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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对茶叶产业化的影响
——柳州市茶叶产业发展案例分析

2018-01-04刘文宇

中国茶叶 2017年10期
关键词:茶业柳州市茶农

刘文宇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527200)

试论“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对茶叶产业化的影响
——柳州市茶叶产业发展案例分析

刘文宇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527200)

一、“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制度优势

1.“企业+农户”的模式的局限性

作为我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茶业产业化的主要模式,“企业+农户”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局限性。

(1)交易成本高。根据交易成本理论,交易成本的高低,与交易的次数成正比。在“企业+农户”模式中,企业往往要和众多分散的农户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农户的数量越多,谈判的次数也越多,存在的交易成本就越高。

(2)违约可能性高。在这种模式下,企业与农户往往只是一次合同上的短期合作,他们的利益并不是一致的,合作关系比较脆弱,一旦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很容易发生违约行为。比如,当某种茶叶的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格很多时,茶农就不会按合同规定把茶叶卖给企业,而是选择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3)农民利益难以得到保证。这种模式是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化模式,强势的龙头企业和弱势的小农户之间存在市场力量不对称问题,产业资本对小农的挤压,更是扶持助长了农业产业资本的力量而削弱生产农户的力量。

(4)监管难度大,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因为农民的数量较多,又很分散,企业难以对农户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管,有些农户不按合同规定生产,如违规使用农药、化肥时,企业很难察觉。

2.“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的优越性

与传统的“企业+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相比,“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茶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在制度上具有不少优越性。

(1)相比分散的茶农,与企业签约的合作社的数量少,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直接与分散的茶农谈判的交易成本。

(2)违约可能性低。因为合作社是当地农民自主形成,自愿加入的组织,相对于企业来说,合作社与茶农的关系更为紧密。产业化经营中的农户经营、合作经营和公司经营这三种经营制度实现有机结合,制度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

(3)农民和企业形成了较好的利益对接。相对农民来说,茶业龙头企业一般都拥有一定的品牌和声誉优势,企业的管理者对市场比较敏感,企业还拥有市场网络与营销优势、管理优势以及较强的市场谈判能力,农民可以利用龙头企业的这些优势,使其产品在市场中更具有竞争力,这样合作社的盈利能力就会增强,就可以为社员带来更多的实惠和利益。而为了这些利益,农民社员在组建合作社以及合作社运作的过程中,都会自动让渡一部分权利,来凸显龙头企业的作用,使资本在合作社的治理中占据更多的话语权。

(4)提高产品品质。茶农在加入合作社后,合作社可以将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变小生产为大生产,制定从茶树的种植到茶叶的炒制、包装、贮藏的规范要求,提升茶叶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在柳州市茶业产业化中的实践

1.柳州市近年来茶叶产业化情况

广西柳州市拥有丰富的茶叶资源,非常有利于茶叶产业化的发展。近年来,柳州市茶叶产业发展迅猛,成为当地农业优势产业之一。柳州市境内三江、融水两县的九万大山等高海拔山区和云贵高原相邻,建有九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元宝山国家级森林保护区、元宝山野生茶种质原生镜保护区等3个保护区,分布着极其丰富的野生古茶树和成片的古茶林。拥有全国第一个国家级茶叶研究分中心,在国内率先实现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实现茶园管护与加工视频远程技术指导;获农业部“菜篮子工程(茶叶)”标准园2个,广西茶叶标准化示范基地1个。

目前,柳州市有茶园面积20.6万亩,茶叶种植区域主要分布在三江、融水、鹿寨、柳城等县,其中通过有机认证茶园1万余亩、无公害茶园基地9.5万亩,占全市茶园面积一半以上;通过食品质量标准认证的茶叶加工企业共30个,其中,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9个,年产干茶100吨以上的企业8个,年产值逾1000万元的企业7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以“企业+合作社+农户”为主。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柳州市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措施来抓,使更多农民参与到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到目前为止,柳州市全市已注册登记茶叶专业合作社171家,带动柳州市的茶叶产业得到较大的发展。仅以柳州市三江县为例,2014年三江县茶园面积与2010年相比增幅达16.4%;茶园产量与2010年相比增幅81.6%;产值与2010年相比增幅高达139.6%。目前,茶叶己经成为柳州市农业优势产业之一,是带动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

