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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高原特色农业跨越发展

2018-01-17徐发声徐其好张金桂

新农业 2018年13期
关键词:临沧龙头企业农产品

周 虹,徐发声,徐其好,张金桂

(1.云南省临沧市土壤肥料工作站,云南 临沧 677099;2.云南省临沧市农业局热作科技指导站,云南 临沧 677099;3.云南省临沧市农业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临沧 677099)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补齐农业发展短板,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加速推进“三产”深度融合的重大举措,更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的必然要求,对带动农民创业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立足临沧实际,针对如何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如下建议,以供参考。

1 临沧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2017年,为着力补齐临沧农业“优质品种、短缺产品、生态环境”的短板,促使现代农业向“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全市农业部门大力培育生产、加工和服务一体化的农业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为代表的利益联结机制开始趋于多样化,按“一县一园”“一乡一业”“一村一品”要求,积极推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科技”发展模式,农业产业化经营初步呈现 “均衡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四大态势。全市共签订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协议186个,协议总投资336.16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49.58亿元;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户,农业产业化总数达789个;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59.7亿元,同比增长8.03%;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含个体)达5450户,实现产值204.9亿元,同比增长8.1%;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933家,累计达306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12.3万人;农业部门累计认定家庭农场264家;种养殖大户3160家。总体上看来,目前临沧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农业龙头企业量小质弱,带动发展能力不强,一二三产业融合程度低、层次浅、差异大,产业之间互联互通性还不强,利益联结机制较为松散,先进技术要素对新型经营主体渗透进程缓慢,农产品品牌建设滞后,市场竞争能力弱等。

2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工作

2.1 着力育主体强龙头扩规模

立足本地优势,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按照“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发展集生产、加工和服务一体化的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生产服务领域,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以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为抓手,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按照 “六有”要求,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鼓励和吸引具备条件的农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纪人等兴办家庭农场,积极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家庭农场和示范家庭林场。大力发展多元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市直农业系统油菜、粮食、甘蔗、蔬菜、水果、牛羊、猪禽、橡胶、咖啡、渔业等10个临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技术服务新模式,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着力打造“主体多元化、运行市场化、服务专业化”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总体达到“主体多形、模式多样、服务多元”目标。

2.2 着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坚持以工业化的理念经营农业,聚焦现代农业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产加工、营销物流、技术研发、示范服务相互融合、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确保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成体系。着力发展都市休闲农业和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田园小镇和乡村综合发展的田园综合体,争取创建申报滇红集团产业园为国家产业园,争取创建耿马孟定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双江勐库现代产业园、永德永康果蔬现代产业园为省级产业园。创新联盟、研发平台、交易平台建设和校企联合攻关、成果孵化输出,积极鼓励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入园创业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搭建一批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提高创业成功率,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双创”的孵化区。大力推动产业园高端业态加速聚集、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城乡经济一体发展,加快形成高新技术广泛应用、经营主体紧密联系、要素配置更加合理、功能属性复合多元、综合效益持续提升、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三产融合示范区,完善产业园建立与农民利益分享机制,带动农民增收和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2.3 着力实施农业精准招商

围绕优势产业,立足资源禀赋,聚焦引进市外“农字号”“领军型”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各个环节,加大农业优质项目、先进技术、创新人才、先进管理等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开展精准招商、定向招商、定点招商、补链招商。通过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招才引智,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切实将临沧的资源优势、原料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形成产业集群,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坚持招商引资与扶持发展本土龙头企业结合,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招商项目库,增强招商引资针对性。突出对已形成一定规模的蔗糖、茶叶、核桃、橡胶、咖啡、坚果、畜牧业、渔业和具有一定发展基础的蔬菜、木薯、蚕桑、生物药业等特色产业开展招商,大力吸引外来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资发展适合的现代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落户临沧。

2.4 着力农产品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为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结合临沧实际,要重点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产地批发交易市场,形成特色,形成规模,增强对客商的吸引力。在主要农产品聚集地城镇,加快发展改造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现代化的专业或新型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构筑农产品出走出去的平台。选择一批基层条件较好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通过企业自筹、多元化投资、政府扶持、加快升级改造步伐,逐步由初级市场向设施先进,具有交易、信息发布、冷链物流、质量检测、产品加工配送、电子结算等多功能服务的现代市场转型。围绕临沧茶叶、核桃、坚果、咖啡等大宗农产品,市、县区积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

