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度时艰更要让百姓有“获得感”
2018-01-15闫肖锋
闫肖锋
2018年注定是中国不同寻常的一年。一方面,中国经济注定从过往高增长模式转向注重高质量的中高速增长模式,去杠杆、去产能让经济进入阵痛期,刮骨疗毒在所难免;另一方面,国际贸易争端频生,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经济发展“三驾马车”之一的外贸明显动力不足。
当然,我们从未动摇过走出困局的信心。由需求拉动的经济增长,乃是最为健康最符合市场机制的增长模式。中国经济要想行稳致远,必须走民富路线。今年4月23日政治局会议上,中央第一次提出“持续扩大内需”。中国扩大内需、消费升级的关键点在哪里?在于有效减轻家庭负担,消除妨碍人们消费的后顾之忧,激发消费欲望。我们认为,面对即将到来的房产税、货币宽松和产业结构调整,如何确保百姓有“获得感”才是关键。共度时艰更要让百姓有“获得感”和“安全感”。
“获得感”一词迅速流行来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多用于指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的幸福感。这也是新时代中国要解决的主要社会矛盾的具体表现。民众有足够的“获得感”,就有足够的内需动力,来支持经济的中高速增长。
“获得感”首先是要人民群众感受到改革带来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比如居有所住,收入增加,能接受优质教育,能看得起病,养老有保障等等。其次在精神层面,要让每个人有梦想、有追求,同时活得更有尊严、更体面,能够享受公平公正的同等权利。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应当是一切改革政策的出发点和最终检验标准。那么,提升人们“获得感”需要做好哪方面工作?
第一,必须终结高价卖地、推动高房价的经济发展模式,让民众居有所住,买得起房、租得起房,他们才敢于生孩、才敢于消费。须知,一个居民家庭房贷负债逼近警戒线的社会是没有安全感的,更遑论“获得感”了。
为此必须加大土地供应量,尤其是廉价房、廉租房用地的供应量,并大規模减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切实降低房价和房租。对于正在酝酿出台的房产税必须于法有据、考虑历史因素,并充分照顾到普通家庭的刚性需求和支付能力。
第二,必须消除人们对教育、医疗和养老的后顾之忧,在满足人们普通需求的前提下,增加高端教育、医疗和养老需求的市场供给。
为此,需要有效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并允许家庭在教育、医疗和养老方面的花费在个税中进行抵扣,切实增加人们收入增长的“获得感”。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将入托和养老纳入公共财政补贴范围,消解人们在生孩和养老这两端的焦虑,减轻相关运营机构的负担,保障入托、养老服务的微利性和可持续性。
第三,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容易让人联想到央行的“放水”,制造一种另类的恐慌。为此必须警惕“大水漫灌”式的刺激政策,更不能让发出来的钱流到以房地产为主的资产池子里空转,继续吹大泡沫,要让钱切实流向实体经济,流向制造业,并有效惠及中小企业——须知,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才是“保就业”的主力军。“保就业”某种意义上比“促消费”更重要。
第四,必须解决高成本政府问题。为此,一方面要简政放权,另一方面要减人减事。公平地看,机关和事业单位有些人很忙,忙得白+黑、5+2,甚至7×24,但不可否认仍有不少人吃闲饭、不干事甚至无事生非。必须改变有的事没人干、有的人没事干的局面。政府要从管理型政府转型到服务型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市场和社会机构去承担尽可能多的职能。从精简机构做起,政府应该做出表率。
事实证明,让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才能有效拉动内需,才能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比如医疗,必须让普通民众先看得起病,提供更人性化的医疗服务,然后才谈得上增加高端医疗消费。再比如,只有加大投入提高教育水平,让人们得到公平的教育然后才是更好的教育,国家才可以获得丰厚的人力资本,使创新驱动成为可能。可见,“获得感”包含着“给”与“得”的辩证法。对各级政府来说,要改变投入了就一定要马上见到回报的急功近利心态。只有真正“给予”了,让人民群众切实有了“获得感”,才能收获经济行稳致远的发展动力。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