龋齿(短篇小说)
2018-01-17鬼鱼
鬼鱼 1990 年生于甘肃甘州,艺术学硕士。小说见《青年文学》《创作与评论》《作品》《西湖》《青春》《广州文艺》等刊物,部分被《小说选刊》《长江文艺》选载。发表小说40 万字,获第六届黄河文学奖。现居兰州。
像是依旧在舞台中央竖蜻蜓,此刻,于白灼的灯光下,她看到他的那张脸,仍然颠倒着。倘若不是躺在这把坚硬的椅子上,她真觉得是世界发生了旋转。可不是么,面对无数倒置的鼻梁、影灯、盆景以及烟花,这让她时常以为生活于世界的另一面。那么,自己必然就是這世界的旁观者了,得是平行关系,绝非附丽。自己与世界是平行的。这样想来,她便心生了底气十足的孤傲,当然,作为一名著名的舞台剧演员,她或许真的有资本来支撑如此的想法——然而这,不过仅仅是她以为罢了。
比如此刻。这张颠倒的脸的右侧,有一束水花花的灯光,正投射在了她的嘴巴。而由这灯光所就地形成的光柱里,她明明观察到漫漶地游动着无数肉眼可视的浮尘——像是嘴巴里被插入一根由细菌形成的棍子,这一度让她感到恶心——但就在此刻,却被他冷面命令道,“不许动。”仿佛是从枪膛里射出来的,猝然,刚猛,一下子就凛冽地击到了她的心脏。一开始,她理所当然以为是他的玩笑话,怎么会不呢,他昨晚就是用相同的口气和力道,对她说出了这三个字。
那自然是一个神魂颠倒的时刻,他们在酒精残褪的兴奋里迎来了彼此的第一个夜晚。从压抑的车库到空阆的小区再到静谧的电梯,当勉强腾手掏钥匙扭开房门,直到俩人均齐刷刷倒在漆黑的卧室床上,他们还是不能从初遇的新鲜里,脱出身来。吃五谷杂粮,终归不能免俗,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也不在乎去纠正是干柴遇烈火,还是久旱逢甘霖了。反正皆为单身,也无关道德,尚上升不到罪恶、救赎等哲学高度。
于是事情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其实在这真正降临之前,对此事,她还是抱有一定程度的美好幻想。哪能没有呢,毕竟恢复单身也有好几个月了,而这几个月,又恰逢身体的欲望处于膨胀的阶段——尽管书架上那盏德艺双馨的水晶奖杯,宛如一块贞节牌坊,让她每有此念便颤栗无比——闺蜜体谅她的苦,几次都神秘兮兮地拽她去夜店,她当然是拒绝的,理由听上去也充满了良家妇女道义,那是正经人该去的地方吗?
“可是还没去过就怎么知道不正经?”每次提起来,总陷入无尽的诡辩循环。辩来辩去,没完没了,末了闺蜜还要再甩出一句,“亏你还混演艺圈!”一棍子打死整个演艺圈,她当然知道闺蜜话有所指,但终究不妥协。担任剧院院长的前夫是与很多年轻演员有染,但这绝不能构成自己必然要堕落的理由啊。
这次,她一定要把自己奉献给那个爱她她也爱的男人。即便二婚,她还是不打折有如初婚般的憧憬: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虽然她也明白自己处境的尴尬,但那又怎样,哪个女人心里,没住着个一辈子都不想长大的少女呢?昨天,当在舞台中央竖蜻蜓谢幕,看见与世界一同颠倒着的他,捧着那束娇艳的玫瑰朝自己走来时,她就已预感到,这个夜晚要属于他了。
一切铺开得有序不紊,像是提前彩排过。对于俩人这种平稳到仿佛滑翔般的关系的推进状态,她是怀有不小惊诧的。她也算是身经百战的舞台剧演员,六岁从艺,到如今已过去三十多年,还从没见过未经排练,就能登台表演的成功案例。哪怕是天才呢。这么多年,她早习惯了凡事须排练,即使是真实的生活。对此,前夫时有指责——犯神经。是呵,这个已是剧院院长的男人,恐怕远不记得他年轻时也曾为戏痴狂过吧。矛盾就是从这点滴成长起来的,集腋成裘,直到双方都忍无可忍。可在离异后,她终究不去改变,依旧活得三思而后行。如果人生等同于戏,那么,三思就等该同于排练啊。经排练的戏,方寸不乱,那三思而后的行,不也是谨慎的表征吗?于是昨晚,当他们在那张床上互相吮吸着,准备将这暗夜推向另一个高潮时,她便有如自省地突然中止了自己的行为,然后向他发出了警惕般的声音,“这,是不是太快了?”
“嗯?”他先是为之一愣,但在黑暗中立刻捕捉到她那双眼睛里的目光并不十分坚毅后,就又自以为明白地再次将嘴巴凑了上去。这次,他的速度明显缓慢了下来,就连动作,也轻柔了不少。显然,他根本没有意识到,她所言的快,并非是指接吻的动作和速度。
冷寂了这么多年,她早期盼着此刻的燃烧,但毕竟才初遇,就算有酒精的催化,难道这一切就该发生得如此之快吗?
