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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水金關漢簡(肆)》曆日綜考

2018-01-03許名瑲

简帛 2017年1期
关键词:干支建平

許名瑲

《肩水金關漢簡(肆)》曆日綜考

許名瑲

甘肅簡牘保護研究中心等編《肩水金關漢簡(肆)》2015年12月在上海中西書局出版,一如前三輯,皇皇三大巨册,印刷精美,圖版清晰,釋文精塙,嘉惠土林。初讀一過,劄記若干,不避獻曝之譏,謹就曆日考校,敬呈芻見,博雅閎達,先進同好,幸垂教焉。

張掖居延、肩水地區出土漢簡三萬餘枚,多屬公文書,載有曆日。《肩水金關漢簡(肆)》收録簡號2065號,其中原整理者綴合29號,又經學者何有祖、謝坤、伊强、姚磊、許名瑲、單印飛、顔世鉉、雷海龍諸位先生將212號綴合爲101枚,*統計至2016年6月18日止,請參見簡帛網(http: //www.bsm.org.cn)。實際著録簡牘1927枚。這批簡牘載有曆日者,凡608枚,703條。其中有明確紀年者222枚,以宣帝、哀帝時簡牘最多,具體紀年分布,請見文未附表。除簡73EJT 37: 772、73EJT 37: 763分别追述高皇帝七年、孝文皇帝二年事外,屬屯戍期間,最早紀年簡爲簡73EJ F1: 31“元鳳二年二月癸卯”,最晚者爲簡73EJ F1: 25“建武三年五月丙戌朔壬子”,紀年歷時百有六年。是時施用《太初曆》,除簡73EJT 37: 772高皇帝七年、73EJT 37: 763孝文皇帝二年,以漢用《顓頊曆》核覈外,其餘曆日率皆驗諸《太初曆》。以下分四部分綜考《肩水金關漢簡(肆)》曆日: 一、 曆日綴合、二、 月朔簡考年、三、 曆日校補、四、 《曆日》簡册復原試擬。

一、 曆 日綴合

出土簡牘率多殘斷,將衆多殘斷的簡牘加以綴合,使簡文更完整,亦是簡牘整理的重要工作。拙文初步綴合曆日殘斷簡牘,首先就釋文文字連讀後,其曆日可合於曆表,然後驗諸圖版,必是木簡色澤、紋路相符,形制類同,書寫風格、字迹字間一致,茬口吻合,簡文合於文例,可以通讀者,將合於條件之曆日殘斷簡牘加以綴合。

1. 73EJT37: 263+100

1) 廿五日庚戌 73EJT37: 263

2) 食張君所因宿 出十五茭十束 廿五日己卯發宿貧民渠口

73EJT37: 100

綴合後釋文作:

廿五日庚戌食張君所因宿 出十五茭十束 廿五日己卯發宿貧民渠口

本簡與簡73EJT37: 356+73EJT37: 150、簡73EJT37: 565、簡73EJT37: 980當爲同類相關簿籍之散簡。*簡73EJT37: 356+73EJT37: 150由顔世鉉綴合,請見《〈肩水金關漢簡〉(肆)綴合第5—6組》,簡帛網2016年1月14日。其繫年考定,請見下文“月朔簡考年”一節第18、19、20條。

2. 73EJT37: 273+410

1) 元延元年六

收責橐他名縣

73EJT37: 273

2) 月丙申朔

□爵里年

73EJT37: 410

綴合後釋文作:

元延元年六月丙申朔

收責橐他名縣爵里年

3. 73EJT37: 275+248

1) 元延元年八月乙未朔

73EJT37: 275

候官當舍傳舍從者

2) 甲子居延城倉長

73EJT37: 248

綴合後釋文作:

元延元年八月乙未朔甲子居延城倉長

候官當舍傳舍從者

案: 原簡年號殘損極嚴重,字迹漫漶,筆畫較少,原整理者釋作“元延”,可信。姚磊先生又在此枚綴合後,補綴73EJT37: 7,其前謝坤先生已在73EJT37: 275“從者”下,加綴73EJT37: 301。*姚磊: 《〈肩水金關漢簡(肆)〉綴合(十七)》,簡帛網2016年5月6日。如此,則使73EJT37: 275+248+7+301爲完簡,釋文作:

元延元年八月乙未朔甲子居延城倉長護移過所縣道津關遣丞高憙將轉肩水

候官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 / 掾明佐並

4. 73EJT37: 495+823

1) 綏和二年四月 A面

…… B面

73EJT37: 495

2) 己亥□□□□年 A面

…… B面

73EJT37: 823

綴合後釋文作:

