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公共资源交易反腐败
2018-01-11胡航
胡航
【摘 要】公共资源交易关乎国计民生重大问题,如果出现腐败问题,则会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对此,本文首先对公共资源交易现状进行了介绍,然后对大数据在公共资源交易反腐败中的应用优势以及具体的应用方式进行详细探究,以期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环境。
【关键词】公共资源交易;腐败;大数据
一、公共资源腐败现状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是腐败的重灾区之一,从党的十八大查出的腐败案中,大多数大难要案中,都不同程度出现公权插手重大项目投资和实施。该领域的腐败问题引起了群众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政府也表现出了高度重视。国内外已有一些专家对公共资源交易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探讨。关于腐败形成及防止,学术界公认政府权力干预经济领域才产生了腐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过度地使用看得见的手实施控制,是导致公共资源集聚,从而产生垄断、腐败的原因。公共权力导致腐败的产生,因此应当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以减少腐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二、大数据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反腐败中的应用价值
在公共资源交易整个流程中,从入场登记、备案、审批文件、投标文件等环节中会呈现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中标人、项目经理等大量基础量数据。从微观上看,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数据统计可以客观地反映公共資源交易特征,为进行招投标定价提供基础资料,为评标提供科学的计算方法,甚至还可以为制定合理的工程预算和结算价格提供数据参考。对于公共资源交易工程项目的单价、技术标准、企业诚信而言,无论是招标人(出让方)、投标人(受让方)、评委、项目业或是其他利益关系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数据统计都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从宏观上看利用统计数据效能问题将统计数据的经济特性和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理论相结合进行研究,从而可以得出类似项目当前社会的平均成本和企业平均收益,从而为政府投资或决策提供依据。预防或惩治腐败有关职能部门对当前本部门腐败预防工作重点一般都是凭借举报或质量事故导致责任追究来惩治,难以通过科学的手段对腐败发生领域、发生规律进行预测,对腐败的查处工作缺少针对性,工作重点的确定缺少数据支持。而一般业务部门对相关业务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程度和发生规律多是一种经验判断,传统的一些直观数据往往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腐败的真实形态,对腐败的发生规律难以进行深入的分析,从而导致腐败预防措施的效果大打折扣。
腐败的评估和预防一直以来受到世界各国及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但由于腐败行为发生机理的复杂性、腐败行为表现方式的多元性、腐败行为发生的隐蔽性以及不同制度和文化背景下腐败发生规律所具有的差异性等,通过对政府行为的外部性观测来揭示腐败的程度和发生规律仍然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对客观性腐败指标数据的获取中,研究者经常会面临隐秘性信息不对称及敏感性信息不对称的情形,这样就会造成对腐败形势判断、腐败规律认知、腐败认定等各项工作方面的困境。另外,腐败行为还具有隐秘性特征,使传统反腐败体制的作用受到限制。但在信息时代,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的发展,整个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投标方、中标方、项目负责人、投标的历史数据、以及官员处置财产的任何行为都要成为司法、税务、金融、公安、房产、国土等部门的数据,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可以分析出某一个或某一系统、或某一部门官员财产的来源、去向、消费、构成或变化,这为大数据在腐败评估预警工作中的应用提供了基础。
三、大数据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反腐败中的应用
(一)规范反腐大数据网络建设
要运用好反腐大数据网络,首先要抓好基础设备、设施的建设,要加大基础设备、设施的资金投入,要至上而下的构建反腐大数据网络,形成统一、规范、完整的反腐大数据网络体系。第一,反腐大数据网络的构建应该由中央统一规划,以全国各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为反腐基本数据的来源基础,实现国家、省级与市县交易平台数据、金融数据、房产数据等互通互联,全面打造反腐大数据网络系统。第二,反腐大数据网络的建设应与公安、法院、审计、纪委、监察、行政执法、银行、通讯等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建设专线专网,真正实现反腐大数据网络既“大”又“全”。第三,争取立法支持,在立法上给于反腐大数据网络基础建设的地位,使其有法可依,让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重视反腐大数据网络建设,确保基础设备、设施建设能落到实处。第四,加强保密建设,从技术上做好反腐大数据网络使用的加密设置,在应用时安全级别的设定要严格、规范,要使应用程序的运行上做到绝对保密,要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反腐大数据网络的安全应用关。
