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钱从哪里来
2018-01-17高波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加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做好新时代财政支农工作的根本遵循。
国家财政部有关专家认为着眼于国家财力的现实条件,当前财政支农工作要重点做好“四篇文章”。
做好总量文章。中央财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在国家农业农村治理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不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2013-2017年,仅农林水支出科目,全国一般公共预算累计安排就超过80000亿元。2018年,在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各级财政要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
做好存量文章。一是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推动相关资金源头整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发改委农业投资项目等资金的源头整合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要大力推动相关资金从预算编制环节真正实现源头整合,最大限度发挥资金合力。二是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要吃透吃准文件的精神,避免盲动乱整,结合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省级实施方案,研究出台配套落实举措,持续加强督查推动,深入开展调研,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三是不断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各地要根据2018年农口专项转移支付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划分依据,优先保障约束性任务落实,加强指导性任务与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的衔接。同时,省级以下有关部门同步建立对接落实机制,及时分解细化任务清单,保障约束性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对指导性任务的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更加符合基层实际。四是依法依规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务必依法依规整合涉农资金,既不能不作为、又不能乱作为,要坚决防止发生乱整合的问题。除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外,中央财政下达的资金,整合以后要确保完成任务清单规定的约束性任务,绝不能不讲规矩地乱整合。
做好增量文章。一是将更多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三农”。要研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二是要创新资金筹措机制。在《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将跨省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是支持地方政府在债务额度内安排资金推动乡村振兴。2018年,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支持脱贫攻坚的债务规模进一步增加,重点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村提升工程等,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需要强调的是,利用政府债务额度支持乡村振兴的前提是依法合规。负债率偏高、政府债务风险较高的一些省份必须注意防范债务风险。
做好引导文章。一是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向市县延伸,通过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地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覆盖面,切实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可得性。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为了带动农业领域投资,促进农业健康发展,财政部会同相关单位相继设立了现代种业基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等4只投资基金。下一步,将积极引导和支持4只投资基金坚持目标导向,不断做大做强,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
同时,要着力提高支农资金管理水平。要严格依法理财,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心存敬畏,牢固树立依法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的红线意识。要聚焦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区域,持续狠抓支农资金使用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要坚持用制度管钱,完善支农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全面加强绩效评价并强化结果运用,做好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公开等各项工作,提高农口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要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公示公告公开等方式强化资金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涉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不断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绩效水平,为推动财政支农可持续、农业农村发展可持续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