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环境保护税”促进西安经济绿色发展研究
2018-01-05袁显朋刘小梅赵联果
袁显朋 刘小梅 赵联果
摘 要: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指导下,运用互联网思维,以“互联网+环境保护税”为依托,以地方政府财政、环保、税务部门协作为基础,稳步推进环境保护税在西安有效实施,高效发挥税收调节职能,运用税收手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助推大西安经济绿色发展意义重大。通过分析环境保护税在西安的实施现状,研究在当前环境下“互联网+环境保护税”助推西安经济绿色化发展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提出“互联网+环境保护税”助推西安经济绿色化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环境保护税 ;西安经济;绿色发展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8.35.013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擘画了一幅宏伟蓝图。所谓经济绿色化发展,是指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以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和谐为目的,以效率、和谐、持续为目标,以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为发展方式,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抓手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经济绿色化发展是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中国的基础,是民心所向,是国情所定,是大势所趋,是社会责任所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2018年1月9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积极践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加快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西安经济绿色发展,逐步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争创美丽中国西安样板。”是大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生态化发展的梦想。
1 经济绿色发展对西安发展的重要性
1.1 经济绿色发展是打造世界旅游时尚之都的需要
大自然是人类生存的家园,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排斥过度的资源消耗,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倡导资源循环再利用,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旅游业是典型的环境友好型产业,拥有着5000多年文明史、3100多年建城史、1100多年的建都史的西安,大力发展旅游业是最有条件、最有优势的产业之一。2017年西安接待海内外游客1.8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1633.3亿元,旅游收入增长率为34.6%。然而,随着西安城市的快速扩张,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于2018年1月10日发布《2017年中国365个城市PM2.5浓度排名》显示,西安市全年PM2.5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在2015、2016、2017分别是58.0、71.9、73.9,连续三年污染程度较高且一直都在上升。作为享有“世界四大文明古都之一”美誉的西安,要在“一带一路”视角下建成第九个“国家中心城市”,重振大西安昔日辉煌,必须坚定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经济绿色发展来改善西安生态环境,从而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旅游新格局。
1.2 经济绿色发展是“调结构、促升级”的需要
人类生活品质的不断提高,是经济绿色化发展的引擎。2015年3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绿色化”发展,抓住经济绿色化发展的机遇,培育绿色产业链,发展绿色产业集群,提升绿色产业价值,既可调整西安当前粗放型增长方式带来的资源、环境问题,推进经济转型,又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互联网+环境保护税”的有效实施,加大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是“调结构、促升级”的重要抓手,对着力建设品质西安意义重大。
1.3 经济绿色发展是参与全球化竞争的客观需要
“绿色、健康、环保”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主题,经济绿色化发展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更是参与绿色技术、绿色产业竞争,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欧盟估计,目前全球绿色产品市场的价值达到1万亿欧元,预计到2020年还将翻一番。我国通过经济绿色化发展的模式,积极发展低碳绿色循环经济,加快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必将增强中国绿色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走在绿色产业前列的“绿色粉末冶金”、“光伏”、“互联网+”、“云计算”等,正在吸引着世界的目光。西安作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起点、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国家中心城市,要抓住经济绿色化发展机遇,建设“以军民融合为特色的创新型产业体系”,打造全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制造重镇,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空航天产业基地,加快建设能源、物流、绿色金融服务区和特色小镇,增强西安的国际竞争力,提升城市的国际地位,同时引领和辐射带动关中城镇群发展,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奠定基础。