綏和二年四月己亥□□□□年 A面

…… B面

5. 73EJT37: 591+795

1) 建平三年四月

……

73EJT37: 591

2) 辛巳朔丁未肩水騂北守亭長誼以私印行候事

□□□□□縣爵里年姓各如牒書到入如律令

73EJT37: 795

綴合後釋文作:

建平三年四月辛巳朔丁未肩水騂北守亭長誼以私印行候事

…… □□□□□縣爵里年姓各如牒書到入如律令

6. 73EJT37: 645+1377

1) 鴻嘉四年十二月癸

傳舍從者如律令

73EJT37: 645

2) 亥朔庚午居延丞順移過所遣守令史郭陽送證觻得獄當舍

令 守令史宗佐放

73EJT37: 1377

綴合後釋文作:

鴻嘉四年十二月癸亥朔庚午居延丞順移過所遣守令史郭陽送證觻得獄當舍

傳舍從者如律令 守令史宗佐放

7. 73EJT37: 1229+1239

1) 建平元年七月辛卯

……

73EJT37: 1229

2) 朔丙辰鶉陰長

□□當舍傳

73EJT37: 1239

綴合後釋文作:

建平元年七月辛卯朔丙辰鶉陰長

…… □□當舍傳

8. 73EJT37: 1256+1368

1) 建平元年正月甲

73EJT37: 1256

2) 午朔壬寅南部候長敞□

73EJT37: 1368

綴合後釋文作:

建平元年正月甲午朔壬寅南部候長敞□

案: 兩枚殘簡其左半殘佚,綴合時銜接處左側本略有殘損,致未能完全密合,然茬口大體吻合。簡73EJT37: 152“建平元年正月甲午朔戊戌”、居延漢簡154.19 “建平元年正月甲午朔癸丑”並證曆日不誤,兩簡可綴合。

二、 月朔簡考年

居延、肩水地區出土漢簡,相當比率載有曆日,然大部分未記年代,僅有少數明載紀年;亦有紀年簡殘斷,經綴合後方可恢復舊觀。另有一類非紀年簡,僅載月序及月朔干支,或月朔干支可推求得知,羅見今先生稱之爲“月朔簡”,這類簡牘多數可以確定其年屬,少數不得確定者,亦可提出若干年代供選擇、判斷。*羅見今: 《〈居延新簡——甲渠侯官〉中的月朔簡年代考釋》,《中國科技史料》第18卷第3期,第72—83頁。

1. 73EJT33: 80

……年三月己亥朔丙子北鄉有秩福敢告尉□□□□

……毋官獄徵事當取傳……

本簡爲紀年簡,紀年部分漫漶不清,僅存月序、月朔干支及紀日干支,相當於一枚月朔簡。本簡當繫年於(元帝)建昭元年(前38)。此外,兩漢出現“三月己亥朔”者有六: 1. 文帝後元二年(前162)、2. 武帝元光四年(前131)、3. 武帝元封六年(前105)、4. 光 武帝中元元年(56)、5. 桓帝建和三年(149)、6. 靈帝光和三年(180)。可以察知上七個年代,彼此年距存在31N(±5)年的關係,符合同月同朔干支復現規律。*羅見今: 《中國曆法的五個周期性質及其在年代學中的應用》,黄留珠、魏全瑞: 《周秦漢唐文化研究》第3輯,三秦出版社2004年,第6—18頁。探方33存簡88枚,其中載有明確年號的紀年簡有10枚,1. T33: 38永光三年(前41)、2. T33: 40 永光二年(前42)、3. T33: 41 黄龍元年(前49)、4. T33: 42 初元四年(前45)、5. T33: 45建始元年(前32)、6. T33: 46建昭四年(前35)、7. T33: 51+55建昭三年(前36)、8. T33: 54甘露三年(前51)、9. T33: 58 初元三年(前46)、10. T33: 67初元四年(前45),屬於宣帝時期有例3、8,屬於元帝時期有例1、2、4、6、7、9、10,屬於成帝時期有例5。故判定本簡繫於元帝建昭元年,當無疑義。居延漢簡72.10“建昭元年九月丙申朔乙卯”、居延新簡T51: 486“[建昭元]年七月丁酉朔”、居延新簡T59: 152“四月戊辰迹盡丁酉積卅日”(四月大戊辰朔;五月戊戌朔)、並證“建昭元年三月己亥朔”不誤。己亥朔,是月無“丙子”,簡文作“丙子”,誤。或爲“丙午”之譌,三月八日丙午。就簡牘文書學言,亦不排除書手誤寫,己亥或本當作乙亥。秦漢簡牘中己、乙每多譌混,例如: 簡73EJT5: 22“神爵四年二月己未朔丁未”,“己未”爲“乙未”之譌;*此例承審查專家賜示,謹申謝忱。簡73EJT21: 98“陽朔元年三月戊申朔己卯”,“己卯”爲“乙卯”之譌。若爲乙亥朔,則丙子爲當月初二日。兩漢出現“三月乙亥朔”者有三: 1. 武帝元光三年(前132)、2. 成 帝綏和元年(前8)、3. 獻帝建安十五年(210)。武帝、獻帝皆遠在參照年限之外,當予排除,唯成帝綏和元年,可列爲簡73EJT33: 80參考年代。然以伴出紀年簡考之,仍以上文所考元帝建昭元年爲首選。謹列元帝建昭元年、成帝綏和元年三月曆日表,敬供參考。

