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森林碳汇金融发展与创新

2018-01-10吴洪标

关键词:林业森林金融

崔 蕊,吴洪标

(1.长春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吉林长春,130022;2.吉林企业经济研究中心,吉林长春,130022)

我国森林碳汇金融发展与创新

崔 蕊1,吴洪标2

(1.长春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吉林长春,130022;2.吉林企业经济研究中心,吉林长春,130022)

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和“五大发展”理念的深入,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解决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迫切要求。森林碳汇金融是绿色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创新森林碳汇金融不仅有助于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实施我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有助于为森林碳汇交易筹集足够的资金,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潜力。本文在介绍我国森林碳汇金融体系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探索森林碳汇金融产品创新和森林碳汇创新路径,以促进金融服务于经济和产业发展,以市场机制解决环境问题。

森林碳汇;金融创新;衍生金融产品

1896年,自从阿累尼乌斯首次计算并公布了人类社会CO2排放导致全球气候变暖之后,CO2的温室效应使全球变暖的议题一再受到全球关注。人类排放使气候变暖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在实体经济层面,人类活动碳减排使得一国绿色环保、新能源产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在虚拟经济层面,碳汇金融为碳减排、控排活动和碳汇创造、交易提供了资金支持。在此背景下,由于森林能够吸收和存储CO2、控制全球气候变暖,森林碳汇交易机制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由于森林碳汇交易风险大、收益不确定导致社会资本难以进入,成为制约其快速发展的障碍。我国森林碳汇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金融产品种类和金融组织服务体系不能满足于碳汇机制建设过程中大量的资金需求。创新森林碳汇金融使森林碳汇交易筹集足够的资金,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真正潜力,以促进金融服务于林业经济和森林碳汇市场的发展。

一、我国森林碳汇金融体系发展现状

(一)森林碳汇金融产品体系

1.森林碳汇信贷产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以林权证为抵押的信贷,借助贷款,大型国有企业林场启动碳汇交易,小型林业企业和林农推动自身转型升级;二是小额林权抵押担保贷款,贷款担保方式采取多种灵活形式。林权证抵押贷款迅速发展,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开展了此项业务。我国六种典型的小额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分别为林农个体直接林权抵押贷款,林农信用联保直接林权抵押贷款,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林权抵押贷款,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林业经营大户或林业企业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信用共同体贷款模式,信用基础上的林农小额贷款。浙江、福建、辽宁、四川、江西等集体林权改革先行省份在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中,把小额林权抵押贷款作为重点内容大力推进,已经取得了较为成熟的操作模式。

2.森林碳汇保险产品。保险不仅为林业开发新险种以规避气候风险,更重要的是为清洁发展机制(CDM)①清洁发展机制,是根据《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建立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减排温室气体的灵活机制。它允许工业化国家的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履行发展中国家在《京都议定书》中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义务。下森林碳信用交割提供担保,转移森林碳交易项目资金需求量大、发展前景高度不确定带来的违约风险。我国森林碳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2016年9月,吉林省人保财险白山分公司与吉林省白山市政府林权流转平台(林业经济公司)合作,启动了“金钥匙”金融扶贫工程,采取“保险+政府平台+N”的合作模式,推出“商品林支农融资”项目,采取林权抵押的方式向专业合作社、农户融资,用于发展木耳、人参等当地特产种植、养殖业,带动贫困户脱贫。2016年11月,湖北省华新水泥集团与平安保险签署了全国首个“碳保险”产品的意向认购协议。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与平安保险湖北分公司签署了“碳保险”开发战略合作协议,最终确定了全国首个碳保险产品设计方案。碳保险为森林碳汇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为碳市场参与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为激活与管理碳资产创造条件。

3.森林碳汇股票。森林碳汇企业通过上市发行股票融资,筹集资金用于森林碳汇行业的生产运作,从事林业种植、木材加工、造纸等拥有林业资源的上市公司会获得新的业绩增长点。我国涉及碳汇交易的上市公司有5家,分别是平潭发展、吉林森工、永安林业、福建金森和ST景谷。这五家企业上市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森林培育营造,森林保有管护,木材生产销售。一方面通过买林造林工作,开展林木资源项目建设;另一方面通过开发署的国际技术合作,增强林业活动的生物固碳能力、减少农村地区温室气体排放,优化农村能源消耗结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森林碳汇产业基金。按照碳基金设立的目的分为两类:一种是自愿捐赠组织创设基金,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捐赠用于森林碳汇项目建设,由于自愿捐赠管理较为繁琐,便创设了森林碳汇基金以实施统一、有效的管理;另一种是营利性碳基金,多由金融机构或企业投资设立,该基金组织在金融市场上融资后开发森林碳汇项目,产生的碳汇收入用于偿还本金和利息。我国成立了属于公益性质的中国绿色碳基金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捐赠的资金用于培育森林系统和保护森林生态环境,以及开展造林项目。如图1所示,中国碳汇产业基金利用社会捐款植树造林,计量森林碳汇数额、评估其价值,经过网上公示确定后,再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碳汇交易。