对呢,这个快字,对她来讲,指的是欠妥当,欠三思啊,甚至是不负责任。难道就这样轻率地把自己交付给这个男人了吗?
他还在忘情地吮吸着,丝毫没有察觉到她的无动于衷。
难道暗示不够明显?她开始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质疑,可接吻不该是一件相互配合的事情吗?自己都中止了,他却还要凑上来。那种接吻的美妙感一点也不复存在了,干巴巴,黏糊糊,还略带口腔异味。对,就像是在舔舐。当这个词语冒出来的那一瞬,她还是不可避免地感到了恶心,甚至还带有尖锐的刺痛感,嗯,就像牙齿被钻通了。于是,当丝丝凉气翻涌上来时,她终于还是一把推开他,冲进卫生间对着马桶呕吐了起来。随之传出的哕哕之声,让原本寂静的夜显得更加寂静。
她是故意的吗?他不知道。但只在床上呆坐了一小会儿,他便立即明白,是被这个正在卫生间呕吐的女人,嫌弃了。首先漂浮上来的情绪当然是不可理喻。既然如此,那么她为什么还要答应与自己约会,酒是她主动要的,手也是她主动牵的,散场后,要不是她说上家来坐会儿,自己也不会唐突与她发生这样的事。但这情绪也只是仅存了几十秒后,就在她源源不断制造出的哕哕之声中,发酵升级为羞愤了。接吻途中发生呕吐,这不是羞辱是什么?就算是艺术家,可艺术家就不食人间烟火,没有男欢女爱?装什么装,还当自己是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吗?——当这个在生理和心理高度契合的情绪下而衍生出的疑问漂浮上来时,他索性听从了内心的安排,赤脚冲进卫生间,一把按开灯,劈头盖脸对她喝道,“有必要吗?”endprint
灯光泻下了一地,将她本就雪白的身体照射出通透之感,像一块历久弥新的白玉,但又比白玉凭生出更多的柔和之感。她可真是白极了,白的无处可遁。但——她显然是被这突如其来的灯光和喝声吓到了。
对,他开灯的目的就是如此,他倒要看看,这个主动将他擒获又丢弃的女人,到底是怎样的一副面目。她那已妆花的脸,虽不如上妆时漂亮,但到底也还比同龄女人精致几分。当这声光俱备的惊吓袭来时,即便是带有愠怒的脸,在他看来,也极具风韵。但那又怎么样,毕竟她在接吻的中途跑出来吐了,这简直是不可饶恕的侮辱。因此,当瞅到这张脸上的愠怒时,他便以更加高分贝的声音向她提起了二次的重复质问,“有必要吗?”谁让她是个漂亮女人呢,要降服她,就得花比对付普通女人几倍的气力来。气场不大,怎么能镇得住她。
这更上一层的气氛骤变让他俩皆为之一怔。空气紧张且压抑。可他,并没有从她的眼睛里读出对他的一丝歉意,是自己做的不够强硬吗?这让他不由想起前妻来,那个一向飞扬跋扈的女人,恨不得所有人都对她俯首帖耳。当然,出于宠爱的缘故,他也确实如此做了,但换来的后果呢?她居然跟一个老外跑了。理由也让他无言以对,“你 hold不住我。”他还能怎样,只有放她漂洋过海。后来每次想起,他都恨得要命,发生这样的事,自始至终,他居然也没敢对她发火。母亲知晓此事后,从千里之外打电话骂他“孬种”。可不是孬种么,许是奴隶做惯了,奴性已融进血液,长进骨头,再改头换面,也得是行脱胎换骨之术。于是辞了工作去旅行,两年之后倒真是变得面目全非了,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对人对事强硬。要不后来怎么能在短短几年之内,坐上这家医院的副院长之位呢,当然,技术入股是一个显著因素,但手腕不也得强硬吗?“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这是父亲教导的。他在打算翻身那天就立誓,日后决不让任何一个女人骑在自己头上。因此,面对她的毫无歉意,他决意要做些什么,就算她没有道歉的打算,那也得让自己在她面前看上去显得理直气壮。于是,他便昂了昂胸膛,顺势将双臂交叉着抱上了。这意思已经相当明朗:你必须给我解释清楚。
反而在她看来,他这就有些幼稚了。像小孩子间的置气,只让她感到好笑。但她并不能立刻对此作出应有的姿态,因为那尖锐的疼痛,就在他昂胸的那一瞬,竟然剧烈地加深了。那真是疼啊,仿佛扯住了某根神经,让她不可抑制地在吸气的同时,毫无保留地发出了嘶嘶的声音。接着,她又转头对着马桶吐了。
