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对旅游资源的保护与提升
2018-01-09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孟强
文/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孟强
公路建设对旅游资源的保护与提升
文/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孟强
近年来,旅游公路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潮”。但任何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均会表现出两面性,旅游公路“热”的同时,诸如顶层设计缺位、标准缺失、名称分歧、建设与保护的矛盾等制约旅游公路发展的因素也逐渐凸显,其中“建设与保护”是最值得关注的问题之一。建设与保护是旅游公路发展中所面临的既矛盾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处理得好能达到“双赢”的效果,处理不好,可能会“两败俱伤”。那么,在旅游公路的建设中为什么要保护、保护什么、又如何保护?
为什么保护
“价值功能”新属性的要求
随着旅游的内涵和旅游方式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旅游公路所蕴含的考古、文化、休憩、审美价值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旅游公路自身就是旅游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甚至部分公路本身已经成为新的独立的旅游资源,实现了旅游公路向公路旅游的转变。这种价值功能的新属性决定了旅游公路的建设必须考虑对有旅游价值的自身要素和环境资源予以保护,使这种属性保值甚至升值,才能使旅游公路的功能最大化,如云南思小高速公路依托良好的工程建设条件和环境资源条件,将旅游公路作为建设目标,加大对沿线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力度,项目建成后成功申报了国家2A级旅游景区,成为我国首条申报景区的公路,开创了我国旅游公路发展的新模式。
“快进慢游”新理念的要求
《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宏观政策层面对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作出了顶层设计,创新性提出了建设“快进慢游”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目标,不同的交通运输方式在构建“快进慢游”旅游交通基础网络中的分工和作用不同。旅游公路具有更加灵活、更自由的优越性,是“慢游”的承载主体和旅游拓展的潜在资源。“慢游”的实现途径或结果也决定了旅游公路建设必须采取更大的保护力度才能实现“体验真山真水、原汁原味的旅游体验”。如湖北神宜旅游公路在建设之初面临高速公路还是二级公路的技术选择,通过论证最终选择了破坏程度较小的二级路标准,公路建成后充分体现了“车在路上行,人在画中游”的慢游要求。
面对旅游公路建设中的保护问题,从业人员应该保持冷静头脑、理性思考、积极应对,把旅游公路的发展引入“规范、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上来。
保护什么
旅游公路建设主要涉及工程和环境两个因素,因此建设过程中的保护也应针对工程和环境两个方面开展工作。
工程角度的保护
工程角度的保护可分为建设工程的保护和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交通遗产的保护。安全要求高是旅游公路区别于普通公路的一大特点,因此建设工程环节的保护主要是指通过一定的工程和技术措施,使旅游公路满足最基本的安全要求,提供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工程安全和交通安全。
狭义的交通遗产是指在人类交往与经济、文化交流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集沿线自然与文化景观于一体的线性遗存。在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中,我国劳动人民发挥聪明和智慧,为后人创造了诸如秦直道、蜀道、茶马古道等一大批闻名于世的交通遗产,这些交通遗产内涵丰富具有极大的旅游开发价值,它们与旅游存在天然的内在联系,给交通遗产旅游发展带来巨大机遇。因此在旅游公路建设中应该高度重视沿线交通遗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使古代交通设施与现代化的交通设施融合共处,相得益彰,为交通遗产注入新的生命,使其焕发新的活力。北京京石高速南岗洼古桥的发现与保护就是典型的成功案例,该古桥1991年在京石高速公路施工中发掘出土,桥长40.5米,宽9.4米,为五孔石砌联拱桥,桥面为石块砌成,桥墩与卢沟桥相似,据专家考证是一座不晚于明代的石桥,由于永定河水泛滥,该桥被淤泥覆盖在两米多深的地下,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采取了严格措施保护该古桥,临时改变设计,使高速公路仅仅是擦边而过,将古桥完整保留下来,古老的石桥、高速公路和附近铁路桥等不同年代、不同方式的交通基础设施在这里穿越般交汇,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
