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书·艺文志》“六艺略”《易》居首的原因及反映的社会情况
2018-01-06刘晓琳
刘晓琳
摘要:通过结合福柯的权力观,可视《易》为自战国末期至西汉时期统治阶级建立政权及加强统治的一种政治手段及策略。因此,《易》居首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当时史学家们受意识形态影响下潜意识中一种必然的选择。同时,通过对《汉书·艺文志》“六艺略”的分析,可推测《易》在当时社会中较其他五经而言,其完整性、流传情况及民间影响力都为较好。
关键词:汉书;艺文志;六艺略;易;福柯
《汉书·艺文志》作为官修目录书,具有“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作用(下引《汉书·藝文志》为《汉志》)。《汉志》不仅是前人学术发展的反映,从另一个角度看,它也是向后人展示前人历史的窗口。通过对《易》居《汉志》“六艺略”之首原因的探析,可窥探当时社会背景、意识形态之一二;同时就《易》居《汉志》“六艺略”之首的设置,可从一定程度上反映《易》在当时社会中的情况。
一、《易》居首的原因
作为官修的目录书,《汉志》的预设读者都是当时的官僚及智识阶级,正如梁启超所言:“自余诸史目的略同,大率其读者皆求诸禄仕之家与好古绩学专门之士。夫著作家必针对读者以求获其所希望之效果,故缘读者不同而书之精神及其内容组织亦随而不同,理固然也。”①专侍贵族只是《汉志》的作用之一,除此以外,《汉志》还具有其他同样重要的意义和价值,这决定了其中的编排都须谨慎而有理。由此可知,书中的设置均非作者的随意之举。《易》居“六艺略”之首的设置也同样如此。对于《易》居首的原因,唐朝陆德明认为是忠于“著述早晚”之旨,而《易》由伏羲所创,出现得最早,因而居于“六艺略”首位。周予同的观点与陆德明相似,他认为这归因于古文家认为孔子乃史学家的观点,故六经排列次序按产生时代之早晚。廖名春则不同意周予同的观点,他认为这归因于孔子晚年前后经学思想变化。黄丽丽比较认同廖名春的观点。徐复观则认为,《易》次第的提前是刘歆为抬高古文学家地位而设的,与其持类似观点的还有金景芳。另外,邓骏捷认为《易》在六经次第中的提升实则是儒学一个由崩解到重构的过程。
通过对以上观念的概括及相关资料的分析,窃以为,《易》居“六艺略”之首,是因其包含筮卜、天文地理、阴阳五行等因素,使之拥有不仅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还能上升至哲学范畴为统治阶层所用这样的特点。《易》的概念及应用之广,使之从战国末期至西汉陆续被统治者作为建立政权及加强统治的手段。正如《历史学与文化理论》一书中,西蒙认为“福柯将权力视为一种更具弹性的技术或者策略,而不是一种支配”。②对于战国末期以来的秦国、秦朝、西汉,《易》对于统治者而言,就是他们加强统治过程中一种类似于福柯概念中“权力”的统治策略。
儒家文化在先秦时立足于周礼,然后在公元前256至公元前255年间,周王朝灭于秦,鲁国灭于楚。周、鲁的同时灭亡,对儒家而言,是一场深重的灾难。但正如克利福德·格尔茨所言,一个文化事件就是一个“被演出的文献”,类似于必须被解读的文本,或者必须被学习的语言。③周王朝与鲁国的灭亡,同样可看作一次历史中的文化事件,其背后折射的恰恰是“立于礼,成于乐”的儒家学说体系已不适用与当时社会的社会现实。然而,即便如此,周礼仍具有强大的文化影响力。在“尊周”、“法周”依然存在的思想背景下,周、鲁之灭亡必然会引起社会的巨大震动。为此,吕不韦在《吕氏春秋·应通篇》中,以阴阳家的“五德终始”学说为出发点,为新朝代的建立进行筹划。王葆玹认为,阴阳家的“五德终始”学说可能与《易》有关,由此认为《易》是“立于礼,成于乐”的学说体系遭遇挑战后,为说明改朝换代是历史的必然趋势而被提升至于“诗书礼乐”并列地位的一种手段。也是在这个时候,儒经系统从“诗书礼乐”四经向“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系统转变。
