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有效沟通 尊重患方的选择

2018-01-16陈卫春

中国医学人文 2018年6期
关键词:患方儿科医生医者

文/陈卫春

作者单位/江苏省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在面对疾病之时,患者往往站在各种选择的岔路口茫然无助。就医时去哪个医院,或是看哪个医生;在选择治疗方案时是盲目摸索,或是孤注一掷;治疗结局可能是有一线希望,或者是人财两空。而这样的选择对于医生来说司空见惯。现实中,这些选择的答案形形色色,但就是没有标准答案。

在最近引发关注的“王凤雅之死”事件之前,就曾有过类似事件的报道。青岛一位儿科医生发微博称,一新生儿因先心病入住他所在的科室,医生建议手术治疗,父母不想给孩子治疗,签字放弃,要求给患儿拔除胃管、不许喂食等。遭拒绝后,家属到医务科投诉。一边是家属的放弃签字,一边是人道良心的不忍,医生又该何去何从?

而在2014年轰动全国的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产科医生罗军被打事件更是典型:一产妇凌晨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产科待产。产科医生罗军检查发现,胎儿因窒息时间太长,必须马上抢救。但面对胎儿有脑瘫的可能,孩子父亲选择放弃,而医生坚持抢救。最终孩子被成功救活,但孩子的父亲却并不领情,并痛恨救了孩子的医生罗军,将其一顿暴打。这位父亲大骂:“我说 过不要孩子了,为什么还要给救回来!”而医生当时的想法是:你这个父亲可以不要小孩,但我这个医生不能见死不救。

作为医生,医者仁心,从救死扶伤的角度出发,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们定会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在这样的努力中,产生了许多奇迹,医者欣喜,患方满意。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因为危重患儿抢救成功率不断提高,也带来许多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现实:经抢救成活的伤残病儿,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痛苦和负担。这让我们反思,全力救治难道错了吗?作为儿科医生,我们更加感到压力倍增,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回看王凤雅父母未主动为其治疗,最终小凤雅因视网膜母细胞瘤去世这件事。家属对于重危患儿的救治,绝大多数情况下会配合医生的治疗选择。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或因家庭经济不能承受巨大的救治费用,他们会计算是全力救治还是再生一个孩子的经济账;或考虑是留下一个不能自理的残障儿拖累家庭,还是当断则断,长痛不如短痛……这时候的放弃并不容易,在做出这样的决定前,他们的内心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的选择和挣扎,也是无奈之举。

在生存质量和生命权利的选择上,儿童和成人是不一样的。成人可以自己选择,但儿童,尤其是新生儿,其选择权则完全掌握在父母及家人的手中,医生很难左右。我们能做和应该做的是尽医者的职责。

作为医生,首先要有精湛的医术,能正确判断病情、评估预后,而不是带给患方更多不确定性。虽然病人的病情变化、疾病转归有着太多的变数,但我们必须朝着这方面努力。其次要有周到的服务,让患方满意和信服。再次,要掌握好沟通技巧,且一定要到位和有效。在医患关系处处充满信任危机的今天,医生自己千万不能迷失方向,必须理智、冷静,切不可固执己见、一意孤行,对科学对生命充满敬畏的同时,也应看到它的另一面。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是要看时间、地点和所救之人的。在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我们要充分尊重患方的选择,避免好心办坏事。要学会换位思考,要站在特殊家属的立场看问题,不要一味地指责或谴责家属冷漠或没有人性,他们可能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一旦走近他们,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一切也就会迎刃而解。我们要设身处地为患方着想,为他们选择能承受、最适宜的方法。如果患者家属有违法行为,我们可以主动报案,由司法部门来处理,而不应自己解决。

救活了一条没有任何生存质量的生命,而且是在患方情不愿、心不甘的情况下,仅仅是医生的自作主张,却害苦了本来幸福的一家,这难道是我们的初衷吗?作为医生,还有快乐和成就感可言吗?生命是不可复制的,但生存质量也是不可或缺的,在生命与生存质量两难选择面前,作为医生,我们应该引导患者和家属有尊严地活、有质量地活。特别是明明知道结果很差,可能有严重后遗症,仅仅是为了提高抢救成功率,或出于其他对病人及家属没有任何好处的“私心”,作为医生应该杜绝。这也是医德。

猜你喜欢

患方儿科医生医者
患方就医素养的定性研究
医者仁心 恩德如山
医者仁心,谱写浓浓“山水情”
我是医者
92岁的儿科医生免费为病人看病
非常医者
关于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方式的探讨
黑龙江医疗纠纷索赔超过一万元不得“私了”
儿科医生“荒”在哪?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可否拒付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