出于职业的敏感性,他立刻就从中辨别出了另外的那种熟悉的液体味道。没错,只迈步稍微向马桶里巴望了一眼,他就确定无疑地认识到自己此前的确过分了——马桶里是好几团已晕染开的血水。淡粉色的液体还在继续扩散,灯光仿佛愈加明亮,他想,自己的失态,她该是一览无余了。他局促地看着她,心底便应时涌起了愧疚。
瞥见了马桶里的血水,一开始,她原是慌神的。面对他的大声质问,她本理亏且心虚,接吻中途呕吐,性质虽不恶劣严重,但到底伤人自尊。可这血水曝于灯光下,瞬间便给了她镇静的理由。仿佛与人斗狠,自己先拿砖往脑门一拍,心里也就底气十足了。
他又朝前迈了一步,这次却是怀着满满歉意。即刻,他便伸出手来,搭在了她肩上,待接触到时,又暗暗用了些力。这个动作的意思,虽不如刚才插胸那样明朗,但究竟也不隐晦。可她只专心呕吐,对他这模糊的道歉,仿佛置若罔顾。他自当讨了没趣,却并不甘心,趁她取手巾的空儿,竟一把将她搂住了。
这便有些死皮赖脸的打情骂俏味儿了,见好就收,他是懂得的,心里自是原谅了她,但嘴上却不说明。等在他的搂抱中漱了口,又拿手巾去清洁嘴角时,那要命的疼痛便再次降临了。这次,她不觉又发出了“嘶嘶”的吸气声。
他当然已经猜测到致她如此的原因。于是,便从背后松开了双手,将她掉了个方向后,把那张精致的脸,扳向了自己。做完这些后,他却并未给她腾挪更多時间,去延宕他准备大展身手的机会。
她以为他又要吮吸她,男人不都如此吗?上一秒腆脸道歉,下一秒就预谋霸占。但没有。她听到的是一个猝然而刚猛的声音,这声音仿佛一道口号,冲击着她的耳蜗,让她竟暂时忘却了那揪心的疼痛。有那么一瞬间,这声音,真让她以为置身于遭遇劫匪的现实。显然,她是被他这命令般的口气,吓到了。真讨厌,又想干什么。当这处于酝酿阶段的牢骚还在继续发酵时,那个声音竟又迸了出来,口气、力道,丝毫不减。
“不许动!”他说。
于是在接下来,他便看到了她那张挂满委屈的脸。那真是委屈啊,差一秒,就有可能掉下眼泪来。对此,他似乎颇有些得意,顺着这得意,他便再一次向她发出了命令,“张开嘴。”见她乖乖照做后,他更得意了。待煞有其事地杵着眼睛向内仔细瞅了一圈后,就像是在对世界公开一项重大发现一样,他近乎用骄傲的语气向她宣布,“果不其然,龋齿。你有一颗龋齿!”
一开始,她并没有弄懂他的意思。很小的时候,她就被父母送进文工团训练,文化课知识并没有学到多少,即便在离婚前已调任师范学院,但那毕竟是舞蹈老师啊,每日只指导学生们练形体,这么长时间,几乎就没见着过书。更何况面对的是一个充满了专业味道的术语,她实是没搞明白他究竟在说什么。但也并没有产生请教他的想法,这算什么,一股儿的骄傲劲儿使给谁看呢。当然,她也并不想去怼他,毕竟折腾这么半夜,酒也醒了,面对一个才初遇的人,她还做不到完全的任性。于是,为了让自己在他看来不至于失礼,她只好回答了一声“哦”,来掩饰自己对他所言“龋齿”一词的无知的尴尬。
如果此事的铺染这里就结束多好——至少现在,她也不会躺在这把坚硬的椅子上,第一次以平行于地面的角度,看到一张颠倒的脸,一张冷冰冰的面,一张对她再一次施以“不许动”命令的脸——但问题在于他,精准地说,在于他的职业。作为一名牙医,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坐视一颗龋齿不理的,更何况,它还出现在了她的嘴巴里。因此昨晚,当听到她这声甚于敷衍的“哦”时,他就没有再放任她不管的理由了。继而,他用恨不得马上就可以对这颗龋齿进行操作的口气对她说,“得拔掉你这颗坏牙!”endprint
所以此刻,她便躺在了这把坚硬的椅子上。
她是在早上还没醒来时,就接到他的电话的。
昨夜的酒精,让她在黎明时出现了昏沉的头疼。一向如此,每次深夜饮酒,她必在次日天亮前被头疼折磨。她就是在那样的环境里发出了疼痛的呻吟。那会儿,他尚一丝不苟地用双臂环绕着她。离婚后,他和数量不少的女人有过床笫之欢,当然,也不全是为了寻求身体上的快乐。与其中的几个,也曾虔诚地奔着婚姻而去,但中途,她们却都无一例外地止步了。在她们看来,他真是太奇怪了,明明每晚都会双臂环绕着自己睡醒到天明,可一旦在某些事情的看法上出现分歧,无论是语言,还是行为,却都表现得强势不堪。到他这个年纪,还能温柔地搂着伴侣睡到天亮,简直堪称优秀的品质啊。可为什么一有矛盾,就如疯子暴君,一副癫狂模样呢?