2 《环境保护税法》在西安的实施现状
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发展历程大致是2013年12月2日,由环保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提交了环境保护税方案给国务院。2016 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下面简称《环保税法》)立法通过,正式实施于2018 年1月1日。西安市在实施《环保税法》方面的现状如下:
(1)多渠道全方位进行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的宣传工作。
纳税服务局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大力宣传《环保税法》。纳税服务局,首先,通过发放《环保税法》的宣传资料,包括《环保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公告》的解读环境保护税热点问题和重点问题解读。其次,利用“西安地税纳税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平台,对《环境保護税》政策进行重点推送。在纳税服务大厅、12366热线、微信公众号后台搜集整理环境保护税首个申报期的相关疑难点问题,从而通过多种渠道对纳税人进行解答。第三,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利用“西安市纳税人学堂”平台,分批次对全市22个征收局全部733户所有已识别、认定的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完成了环境保护税专题培训,切实将环保税政策宣讲到位。
(2)环境保护税纳税单位现状。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安市共有排污费征收单位638家,累计征收排污费7506.95万元。其中污水63户,征收排污费132.96万元;废气172户,征收排污费940.98万元;噪声381户,征收排污费6137.35万元;扬尘298户,征收排污费295.66万元。由于从2018年1月1日起采用“费”改“税”,使税负平移的方式实施《环保税法》,再加上税务、财政、环保等多部门联动,积极搜集辖区污染物排放和排污费缴纳第一手资料,确认具体环保税征收户数,截至2018年第二季度,西安市环境保护税纳税单位达到733户。
(3)环境保护税税收征管现状。
陕西省(西安市)目前暂定执行最低税额,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2元/污染当量,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4元/污染当量,适用最低税额的时间暂定执行三年,随后会根据地方环境承载容量和承载能力、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对企业治污减排的要求等情况,适时做出调整。2018年4月2日9时,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在西安税务办税服务南大厅中顺利开出一张金额690.87元的环境保护税税票,标志着环境保护税征收即日起正式落地西安。在环境保护税征管方面,西安市已经建立了“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税收征管模式。为了优化纳税服务,西安市税务局开通了绿色通道,专人专岗为环保税纳税人提供政策解答、申报流程引导等服务,指导企业进行环保税税源信息采集工作,为纳税人顺利缴纳环保税保驾护航。
(4)环境保护税涉税企业相关信息关联现状。
陕西省涉税(环境保护税)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为“互联网+环境保护税”促进西安经济绿色发展提供了技术与信息支撑。涉税企业污染源信息关联校核和更新完善等工作已于2018年5月完成。截至当年7月,西安市共有重点排污单位143个(其中水环境排污单位73家,大气环境排污单位16家,土壤环境排污单位54家),其中全国重点污染源考核国控企业数为37个,考核国控监控点数为50个,数据传输率为95.83%,数据传输有效率为100%。
3 环境保护税助推西安经济绿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税源监控困难
全市755家环境保护税纳税单位,纳入全国重点在线监测的单位只有37家,在线监测点只有50个,在线监测比例过低,不利于环境保护税的有效征纳。环境保护税制度建设的专业化程度高,它涉及了较多的技术因素。税务机关由于缺乏专业的环保污染检测技术支撑,难以独立地完成应税行为的实时检测。虽然《环保税法》规定了环保部门的检测职责,由于网络在线监测点的有限,导致环保部门传递的有限数据难以保障税务机关准确地实施税额确认权,不利于促进各级绿色企业的有效增加。
3.2 环境保护税配套地方实施细则缺位
环境保护税的设计很复杂,其税收征收需要跨地区、跨部门合作才能实现。税务部门在完成纳税申报受理、涉税信息比对及税款入库等征收工作之前,需要环境保护部门收集污染企业纳税信息、排污数据、违法处罚等技术方面的信息。税务部门在实施环境保护税的税务检查时,也需要寻求环保部门的支持。西安市政府应该出台环境保护税配套政策,明确环境保护部门和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的职责以及互相交送信息的范围,明确环境保护部门在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应税污染物排放信息监督职责及信息反馈流程。当前西安市环境保护部门仅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颁布了《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而对环境保护税税目中的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缺乏防治条例。
3.3 征管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缺乏主动权
《环保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陕西省在适用税额方面暂且执行《环保税法》最低税额,在税收减免方面执行《环保税法》规定的税收减免,西安市只能遵从陕西省规定执行相关法规,缺乏在征管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根据当地环境承载能力等方面的调控主动性。