图1 中国绿色碳基金市场运作

5.森林碳汇远期。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特定数量的林业碳排放交易权的合约。森林碳汇远期的购买者是控排企业,如果担心未来碳汇价格上涨,可以购买远期合约,提前锁定价格,为控排企业管理碳汇资产提供更为灵活的交易方式。2016年4月,在“绿色发展与全国碳市场建设”会议上,湖北省推出首笔碳汇远期交易,当日碳汇远期数量达到680.22万吨,成交金额为1.5亿元。

6.森林碳汇结构性产品。该金融产品为解决碳排放权市场参与企业履约需要,以碳配额作为支付标的,以存款固定利率为基础、以碳汇市场投资收益为浮动,浮动收益部分来自对碳排放权参与企业的投资收益。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推出不仅有助于控排企业获得资金、辅助其高效管理碳配额资产,而且能够优化金融产品结构。2014年11月,我国兴业银行首发碳金融结构性存款。

(二)森林碳汇金融组织服务体系

1.碳排放权交易所,为温室气体排放权和排放权证券化的金融工具交易提供交易平台的场所。交易平台主要功能是提供交易设施、市场行情和信息披露。各种森林碳汇基础金融产品和衍生产品在此平台发布和推广,企业以此规避温室气体排放交易风险和增加金融资产流动性,以实现绿色低碳和节能环保资源的最优配置。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四川8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其中,湖北省碳交易规模最大,碳汇金融产品交易种类最多。

2.经营碳汇业务的银行。在森林碳汇金融产品的二级交易市场中,商业银行负责推动绿色信贷、提供中介服务和碳金融产品的业务。对于绿色信贷业务,商业银行以“赤道原则”为理念,为企业节能减排项目融资制定金融行业规则和评级标准,帮助企业交易碳排放权;对于中介服务业务,商业银行为森林碳汇项目开发提供担保,管理企业碳汇账户和提供项目咨询,同时作为做市商加入碳金融二级市场参与交易;对于碳金融产品创造业务,商业银行根据创造金融产品的经验,为碳排放权交易提供规避与管理风险的工具。投资银行是非银行金融机构,负责碳汇证券的发行、承销、交易,为碳汇企业并购、融资、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提供咨询和服务。

3.指定经营实体,负责审核、监督、检验和核证的机构。指定经营实体监督和维持森林碳汇金融市场秩序,干预林业碳金融市场;在森林碳汇项目启动前,作为第三方独立认证;在项目通过审核后,向参与各方提交认证报告和制定标准;在项目完成后,核准确定碳减排量。我国共有4家指定经营实体,分别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中国环境联合认证中心(CEQC)、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CCSC)、深圳CTI国际认证优先公司(CTI)。

4.碳资产管理公司,为参与者提供碳资产项目咨询、项目融资、信用经纪、碳资产开发和投资、碳补偿等各种信息咨询服务的机构。作为专业的碳资产综合管理服务商,以配额碳资产管理、减排碳资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三大业务板块为主,为国内外碳排放市场参与者、控排企业和节能企业提供全程碳资产管理方案,在清洁发展机制(CDM)概念普及、行业能力建设、项目开发等方面为项目企业实现减排收益。截至2016年12月,我国共有9家碳资产管理公司。