元帝建昭元年三月曆日表

成帝綏和元年三月曆日表

2. 73EJT37: 146

廣地候官寫傳肩 A面

盡十月十日己未 B面

案: 十月十日己未,則十月庚戌朔。《肩水金關漢簡(肆)》紀年簡多屬宣帝、元帝、成帝、哀帝年間,本簡所從出探方T37以哀帝建平年間出土紀年簡62枚最多,其次爲成帝元延年間29枚,其三爲宣帝五鳳年間21枚,推定本簡爲宣帝五鳳二年(前56),居延漢簡40.4“五鳳二年十月庚戌朔壬申”可證之不誤。此外,兩漢出現“十月庚戌朔”者有九: 1. 文帝元年(前179)、2. 景帝四年(前153)、3. 武帝元狩元年(前122)、4. 武 帝後元二年(前87)、5. 孺子嬰居攝二年(7年)、6. 光武帝建武十四年(38)、7. 明 帝永平七年(64)、8. 和帝永元十七年(105)、9. 順帝永建六年(131)。

3. 73EJT37: 373A

□□□十二月丙午朔丙寅尉史誠敢言之林育

……德……

案: 紀年漫漶不清,十二月丙午朔,廿一日丙寅。在參照年限内,本簡年屬可能爲成帝元延四年(前9)或元帝永光四年(前40),以所從出探方T37多成帝年間遺物,故暫擬定本簡年屬爲成帝元延四年(前9)。此外,兩漢出現“十二月丙午朔”者有七: 1. 高帝八年(前199)、2. 文帝十二年(前168)、3. 太初三年(前102)、4. 章 帝元和二年(85)、5. 安帝元初三年(116)、6. 靈帝光和元年(178)、7. 獻帝建安十四(209)。

4. 73EJT37: 398

□年三月庚午朔癸酉東□

……

案: 三月庚午朔,初四癸酉。推擬本簡爲宣帝元康二年(前64),其次元帝竟寧元年(前33)可爲參考年代。此外,兩漢出現“三月庚午朔”者有五: 1. 文帝後元七年(前157)、2. 武帝征和三年(前90)、3. 明帝永平四年(61)、4. 桓帝永興二年(154)、5. 靈帝中平二年(185)。

5. 73EJT37: 445A

年三月丁亥朔丙申

□里姓如牒書

案: 三月丁亥朔,十日丙申。推定本簡爲建平二年(前5)。探方37出土紀年簡以哀帝建平年間最多。此外,兩漢出現“三月丁亥朔”者有九: 1. 文帝十五年(前165)、2. 武 帝天漢三年(前98)、3. 新莽地皇三年(22)、4. 光武帝建武三年(27)、5. 光 武帝建武廿九年(53)、6. 章帝建初九年(84)、7. 和帝永元元年(89)、8. 安帝永寧元年(120)、9. 獻 帝建安十八年(213)。新莽改行丑正,故例3、4年距爲5年(63月);章帝元和二年二月四日甲寅(85年3月18日)改行《四分曆》,故例6、7年距爲5年(61月),不符同月同朔干支復現規律,但符合朔干支63(±2)個月復現規律。*羅見今: 《中國曆法的五個周期性質及其在年代學中的應用》第8頁。

6. 73EJT37: 533A

元年三月癸巳朔乙巳安定左騎千人況

案: 三月癸巳朔,十三日乙巳。本簡年屬哀帝建平元年(前6)爲唯一解。此外,兩漢出現“三月癸巳朔”者五: 1. 高帝十年(前197)、2. 元帝建昭二年(前37)、3. 章帝章和二年(88)、4. 靈帝光和四年(181)、5. 獻帝建安十七年(212),其紀年皆不合簡文。