同时,我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早已进入“高速”时代,随着越来越多的高等级公路被新建和低等级公路被改扩建,高等级公路在改善交通条件的同时,也在不同程度取代传统公路基础设施,一些越岭线、滨河线等原有低等级公路基础设施逐渐被整体或局部废弃,而这些整体或局部被废弃的公路却因当初的建设条件限制,与自然环境的契合度高,自驾游和徒步旅游的价值极高,形成新的广义上的交通遗产,旅游公路建设同样应对这类交通遗产的保护予以重视,使新建公路与老路做好衔接,局部废弃的原有公路可以开辟成旅游公路的观景台、服务驿站,整段废弃的原有公路可以开发成新建旅游公路的支线,发挥其特有的旅游价值。
环境角度的保护
旅游公路的存在及个性特点依赖于其所处的环境,不同的环境特点赋予旅游公路不同的旅游价值,因此产生了不同类型的旅游公路,就目前我国旅游公路看主要包括自然型、人文型和复合型三大类,在其之下又派生出不同特点的旅游公路形式,如极具中国特色的红色旅游公路等,因此从旅游公路作用发挥和价值提升角度看,对其建设过程进行保护的重点就是其所依存的环境。
首先,应该重视对沿线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原有的地形地貌,表土资源、植被、动物栖息环境等均需高度重视,最大限度给予保护,规划设计阶段对这些有价值的自然环境因子进行识别,确定保护的范围和方法,施工阶段加强对沿线自然河流、湖泊、湿地的保护,加强植被砍伐、动物栖息环境的保护的要求,使公路与自然环境相融合。其次,应该重视对沿线人文环境的保护,人文环境包括旅游公路沿线的各种城堡、民居、村寨、寺庙、道观及民俗、文化等,这些人文环境对旅游公路可识别性和趣味性的塑造作用极大,因此,通过对公路沿途历史文化等人文景观的发掘与展现,可以丰富旅游公路的景观类型,实现景观设计与地域文化展示的融合,打造特色鲜明的旅游公路。
如何保护
完善标准规范
旅游公路建设过程的保护离不开标准规范的支持和保障,为实现旅游公路的交通、美学、文化和游憩等复合功能要求,应充分体现“灵活、创作、协调、宽容”等理念,开展更加灵活的规划、设计、施工和养管,传统的公路建设标准存在“统一有余、灵活不足”的问题,对于指导旅游公路建设尤其是保护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应从行业和地方等不同层面上针对旅游公路建设制定、完善相应标准、指南,并在标准中突出保护的要求。如在《旅游公路等级评定标准》《旅游公路评价指南》中明确保护的指标因子并加大其权重,在《旅游公路规划编制指南》《旅游公路设计指南》《旅游公路施工指南》中突出标准的灵活性,把旅游公路的技术指标降下来,技术等级上做到“宁低勿高”、设计车速上做到“宁慢勿快”、平纵指标上做到“宁曲勿直”,景观绿化上做到“宁少勿多”、工程建设上做到“宁慢勿快”等。
做好规划布局
科学、前瞻的规划既是促进旅游公路健康发展的龙头和关键,也是开展好保护的前提和基础。应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在旅游公路规划中做好对沿线自然、人文资源及交通遗产等旅游资源的调研,既要使旅游公路服务于旅游资源的开发,更要注意对敏感资源的避绕,尤其是涉及世界自然及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等敏感资源时,应按有关要求做好环境的影响分析和专项的景观评价工作,做到从源头上保护。
支持创新研究
旅游公路的建设中的保护对于我国而言是一个新事物,虽然有国外发达国家类似经验可资借鉴,但要结合我国交通运输与旅游业发展实际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旅游公路建设与保护体系还需突破一系列技术、管理方面的难题,创新驱动是突破旅游公路发展的必由之路,建议加大对制约旅游公路资源保护的关键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在野生动物保护技术、湿地保护及补偿技术、公路景观乡土化技术、生态敏感地区植被保护技术、交通遗产保护技术等开展有针对性的研发支持,尽早形成有我国特色的旅游公路保护体系。
保护与恢复并重
旅游公路建设不可避免地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和景观资源产生破坏和影响,在采取全面保护措施的同时也应该加强生态及景观恢复的力度,应遵循生态恢复与景观修复的旅游公路设计思路,通过精心规划设计、植物筛选、野生动物通道设置和适宜恢复技术的选择,最大限度恢复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和景观资源,营造出与原有自然环境相和谐的景观。
目前,我国旅游公路主要包括自然型、人文型和复合型三大类,其中,人文环境包括旅游公路沿线的各种城堡、民居、村寨、寺庙、道观及民俗、文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