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制度改革刍议
2018-01-05邓黎颜田馨雅
邓黎颜+田馨雅
[摘 要] 全面收费制度是研究生教育领域的重大改革,也是研究生教育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在增加研究生教育经费供给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全面收费制度实施后,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中出现了新的教育不公平、学习动机功利化、人文学科压力增大等问题,为解決这些问题,有必要发挥学费“价格杠杆”作用,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借以拓宽研究生经费筹措渠道,实行研究生全面收费制度,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
[关键词] 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改革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7)05-0022-03
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制度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必由之路,其对优化、盘活研究生教育资源意义重大,有利于缓解研究生教育经费紧张的局面。然而,在该制度的实施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且这些问题在地方高校中尤为突出。本研究以对S省6所地方高校的300名研究生调查和12名研究生教育管理者访谈为基础,深入剖析实行全面收费后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
一、全面收费制度执行后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出现的新问题
应该肯定,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政策的实施,无疑促进了高校办学经费来源多样化问题,且有效推动了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步伐,有利于研究生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但是,我们应看到,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制度实施后,也出现了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亟需下大气力解决。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生新的教育不公平
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正式实施,以意味着“公费”时代正式结束,所有新入学的研究生均需要向学校缴纳学费。调查显示:S省研究生的收费全省基本一致,按照国家最高标准收取,即学术型硕士生每年需缴纳8000元学费、博士生每年需缴纳10000元学费。在本次调查中,当问及“您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是什么”时,有228名学生明确选择“家庭支持”,占76%,仅有30余名学生实现了“自给自足”。当学生家庭经济难以维系求学开支时,难免会让部分成绩优秀、有深造愿望的寒门学子直接放弃继续求学,这种现象对来自山区、农村等贫困区域的学生中较为常见。也就是说,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政策的实施,会影响到部分贫困生继续求学的机会,进而会产生在起点上的新的教育不公平。
(二)学生学习动机的功利化
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政策实施前就已经历了8年的试点探索,试点高校纷纷建立起了一套与之相对应的研究生教育奖助体系。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政策实施后,几乎所有举办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也都积极探索与之相配套的奖助办法,比如增加奖助学金的种类、金额等,目的在于保障研究生的基本生活和激励研究生勇攀知识高峰。从本质上看,当前的奖助方式主要是经济奖励,可能导致部分研究生过分追逐功利性现象的出现。调查中,有103名学生明确表示获取高额奖学金是学习的主要目标。同时,在奖学金评选中,学术成果是重要的指标,在难以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情境下,论文的数量成为了评奖评优的主要“砝码”“重量不重质”“短期制造”,甚至买卖论文和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随之出现……这些理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地方高校和人文学科压力增加
地方高校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在研究生教育中起码占据半壁江山。与部属高校和重点大学相比,地方高校在教育经费、办学资源等方面都处于劣势,这也就使得奖助体系的设置与重点高校存在相当的差距,无形之中弱化了地方高校的吸引力。就此,学者李凌、刘瑞一研究指出,“公费”是部分非重点院校招揽生源的重要途径[1]。这一点,在笔者对研究生管理者进行访谈时得到了印证,8名受访者都认同“公费”是吸引优秀学子的重要手段。全面收费政策实施后,地方高校曾经运用“公费生”吸引优秀学子的方式已不复存在,无疑严重影响优质生源的吸取。此外,“导师项目资助制”是研究生奖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理工科硕博点而言,人文学科课题经费少、课题申请比较困难等现象客观存在,因而导师项目资助制难以有效落实,因此不利于人文学科的兴起。
二、地方高校实行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制度的优化策略
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制度的实施,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一把“双刃剑”,我们要以实践为基础,不断完善研究生成本分担机制,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
(一)充分发挥学费“价格杠杆”作用
面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是市场经济体系下“价格杠杆”作用的综合体现,也是研究生教育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力。然而,目前为数不少的高校均按照国家的最高标准收取学费,未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区域经济社会状况,“价格杠杆”作用没能得到很好的显现。我们应该建立多样化的收费标准,以发挥学费的综合调节作用。 一是科学核算成本。我国目前研究生教育成本核算的项目主要是参照国外标准和本专科教育的经验,因而主要原理和方法也是在研究生教育未实行收费制度改革之前构建的,明显不再能适应新的背景,不能再作为研究生教育收费的定价依据[2]。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加快研究生教育成本核算体系建设,为合理定价提供有力依据。二是差异性收费标准。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的确定,要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基础,体现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类别、不同培养类型以及不同学科专业的差异性,应充分考虑贫困学生情况以及人文社科等基础性学科特征,切勿“一刀切”。
(二)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
研究生奖助体系作为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政策的配套措施,在该政策的实施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尤其是随着奖助学金的名目日益增加和立体化的资助体系的不断健全,我们更要尽快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一是建立奖学金良性竞争机制。在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中,我们要注重价值观念的引导,在高校以及学生中逐步树立起“以质取胜”的观念,最大限度地扭转功利化现象。此外,高校要加强奖助制度建设,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扎牢扎密制度的笼子。二是完善导师项目资助制。高校要适时出台导师项目资助制实施办法,充分考虑导师的学科背景和科研情况,允许不同学科性质的导师制定不同的助研津贴标准,对于助研经费不足的学科如人文学科,学校应给予适当补贴,以调动导师的积极主动性,开创学校、导师、学生的“三赢”局面。
(三)大力拓宽研究生经费筹措渠道
研究生教育所需经费,仅仅依靠学费收入和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要探索建立起政府为主体,社会参与为支撑,学生及家庭为补充的立体化研究生经费筹措体系。一是增加财政经费投入。研究生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对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促进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意义重大,政府应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主动承担起大部分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建立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生均综合定额拨款、绩效拨款、奖助经费在内的财政拨款体系,加大政府对研究生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二是建立多方协同机制。一方面要执行好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制度,充分运用学生和家庭分担研究生教育成本,以增加研究生培养经费,减轻国家和高校的负担。另一方面高校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与社会实体合作,通过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以及科研成果转换等方式,不断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最终建立起多方协同的研究生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参考文献]
[1]李 凌,刘瑞一.研究生收费改革的“鲢鱼效应”[N].中国教育报,2013-05-02.
[2]於 洁.三圈理论视角下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责任编辑:曾 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