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雁威 广州花都区政协原主席受贿被“双开”
2018-01-17
中国经贸聚焦 2018年1期
2017年12月15日,广州花都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雁威被双开。广州纪委的双开通报显示,王雁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所送款物,涉嫌犯罪。通报中提及的伙同他人,包括其女儿王静瑶、侄子王维森等多人。
公开资料显示,王雁威生于1956年,30岁转业后在当时的花县(今花都区)计生委任干部,后任花县计生委主任、花都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03年后任花都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2011年底当选花都区政协主席。
2013年6月3日,王雁威最后一次出现在办公室里。当天上午,他正常办公,下午则通过区政协工作人员代为向区委办请假,之后再未出現。“失联”两个多月后,广州市纪委证实王雁威畏罪潜逃。2015年,我国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红色通缉令,其中就包括王雁威,位列第97号。
王雁威潜逃后,女儿王静瑶、侄子王维森等多人相继落网受审。在其潜逃之初,时任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透露,王雁威通过其子女、亲属大肆收受钱财,“王雁威本人是知道的。就凭这一点,足以定他的受贿罪”。
2015年3月30日,王雁威出生于1985年的女儿王静瑶被控受贿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检方指控王静瑶与父亲合谋,利用其父的职务便利,收受她堂哥和姨丈贿送的财物共计481.6万元。
2016年6月,辗转逃窜大半个中国的王雁威终于在广东被抓捕归案。广东省纪委称,王雁威的归案,再次说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广东将进一步加大追逃力度,无论腐败分子跑多远、跑多久,都要坚决追回来绳之以法。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