3.4 税款使用方式不明确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目的是促进环境保护,更好地建立一个机制,鼓励企业少排污染物。国发〔2017〕56号规定:为促进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国务院决定,环境保护税全部作為地方收入。既然环境保护税的征税目的和收入归属都已经很明确,地方政府在实施《环保税法》的过程中,就应该参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来制定地方《环境保护税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以便促进企业既算经济账又算环境账,使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加速绿色转型,让清洁生产的企业获得有效发展先机。目前西安市并没有明确税款使用的方式、对象、范围及程序。
4 “互联网+环境保护税”助推西安经济绿色发展的可行性建议
4.1 完善环境保护税税源监控机制
环境保护税的有效实施,需要各主体为共同目标协同联动。纳税人是主体责任者,通过“被动缴费”转变为“主动纳税”有利于提升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意识和节能减排意识。西安市政府作为纳税协调者,负责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的领导,建立税务机关与环保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协调信息共享平台的运行维护。税务机关是主导者,全面负责税收征管,环保部门是协作者,应做好制定和完善污染物监测规范,强化污染物监测管理、为税务机关核定税基提供监测数据。为了充分调动协同征管各个主体的积极性,西安市政府有必要在职责清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通过“互联网+”建立起实时在线既相互监督又相互制约的环境保护税征管机制。具体实施可参考图1流程。
4.2 制定协同联动的技术规范
西安市政府应依据《税收征管法》、《环保税法》及税源监控流程图1中关于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协同事项的规定,制定《西安市环境保护税协同联动工作技术规范》,规范内容应从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界定标准、纳税申报流程、税额确认、税收优惠、涉税风险管理、环境违法处置、税务稽查、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有效运作、争议处理等征管全流程来明确具体协同主体涉税事项的操作标准、处理流程、办理时限、表证单书、法律责任等。
4.3 颁布、完善环保部门和地方税务实施细则
西安市环境保護部门要在实施《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基础上,继续增加《西安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固体废物防治条例》、《西安市噪声物防治条例》等。西安市税务局要和西安市环保局就税务征收系统和环保监测系统通过“互联网+”网络平台对接,双方要共同制定涉税信息平台标准,明确涉税数据采集、传递、比对、分析和利用的规范,并在运行中定期完善,逐步形成标准、真实的信息数据库,确保共享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使环境保护税得到有效征管。
4.4 通过“互联网+环境保护税”促进企业加速绿色转型
鉴于环境保护税的征税目的是环境保护而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针对当前在线监测点少的情况,西安市政府应该就落实陕环执法函(2018)2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运管工作的通知”方面,积极联合税务、环保、财政等部门,坚持以“税收源于改善环境,用于环境保护投入”为原则,以“税收用于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税收用于环保高新技术”、“税收用于企业环境治理”为导向,制定《西安市环境保护税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就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施联网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引导措施。在制定引导措施方面,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中有关《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参考增值税中财税[2012]15号“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等。通过有效措施促使排污企业积极参与安装自动监测设施联网工作,使西安市排污点得到有效监控,从而达到“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通过“互联网+环境保护税”促进企业加速绿色转型。
4.5 利用“互联网+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构建部门共享与问责机制
“以票控税”的监管方式难以发挥环境环境保护税的效能,必须依托“互联网+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用于部门协作。一方面使税务机关及时获得环保部门有效监测的排污数据;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借助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的“大数据”,研究和探索环境保护税税务风险发生的规律,建立一套包括税务风险识别指标体系、风险特征库和分析模型在内的现代化税收风险管理体系,为环境保护税的风险应对、堵塞税收漏洞提供技术支撑。通过部门协作,既实现税务环保信息共享,又要明确税务、环保部门具体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使其依规按时完成任务,同时通过网络信息公开达到相互监督,辅以惩戒措施,来实现环境保护税征管现代化。
《环境保护税》只能通过实行差别化的税制设计来强化“鼓励清洁生产”、“鼓励集中处理”、“鼓励循环利用”的政策导向。西安经济要实现全面绿色发展,需要综合运用《环境保护法》、《环保税法》、《预算法》等多部法律,结合当地环境承载容量和承载能力及经济发展水平,从多方面引导,转变发展理念,落实、细化、不断完善《环保税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建立与环境保护税特征相适应的征管制度、技术规范,配套有效的正向激励措施,在“互联网+”环境下多方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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