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户创办规模养猪场的思考
2018-01-16罗运仲
罗运仲
(贵州省平塘县克度镇农业服务中心,贵州 平塘 558305)
要让精准扶贫户脱贫或稳定脱贫成果,必须有相应的帮扶项目支撑和项目覆盖。在行政村集体创办精准扶贫户为基础社员的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中,集体创办规模养猪场,由原来个体生猪散养变成集中统一饲养,可降低养猪的市场价格风险和疾病风险,是扶贫户保底分红、养猪利润稳步增长的有效途径。
1 精准扶贫户创办规模养猪的必要性
1.1 散养猪的现状
个体养猪的现状:①基础设施薄弱;②科技含量低,原始的养殖习惯根深蒂固;③疫病防控的意识和效能低下;④抗生猪销售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能力低;⑤养猪效益低、利润薄,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与收益成反比;⑥产销对接链接失控导致很大程度的销售效益保障脱节。
1.2 生猪市场的销售前景优势
1.2.1 可提升生猪的附加值 猪肉及其制品是人们日常习惯性肉食品的主要来源,尽管生猪的市场销售价格具有一定的波动性,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猪肉及其制品的需求量与日俱增。
1.2.2 自然优势 养猪业周期短、平、快,就地取材方便,是扶贫户创收的常规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是农村扶贫攻坚工作的帮扶产业之一。
2 创办精准扶贫户集体养猪场的优势
2.1 便于生猪统一的饲养管理
科技含量高,可由高度专业化养猪企业的专业人员对口管理,扶贫户无后顾之忧。
2.2 自繁自养
自繁自养有利于疫病防控工作的实施,疫病所致的伤害损失风险可降到最低。
2.3 易于创建地方特色的绿色、健康、环保、原生态生猪品牌
创建生猪品牌可提升生猪产品的附加值,链接猪肉产品的深加工企业,缓冲生猪市场价格走入低谷时的风险,提升猪肉及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此外,创办精准扶贫户集体养猪场,扶贫户保底分红的可持续性发展较为稳定,同时给扶贫户再就业提供了更多的岗位。
3 创办精准扶贫户集体规模养猪场的政策支撑
3.1 天时地利
例如,正值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产业革命八要素》中“选准产业、资金筹措、培训农民、组织形式、产销对接、利益链接、基层党建”等惠农政策的实施,给养猪场的创办奠定坚实的基础。
3.2 政府精准扶贫政策的支撑
惠及精准扶贫户的“产业帮扶”,给精准扶贫户开办规模养猪场提供人员、物资、资金和技术的支撑性保障。
3.3 稳妥的组织方式
由乡镇政府牵头,在村党支部的引领下,村集体组织实施种养专业合作社,创办精准扶贫户的集体规模养猪场顺应潮流。
3.4 社会帮扶
相关结对帮扶的单位作资金、人力和物力的帮扶。
4 集体养猪场的组织和实施
4.1 入股金的来源
①精准扶贫户个体。利用政府拨给扶贫户的“产业帮扶”专项扶贫资金入股。②村集体。利用政府财政拨附的“消灭空壳村,壮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入股。③养猪企业。以引进特色品种猪的外来养猪企业为养猪场的承包方,利用扶贫户和村集体的入股金,实施扶贫户、村集体和养猪企业三方利益链接的养猪场经营。
4.2 基础设施资金的投入
申请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实施猪圈舍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创建村集体所有制的固定资产规模养猪场。①养猪场的利益链接。签订养猪场承包利益协议书,以养猪场企业承包方为甲方,以村集体为乙方,以精准扶贫户为丙方,以三年为养猪场的一个承包周期,在承包期内,乙方每年的分红金始终保持总入股金(“消除村集体空壳村”专项财政资金)总数的4%;丙方的分红金按精准扶贫户入股金总额在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间分别为5%、6%、7%逐年递增,实现扶贫户的利益最大化,实施村集体和扶贫户的无风险保底分红。承包期满后,扶贫户可以退回入股金终止协议,也可以继续入股参加,而村集体不能退出,直到甲方全部退出养猪场,并退还村集体的入股金和分红金为止。②养猪场的管理方式。协议承包养猪场的养猪企业在承包期内,可以自主管理、经营和发展,不受村集体和扶贫户的监督和管理,并受法律保护,打造养猪企业“借鸡下蛋”,扶贫户无风险保底分红。
5 创建养猪场链接的企业和单位,提升生猪及其制品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5.1 链接企业
创办外资型或利益链接型的生猪、猪肉及其制品深加工企业。例如猪肉腌制、香肠制作加工企业等,确保生猪及其产品附加值的保底和提升。
5.2 链接单位
链接学校的学生营养餐供应生猪肉,规模型厂矿的肉食供应,网商平台等,多方寻求销路,确保养猪场的正常运转,降低生猪销售的价格波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