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起我国降低部分商品最惠国税率 关税总水平将降至7.5%
2018-01-08
WTO经济导刊 2018年10期
9月3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本次降税主要涉及纺织品;石材、陶瓷、玻璃制品;部分钢铁及贱金属制品;机电设备及零部件;资源性商品及初级加工品。降税商品共1585个税目,约占我国税目总数的19%,平均税率由10.5%降至7.8%,平均降幅为26%。同时,随着关税总水平尤其是药品、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下调,相应下调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的税目税率。
今年以来,经过连续多次自主调整,我国关税总水平將由上年的9.8%降至7.5%,平均降幅达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