7. 73EJT37: 611+554+559+904

戍卒觻得市陽里盧侯忠年廿四 丿 六月丁巳北出 凡廿二人五月乙卯南入

簡73EJT37: 611+554+559+904是一枚出入關名籍,姚磊先生在顔世鉉先生所綴簡T37: 554 +559上、下兩端分别補綴簡73EJT37: 611及簡73EJT37: 904,使成完簡。*姚磊: 《〈肩水金關漢簡(肆)〉73EJT37: 554+559補綴》,簡帛網2016年2月20日。簡文記録盧侯忠等廿二人五月乙卯向南入關,六月丁巳北出。由兩紀日干支,可推導出六月丙辰朔,或丁巳朔。六月丙辰朔,則五月乙卯晦;六月丁巳朔,則五月乙卯先晦一日。太初以來,兩漢曆日出現“六月丙辰朔”者有六: 1. 武帝天漢三年(前98)、2. 哀帝建平二年(前5)、3. 光武帝建武三年(27年)、4. 和帝永元元年(89)、5. 安帝永寧元年(120)、6. 獻帝建安十八年(213)。出現“六月丁巳朔”者有八: 1. 武帝後元元年(前88)、2. 宣帝元康四年(前62)、3. 成帝建始二年(前31)、4. 光武帝建武八年(32)、5. 明帝永平六年(63)、6. 順帝永建五年(130)、7. 桓帝永壽二年(156)、8. 靈帝中平四年(187)。簡文無其他信息可確證年屬,以伴出紀年簡考之,推擬簡73EJT37: 611+554+559+904年屬爲哀帝建平二年。哀帝建平二年五月丙戌朔,卅日晦乙卯,儒略日171 9782,前5年7月4日。六月丙辰朔,二日丁巳,儒略日171 9784,前5年7月6日。其次,宣帝元康四年(前62)、成帝建始二年(前31)可爲參考年代。

8. 73EJT37: 606

四月辛亥朔辛亥

案: 四月辛亥朔,朔日辛亥。推定本簡爲宣帝地節四年(前66)。此外,兩漢出現“四月辛亥朔”者九: 1. 惠帝五年(前190)、2. 文帝十六年(前164)、3. 武帝元光二年(前133)、4. 武帝天漢四年(前97)、5. 新莽地皇四年(23年)、6. 和帝永元七年(95年)、7. 安帝建光元年(121)、8. 桓帝元嘉二年(152)、9. 獻帝建安十九年(214)。

9. 73EJT37: 649

十二月辛未朔庚

令取傳謹案

案: 本簡紀年殘斷,日干支現存天干“庚”,十二月辛未朔,十日庚辰,廿日庚寅;若爲大月,則卅日晦庚子。推定本簡屬哀帝建平四年(前3)。此外,兩漢出現“十二月辛未朔”者有九: 1. 惠帝七年(前188)、2. 文帝後元二年(前162)、3. 武帝元光四年(前131)、4. 武帝太始元年(前96)、5. 光武帝建武五年(29年)、6. 光武帝建武卅一年(55年)、7. 和 帝永元三年(91年)、8. 安帝延光元年(122)、9. 獻帝建安廿年(215)。

10. 73EJT37: 657

壬子朔乙丑廣明鄉嗇夫恭敢言之廣德里不

案: 嗇夫恭又見簡73EJT37: 38 ,簡文作“永始四年九月辛丑朔戊辰都鄉嗇夫恭敢言之”,以伴出紀年簡考之,推擬本簡年屬爲元延三年。成帝元延三年十二月壬子朔,十四日乙丑。

11. 73EJT37: 935

[初元二年]三月辛酉朔丙子□□敢言之遣西鄉佐憙收流民張掖金城隴西郡中與從者昌里

案: 本簡左半殘佚,“初元二年”原整者未釋,“初元二”,殘存右側部分模糊筆迹,“年”字依文例補。三月辛酉朔,十六日丙子。推定本簡屬元帝初元二年(前47),居延新簡T56: 261初元二年三月辛酉朔乙亥,證簡文及所推定不誤。此外,兩漢出現“三月辛酉朔”者有七: 1. 景帝中元五年(前145)、2. 武帝元鼎三年(前114)、3. 昭帝元鳳三年(前78)、4. 光武帝建武廿三年(47年)、5. 明帝永平十六年(73年)、6. 順帝永和五年(140)、7. 靈帝建寧四年(171)。

12. 73EJT37: 1148

五月十七日辛巳除廿一日乙酉受遣

閏月十日甲辰發

案: 五月十七日辛巳,廿一日乙酉,則五月乙丑朔。閏月十日甲辰,則閏月乙未朔。兩漢曆日出現“五月乙丑朔”者有五: 1. 宣帝甘露元年(前53),是年閏五月乙未朔;2. 成帝陽朔三年(前22),是年不置閏;3. 明帝永平十五年(72),是年不置閏;4. 桓帝延熹八年(165),是年閏七月甲午朔;5. 獻帝建安元年(196),是年不置閏。兩漢曆日朔閏合於簡文者,唯甘露元年五月乙丑朔,閏五月乙未朔,爲本簡繫年唯一解。

