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衢州法院的创新实践
2018-01-13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 衢州 324000)
近年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中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拓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助力打造自治法治德治、共建共治共享相互打通、高度融合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2018年1~7月,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4.82%,申诉率1.04%,诉前化解率27.45%,民事调撤率64.92%,均居全省前列。
一、积极构建党委领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的调解工作大格局
一是紧紧依靠党委统一领导。衢州中院逐一上门走访市、县(市、区)委书记,通报法院“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困难,积极争取工作支持。衢江区委将法院“大调解”纳入2018年度全区工作重点,成立“无讼衢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公检法司负责人任副组长,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任成员,下设工作专班,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制定“大调解“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构建整体协调、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柯城区成立以区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并将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平安综治考核,形成了政法委牵头、法院落实、司法局保障的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衢州中院走访市司法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律协等10余家单位,促成全市两级法院与行政机关等部门建立广泛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化解协同机制,已联合26家单位出台诉调对接工作意见18个,涵盖道路交通、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物业管理和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发挥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制度优势,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衢州中院在柯城法院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与市法制办共同指派或聘任专职调解员负责行政争议协调调解、引导、沟通、衔接等工作,并在市、县两级法制办设立7个行政争议调解点,形成“1 7”的行政争议协调调解工作格局。该中心成立以来,共引调行政争议175件,协调撤诉率达46.29%,邀请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与协调39次。启动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市中院、常山法院分别与公安机关在拘留所联合成立“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按照“司法联动、资源共享、矛盾同调“的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常山法院与县公安局自2017年9月建立“拘调衔接”机制以来,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1起,累计达成经济赔偿600多万元。
三是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与基层组织联动合作,坚持地域优势和联动综治相结合,不断夯实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衢江法院与区综治办出台实施意见,将法院“大调解”工作纳入全科网格,柯城法院2个人民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建立庭所联调机制,提前介入轻微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2018年以来共推动达成调解协议案件414件,自动履行率100%,法庭受理的侵权纠纷同比下降37.81%。江山法院为辖区每个调解组织指派1名对接法官,开化法院与辖区15个乡镇建立全覆盖的法官联系乡镇制度,有效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二、建立健全分层递进、多方协作、运行规范的纠纷化解机制
首先,实行纠纷分层递进式化解。按照“纠纷解决分层递进“思路,构建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简案速裁——“三道过滤网”。对适宜先行调解的案件,实行诉前调解程序前置,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或者由法院委派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立案前调解成功率达55.49%。对已立案登记的案件,通过诉讼引导对案件进行分流,对适宜调解的交由法院专职调解员进行立案调解,充分发挥调解的纠纷过滤功能;对不适宜调解或者经诉前调解、立案调解不成的,依据纠纷的性质进行繁简分流,从而实现简案速裁、繁案精审,推动案件高效流转。2018年1~7月,全市法院诉前化解率为27.45%,同比上升14.85个百分点,居浙江省第一位。
其次,集聚多元化调解力量资源。坚持“尊重群众、为了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思路,充分吸纳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健全特邀调解制度,聘请孔子第75代嫡长孙孔祥楷、“全国文明家庭”胡金凤家庭等社会各界贤达组成一支扎根基层、分布广泛、品德高尚的特邀调解员队伍。制定特邀调解管理规定和特邀调解工作手册,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市法院现有在册特邀调解员394人。积极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建立律师调解员和设立律师调解室的律所名册,已纳入律师211名、律所48家,2018年3月启动以来,共接受法院委托、委派调解案件536件。
最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衢州中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的责任分工方案》,将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与当前市委、市政府打造“南孔圣地、衢州有礼”城市品牌、创建中国基层治理最优城市的决策部署相结合,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努力营造依法行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氛围。从衢州南孔儒家文化中汲取智慧,将“和”“仁”理念融入调解工作,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三、始终坚持办民事、谋民利、暖民心的司法为民理念
人民法院姓“人民”,人民法院为人民。衢州法院始终坚持办民事、谋民利、暖民心,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第一,建设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度融合,构建完善网上、窗口、12368诉讼服务热线、自助立案终端一体机、跨域立案、巡回审判“六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让群众诉讼、办事更加舒心、便捷。在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场所建设、服务流程规范、信息化智能化配套等,全面提档升级、整体推进。
第二,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水平。衢州法院一直强调,处理案件化解纠纷、维护群众权益,必须“用真心、倾真情”,密切关注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坚持做到“五个一”,当事人来了,一声亲切问候、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接待、一颗诚心办事、一流态度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诉讼服务的温度,进而消弭内心的愁结,让当事人纠结而来、释负而归,忧心而来、舒心而回,用法官的辛苦指数换取老百姓的便利指数和幸福指数。在全省率先推行专职调解法官制度,选派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热爱群众工作的未入额法官23名、员额法官14名联合组建调解团队,经验做法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肯定推广。
第三,健全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行律师轮岗值班,2015年8月以来,已为2 385名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注重多元解纷网络延伸,完善以巡回审判站为点、车载法庭为线、人民法庭为面的全覆盖巡回审判网络。法官进村入社、深入田间地头,近5年来开展巡回审判2 953次,以案释法,用真情化解纠纷,努力让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实行“一卡通”式网上案款管理,确保一人一案一账号,当事人交退费更加安全便捷高效。
四、着力搭建高效、便捷、透明的网上纠纷化解平台
一是不断深化“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提供线上线下、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创新立案方式,健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延伸立案,基本实现当事人起诉立案“最多跑一次”。推动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有效集成网上查询、网上阅卷、网上信访、网上缴退费等智能服务,在全省率先出台诉讼项目“最多跑一次”实施意见和办事项目清单,真正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推广应用在线矛盾化解平台。以柯城法院为试点,在全市法院推广运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行网上统一管理分流,破除纠纷解决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推动纠纷处理模式从事后处理向源头预防转变。2018年1月试点以来,平台注册上线调解机构166家、调解员1 674名,成功调解纠纷1 272件,成功率为71.14%。全面上线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微法院等平台,实现纠纷的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和在线诉讼等功能,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让人民群众在法院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成功调解919件,调解成功率84.98%,调解涉案金额9 000余万元。主动推进与党委政府“雪亮工程”、综治“四个平台”对接互联,龙游法院充分利用该县基层治理信息化平台“村情通”覆盖262个行政村、注册用户18万人的强大网络优势,在平台中嵌入“法院”模块,集成在线送达、在线调解和上网缴费等20余项功能和服务,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智慧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