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33例儿童被害案件回顾性分析

2018-01-16孙来晶

科技视界 2018年28期
关键词:案例分析儿童

孙来晶

【摘 要】目的:总结儿童被害案件的特点,为此类案件的分析、预防提供参考。方法:收集2014~2016年间济南及周边地区33例儿童被害案件的资料,从涉案人员基本情况、死者与嫌疑人之间的关系、作案的时间地点和动机、死亡原因和作案工具等方面進行统计分析。结果:33例儿童被害案件中,嫌疑人以近亲属关系为主,作案时间夜晚和凌晨居多,地点多选择在家中,多因家庭矛盾引起,损伤为主要死因。结论: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完善社会法律和保障体系是保障儿童安全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儿童;故意杀人;案例分析

中图分类号: D91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457(2018)28-0276-002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8.28.129

【Abstract】Objective To summariz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ldren homicide cases an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analysis and prevention of such cases. Methods Thirty-three children homicide cases in Jinan and around from 2004 to 2014 were investigated. The basic situation of individual involv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ead and suspect, the location, time and motive of the crime, the cause of the death and the tools of the crime were analyzed statistically. Result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33 children homicides cases showed that the close relatives were the main suspects, most crimes were committed in residence in the night and in the early morning, most crimes were due to family conflict, injuries were the main causes of the death. Conclusion Building a harmonious family relationship and Improving the law and social security system are the important factor for the children safety.

【Key words】Homicide; Children; Cases analysis

儿童是家庭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受到特殊的关爱和保护。然而由于儿童年龄较小,生理和心理等因素发育不成熟,无法正确认知各种危险因素,也无力抵抗外界的各种暴力侵犯,成为了一些犯罪分子的最佳作案对象。世界各地都有儿童遭受侵害致死的事件发生,对儿童的保护也是全人类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近些年,我国各地发生了多起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杀害儿童的暴力事件,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作者收集了2014~2016年间济南市及其周边地区33例0~14岁儿童被害的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总结案件发生的规律,为减少和预防儿童被害案件的发生,保障儿童的人身安全提供参考。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收集济南及周边地区2014~2016年间发生的0~14岁儿童被害案例33起,所有案件均已告破,均经过系统尸体检验,其死亡原因、案件性质和作案过程明确。每例案件资料包括案由和案情资料、基本信息、调查经过、现场勘验照片、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照片、鉴定意见书、侦查终结报告及其他相关检验结果和鉴定报告等。

1.2 方法

收集案件的基本情况(受害人数、案发时间和地点)、被害人情况(年龄、性别)、嫌疑人情况(作案人数、性别、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死亡原因及作案工具、作案动机等5个方面进行描述性分析[1]。

2 结果

2.1 案件基本情况

33例儿童被害案中,受害儿童总人数为39人,其中有5例案例中同时有多名儿童被害(4例案例中有2名儿童被害,1例案例中有3名儿童被害),7例案例中同时伴有成年人死亡(5例为受害儿童母亲,1例为父亲,1例为父母亲同时被害)。案发时间以晚上至凌晨(18点-6点)居多,共15例,上午(6点-12点)和下午(12点-18点)时间段案发数量基本一致,均为9例。受害地点以自己家中为主,共18例占一半以上;其余的发生在野外9例(其中1例在小汽车里)、住所附近3例、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2例、宾馆中1例。

2.2 被害人情况

39名被害儿童中,男童有22人占56%,女童有17人占44%,男童略多。年龄最大的12岁,最小的刚出生不到1天,1岁以下的共9人占23%,1岁以上不满6岁的共15人占38.5%,6岁以上不满14岁的共15人占38.5%。

2.3 嫌疑人情况

33例案件均为1人作案,其中男性嫌疑人20名,女性嫌疑人13例。嫌疑人与死者的关系以父母与子女关系为主,共19例占58%,其中12例为受害儿童的亲生母亲,5例中为受害儿童的亲生父亲,2例为继父。其余的与受害儿童的关系有:父亲熟人(亲戚、邻居、朋友、生意伙伴等)5例、母亲情人3例、保姆1例、老师1例、房屋租客1例、陌生人3例。可见犯罪嫌疑人与死者之间多数比较熟悉,有机会单独相处和直接接触。

2.4 死亡原因及作案工具

39名死亡儿童中,23名死于机械性损伤(刀伤最为常见为19名,高坠2名,板凳打击1名,)12名死于机械性窒息(溺死4名、扼死3名、勒死2名、捂死3名),1人死于高温烫死,1人死于中毒,2人死于遗弃。致死工具以刀具最为常见,包括水果刀和菜刀,多为就地取材。因儿童反抗能力差,徒手作用于口鼻和颈部、按入水中或绳索捆绑后扔入水中引起窒息死亡,也是常用的方式。

2.5 作案动机

33例案例中,夫妻、婆媳等家庭矛盾引发的有10例,主要为再婚家庭发生的矛盾、丈夫怀疑妻子不忠孩子非亲生导致的矛盾、对配偶极度失望导致生活无望引发的矛盾等;精神问题引发的有8例,7例嫌疑人为孩子母亲,有的本身患有精神类疾病,有的则属于产后抑郁;因母亲与第三者感情纠葛引发的儿童被害4例;成人间仇恨和债务纠纷导致儿童被害4例;因非婚生子导致的世俗偏见或无力抚养而遗弃的2例;父母与人因琐事纠纷导致儿童被害2例;保姆因儿童哭闹投毒1例;师生间纠纷伤害致死1例;强奸杀人1例。