那会儿,当她疼痛的呻吟传入他耳朵时,他以为又是那颗龋齿在侵害她了,于是便决绝地说,“天亮就拔了它!”但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因为他看到,她正伸出双手在使劲地箍着自己的脑袋,就像决意把它捏碎一样。在这样的状态下,他自然是不能继续再安眠了,否则,就显得有些无耻。翻箱倒柜去找镇痛药,居然没有,这不免让他生出惴惴不安。作为一个医生,家里居然找不到一颗镇痛药。楼下广场是有一家 24小时营业的药店的,他要去买,她没拦住,遂躺床上听他在卫生间一阵叮叮咣咣,继而,又在一声巨大的“哐”中,她便知道,他出门走了。
屋里一下子陷入了一种可怖的死寂,不光是物理上的,她知道,更大的原因来或许自于心理。甚至怀有沉重的负罪感,自己怎么可以赤身裸体地独自睡在一个男人家里呢,说是陌生人也不为过啊,毕竟才初遇。这样想来,她便对自己昨晚的随便感到懊悔了,她说,喂,你怎么这么不检点呢。可嘴上喊着不要,身体却真的很老实。毕竟他走了后,她的羞耻无人可知。于是,就在这反反复复的自责与原谅中,她竟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接到他的电话时,已是九点。他以一种像是在讲述别人故事的口吻告诉她,下楼那会儿,他还没买到药,就被院长的电话叫走了。一位位高权重的官员的太太,牙疼了整整一夜,黎明时,竟晕厥了过去。作为本埠最权威的牙医,他必须即刻赶到……她对他喋喋不休的讲述并不感兴趣,头早就不疼了,何必为那颗没有及时买来的镇痛药,而耿耿于怀呢。有些事情,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她淡淡地回了句“我知道了”本想就此结束这次通话,但就在准备挂断时,她却清晰地听到他说,“下午来拔牙!”
居然又是一个命令般的句子,他的眼中,人与人之间,就只有上下级关系吗?她受够了,简直一分钟也不想再躺下去。冲进卫生间去洗漱,一股苏打消毒液味,正浓郁地漂浮在了空气里,她一推开门,就被呛到了。一瞬间,她对他的好感消失殆尽,就像昨晚那句反复质问过自己的“有必要吗”,这一瞬,她迫切地想要用这个句子来回敬他,“有必要吗?”
对啊,有必要吗?不过是在他家马桶里吐了几口龋齿产生的血水而已,用得着这样大张旗鼓地消毒吗?他这是另一形式上的以牙还牙么,就因为自己在接吻中
途跑出去吐了,他就要在卫生间喷洒这么刺鼻的消毒液?恐怕那被院长半路叫走的故事,也是谎言吧。就像昨晚他被她灼伤了一样,这个早上,她也被他所灼伤了。他忿忿地想,大不了当一夜情缘,以后再也不见便罢了。收拾好自己的东西,黯淡着脸,在强烈地委屈中,她匆匆离开了。
一整个早上,她都陷入在了循环往复的委屈中。
十点钟,照例是表演课。按惯常的规则,上半节课,她出题目,学生投入速排,下半节课,学生表演,她依次点评。因此,在上半节课,当她给学生出好题目后,便就又不自觉地将记忆回溯到了昨晚他们的初遇。
——那并未像绝大多数人的一夜情缘那么随便,他们是经过闺蜜搭桥的。虽然这听上去落俗,但到底也附带点“光明正大”的味道。话是挑明了的,闺蜜说,他是她老公亲妹妹的大学同学,离异无孩,沒不良嗜好,有正经工作。这样的介绍,虽不如婚介所那些一水儿清的“有车有房年薪百万”魅惑人,但经闺蜜讲出,还是颇具可信力。婚介所的那些信息,谁知道是真是假呢?于是征得她点头,在不久后,嗯,也就是昨晚,他便拿着她交代闺蜜转给的一张演出票,出现在了剧院的贵宾席上。
昨晚,是这座城市的戏剧家协会成立60周年,纪念晚会在前夫所任院长的剧院里举行。作为本埠最活跃的舞台剧演员,她的演出排在最后,压轴,以示对她的尊重。她是很早就拿到主办方所赠的演出票的,传统嘛,请自己的亲朋好友来捧场。虽然她已红到不需谁来捧,但规矩总不能破。她并不是本地人,结婚后,跟丈夫来到他所在的城市生活。所谓的亲朋好友,绝大多数是前夫一方的。自离婚后,她的社交圈子明显小了下来。不仅从原来的家里搬了出来,就连唯一的女儿,也被判给了前夫。因此那演出票,她也是在闲置到了演出前的最后一天,才想起让闺蜜转给他的。毕竟浪费了也挺可惜,倒不如借着艺术的名义,见见他。当然,这样做的目的也是有故意想让前夫瞧见的意思:喏,我并不缺乏追求者,尽管,尽管你身边的那些新欢,比我年轻。
