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018-01-08
WTO经济导刊 2018年10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月6日发布通知明确,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自今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贷款。
影响:融资难一直是中小企业发展的世界性难题。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内,政府将享受小微企业贷款免征增值税的额度大幅提高了两次,充分体现出政策上帮扶小微企业的力度,这不仅将助力中小企業增强其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经营能力,也将对就业和经济增长、科技创新及社会稳定带来重要的作用。
编辑 罗曙辉 shuhui.luo@wtoguid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