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医药分开同城同步
2018-01-15姚秀军
2017年4月8日零时起,北京市3600多家公立医疗机构同步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上调护理、中医、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下调CT、核磁等大型检查设备收费价格。北京还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在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向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指标、全国中标价格,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及品种变化信息,打破昔日药品价格等信息不透明状态。
北京市作为全国第一批17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一直把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作为改革核心内容之一。2017年,北京重磅推出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以取消药品加成为手段,以重构医疗服务体系为目的,以“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为政策设计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三医联动”有序推进
北京市自2012年开始就在5家三级市属医院实施了医药分开改革试点,2014年又陆续在延庆、密云两个区,开展了6家医院的扩大试点。结合试点经验和医疗体系隶属复杂的现状,北京制订了立足重构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方案,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多达3600家。
此次北京医改的主要内容是: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此外,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在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提出了药品阳光采购思路向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指标、全国中标价格,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及品种变化信息。
坚持“三医联动”和同城同步是此次的显著特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北京重点从统筹平衡,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调整比价,有助于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腾移空间,有助于保障患者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分批推进,有助于医疗机构平稳运行和过渡4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把握。
在医保报销政策上,北京市将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调整报销政策。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分级诊疗效果显现
截至2017年10月,改革实施6个月,已完成门急诊量1亿多人次,190多万名住院病人。通过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成效显现。监测表明,与去年同期相比,三级、二级医院门急诊量分别减少了11.5%和3.9%,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了14.7%,城区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量增加了20%以上。门急诊副主任、主任医师号就诊人次分别减少了8.5%和21.7%,有限的专家名医资源能更好地服务于危急重症患者。
同时,医药费用总体平稳。扣除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影响,医药费用增长不足2%,累计节约医药费用44亿元。二、三级医院药占比由去年同期的42.6%下降到34.5%。门急诊次均药费与去年同期相比三级医院减少了8.4%,二级医院减少了9.6%,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了6.9%;住院例均药费三级医院减少了18.1%,二级医院减少了15%,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了17%。
医疗机构新的补偿机制基本建立。监测表明,医事服务费可置换原来的挂号费、诊疗费、药品加成收入,医疗机构收入在总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结构得以优化,含金量提高。与去年同期相比,医疗机构可支配收入总体上趋势良好,新的补偿机制有效支持了医疗机构平稳运行,医疗机构对药品收入的依赖机制不复存在。同时,医保患者负担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