《易》的排序从六经的中末位变为六经之首,则是首现于《汉书·艺文志》中。而《汉志》则是班固对刘歆《七略》的继承。刘歆把律、历、《易》三者揉和在一起以作天道的具体存在,所以把《易》作为《诗》、《书》、《礼》、《乐》、《春秋》之原,故置之于六艺之首。而刘歆的思想也是受到了董仲舒阴阳说大行观念的影响。可见《易》在西汉也是受到了统治阶级的高度重视,这一点和秦朝不谋而合。可见,《易》在战国末期至西汉时期,在统治阶级建立政权及加强统治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福柯指出“有一种无政府主义式的身体……这个身体完全被快感所锻造,它自我敞开、变紧、颤动、跳动、打哈欠。”,④身体总是无意识地向快感靠近,向一种潜在的真理靠近。而这种真理,就是权利。在论证《易》居首的原因中,“身体”可指向百姓,而“权力”可指向被统治阶层微妙利用的《易》。《易》因着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特性,使百姓乐于接受其中的思想。而统治者则利用《易》中对自身有利观念为政权的建立做前期舆论筹划,并为建立后的政权加强大一统统治。作为普通百姓,或许并不深谙意识形态上有关《易》微妙的变化,但他们被《易》中的占卜、天文地理等因素所吸引,继而无意识地靠近,最终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统治阶层微妙地散布在《易》中的利于统治的价值观和认识论。被有效利用起来的《易》就是福柯所谓的类似于真理的“权力”,只要这种权力在身体及心理的接受过程中是愉悦的,百姓就会默默地向其靠拢,最后被统治者精妙地规训成社会所需的良民。
对于战国末期的秦国而言,《易》的运用恰好为其取周而代之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周易》兴起在殷周更替之际,《易》之革、鼎二卦更有朝代更迭的意蕴,如革卦《彖传》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面对周王朝、鲁国相继被灭可能带来的社会动荡,势必提升《易》之地位来说明改朝换代的是历史必然趋势。《易》的运用,为秦国取代周王朝提供了有利的舆论影响。对于秦朝而言,前期百家争鸣的影响已超过可控的范围,故而在秦朝三十四年,秦始皇焚书:“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术”。⑤实则,在焚书之时,《易》已进入经书系统,然而可避秦火而幸存,概因其中思想及价值与秦国统治理念相契合,故而得以保留,以期在民间继续为秦朝的统治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西汉而言,经过“黄老道学”指导的与民休息政策,至汉文帝、汉景帝之时,国力已逐渐强盛,此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战略成了需要加强中央集权和学术统一的西汉在意识形态上不二的选择。《易》同样依着和百姓息息相关的特点,以及与黄老道学紧密相关的特性,被西汉统治者所重视,随着儒学的振兴重现汉家政治舞台。
可见,选择《易》作为改朝换代之日将至的舆论铺垫、选择《易》继续在社会流传以传播当局意识形态、选择包含《易》在内的天道作为指导思想,似乎都成为一种必然的政治手段。这种“必然”,就是当时社会背景下,统治阶级为更好地统治,其背后一种潜在权利的使然。
据此分析,《易》居“六艺略”之首,是自战国末期至西汉时期,不同的统治阶级均视《易》为加强统治的重要手段的过程中,受到同时代意识形态影响的史学家们的必然选择。
二、《易》居首反映的社会情况
《易》居首的设置,不仅反映了其作为统治阶层建立政权并加强统治的意识形态手段的存在,从另一个角度考虑,这也是向后人展示当时社会情况的一个微观的窗口。正如克利福德·格尔茨在《文化的解释》中阐释的一样:“我们称之为资料的东西……在研究对象本身受到直接研究以前,就已经作为背景知识被巧妙的融进去了。”⑥《易》在“六艺略”中的描述,同样巧妙地包含了当时的社会背景知识。因此,通过《易》在“六艺略”中情况的分析,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易》在当时社会中的完整性、流传情况及民间社会影响力。
(一)《易》的完整性较好
在六艺略序中,写到“战国纵横,真伪纷争,诸子之言纷然殽乱。至秦患之,乃燔灭文章,以愚黔首”,⑦司马迁也在《史记》记秦始皇三十四年焚书:“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术”⑧。可见,先秦诸子百家的著作从战国时的纷争到秦始皇焚书,均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尤其是儒家的著作。但《易》却因其与日常生活的相关性及被秦朝当局归入卜筮一类而逃过被烧的厄运,得以较完整地保存。正如刘大均先生所言:“《周易》在秦统一天下后,仍属‘筮卜之事,没有很高的学术地位。也正因如此,它才逃过了那场秦火。”