13. 73EJT37: 1162A

□□□年十月庚申朔癸亥橐他塞尉……

肩水界中官除如牒書到出入如律令

案: 十月庚申朔,四日癸亥。推定本簡屬哀帝建平元年(前6年)。此外,兩漢出現“十月庚申朔”者有三: 1. 武帝元光六年(前129);2. 宣帝元康三年(前63年);3. 獻帝建安十七年(212)。

14. 73EJT37: 1453

15. 73EJT37: 1491

寅朔己酉都鄉嗇夫武敢言之龍起里房則自言願以令取傳爲居延倉令史徐譚葆俱迎錢

上河農.謹案户籍臧鄉者則爵上造年廿歲毋它官獄徵事當得以令取傳與譚俱謁移過所縣道河津關毋苛留止如律令,敢言之

九月庚戌居延令彊、守丞宫寫移過所如律令。 / 兼掾臨守令史襃

以下校補兩枚過所簡“守丞宫”。守丞宫與居延令彊並見下列四枚過所簡,其年代與簡73EJ T37: 161皆在建平年間,如上文所述。四枚過所簡文如下:

73EJT37: 303

建平三年九月戊申朔戊申居延令彊守丞宫移過所縣道津關遣亭長杜武收流民

73EJT37: 978

建平元年九月戊申居延令彊守丞宫移過所縣道河津關[遣]……

73EJT37: 1045

建平元年九月癸丑居延令彊守丞宫移過所縣道河津關遣司空佐彊張

黨以令對□月……

73EJT37: 1202

建平元年十一月甲辰居延令彊守丞[宫]移過所縣道河津關遣守

16. 73EJT37: 1502A

年十二月辛未朔甲戌張掖廣地候況移肩水金關吏使

[爵]里年姓如牒書到出入如律令

案: 十二月辛未朔,四日甲戌。推定本簡屬哀帝建平四年(前3)。廣地候況又見簡73EJ37: 800A,簡文作:“建平四年十二月辛未朔癸酉張掖廣地候況移肩水金關”;簡73EJT37: 1503作:“建平元年四月癸亥朔甲申廣地候況移肩水金關”,並證簡73EJT37: 1502繫年哀帝建平四年,可信。此外,兩漢出現“十二月辛未朔”者,請參看上文第9則。

17. 73EJF1: 48

□八月戊辰朔甲戌□

案: 八月戊辰朔,七日甲戌。推擬本簡爲宣帝神爵三年(前59),其次成帝河平元年(前28)可爲參考年代。此外,兩漢出現“八月戊辰朔”者有七: 1. 惠帝七年(前188)、2. 武帝元朔三年(前126)、3. 哀帝元壽元年(前2)、4. 光武帝建武六年(30)、5. 桓帝延熹二年(159)、6. 獻帝初平元年(190)、7. 獻帝建安廿一年(216)。

18. 73EJT37: 263+100

廿五日庚戌食張君所因宿 出十五茭十束 廿五日己卯發宿貧民渠口

73EJT37: 356+150

廿六日辛亥食張君游宿泭上 廿六日庚辰發宿貧民落 出四買餎

衆人共貸其餘

案: 該兩枚簡屬同一簿籍相鄰兩枚簡。廿五日庚戌,廿六日辛亥,則該月丙戌朔;廿五日己卯,廿六日庚辰,則該月乙卯朔。前段丙戌朔,後段乙卯朔,則丙戌朔該月爲小月。推導之,其前後月朔可表述如下:

丁巳丙辰丙戌乙卯乙酉

兩漢月朔序合於簡文者有廿九年代,在伴出紀年簡參照年限内者有五: 1. 宣帝地節三年(前67年)、2. 宣帝五鳳元年(前57年)、3. 元帝建昭三年(前36年)、4. 成帝河平三年(前26年)、5. 新莽地皇三年(22年)。以同探方伴出紀年簡考察,其中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最爲可信,暫推擬本簡册屬建平二年。建平二年七月丙戌朔,八月乙卯朔。

19. 73EJT37: 565

十四日己卯食君游所因宿

案: 十四日己卯,則該月丙寅朔。該簡册與上第18則相關,其年屬或相近,可暫擬爲成帝綏和二年(前7年),八月丙寅朔。

20. 73EJT37: 980

廿六日癸巳食張君游所因宿 出五十□一具

出卌□六封

出十九□一□ 十八日癸卯食張君游所因宿 出十發出□

十八日壬申風不行

案: 廿六日癸巳,則該月戊辰朔。十八日癸卯,則該月丙戌朔。十八日壬申,則該月乙卯朔。該簡前段,整理者釋文作“廿六日癸巳”,細審簡文“癸”字,字迹模糊不清。若爲“廿六日辛巳”,則該月丙辰朔;與中段十八日癸卯,該月丙戌朔;下段十八日壬申,該月乙卯朔,三者協洽,屬建平二年。建平二年六月丙辰朔,七月丙戌朔,八月乙卯朔。該簡與上第18則簡73EJT37: 263+100、簡73EJT37: 356+150當屬同一簿籍散簡。