演出开始前,她就瞅见了前夫。那时,她正在后台化妆,过道里乱糟糟一团,一些初登舞台的演员慕名而来,将她的房间围了个水泄不通,都是嚷嚷着要她签名的。她可是他们心中的偶像啊,这座城市里最年轻的梅花奖得主,尽管她的年龄在他们面前,已不年轻。都是因为打骨子里爱着这份登台表演的感觉,哪能嫌烦就拒绝呢,自己不也是这么过来的么,于是便心平气和地挨个儿签名。那些拿到了签名的,喜欢得活蹦乱跳,惹得还在往前凑的人更没耐心,大家争前恐后地挤,场面一度失控,有几个力气小的,竟然被踩倒了。
前夫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离婚后,他们虽不能天天看到对方,但每隔十天半月,还是可以再见的。毕竟女儿还小,一周见不到妈妈,就哭闹得不行。每次她去接女儿,他们之间都互不言语,有什么好说的呢,离都离了,一切已变得毫无意义。但昨晚,就在后台,前夫居然朝她吼了。他拨开那层层叠叠的人群,直接冲她吼道,“还分不分轻重缓急?”显然,作为整台演出的总监,他有权对一切可能耽误演出的行为进行指责。哪怕,这种行为的发生者,是他前妻。endprint
前夫是秦腔演员出身,这犹如天雷的一声吼,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噤若寒蝉,但她,却故作响声地压了压头上的点翠后,款款儿出去了。她想,有你闭嘴的时候。果不其然,在最后的那场演出中,当她倒立着看见牙医捧着那束娇艳的玫瑰,当着囊括了这座城市绝大部分有头有脸的人朝自己走来的同时,她也目睹了坐在副市长旁边的前夫的极尽的尴尬。他那张脸拉得可真长啊,如驴似马。那一刻,她的心里竟真有了种大仇得报的快感。因此,在演出结束后,当牙医优雅地搂起了她的后腰时,她并没有去干预,而是随他并排穿过整个剧院,走向了门口的那辆豪车。在众目睽睽之下,她甚至可以体察到自己身体的轻盈,那感觉,仿佛踩在一地的羽翼上,像是马上就要飞起来了。
美好总是转瞬即逝。很快,记忆就将她带入到了被他家卫生间里那刺鼻的消毒液味所呛到了的这个早上。一想到此,她就满腔委屈。一个牙医有什么了不起,那么爱干净,干脆把自个儿泡到消毒液里去啊。那多好啊,举世皆浊,你独干净。整个上半节课,她的思想都跟消毒液纠扯不清。直到下课铃声响起,她还是没能将自己从中解放出来。对啊,就是委屈。然而她并未预料到,这不过只是后面那一连串委屈恶性循环的开端而已。
接下来的委屈是从下半节课蔓延开来的。问题出在有关一台著名话剧导演归属的口误上,当那个女同学表演完,点评时,她误将本是由赖声川导演的话剧《暗恋桃花源》,错误地描述成了由孟京辉导演。作为一个舞台剧演员,就算没学过多少文化知识,这也够得上是明显的常识性错误。当然,她也是说完了很快就意识到此的,可问题是,却并没有及时对此进行纠正。她想,又不是多么致命的错误,谁在乎呢?但那个女同学却站出来说话了。她说,“老师,不是孟京辉,是赖声川。”
尽管女同学的声音听上去是那么幽微,可还是被她灵敏地捕捉到了。比起那些伤人的谎言,对,就像牙医早上所讲述的那个半路被院长叫走的故事,一句口误,算得了什么呢?既然如此,何必又再折回去大费口舌?于是,她只当没听到一样,继续让下一个同学进行表演。本来这事过了也就过了,可那个女同学却不依不饶了,这次,她竟以正式登台时才会用到的表演腔调,有板有眼地正视着她道,“老师,《暗恋桃花源》的导演是赖声川,不是孟京辉。你说错了。”
这么一来,她就不能再假装若无其事了。毕竟这个声音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见了。但,这很重要吗?只是记错了一个导演的名字而已,又不是杀人犯火了,用得着如此正式吗?他又想起了昨晚那个牙医的质问,对啊,有必要吗?于是,她眼皮也没抬地就像是对着一团空气,从鼻子里哼哼道,“嗯。”算是对那个女同学的纠正进行了不得不表态的回应。
这算得上是一个良好的认错态度吗?作为老师,她竟如此敷衍。终于,那个女同学爆发了,这次,她不再纠正,而是直接对她进行了犹如审理一样的宣判,“误人子弟!”还是宛如正式登台时才会用到的表演腔调。