3 讨论

国际上对于儿童年龄的界限有多种划分方法,医学界常以0~14岁的儿童为儿科的研究对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关于当前办理拐卖人口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关于婴儿、幼儿、儿童的年龄划分,应以不满一岁的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六岁的为幼儿,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2]。在当前社会上,习惯还是把儿童界定在14周岁以下。本研究将0~14岁的儿童作为研究对象,并将其分为婴儿组(<1岁)、幼儿组(1~6岁)、儿童组(6~14岁)。

在儿童期,生理发育尚未成熟,心理认知水平较差,对外界缺乏防备性,一旦遭受侵害,往往抵抗力差甚至毫无抵抗,只能被动忍受,成为具有被害可能的“最大风险群体”。如何保护这个群体免受伤害是世界各国政府重点研究的公共卫生问题,已被国际学术界确认为21世纪儿童期的重要健康问题和儿童保健领域的一个前沿课题[3]。本研究针对后果最为严重的伤害致死的案例,主要从受害儿童的一般特点、犯罪嫌疑人特征和作案工具(方式)等方面去总结此类案件的规律,并提出保障儿童生命安全的合理性建议。

3.1 儿童被害案件的一般特点

从本研究可以看出,部分案例中多名儿童同时被害,系同一嫌疑人对多名儿童同时施暴,反映出儿童抵抗能力差的特点。另有7例案例中除了儿童被害以外,其父母为共同被害人, 其中2例因债务纠纷为父亲,其余5例为母亲,均系嫌疑男子与被害儿童母亲有感情纠葛(再婚配偶或不正当情人关系)而迁怒于儿童,这反映出随着社会日益开放,婚恋观的改变,父母的婚变或不轨行为给孩子带来的巨大伤害。案件发生的时间多数在夜间和凌晨,被害地点多为自己家中,大都发生在嫌疑人和受害儿童独处的机会,亦反映出儿童生理发育不成熟、在成人面前抵抗力差的特点。受害儿童性别比例几乎相当,男童稍多,但1岁以内的婴儿被害的,女童占了多数,这与中国社会传统的封建思想残余有很大关系,同时女童也是引起母亲产后抑郁进而自杀或杀子的重要因素。

3.2 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分析

33名犯罪嫌疑人中,与儿童关系最为密切也是儿童最为依赖的父母高达19名,多数是因为家庭矛盾导致对生活极度绝望担心孩子跟自己受罪而将其杀害,也有父亲怀疑子女非亲生而杀掉,还有因家庭矛盾将其再婚配偶和所带孩子同时杀害的,一般采用扼颈、捂压口鼻、刀砍、溺水等方式进行。这反映出当事人法律观念淡薄,忽视了孩子作为个体生命的独立性,而将其当成父母的附属物。其他案件也多为亲友、保姆、老师及父母情人等熟人因故将怨气朝向反抗能力差的儿童。此外因精神问题导致的杀人也应引起重视,共有8例案件中嫌疑人存在精神问题,孩子母亲占7例,可见即便是亲生母亲,若其存在精神问题,将孩子交其看护仍有很大危险。

3.3 作案工具和方式特征分析

杀害儿童的方式中,使用刀具砍刺的最多,工具以在案发现场随手获得居多,也有多例徒手采用扼死、捂死、溺死等方式,可见因儿童反抗能力差,很多随手物品甚至徒手都可以成为致死工具。其中有1例为保姆因嫌弃幼儿哭闹而给其服用镇静类药物,因药物过量导致中毒死亡的,应该引起社会关注。当前由于生育政策放开,很多家庭生育二孩,但由于各种原因父母无暇照看,雇用保姆现象比较普遍,而保姆杀害婴幼儿的案例也常见报道,政府部门应该采用多种政策,增加母亲对嬰幼儿的照看时间,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3.4 减少儿童受害案件发生的建议

3.4.1 构建和谐健康的家庭关系

本研究可以看出,各种复杂的家庭矛盾是导致儿童被害发生的最常见因素。家庭是社会的重要构成部分,家庭和谐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安宁。然而由于家庭琐事导致的夫妻或婆媳关系不和、感情不忠、再婚家庭的利益纷争等问题正在毁坏家庭的稳固性。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构建和谐健康的家庭关系,增加家人间的相互理解和关爱,对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3.4.2 增加法制意识,完善法律法规

进一步制定完善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儿童保护的力度,加大伤害儿童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同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让民众意识到儿童也是一个独立个体,其生命和健康权利必须得到有效保障,而不是父母的附属品[4]。社会保障部门也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修改相关保障制度,让父母有更多的时间陪护儿童成长,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让非婚生儿童也享有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减少遗弃现象。

3.4.3 加大对特殊人员的关照

对于有精神问题的人群,政府应加强救助帮助其尽快恢复,积极开展应对产后抑郁的心理疏导,保障特殊人员家庭中的儿童享有安全的成长环境,减少伤害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谢晓,董向东.23例杀亲案例的法医学分析[J].法医学杂志,2016,32(4):264-265.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Z].1992-12-11.

[3]李迎春,金会庆,儿童伤害的危险因素研究现状[J],国际儿科杂志,2006,33(2):136-138.

[4]熊伟.儿童被害及其立法预防[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5(4):17-23.

猜你喜欢

案例分析儿童
儿童美术教育琐谈201
儿童美术教育琐谈198
“互联网+”下的商业模式创新案例分析
父亲缺失案例分析
冷库建筑火灾特点及调查方法研究
让语文课堂评价语绽放异彩
留守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