21. 73EJH2: 45

元康二年六月甲辰初迹盡元康二年九月晦日積百卌二日

案: 該簡已有明確紀年,非屬不知年代的紀月簡,但可與兩漢朔閏表互證;作爲漢用實曆,可用以檢覈依曆術所推步的曆表。故爲推算如下: 元康二年六月大戊戌朔,七日甲辰,盡晦,計廿四日;七月大戊辰朔,計卅日;閏七月小戊戌朔,計廿九日;八月大丁卯朔,計卅日;九月小丁酉朔,盡晦,計廿九日。六月甲辰初迹,至於九月晦,凡百四十二日,合於簡文。

三、 曆 日校補

1. 73EJT34: 6A

五鳳三年十二月癸卯朔庚申守令史安世敢言之復作大男彭千秋陳留高里坐傷人論會 神爵四年三月丙辰赦

簡文中“神爵四年三月丙辰”,紀日干支有誤。神爵四年三月乙丑朔,金關漢簡73EJT5: 22“神爵四年二月己〈乙〉未朔丁未”,敦煌漢簡1791“神爵四年四月甲午朔辛丑”,可證“神爵四年三月乙丑朔”不誤。是月無“丙辰”,或爲“庚辰”之譌。謹列神爵四年三月曆日表,敬供參考。

神爵四年三月曆日表

2. 73EJT37: 70A

元康三年八月辛酉朔[乙亥]□□□□□□□□□□ 十月壬[戌]入

3. 73EJT37: 164

建始五年三月辛[丑]朔乙巳令史譚敢言

軺車一乘謁移過所縣道河津關毋苛

簡文中“建始五年三月辛朔乙巳”,月朔干支奪“丑”字,當補“丑”字,作“辛丑朔”。成帝建始五年春三月改元“河平”,“建始五年”即“河平元年”,河平元年三月辛丑朔,五日乙巳。

4. 73EJT37: 202

鳳四年三月己卯橐他候□□

五鳳四年三月曆日表

5. 73EJT37: 389+1137

觻得敬老里公乘章襃年卅五 牛一頭車一兩

元延二年五月辛酉[朔壬戌]……

元延二年正月曆日表

元延二年五月曆日表

6. 73EJT37: 523

五鳳二年二月甲申朔壬戌騣鄉嗇夫順敢言之道德里周欣自言客田張掖郡觻得縣北屬都亭部元年賦筭皆給謁移觻得至八月□檢

二月辛亥茂陵令 守左尉親行丞事 / 掾充

五鳳二年二月甲申朔,是月無“壬戌”,金關漢簡73EJT24: 35作:“五鳳二年二月甲申朔戊子”可證。“壬戌”或爲“壬辰”之誤。宣帝五鳳二年二月甲申朔,九日壬辰,儒略日170 1039,前56年3月11日,是日雨水;二月廿八日辛亥,儒略日170 1058,前56年3月30日。謹列五鳳二年二月曆日表,敬供參考。

五鳳二年二月曆日表

7. 73EJT37: 616

建平二年正月戊子朔乙未橐他候普移肩水金關吏 A面

正月丙申以來 日入 佐 B面

建平二年正月曆日表

建平二年五月曆日表

8. 73EJT37: 772

制曰可高皇帝七年七月乙丑下

高帝七年七月戊寅朔,是月無乙丑。“乙”字或爲“己”字之誤。七月戊寅朔,十二日己丑。謹列高帝七年七月曆日表,敬供參考。

高帝七年七月曆日表

9. 73EJT37: 773

入弩一櫝丸一 元康三年三月甲寅〈午〉朔辛酉關嗇

元康三年三月甲午朔,簡文作“甲寅朔”,誤。居延漢簡403.2“元康三年二月甲子朔丙寅”,則三月可爲“甲午朔”,而不得爲“甲寅朔”;金關漢簡73EJT23: 389“元康三年三月甲午朔丙辰”,並證簡文有誤。元康三年三月甲午朔,廿八日辛酉。謹列元康三年三月曆日表,敬供參考。