其余儒家五经如《书》被“秦燔书禁学”,本一百十二篇的《尚书》最后只剩约六十篇;《诗》虽“以其讽诵”而“遭秦而全”,但后世对《诗》的诠释却“咸非其本意”,可见《诗》的原文虽靠口耳相传得以保存,但有关孔子对其内在思想的诠释却也在秦始皇焚书中遭到了嚴重破坏;《礼》在周朝衰微之际“诸侯将踰法度,恶其害己,皆灭去其籍,自孔子时而不具,至秦大坏”,且“秦焚书,独有士礼”,可见《礼》遭受的损害也是非常严重的;《乐》与《礼》结合,却也因“乐尤微妙,以音律为节,又为郑卫所乱故无遗法”,因此也难以保存;《春秋》为史官所记之事,但及“周室既微,载籍残缺”⑨,连孔子也说因为文献资料不足,一些国家的礼法他也不可言之。可见,《易》乃六经中能较为完整地保留至后世的一经。杨庆中曾指出:“自汉代经学确立以后,相对于整个‘经学时代'来说,《易传》作为一部文本,是完整的。换句话说,《易传》是以一部完整的经典作品而在整个经学时代发生影响和作用的。”这一点,是其他五经所不具备的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
因此,与《书》、《诗》、《礼》、《乐》、《春秋》相比,《易》遭战国乱世和秦朝焚书的影响最小,其传至汉朝的完整性也是六艺中较好的。
(二)《易》的流传情况较好
至汉朝兴盛,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成为国学。刘歆在《移书太常博士》中写到“汉兴,去圣帝明王遐远,仲尼之道又绝,法度无所因袭。时独有叔孙通略定礼仪,天下唯有《易》卜,未有它书”。在历经秦朝焚书浩劫后,唯一完整流传下来的儒家经典《易》首先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与其他五经不同,《易》最好的传本是未被朝廷正式认可的民间学者费氏之传。这一点在六经的传承过程中,是非常特殊的。《易》“讫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于学官。而民间有费、高二家之说。……唯费氏经与古文同”⑩。《隋书·经籍志》又云:“汉初费氏之学,行于人间,而未得立。后汉陈元、郑众,皆传费氏之学。马融又为其做传,以授郑玄、玄作易注。荀爽又作易传。魏代王肃、王弼并为之注。自是费氏大兴,今存者即费氏经,王弼注也”。可见,传《易》的名家不少,其中也不泛学官,但都没有民间费氏之古文《易》传作得好。据《汉志》在“六艺略”中的描述:《书》“讫孝宣世,有欧阳、大小夏侯氏,立于学官……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王先谦汉书补注中认为孔安国卒在太初巫蛊事之前,其未被立学的归因于所献之书乃古文之故。《诗》“汉兴,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生、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意……三家皆列于学官。又有毛公之学……未得立”。根据姚明辉汉志注解,小毛公毛苌是承学自大毛公毛亨,《汉志》所谓“未得立”者乃大毛公,但小毛公后成为河间献王博士。可见毛诗后来也成了官家学说。《礼》“戴德、戴圣、庆普皆其弟子,三家立于学官”。《乐》是与《礼》相辅而行,传《乐》之人也是君主身边的乐人或乐官。《春秋》“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毂梁立于学官,鄒氏无师,夹氏未有书”。可见,《书》、《诗》、《礼》、《乐》、《春秋》的名学者要不就是被立为学官,要不就是其传本被朝廷所认可。而费氏《易》之传本却能缺少官府支持而保持其在民间流传的兴盛之势,可见《易》在民间本身就较其他五艺更易被百姓所接纳。
(三)《易》的民间影响力较深
根据《易》位于《汉志》“六艺略”次第之首的设置,不仅反映了《易》在当时社会的完整性及流传情况,也反映了其在当时民间的影响力。《易》虽作为儒家经典,后世也有“最多者《易》解,最难者《易》解”的说法,但这都是从《易》深层次的哲学思想来看待的。《易》除了这一内在理解外,还有两种较为粗浅的外在理解,一种是“卜筮之术”,一种则是“自然之理”。在科技不甚发达的古代,占卜是一件既神圣又重要的事情,大至两国交战、小至百姓出行都与占卜相关。而且,根据《易》之来源及作用的概述:“伏羲氏仰望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易》来源于天地之现象,也意在表达天地万物之理。即使在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的民间,《易》中与自然现象相呼应的描述及道理也能被百姓所认同和理解。正因为《易》在晦涩难懂的哲学理解之外,还能以浅显易懂的占卜及自然之理去理解和运用,才使《易》在逃过秦始王焚书后,又以其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特点,活跃地存活在民间,成为六经中影响人们较为深刻的儒家经典。
