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过程中淄博市妇女就业的困境、机遇和对策
2018-01-11刘洁
刘洁
在城市化进程中,我市的妇女获得比以前更多的资源与就业机会,有了一定的向上流动的机遇和空间。但由于总体就业形势、就业环境的影响以及就业的性别差异依然存在,妇女的就业既面临困境,又拥有机遇。
一、城市化进程中妇女就业的困境
女性在就业时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
第一,与男性相比,女性在业率降低,失业率较高。
从近五年来的统计数据看,2010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62.88万人,其中女性25.36万人,占比为40.33%。除2011年这一比例略有提高——40.6%——以外,从2012年开始,虽然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总量不断提高,但女性從业者数量的增加非常缓慢,其所占比例则呈一种下降的趋势,2012年到2014年分别是32.35%、28.5%、29.4%。与就业率相比,登记在册的女性失业人员绝对数量虽然不多,但在总的失业人员中所占的比重却比较高,从2010年到2014年,这一比例分别是:49.1%、31.8%、32.8%、39.72%、37.54%。
第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比低,且增长缓慢。
综合近五年来的统计数据,包括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各类专业人员中,女性占比大都在23%到38%之间徘徊,最多的也不过刚刚40%。尤其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其总量从2010年的2.12万到2014年的2.96万,增长了8400人,但女性人员的数量由最初的0.69万到2014年的0.75万,仅仅增加了600人,占增加人员的比例连8%都不到。
第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职工的数量少。在2010年到2014年的统计中,女性所占比重最高时占到37.9%,而最少时只有29.5%。这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利于女性权益的维护。同时女性遭受收入歧视的现象较为严重,在许多用人单位中,相同的工作岗位男性与女性的报酬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二、城市化进程中妇女就业的机遇
女性就业在面临困境的同时,也拥有很多的机遇。主要是:
第一,党和政府为改善妇女就业提供了制度保障。
党和政府为提升城市化水平、解决就业问题,出台一系列政策,从而在制度层面上为改善妇女就业状况提供了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都把维护妇女的工作权益和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
第二,非公经济发展为妇女就业开辟了渠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蓬勃发展起来,为妇女就业开辟了广阔的渠道。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将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为个人创业带来良好的机遇,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为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第三,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妇女就业创造了机会。
在我市城市化进程中,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大大加快,进而能为我市妇女创造出可观的就业机会。同时,我市城市化快速发展还能够引导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促进消费需求增长,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带动餐饮、零售、酒店、家政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实现农村妇女非农就业转移。
第四,知识经济的发展为妇女就业拓宽了渠道。
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可以大力推动了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经济是指以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以科学技术为主的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消费)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作为一个中等城市,我市本身也正在成为知识经济发展的载体。
第五,城市化为农村妇女向上流动提供了机遇。
伴随着我市城市化的发展,农村妇女获得了非农就业机会,进而取得了独立的经济地位,改善了生存状况和婚姻状况,拓宽了上升空间。同时由于工作观念等原因,她们填补了一些城镇居民所不愿意从事的工作,凭借自身使用成本的相对较低,也能获得一些雇佣单位的青睐。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妇女在人工成本方面的优势凸出,对管理更加服从,对来之不易的工作也倍加珍惜,因而在某些行业和职业的竞争中更加占有优势。
三、改变妇女就业困境的对策
妇女就业问题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涉及到人们的理念、社会机制和经济发展状况等许多方面。笔者认为,在我国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要解决这一难题,单靠单一渠道、单一方式、单一措施是不可能的。解决我市城市化过程中妇女的就业问题,应在大力发展经济、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妇女就业的政府干预机制,加大对妇女就业的引导,除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一般性的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外,还应当从性别角度来制定特殊的就业保护政策和措施;另一方面,广大妇女也要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
(作者单位: 淄博市委党校,山东 淄博 25500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