天呐,她居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指责她误人子弟。甚至有那么一会儿,她的思维都恍惚起来了,在她看来,这分明就是恥辱啊。赤裸裸的耻辱。这耻辱,简直和被当众扒光了衣服拎到台上曝晒,所受到的伤害等同啊。
为什么?牙医伤害自己也就罢了,为什么连自己亲手教授的学生,也要来伤害?离婚以后,除了闺蜜,在这城市,她几乎再没有可值得信赖和倾诉的人了,就像是曾经手植的一棵树,倒下且砸到了自己一样,她绷不住了,就在这所有准备袖手旁观的同学面前,她不可抑制地,哭了。她弓下腰去,像一只全力做好防御姿态的虾,将自己的头深埋进臂膀和双腿之间,使劲儿哭了。
这下,倒轮到那个女同学手足无措了。这叫什么事嘛,去安慰吧,不合适,不安慰吧,同学们都瞎起哄。好不容易有几个不爱热闹的女同学上前去安抚了,可她却将头埋得更深了。任谁劝也没用。于是这下半节课,几乎就是在哭、劝、闹的吵吵嚷嚷中度过的。
中午,她连饭也没吃就直接午睡了。怎么能吃得下,胃部疼得还在战栗呢,真是委屈啊,一委屈胃就疼,就像酒后头疼,都是老毛病了,已经长进骨头里去了。况且,因龋齿而引起的牙疼,一阵有,一阵无,鬼知道它会不会在进食时偷袭。本以为和牙医在一起,会真的像昨晚那样,快乐得飞起来,可一夜过去,怎么就偏偏落得如此下场。生活在巨大的落差里,她真是感觉委屈极了,但这还远远不够。
更大的委屈还在后面。就像在早上被牙医的电话吵醒一样,午后,她也被女儿的电话吵醒了。女儿在那头以一种同样委屈的语调说,“妈妈,你怎么还不来接我?”于是,她便意识到,今天又到了她与女儿的亲子时光了。每逢月初,月中,月末,她可以与女儿待在一起,这是离婚时,她从前夫那儿争取来的。为此,她几乎放弃了一些必要的财产分割,这是她的权利,条款清晰地写入了那张离婚协议书呢。
胃部还有些不舒服,但她已顾不得了。待仔细地整饬了一番装束,再化上套新学的妆容后,她便开车出了小区。整饬是必须的,去接女儿,免不得要见前夫,说不定,还会遇到他身边那些陌生的新欢呢,前几次,不都是遇到了么。她才不想让她们觉得她是黄脸婆,是因为颜色衰退而被他所抛弃。即便是离开了他,她也一样要活得光鲜靓丽,甚至,还要比和他生活在一起时更明媚。她想,年轻有什么了不起,比你们年纪大,我一样可以甩你们八十条街。
自从在某次看到他身边的新欢所流露出的鄙夷后,后来的每一次,她去接女儿,都要打扮得格外漂亮。但这次,她却没能如愿。刚把车在小区停稳,她就看见女儿连飞带跑地朝自己扑过来了。女儿等不及她来,早就从家里出来,坐在门口的椅子上张望呢。没见到前夫和他身边的新欢,她不免生出些许的失望来。
一路上,女儿都在嚷嚷着要去新建的方特梦想王国玩,女儿委屈地表明,班里的很多同学都去过了,当他们谈论起在那里的经历时,她总有种被抛弃的感觉。呵呵,女儿还这么小,知道什么是抛弃的滋味吗?几个月前,她被睡了半辈子的前夫抛弃了;今早上,她又被睡了一晚的牙医抛弃了。当“抛弃”这个词语,从一个
七八岁的孩子口中说出时,有过真实经历的她,不免为之一颤。女儿是在讲述自己的境遇么,怎么总感觉她是在宣布一个母亲的失败人生呢?这仿佛是在说,你看你,总是被男人抛弃,就算长这么漂亮,又有什么用呢?这样想着,她就又委屈起来了。以至于将车一路开进现在所住的小区,也没有意识到,在情绪的牵引下,女儿那强烈的愿望,被她干干净净地忽略了。endprint
等到女儿再一次提出时,所剩的时间,已远不够让她在方特梦想王国宽裕地畅玩一回。因此,在这个母女俩都各怀委屈的下午,她和女儿一直都待在她的这栋新房子里。先是一起做比萨,再是一起看电视。到下午四点半时,牙医再次打电话过来,依然是命令的口吻,“立刻来拔掉那颗龋齿!”
她当然还沉浸在他所带给她的委屈当中,因此,几乎是怀着一种故意冲撞的口气,她问他,“为什么非得是今天呢?明天不行吗?后天不行吗?”
三个问句中的戾气暴露无遗,这让牙医感到莫名其妙。气给谁撒呢,那个以如此口吻说话的人不该是自己吗?要知道,自己在医院足足等了她多半个下午呢。有谁敢给一个副院长摆这么大的谱吗?想到此,他便有意换上一种好为人师的深沉语调,对她进行了有如心灵导师的教育,“你看,好比是人生,总有一些事故来阻碍它一帆风顺,而这颗龋齿,就是你的人生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要对其根除隐患。晚除不如早除,以免引起更大的事故,你说呢?”