三、总结
通过对《汉志》“六艺略”中《易》具首的原因及其反映的社会情况之分析,可推测《易》居首与自战国末期至西汉时期,《易》作为统治阶级加强统治的政治手段及策略有密切的关系,《易》居首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受到当时社会意识形态影响的史学家们潜意识中一种必然的选择。同时,通过对《汉志》“六艺略”的分析,可推测《易》在当时社会中较其他五经而言,其完整性、流传情况及民间影响力都为较好。
注释:
①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M].北京:中华书局,2009:36.
②[英]西蒙·冈恩著,韩炯译.历史学与文化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103.
③[英]西蒙·冈恩著,韩炯译.历史学与文化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67-68.
④ Foucault Live,pp:186-187.转引汪民安.福柯的界限[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213.
⑤﹝汉﹞司马迁著,梁勇编著.史记·秦始皇本纪[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108.
⑥[美]格尔茨著,韩莉译.文化的解释[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10.
⑦陈国庆.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3:3.
⑧﹝汉﹞司马迁著,梁勇编著.史记·秦始皇本纪[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108.
⑨陈国庆.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3:56.
⑩陈国庆.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3:18-19.
!陈国庆.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3:17.
参考文献:
[1][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汉]司马迁撰,梁勇编著.史记[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
[3][唐]陆德明.经典释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4][唐]魏征,令狐德棻撰.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5]陈国庆.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3.
[6]黄寿祺,张善文译注.周易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7]黄寿祺著,张善文点校.易学群书平议[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
[8]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M].北京:中华书局,2009.
[9]刘大均.周易概论[M].成都:巴蜀书社,2008.
[10]汪民安.福柯的界限[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11]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12]徐复观.徐复观论经学史二种[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
[13][法]米歇尔·福柯著,刘北成,杨远婴译.规训与惩罚[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14][美]克利福德·格爾茨著,韩莉译.文化的解释[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