从柳州市茶叶产业化的情况可以看出,“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该模式利用了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和合作社的组织引导功能,改变了茶农“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取得了很大成效。

2.“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典型模式案例分析

(1)三江县东竹茶业有限公司+三江县东竹茶叶生产专业合作社

这是一种典型的“能人带动型公司合作社一体化”模式。2005年,侗族人郭朝阳女士主动辞去幼师的工作,在东竹村承包了90多亩土地种植茶叶,并建起茶叶加工厂,向群众传授科学种植技术,并帮茶农跑市场、摸行情,使茶叶卖出好价钱。在她的带动下,东竹村妇女纷纷加入茶叶种植行列,茶园面积逐年递增。2008年6月8日,她成立了三江县东竹茶业有限公司,同时在她的带动下,三江县东竹茶叶生产专业合作社于2008年6月28日成立,注册资金为800万元,在册社员230户。全村227家茶叶种植户“抱团”发展,形成了“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茶叶发展模式。公司主要负责开拓市场和茶叶品牌建设,合作社主要负责生产和加工。三江县东竹茶业有限公司以“公司+合作社+基地”的发展模式,建立和实施质量可追溯销售体系。2009年注册了“东竹”牌商标,东竹牌“三江红”茶荣获2012年中国国际茶业博览会名茶评比金奖、2013年第十届“中茶杯”一等奖。公司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均有直销店,并建立农超市对接网上营销。茶馆、茶餐与旅游配套有机结合,打造东竹茶叶旅游文化品牌。合作社实行“五个”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施肥、统一修剪、统一采摘标准、统一加工,茶叶品质大幅提高。通过合作社的带动,东竹村周边的群众看到了茶叶发展的前景,纷纷行动,先后有近千名农户加入了种茶行列。经多年发展,目前,当地无公害茶园面积已达3000余亩,惠及茶农1000余户,解决了当地茶农和返乡农民工3000多人的再就业问题。

(2)广西三江源源茶业有限公司+多个茶叶合作社

广西三江源源茶业有限公司是三江县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进驻三江的民营企业。该公司采取“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公司现有符合出口卫生标准和有机食品认证标准的加工厂基地20多亩。配有微波杀青机、恒温青房、库房,具有年加工茶叶500吨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长期以来,由于三江侗族自治县斗江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低、加工技术落后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农户基本上是直接卖茶青或部分加工干茶出售,没有知名品牌,生产效益低。每亩茶叶产值在2000~5000元左右,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发展茶叶的积极性,致使大多数茶园管理粗放。2005年,该公司进驻后,与当地的多个村集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整合茶园,按“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新型经营管理模式,以迅速发展的态势在以斗江镇为中心的地区建设万亩有机茶园。遵循种植管理科学化、生产加工科技化、环境保护清洁化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农民统一管理,不断提高茶叶的产量和品质,增加市场竞争力,为农民增收、财政增长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该公司生产的“三江侗眉”红茶荣获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金奖”,产品畅销北京、上海、广州、厦门等地区,在全国设有营销网点100多个。仅2011年,销售收入达到近5千万元,带动1200多户农户、4600多名农民发展有机茶生产,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布央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布央古茶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布央村3个茶叶合作社