二、我国森林碳汇金融产品体系创新

(一)森林碳汇储蓄存单

森林碳汇交易过程中,过剩持有者成为供给方,将暂时不用的碳汇量存储到商业银行,获得“碳汇存款单”,以获得碳利息的一种“存碳业务”。承包森林的农户、各地林场的拥有者和具有森林使用权的企业机构持有森林碳汇,由于一些碳汇没有找到适合的买主或者是正在等待价格上升的时机,这些剩余的碳汇被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后便形成“存碳业务”的对象,商业银行可以将这些碳汇量以更高的碳利息贷给碳汇需求者。碳汇储蓄产生的小额存单,甚至可以提前支取,但要扣除一部分碳汇利息;碳汇储蓄产生的大额存单不能提前支取,通过金融创新变为可转让定期存单,即碳汇存单持有者急需兑现成碳汇,可以到二级流通市场出售。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作为碳汇林试点,2005年至2016年6月,借款人碳汇储备量385万吨,参照30~50元/吨碳汇交易价格,可达1.5亿元,经过项目评估,每年将创造不低于1000万元的碳汇经营收入,、如果形成碳汇储蓄产品,将创造更多的碳汇存量和碳汇经营收入。

(二)森林碳汇债券

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用于开发森林碳汇项目,取得的收益偿还利息和本金的一种债务凭证。森林碳汇债券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国家发行的森林碳汇债券。国家以开展森林碳汇项目合作的名义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售森林碳汇债券。债券筹集的资金用于开发森林碳汇项目、种植碳汇林后,测定林木可吸收的二氧化碳数量,经过机构审核认定,将CCER①CCER是中国经核证的减排量,英文为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即中国的CER,CER是清洁发展机制(CDM)中经核证的减排量。在交易所挂牌出售。项目产生的CCER量归金融机构所持有,金融机构以此为支持向社会出售该债券,以碳汇交易所得偿还本金和利息。第二种是企业发行林业债券。森林碳汇供给企业直接向公众发行债券融资。当森林碳汇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碳汇量经过核证并且可以交易时,企业则可以向社会偿还贷款及利息。

(三)森林碳汇衍生金融产品

在基础金融产品基础上派生出的未来交割的金融合约,包括森林碳汇期货、期权和互换产品。森林碳汇衍生交易的合约价值取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的价值或相关指数,其特点在于构造具有复杂性,设计具有灵活性,交易具有杠杆性。这些特征决定其交易目的在于指导森林碳汇基础金融产品定价,规避与原生产品相关的风险暴露,以促进基础金融产品市场发展。

1.森林碳汇期货,以森林碳汇为标的的标准化远期合约。森林碳汇市场应参照期货交易的原则,包括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等。期货的多头,一类是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交易目的是多头套期保值;另一类是对森林碳汇期货价格看涨的投机者。期货的空头,一类是森林碳汇数量的生产者,将多余的排放权出售时担心价格下降,交易目的是空头套期保值;另一类是对碳汇价格看跌的投机者。

2.森林碳汇期权,以碳汇现货或碳汇期货作为标的金融资产,期权购买方支付给期权出售方一定的期权费后,拥有在规定期限内按双方约定的森林碳汇资产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标的资产的权利。森林碳汇期权是在期货市场发展成熟之后产生的一种更为有效规避风险和杠杆投资的工具。国际碳汇金融市场,欧洲和美国均已推出期权类产品,我国目前没有碳汇期权产品。

3.森林碳汇互换,买卖双方按照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不同碳汇金融工具的一系列支付款项或收入款项的合约。森林碳汇金融市场深入发展之后,产生了一系列的碳金融产品,相对于不同类型和不同价格的金融产品,每个参与者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参与者在金融市场上将比较优势的碳汇产品与意愿碳汇产品交换,从中获益。具体而言,企业间可以在碳排放配额和碳核证减排量两者间建立互换制度,以达到减排目标和管理价格风险。

三、我国森林碳汇金融创新路径

(一)森林碳汇准备阶段政府主导的政策性金融创新

政府是森林碳汇准备阶段的主导者。由于森林碳汇发起的初衷在于政府提供生态产品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森林碳汇作为生态建设的一部分,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资金支出成为政府财政预算的一部分。在准备阶段,政府负责碳汇的制度建设和森林碳汇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制度,所产生的资金需求由政府财政预算承担。随着国家森林碳汇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政府关注焦点是消除森林砍伐和推广减排示范活动。政府主导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大型林业企业和金融机构,以碳汇量和减排量的结果为依据,提供不同的资金扶持,基金运作更加透明和独立。多种形式的融资需求,包括政府公共需求、国际合作的碳抵消需求、自愿私人碳抵消需求,由政府主导的产业投资基金根据森林碳汇项目的实施情况给予满足。

