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及问题
2018-01-15陈鑫哲
陈鑫哲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互联网商业形式不断浮现,成为现代商业中的重要一部分。在商业中合同必不可少,电子商务的崛起极大的推动了电子合同的产生与发展。目前,电子合同已成为一种法律认可的合同形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电子合同与传统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电子合同毕竟与传统书面合同有其形式上的不同,再加上电子合同是一个较为新兴的事物,人们对电子合同的接受程度还有待提高,因此,针对电子合同的订立、施行与效力认定进行深入探讨,对电子合同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就电子合同的产生发展、法律效力、认定问题做出讨论。
关键词:电子合同;法律效力;合同;证据;电子公证人
引言:
随着现代商业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进步,电子商务正逐渐成为现代商业的一项重要形式,其发展速度令人侧目。相应的,电子商务中电子合同的签订数量也在不断增大,电子合同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逐渐成为一种人们了解并接受的合同形式。我国在《合同法》中也规定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在电子合同签订、施行、效力认定中尚存一些问题。对此,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文件,以规范电子合同从签订到效力认定的全过程流程,以保障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一、电子合同的概念与其法律效力概述
电子合同(Electronic contract),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世界其他各国和地区的有关电子商务合同的有效法律条文以及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定义为:电子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达成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通过互联网,以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EDI )、电子邮件(E-mail)、网页信息交换等手段来传递交易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民事合同[1]。由此可见电子合同尽管在形式上、签订方式上、效力认定上都与传统书面合同有所不同,但本质上依然是“商务合同”。
根据签订电子商务的当事人的身份的不同,可以将电子合同分为三类,分别是: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合同(B2B :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与消费者个体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B2C:Business to Customer)、企业和个人与政府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B2G:Business to Government)[2]。
目前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对于电子商务的立法较为宽泛,但根据《合同法》第12条、第13条、第16条、第18条等可以看出合同法对于电子合同的制定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范,可以看做《合同法》對于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可。因此电子合同与传统书面合同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电子合同的特点与其具体表现
(一)电子合同具有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特点
电子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签订电子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与签订传统书面合同一样具有相关法律责任。当事人之间的制定电子合同行为与签订传统书面合同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一种新形式,其特殊性只体现在其载体与其载体所带来的相关问题上,除此之外,其余传统书面合同相同。
(二)电子合同具有交易主体虚拟、交易对象广泛的特点
在电子合同的整个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不必在现实中见面,签订全程可以借助互联网进行。另外,受益于电子合同的便利性,电子合同作为虚拟数据可以记录在用户电子储存设备或互联网云中,因而电子合同的修改、传送、储存等过程均可以借助计算机和互联网进行[3]。电子合同因此具有了交易主体虚拟、交易对象广泛的特点。
(三)电子合同具有技术化、标准化的特点
电子合同有别于传统书面合同,其形式为虚拟形式,因此其整个签订实施过程都需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标准来规范其形式,例如,利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形式,这些电子合同的内容如果没有相关的技术和法律来进行规范,其存在和法律效力是无法得到保障的。
三、试述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其效力的认定条件
(一)电子合同的电子性质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同样具有与书面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与1996年制定并颁布了《电子商务示范法》作为电子商务的法律指导法规。在这其中,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被明确指出:电子信息具有在之后被引用的可能性,因此电子信息具有担当书面文件的任务,不能因为电子信息采用数码信息形式就否认其法律效力,其同样具有信息有效性以及可强制执行性[4]。在我国《合同法》中同样对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作出了认可。因此,电子合同在法律层面上具有法律效力是毋庸置疑的。
(二)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定相关问题
1、电子签名及电子证据的法律有效性问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中对于签字的法律有效性给出了明确规定,但电子签字是否属于签字,其是否与书面签字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这一问题,《合同法》中并未明确指出,但在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颁布的《电子商业示范法》中承认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另外电子签名的相关技术条件已经成熟,因此只需在《合同法》中有关签名的问题上给出电子签名的司法解释,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就能得到认可。
2、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认定中的有关问题
电子文件取代各种书面合同被储存于计算机中,这些电子文件就成为电子证据,但电子证据有其特殊性,导致电子证据的销毁、篡改较为容易,所以在现在的《合同法》并未承认电子证据的合法性,仅将其归类于“视听资料”之中,因此,国家在电子合同中对于电子证据的相关规定还有待完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子合同在电子商务中必不可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和法律依据。因此,明确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电子合同的法律范围对于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正当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另外,在围绕电子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制定一些新的电子合同法律效力认定规则,例如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的认定、电子合同缔约人的完全行为能力的认定、电子合同公证人的公正工作等,从而从各个环节完善电子合同的法律规范性,以促进电子合同的不断完善与电子商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在友,苏哲.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J].天津工业大学学报,2002,21(6):47-50.
[2]杜文学.试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1(4):52-53.
[3]陶岚,王芳.试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J].南昌高专学报,2003,18(3):10-11.
[4]李祖全.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3(4):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