这是一个多公司与多合作社合作的案例。三江县八江乡布央村是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乡的一个行政村,位于三江县西北部,全村辖布央、美地、程牛3个自然屯,每个自然屯都有一个茶叶专业合作社。20年前,布央村还是个远近闻名的贫困村,近年来,为与市场接连,该村的合作社与布央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布央古茶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这两个公司开展合作。由合作社负责茶叶的生产和加工,两个公司一个专业从事茶叶的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一个负责茶园旅游项目。目前,全村茶园种植面积达3900多亩,户均6.46亩,人均1.56亩;其中,建立了无公害茶叶生产基地3600亩,机械采摘茶园示范基地300亩,拥有茶叶加工厂32家、茶叶仿制机械厂3个、注册商标3个,即“布央”“三省坡茗”和“多、谐”,其产品远销浙江、福建、江苏、湖北等地区,在横县、柳州市、三江县城均有直销店。近年来,布央茶先后参加了21次国内茶叶评优比赛,分别荣获“中茶杯”银奖、“觉农杯”金奖、“桂茶杯”一等奖、第四届广西春茶节金奖、“柳茶杯”一等奖、“廊桥新都杯”茶王赛二等奖等18个奖项。仅茶叶一项年人均收入就占全村人均总收入的90%左右,是种茶前的56倍,茶叶已成为布央村的一项支柱产业,并辐射带动全县茶叶产业的发展。

三、“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对茶业产业化的促进作用

1.促进茶叶生产经营中的分工与合作

“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可以通过合作社,把分散的茶农集中起来,将种植、采摘、杀青、揉捻、干燥、包装等工序进行分工,借助先进的生产工具,如采茶机器、制茶机等,使茶农可以各司其职,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2.保护农民利益

合作社的存在,使分散的茶农在生产和销售中,开展联合管理和多样化经营,实现统一的规模采购和销售,通过规模化参与市场,使农民得以与市场经济的各方主体进行平等对话和竞争。柳州市的新型茶业经济组织一般采取如下措施对合作成员进行保护:第一,以协议价收购组织成员生产的茶叶,以品牌的方式销售茶叶产品,确保组织成员茶叶收购价格略高于非组织成员的茶叶收购价格;第二,提前签订收购协议,确保组织成员生产茶叶的销售渠道。据调查,合作组织成员与非合作组织成员的年收入相比,增幅约为10%。

3.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组织农户抱团进入市场可以分摊市场风险和竞争力,降低市场风险和竞争,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户的权益。

4.促进茶叶品质提高和优势、特色茶叶品牌的打造

茶叶产业要发展,需要有优势、特色茶叶品牌发挥宣传和带动作用。我国在市场化改革后,农民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不仅面临着国内市场的竞争风险,同时也面临着国际市场的竞争风险。茶叶要走出去,势必要有过硬的产品品质及叫得响的产品品牌。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存在,起到了规范茶树种植、茶叶加工生产环节,提高茶叶品质的引导作用。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科学、合理地安排组织成员开展生产、加工、销售工作(如:通过对市场的调研确定种植品种的选择、生产阶段的水肥管理及病虫害防治、加工阶段的加工方式等等),提高柳州茶的品质,增强柳州茶的市场竞争力。

5.提高农民素质

柳州市北部三县(融水、融安、三江)多为贫困山区,农民的生活水平相对柳州市其余三县来讲较低。“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想改变贫困山区农民的生活水平,最好的扶贫方法应该是加强对茶农的培训,以提高茶农的综合素质。首先,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可以联合起来,对农民进行针对性的宣传培训,以打破部分农民墨守成规、各自行事的旧意识,增强农民的互助合作的新意识,促进合作经济的更好发展;其次,这种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开展市场竞争意识的培训,强化农民的利益意识,引导农民团结起来,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采取统一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再次,消费者对茶叶品质及安全越来越高的要求,需要农户规范施用肥料和农药,严格生产工艺的要求,保证茶叶品质和食品安全程度的提高。这就需要通过经济组织对农户进行专业的生产、加工技术等各类培训,使农民牢固树立不违规使用化肥、农药,严格控制生产加工工艺、不随意添加违禁添加物的思想,从而保证了柳州市茶叶品质。

四、结 论

“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对柳州市茶叶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该模式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组织规模太小,覆盖面窄,经营模式单一,示范作用不强;二是合作组织内茶叶生产标准化程度仍然较低;三是人才资源匮乏,制约经济组织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发展茶业,促进农民增收,必须要立足于柳州市茶叶产业的实际,积极吸取全国各地成功的实践经验及拓展新的思路,才能加快柳州市茶叶产业化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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