(二)森林碳汇初步发展阶段的碳汇信托基金创新

在森林碳汇发展实施阶段,随着我国节能减排体制逐步推进,森林碳汇发展单纯依赖政府主导形成的公募基金,是很难在国内强制减排市场体系持续运作、满足森林碳融资需求。从国际碳基金的实践来看,由政府、企业、银行、民间资金和境外资金共同出资组建基金,交由专业信托机构运营,可以解决上述的问题,尤其是吸引银行等金融机构参股形成的基金,有利于资金的筹集和保值增值的实现。信托机构属于我国银监会负责监管的金融机构,由于其经营的专业性,相比较于受赠机构更能维护捐赠人的利益,激发社会的捐赠热情。碳汇信托基金可按如下程序开展:首先,选取一至两个预期效益较高的森林碳汇项目,在北京、上海一线城市开展融基金信托试点。其次,在已经开始实施森林碳汇的城市设立森林碳汇基金信托,所设立基金信托用于森林碳汇等生态活动建设,用于地区生态恢复和生态保护等建设。最后,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市场规律逐步扩大信托设立的范围。

(三)森林碳汇深入发展阶段的项目融资创新

随着森林碳汇的深入发展,建设森林碳汇实物交易平台和合约权益交易平台,建立科学的森林资源价值评估体系,需要大量的资金。要突破回报周期长、社会资本不愿进入的弊端,可构建项目融资的金融支持体系。项目融资是一种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的模式,是一种包含计划、建设、经营和履行多项内容的融资途径。结合我国森林碳汇深入发展阶段的特点,森林碳汇项目融资可采取BOT(Built-Operate-Transfer)模式和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BOT模式运行方式如下:拥有国家林地的林业机构,以公开招标或谈判的方式招募投资方,双方明确投资方在林地出资完成碳汇项目后,在一定有效期限内,拥有碳汇项目的经营管理权,获取的收益作为前期资金投入的本金和利息偿付。有效期结束后,碳汇项目经营管理权移交林业机构。TOT模式运行方式如下:拥有国家林地的林业机构,完成碳汇项目工程建设后,经过碳汇计量和核准、确定碳汇量后,通过公开招标或谈判确定项目经营管理者,补偿前期资金投入。碳汇项目在有效期限内运营产生的收入归购买者所有,在合同期结束后碳汇项目经营管理权重新收回林业机构。

(四)森林碳汇全面实施阶段的资产证券化创新

在全面实施阶段,森林碳汇信贷资产种类丰富,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虽然森林碳汇信贷能够具有可预计的现金流收入但缺乏流动性、不能变现,将信贷资产汇集、打包重组,经过投资银行和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增级,转换成具有流动性的债券,经过出售后可以筹集更多资金。由于森林资源随自然增长具有一定的增值性,森林碳汇信贷具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产证券化具有广阔的适用空间。但森林碳汇资产证券化交易风险较大,除了证券化自身存在着信用风险,还在于林业基础设施落后、林业税费高和林业投资周期长、见效慢,风险难以转化。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森林碳汇证券化交易,不仅要有较高的收益率,还要有风险控制和转移的有效手段。森林碳汇基础产品包括碳汇储蓄存单和保险产品,衍生产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产品,在这一阶段要快速推进这些金融产品的建设,能够有效降低森林碳汇经营者的风险,有助于碳汇交易市场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1]肖艳,李晓雪.我国森林碳汇市场培育的路径选择[J].世界林业研究,2012,25(1).

[2]天大研究院课题组.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与发展战略[J].财贸经济,2011(10).

[3]华志芹.森林碳汇市场的产权制度安排与经济绩效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15(3).

[4]华志芹.森林碳汇产权价值补偿视角下碳汇影子价格研究——以湖南省为例[J].求索,2015(2).

[5]张娅欣,杨德明.中国森林资源碳汇价值评估研究[J].中国林业产业,2016(8).

[6]王婷婷,张亚利,王淼晗.中国碳金融市场风险度量研究[J].金融论坛,2016(9).

[7]王瀛.商业银行开发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6(12).

[8]Bonenti F,Oggioni G,Allevi E,et al.Evaluating the EU ETS impacts on profits,investments and prices of the Italian electricity market[J].Energy Policy,2013(59).

F840.66

A

吉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20150418088FG);吉林省教育厅项目(201530)

崔蕊(1980-),女,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金融市场。

猜你喜欢

林业森林金融
欢迎订阅《林业科学研究》
《林业科技》征稿简则
land produces
何方平:我与金融相伴25年
君唯康的金融梦
哈Q森林
哈Q森林
哈Q森林
哈Q森林
P2P金融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