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土地流转的成效、问题及建议
2018-01-17
近年来,随着孟津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不断加快,特别是农业产业现代化战略的实施,全县土地流转面积逐年增加。但是,随着土地流转的不断深入发展,也涌现出许多情况和问题。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笔者对孟津县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孟津县位于洛阳市北部,全县辖10镇234个行政村,面积758 km2,人口4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万人。全县耕地面积3.91万hm2,农民人均耕地面积0.098 hm2,常年主要粮食作物面积5.2万hm2,常年粮食总产2.2亿kg。截至2015年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全县农村土地通过出租、转让、转包、互换等形式流转面积达1.87万hm2,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9.4%。从目前土地流转现状看,主要有“四多四少”的特点:
(一)出租形式多,其他形式少
目前,虽然孟津县农村土地流转有出租、入股、转让、转包、互换等多种形式,但主要以出租形式为主,占土地流转面积的92%。入股、转让、转包、互换等形式相对较少。
(二)土地流转类型多为耕地流转
从土地流转的类型上看,主要是耕地流转,占流转总面积的100%。“四荒地”流转的较少。
(三)流转后的土地用于种植林木、花卉、瓜果的多,种植粮食作物的少
前几年,为了改变洛阳市城市周边森林覆盖率低、生态防护体系薄弱的问题,提升生态环境、提升空气质量。孟津县将朝阳镇、平乐镇等连霍高速以南划定为生态林带种植区,同时给予种植补贴等多项政策优惠,种植苗木、花卉等经济作物的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许多公司到朝阳镇进行开发种植,一些种植大户也加入到租地种树的行列。
(四)流转经营主体多为合作社和企业,大户较少
农业是弱势产业,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生产投资成本大。农户一般底子较薄,既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又没有贷款担保单位,很难从金融部门中得到贷款,加上从其他途径筹集资金又有难度,因此,流转经营主体合作社、企业的老板多为在外打工的老板和本地企业的老总。
二、取得的成效
(一)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促使农村部分土地向农业企业、种养能手集中,实现了土地分散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过渡,进一步推动了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自2011年以来,随着一些土地流转政策的出现,全县的土地流转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涌现出了银滩、琪琪、金禾、洛建、洋丰、十里香、田园之春、硕丰等一大批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从而形成了规模化经营,解决了土地季节性撂荒的难题。
(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效益
农村土地流转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促进了特色农业发展,强化了农村经济的市场导向,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截至2016年底,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达1.98万hm2,经营面积在33.33 hm2以上规模的园区达55个。
(三)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为村内劳动力持续稳定向非农产业转移提供了可能,越来越多的农民转让土地经营权,实现了就业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的农民外出务工,每个务工农民一年可增加收入近万元;农民以出租形式流转出耕地,每年每667 m2可获得900~1300元的租金收益。同时,流出土地的农民,又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就近打工,每人每天能够获得50~100元的收入。
(四)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创新开发模式
一些工商资本和社会闲散资金纷纷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参与农业开发,有效促进了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聚集,优化资源配置。土地规模经营催生出一大批新型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周边农村、农民的发展,促进农业开发。目前,全县拥有省级农业龙头企业5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64家;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多家,其中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4家;注册家庭农场76家,其中市级家庭农场7家。
三、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动力不足,农户积极性不高
一方面,土地流转后效益不明显,入股经营又怕担风险,连租金都得不到。有的农户由于对流转后种植品种的选择缺乏见解,品种单一,经济效益预见性差,而影响积极性,使土地流转辐射范围不广、带动力不强。另一方面,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农村土地还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很大程度上担负着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农民害怕失地后生活无着落。因此,部分农户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意出租、转包;一些外出打工、经商的农民把土地看作是今后生活的退路和保障,宁愿荒芜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从而限制和影响了土地流转。
(二)缺乏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和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流转工作难度大
一是全县目前尚无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更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信息渠道少而不畅。市级、县级对鼓励和支持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支持力度不大。二是土地流转工作难度大。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效益化的进程中,势必要涉及到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由于土地流转遵循自愿原则,对因思想不通,不愿流转土地的农户目前还是无计可施。
(三)流转工作不规范,容易引发纠纷
土地流转不够规范。有的流转合同随意性较大,租赁期限较短,投资回报率不高,从而造成受让者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不敢大胆增加投入,导致承包经营权在流转时,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不明确,埋下纠纷隐患。有些土地流转时间跨度大,租期在10年以上,有的甚至达30年。由于农户当时缺乏对土地升值空间的预见性,部分合同签订承租单价较低,没有考虑到土地有升值空间,出租若干年对方得益时又后悔,容易引发纠纷。
(四)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的指导,园区设计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
调查中发现,在所有承包户中,大多还是依靠较为传统的种植方式,没有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对园区设计没有一个合理科学的规划,品位、档次上不去。农民种田、养殖的科技水平还比较低。要建设现代农业和繁荣农村经济,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是必不可少的。
四、建议
(一)成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
依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组建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专人专责,及时提供和更新土地流转、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消息,确保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畅通。
(二)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管理
积极引导农民在进行土地流转时签订书面协议,制定切合实际的流转合同样本,并加强对签订合同的指导,明确双方的责、权、利,预防和减少纠纷,及时化解矛盾。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土地流转
大力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专业协会在农村产业化中的组织牵头作用,鼓励引导流转形式的多元化。建立土地流转最低收益制度,增强农民出让、流转土地的信心与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