元康三年三月曆日表

四、 《曆日》簡册復原

曆表是各類文書簿籍登録記載日期的依據,在肩水、居延地區,當時每年度必當製有這類曆表簡册、木牘,其數量必然十分龎大,但它具有實用性和時效性,極易遭受毁棄,見存率是十分小的。以下考釋三份《肩水金關漢簡(肆)》中《曆日》簡册,並據習見形制及該年氣朔,嘗試復原該《曆日》簡册。

1. 《五鳳二年曆日》

《肩水金關漢簡(肆)》H1出土簡牘82枚,其中簡73EJ H1: 2爲《五鳳二年曆日》簡册殘斷散簡,簡文所載曆日如下:

殘簡所傳遞曆日信息相當於一枚月朔簡——十一月己卯朔。太初以來,兩漢曆日十一月己卯朔者有七: 1. 武帝後元二年(前87)、2. 宣帝五鳳二年(前56)、3. 明 帝永平七年(64)、4. 順帝永建六年(131)、5. 桓帝延熹五年(162)、6. 靈帝中平五年(188)、7. 獻帝建安廿四年(219)。灰坑H1伴隨出土紀年簡,唯見宣帝簡,且上述七年代,唯宣帝五鳳二年乙丑(前56)在參照年限之内,故推定簡H1: 2爲《五鳳二年曆日》簡册殘斷散簡。宣帝年間施用《太初曆》,步算其氣朔,敬謹列表於下:

五鳳二年天正入甲子統癸未章第11年

太初上元積年 14 3175 太歲在丑

積月177 0848 閏餘13 閏年

朔積日5229 4671 小餘65

氣積日5229 4692 小餘36

宣帝五鳳二年(前56.2—前55.2)氣朔表

該殘簡今存長33.2公分,僅殘存十一月前十四日干支,未見説明背面是否書寫,若單面書寫,簡長可漢尺三尺左右,恐非常制,畢竟與習見漢簡《曆日》簡册不同。這種形制《曆日》簡册,陳夢家稱之爲“編册直讀式”。由十二枚簡編製而成,每月一簡,閏月則多出一枚。每簡上端書寫月名,其下列廿九日或卅日干支。*陳夢家: 《漢簡綴述》,中華書局1880年,第235頁。已出土漢簡除簡73EJ H1: 2外,僅陳夢家所舉《五鳳元年曆日》一例,即敦煌漢簡1709,簡文兩面書寫。*甘肅省文物考古所: 《敦煌漢簡》,中華書局1991年,下册第285—286頁。該簡未見簡影,羅振玉據沙畹氏釋文録之。*羅振玉: 《流沙墜簡》,《中國西北文獻叢書》第二卷,蘭州古籍書店1990年,第84頁。如下:

正面

八月丁亥小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

背面

八月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

釋文干支下不具曆注。依漢簡《曆日》簡册常例,該簡正面“丁酉”下或當具注建除“建”字,背面“甲辰”下當具注“秋分”。今不具注,或爲未釋出,或爲原簡文所無,必待細審原簡、圖版,方可定奪。陳夢家又舉居延漢簡290.11《居攝元年曆日》爲同式例,其實兩者形制頗有差異,不可謂同。陳侃理先生將敦煌漢簡1709《五鳳元年曆日》稱之爲「曆日類A型Ⅳ式」,而别稱居延漢簡290.11《居攝元年曆日》爲「曆日類B型Ⅲ式」。*陳侃理: 《出土秦漢曆書綜論》,“簡牘與早期中國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大學2012年,第107—111頁。

居延漢簡290.11出土於A21,爲《居攝元年曆日》簡册殘簡,今殘存六月簡前七欄,第一欄六月小 第二欄“戊午一日” 至第七欄“辛巳廿四日”,以下殘佚。原簡單面書寫,上下分九欄,横列直書。簡文如下:

六月小戊午一日壬戌五日丙寅九日庚午十三日中伏甲戌十七日戊寅廿一日己未二日癸亥六日丁卯十日辛未十四日乙亥十八日己卯廿二日庚申三日初伏甲子七日戊辰十一日壬申十五日丙子十九日庚辰廿三日辛酉四日乙丑八日己巳十二日癸酉十六日□丁丑廿日辛巳廿四日