2.5 着力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体系建设

依托龙头企业、城市批发交易市场和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同农产品经销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私营个体商户和农户联合,建立连锁经营网络,在建立基地并实行“订单农业”的基础上,形成农民负责生产、专业合作社等负责收购、龙头企业负责加工和销售的利益共同体,减少环节,为农产品提供稳定的销售渠道。积极推进“农超对接”,推进农产品进超市进程,鼓励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场内加工配送中心或依托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销一体化经营。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直供、私人定制、商家订单式的“互联网+”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新模式,积极推进农业信息进村入户、“三农通”“12316”、农业信息服务等建设,打造从农田、农场、基地到用户的扁平化生产、营销服务体系。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国内外组织的各类博览会、洽谈会、展销会等会展活动,支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大中城市开设农产品专卖店、连锁店。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生产、经营、消费无缝链接。依托农产品批发、物流企业发展产销一体化产业链,完善冷藏冷链储运设施,畅通农产品营销网络。

2.6 着力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

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骨干,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鼓励农产品商标注册,开展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着力培育一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优势特色产业,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市场认可、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打造一批“临系”“临农”绿色生态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重点培育以双江冰岛茶、临翔昔归茶、凤庆滇红茶为主的临沧生态优质茶品牌,以核心糖料基地建设为主的临沧有机糖品牌,以永德芒果为主的临沧生态优质水果品牌,以核桃、澳洲坚果为主的临沧核桃、临沧澳洲坚果品牌,以国滇咖啡、后谷咖啡为主的临咖品牌,以孟定蔬菜为主的绿色有机蔬菜品牌,以山地乌骨鸡、高峰黄牛、无角黑山羊、油葫芦猪为主的临沧生产优质畜产品品牌,以黄壳鱼和澜沧江生态鱼为主的临沧生态优质水产品品牌。

2.7 着力实施科技兴农

要按照“高新技术引领、常规技术升级、产业领域拓展、工农城乡互动”的要求,不断创新产学研合作、农科教结合的运行机制,大力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现代农业经营路子。进一步集聚和优化配置农业科技资源,不断提高农业科研院校和农技推广组织的创新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队伍。同时,要按照强化公益性、搞活经营性服务的原则,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市级农技推广组织为龙头,县级农技推广组织为重点,基层农技推广组织为基础,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各司其责的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形成上下贯通的新型农技推广网络,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健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加大对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领办人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力度,加强农业人才培养、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增强农业科技服务,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度,鼓励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科技人员面向生产研发、推广技术,并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对接,建立长期协作服务关系,实现“一社(企)一顾问”,促进农业科技供需对接和成果转化。

2.8 着力构建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合体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是要带动现代农业发展,更要很好的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大多数农民平等参与农业现代化、共享农业现代化成果。鼓励不同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加强合作,鼓励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创新,充分发挥不同主体在农业生产中的优势。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成为紧密的利益联结体,通过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的投入和合作,实现农业生产资源、信息资源的共享。引导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与农户间构建形成稳定的利益分配机制,严格执行利润返还和收益共享,实现经营收益的合理分配。着力构建分工协作、运行高效的多层次、多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专业化与市场化相结合、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格局。

3 完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措施

3.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涉农项目信息公开机制,加大涉农项目及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可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实施的涉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申报,逐年提高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实施的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有关支农资金和项目。

3.2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进一步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对农产品相关税费优惠扶持政策。针对不同主体,综合采用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等方式,增强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创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

3.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投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等。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建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仓储烘干、晾晒场、保鲜库、农机库棚等农业设施。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与加工能力相配套的原料基地。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重点支持“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示范乡村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电商平台基础设施,逐步带动形成以县、乡、村、社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3.4 强化金融信贷服务

综合运用税收、奖补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设立相应规模的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积极协调银行金融机构用好用活再贷款低成本资金,鼓励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步扩大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实现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和补贴等服务。

3.5 扩大保险支持范围

鼓励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扩大涉农保险业务,创新保险产品,优化保险服务,参与和支持农业产业发展。鼓励地方建立政府相关部门与农业保险机构数据共享机制。积极创新“基本险+附加险”产品,实现主要粮食作物保障水平涵盖地租成本和劳动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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