一旁的女儿立刻观察到她脸上再次翻涌上来的委屈,甚至从接上自己上车的那一刻,她就已看出了母亲的委屈。几个月来,家庭的骤然变故,让她幼小的心灵,也接受了不小程度的冲击。因此,当听到母亲对着电话发火一般地喊出这三个几乎一样的问句时,她先是敏感地握紧了拳头,然后又小心翼翼地拽拽母亲的衣角说,“妈妈,我该回去了。”
至此,两个选择,就像两道难题一样,置放在了她的面前。要么,去牙医那里拔这颗龋齿,要么,把女儿送回前夫家。而恰恰这两件事,都是她所不愿。因此,她并没有动身,而是一直就那么坐着,拖延着。电视里在重播着昨晚一档收视率非常可观的相亲节目,主持人问一个离异的女嘉宾,想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做老公。女嘉宾不假思索地说,得阳光、踏实,有钱与否,并不重要。这真是一个体面的答案,她想,同样是离异的女人,那自己呢,自己又想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做老公呢?对比起前夫的劣迹斑斑,最起码得是一个不喜新厌旧的吧。女儿再次拽她的衣角,可她的拖延心理却愈发重了。她明白,把女儿送走后,她必将再次回到一个人生活的现实之中,那就好像是跌入了冰窟一样,她得承受不论是夜晚,还是白天,都一样漫长的孤独。
女嘉宾的故事并没有完结,当问及过去的那段婚姻时,她丝毫也没有回避。女嘉宾说,前夫是一位大学文科教授,天生的阴柔性格造就了他的郁郁不得志,他十分希望得到学界认可,但却又静不下心来做学问,因此整天唉声叹气。一次,因在网上无理抨击民国某大师,意外受到网民热捧。尝到了胡说的甜头后,他便刻意犀利起来,怼天怼地怼世界,直至变成一个狂热的所谓著名公知,整天带着一帮不明真相的网民,在虚拟的世界,冲锋陷阵,快意恩仇。她当然是劝过的,但没用,人一旦疯狂起来,简直无药可救。最终,做了他十几年妻子的她,竟然被他家暴了。女嘉宾说,“你真的无法想象,曾经那么阴柔的一个人,揮起拳头来,竟满带血腥的杀戮气息,”继而,她又感叹道,“要看清一个人的庐山面目,无论花费多久的时间,都不算长。”
女嘉宾这最后一句话,她是赞同极了的。前夫不也是如此吗?婚后的第三年,两个人的工资还是少得可怜,连孩子也不敢要,温饱当然是没问题,但为了能让她过得体面,他竟然跟着一个神秘的民间走穴文工团,学习了喷火、吞针、胸口碎大石等绝技。那几年,正是凭着这些猎奇式的江湖功夫,混迹于各种演出场所,他才挣来了大把的钞票。尽管有很多次,他都因表演失误,血溅当场,被紧急送进了医院。他曾是那么肯为她牺牲的人,可谁能想到,苦日子的波浪都没将他们的船打翻,赶上了发达,他却亲手将她扔进水里去了。
亲子时间已过了先前与丈夫所约定好的界限。很快,丈夫就打了电话过来,但却不是和她说话,接通后,他说,“把电话给孩子。”没头没脑一句话,又是像命令一样。怎么感觉谁都可以对自己发号施令呢,真是委屈啊,那种在舞台上倒立时感觉可以与世界平行的傲气呢?可还能怎么办,即便再不愿,终究也得让女儿回家去——似乎那才是她真正的家,而不是这个有妈妈存在的地方。
收拾好东西下了楼,甫一出门,她就在小区里看到了前夫的车。原来他早就在这里等候了,怎么,是担心自己不让女儿回去么,一日夫妻还百日恩,十几年的婚姻呢,就连这么点信任都没有了?有必要这么做么,作为亲生母亲,自己难道还能将女儿押为人质不成?她倒是想去问问他,对,即刻就问,必须问出口:你这么做,有必要吗?
高跟鞋扯着脚,脚扯着腿,腿扯着连衣裙,连衣裙扯着她,她扯着女儿,走起来虎虎生风。女儿使劲挣扎着,几乎要跑起来,才能不被她扯倒。她明明感觉到了女儿的不愿,但就是不停下。就像过去几十年走路的那样,这一刻,她感觉要是依旧款款而行,就会失掉战斗的勇气。对,从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一个战士,多么荒诞啊,战斗的对象竟然就是自己的前夫。
她来到了他的车前。她已经准备好抡起拳头砸窗户了,因为只有这样,才会使自己看上去像是一名合格的战士。具有战斗力的战士。可就在抬手时,窗户却摇下来了。车里的人探出头来,居然朝她诡异地笑了一下。这一笑,让她整个人都懵掉了,像是被当头打了一棒,脑袋简直混沌极了。——因为她看到,坐在车里人的不是前夫,而是自己的学生,竟然就那个在早上指责她“误人子弟”的女同学。
以为看花眼了,下意识地,她赶紧转身去确认车号,没错啊,这就是前夫的车。难道他把车卖给这位女同学了?这是多么巧合的事情。但没有,她的这个猜测只是刚冒出来,就被女儿当即否定了。因为就在确认车号的空当儿,她清晰地听见女儿冲着这位女同学,喊了一声“杨妈妈。”
这三个字,掷地有声,宛如一剂良药,一下子就赋予了她从混沌回到清醒的能力。她终于无力地意识到,这个被女儿称之为的“杨妈妈”,又是前夫身边的新欢了。这种事情发生在在校女大学生身上,她一点也不感到意外,从裸贷到代孕,这不过是再一次验证了新闻的真实性而已。不过叫她所不能接受的是,女儿的这声称呼——杨妈妈。离婚不过才几个月而已,自己养了七八年的女儿,竟然会这么快就喊别的女人妈妈了。endprint
