857449.htm.
[3] 曹新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J].法商研究,2009(2):75-84.
[4] 解国西.发展河南戏曲文化传承地方戏曲艺术[J].南腔北调·河南戏剧,2012(2):76-77.
[5] 郭芳.洛阳海神乐的现状及传承研究[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9):112-114.
[6] 王云庆,樊树娟.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主体和客体[J].齐鲁艺苑,2013(4):9-11.
[7] 潘红,毛婧婧,刘勇.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在档案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J].兰台世界,2013(26):4-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