(二)建立政府数据信息开放平台
现如今,政府的信息化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各级政府相继建立了本级政府相关数据库,但是,库内信息大多处于沉寂与孤立的状态。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对各级数据库的数据资源的整合,探究数据之间的各种关系,激发数据资源活力,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合作共享,从而建成统一的政府数据信息开放平台。与此同时,要加快各级政府的信息化建设,打造政府在互联网上的良好形象。当前,我国多数政府网站对社会化媒体发展环境变化准备不足,对于网络上的相关信息更新、更正不及时,往往导致一些负面信息占据搜索结果的优势地位。对此,应该注意从阳光政府建设的高度,引入新的信息技术手段,在大数据的帮助之下对政府网站相关过时、错误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为人民群众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
(三)运用大数据开展交易价格合理性分析
首先,通过交易平台历史数据,在市场上发布类似工程、政府采购市场参考价格,并免费发布给市场主体分享。同时,将场内的交易价格和场外的交易价格进行挖掘建模分析,形成一段时间的合理中标价格区间,及时对场内中标价格进行规范和管控。及时将分析发现的畸高畸低价格项目提交行业主管部门重点跟踪管理,预防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对高价中标的这些项目也实时予以跟踪关注。endprint
(四)建立预防腐败数据库
在网络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数据的采集已变得越来越容易,要使各种智能设备收到的数据为发现、调查和防范腐败问题提供帮助,必须建立起预防腐败覆盖广、数字准、情况明、可监控的数据库。在政府主导和支持下,明确规定各行业例如:金融、房产、税务、工商、海关、车管部门、电信、公安、信访、纪检、审计、检察、财政等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的数据库,有的甚至可以建立可监控的视频数据库,按照无赖假定理论,假定每名公务人员都有可能腐败,构建起覆盖广、数字准、情况明的以及可监控的数据库。这就要求相关的部门必须将纸质存贮的数据尽可能地转换为电子数据和建立电子数据库,而且确保采集的电子信息真实、可靠、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必要时能够有效地记录数据动态变化的情况,这样才能使大数据分析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做到数据的申报、填报、审核规范化、标准化、准确化。凡是建立在个人申报基础上的数据,必须经过相关机构的严格审核,同时,明确责任,对于单位和个人数据弄虚作假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于部门领导把关不严导致数据作假的给予相应的问责处理。
(五)整合构建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监查系统
从顶层设计入手,科学规划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的反腐倡廉功能,将各地区、各部门的相关信息整合到国家电子政务系统,例如:公安局内部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数据库,国税、地税的网络发票应用平台,道路监控一体化平台、全国各地的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等等,统一数据标准、格式、数据采集更新,一并纳入国家电子政务监查系统,提高数据的整合、协同、集约和共享,在国家政策支持和推动下让政务云协同各级各地的电子政务网站的信息库,形成权威、全面、統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系统数据,统一的数据接口和数据格式标准,破除信息孤岛、各自为战的状态,实现不同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跨部门之间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互补,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信息监查提供统一、全面、可靠的数据查询和监控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反腐机构的工作人员可全面、客观、实时地查询到所需要的相关信息。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如今,大数据技术发展迅速,在进行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必然会留下数据信息,通过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可以及时找出腐败行为,激发反腐机构的内力,提升反腐工作效益。因此,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应该充分应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大数据监督管理平台,促进政府腐败治理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贵阳 550025)
参考文献:
[1]宫夏屹,李伯虎,柴旭东,等.大数据平台技术综述[J].系统仿真学报,2014,26(3):489-496.
[2]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8月1日十四部委令第39号).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