耻辱啊,真是耻辱。这声“杨妈妈”,简直比早上的那声“误人子弟”,还让她感到被欺负。这事居然可以发生在同一个女人身上,是早有预谋的吗?还有女儿,是谁让她轻易称呼别的女人妈妈的,今天是杨妈妈,那明天、后天又会不会冒出张妈妈、李妈妈呢?她真正懂“妈妈”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吗?那得是一脉相传、十月怀胎、半生养育的恩情啊。真是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今天非得让她明白做人的道理。
于是,那原本准备抡起砸车的拳头,一瞬间,被怒火中烧的她,对准了女儿。接下来,就在那位“杨妈妈”恐惧无比的眼神中,她突然感觉像是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所重创了,一刹那,天空、树木、高楼、地面,全都陡然地发生了极速的旋转,与此前无数次在舞台上的倒立表演不同,这次,她与世界之间的平行,非在感覺之上,而是真实的平行。伴随着沉重的倒地,她也清晰地听到了女儿带着哭腔的那声“妈妈”。在还没有完全失去意识之前,她努力地,想要睁开眼睛看看女儿的模样,但眼前,却再一次出现了牙医那张颠倒着的脸,以及他那双充满惊骇的眼神。
此刻,就在此刻,从昨晚到现在的一切记忆碎片,都犹如破镜重圆地对号入座了。睁开眼的时候,虽然牙医尚带着层层口罩,但她还是从他的眼睛上将他认了出来。这眼睛,她记得太清楚了,那就是她在晕厥前看见的最后一个画面。房间里的苏打消毒液味,依旧浓郁。当这声熟悉而又冰冷的“不许动”,再次响起在耳畔时,她却发现自己真的不能动了。就像全身都被控制了一样,她只感到了无力和麻木。仿佛身体已不受自己支配。
问题出在这把坚硬的椅子上,这把专门用来供牙医拔掉龋齿的椅子。是它们那坚硬无比的质地,让她在昏迷状态里只能不舒服地躺着,受制于睡姿,血液自然也不能通畅流淌。可是,晕厥过去的自己,不该是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吗?带着这个疑问,她对着这张依旧颠倒着的脸问道,“我怎么会躺在这里?”
“怎么会?”似乎,牙医对她的这个问题感到有些可笑,他说,“你不记得了?那会儿你晕倒在了你家小区,而我刚好赶去接你来拔牙,所以顺便就将你带回来了。”显然,同昨晚的那句“是不是太快了”一样,他还是没立刻读懂她所问的“我怎么会躺在这里”的意思。
于是,她做了个无奈地表情直接道,“我的意思是,我现在不该是躺在病床上吗?”
“哦,”牙医在发出了上声的表明自己恍然大悟的这个声调后,又以一副生怕她不明白的口气解释道,“医院检查过了,是因为这颗龋齿所造成了严重的牙根肩周炎,所以才导致你晕厥了过去。你知道么,这只是这颗龋齿所初步造成的麻烦,”接着,像是回忆起了什么一样,牙医顿了顿又继续道,“也就是我之前所说的阻碍咱人生一帆风顺的事故,如果不赶紧根除,它还会生出牙髓炎,关节炎,心骨膜炎,乃至慢性肾炎以及全身的其他更严重的事故来。对于这种可能造成不可估量后果的坏牙,必须根除,刻不容缓。你知道的,今天已经迟了,为了能立即根除它,这不,我直接就把你抱上了我的手术台。我迫切希望当你醒来时,咱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拔掉这颗龋齿。”
牙医这番密不透风的解释,让她由衷地感到了一种梦魇般的心悸。究竟是什么时候,在他的意识中,自己和他已经变成了“咱”?自己这颗龋齿,又关他的人生什么事?就算这颗龋齿,是他所说的“人生的事故”,那要拔掉它,至少也得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吧?
当这一连串的反问滚滚而来时,她脑海的画面,竟然不受管控地自动切换到了下午的电视节目中,那个主持人问及女嘉宾“想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做老公”。当时,联想到前夫,她的答案是“不喜新厌旧”。此刻,当听到牙医的这番解释后,她坚定地认为之前的答案简直愚不可及。因为喜新厌旧,本就是男人根除不了的习性,只是有的男人,梦想成真了,而有的男人,则暂时潜伏在伺机而动的臆想中。这次,她想要重新来回答,于是,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像那个女同学一样,也用一种正式登台表演时才使用的腔调,就像准备对整个世界倾诉这一天一夜所受的所有委屈,她对着这张颠倒着的脸,义正词严道:
“这是我的龋齿,我同意了才能拔的龋齿,尽管在你眼里,它已被无限地放大成了一场人生事故!”
责任编辑 包倬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