簡文“六月”下注記“小”,“庚申三日”、“庚午十三日”下,分别具注“初伏”、“中伏”,符合曆例。勞榦《居延漢簡》釋文、《居延漢簡甲乙編》釋文、《居延漢簡釋文合校》均未釋,*勞榦: 《居延漢簡——考釋之部》,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0年,第194頁;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 《居延漢簡甲乙編》,中華書局1980年,下册釋文第208頁;謝桂華、李均明等: 《居延漢簡釋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下册第489頁。但細審圖版,*勞榦: 《居延漢簡——圖版之部》,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57年;中國社科院考古所: 《居延漢簡甲乙編》上册圖版貳貳零。“庚申三日” 下,“初伏”二字可辨;“庚午十三日”下,字迹漫漶不清,但依文例及居攝元年氣朔,可確定爲“中伏”,殆無疑義。《居攝元年曆日》簡册,又見出土於肩水金關,*簡册由篇題簡23: 317、七日簡23: 901、八日簡23: 315、十日簡23: 318、十一日簡23: 902、十二日簡23: 264、十五日簡23: 903、十七日簡23: 904、十九日簡23: 593+837+835+860、廿二日簡9: 282、廿三日簡23: 691+802、廿五日簡23: 801+760、廿八日簡23: 269+803等散簡、殘簡綴合組成。請參見程少軒: 《肩水金關漢簡“元始六年(居攝元年)曆日”復原》,李學勤主編: 《出土文獻》第五輯,中西書局2014年,第274—283頁;羅見今: 《〈肩水金關漢簡(貳)〉曆簡年代考釋》,《敦煌研究》2014年第2期,第109—115頁。該曆日簡册具注“建除”、 “八節”。六月建未,而簡290.11 “己未二日”、“辛未十四日”下均不見曆注,可推知該曆日簡册未具注建除。六月廿七日甲申立秋,簡文“辛巳廿四日”以下殘佚,簡册是否具注“八節”,似不可得知。然三伏據節氣夏至及立秋而定,簡册既具注“初伏”、“中伏”,則當具注“八節”。六月廿七日甲申立秋,而立秋後初庚後伏,當注記於下一枚“七月大”簡“庚寅四日”下,今不存。

敦煌漢簡1709《五鳳元年曆日》是否具注曆注,不可知。簡73EJ H1: 2《五鳳二年曆日》與之形制類同,若具注曆注,則三日“辛巳”下,當具注“冬至”。若具注建除,則十日“戊子”下,當具注“建”字。但細審二者之下,未見墨迹,故知原曆日簡册不具曆注。今據五鳳二年朔閏,復原《五鳳二年曆日》簡册如下(灰底標楷體爲原簡文,下文同):

《五鳳二年曆日》簡册

續 表

2. 《永光元年曆日》

簡73EJ H1: 4爲《曆日》簡册殘斷散簡,簡文所載曆日如下:

壬□辛酉辛卯庚申初伏庚寅後伏庚申己丑己未戊子戊午

這種形制《曆日》屬編册横讀式簡册,多由三十枚簡編聯製成,每一枚簡首分别書寫“一日”至“卅(三十)日”,其下各記十二月同日干支,該年若置閏,則記十三月同日序干支。簡73EJ H1: 4簡末完整,簡首殘斷,亡佚簡首“日序”,及其下二個月(平年)或三個月(閏年)日干支。今所存簡文“辛酉”前一月,可補作“壬辰”,並就今存十個月日干支,補齊全年各月某日干支。如下:

1. 平年

癸巳壬戌壬辰辛酉辛卯庚申初伏庚寅後伏庚申己丑己未戊子戊午

2. 置閏

癸亥癸巳壬戌壬辰辛酉辛卯庚申初伏庚寅後伏庚申己丑己未戊子戊午

由於簡首“日序”亡佚,該簡所載日干支,可爲一日至廿九日中任一日,無由推導月朔干支,若缺其他綫索,將難以考年。有幸簡文仍傳達二條可貴訊息: 六月、七月連大月(其前置閏則第七個月、第八個月連大月),且分别爲初伏日、後伏日。太初以來,兩漢曆日合於上述二種日干支序者有六: 包括平年1. 元帝永光元年(前43)廿五日、2. 明帝永平三年(60)十七日、3. 明帝永平七年(64)十日、4. 順帝永建四年(129)廿八日;閏年5. 武帝太初三年(前102)十三日、6. 章帝建初六年(81)十九日。以出土紀年簡參照年限及伏日對月建的制約(即曆例)考之,六者之中,唯元帝永光元年(前43)廿五日爲唯一解,即簡73EJ H1: 4爲《永光元年曆日》簡册之“廿五日”殘簡。請分述其理。

H1灰坑出土紀年簡,年代侷促宣帝一朝。因此採取較大的考察年限,肩水金關漢簡73EJ T4: 107“大初五年”(即天漢元年),73EJF1: 25“建武三年”,以爲參照年限。由是觀之,唯元帝永光元年(前43)廿五日在參照年限之内,餘皆在參照年限之外,當予排除。

其次驗之伏日注曆,是否合於簡文。上述六個年代,以簡文日干支配置伏日,其分布情況,表列如下:

夏 至二庚三庚四庚五庚立 秋初庚二庚三庚四庚元帝永光元年五月廿日丙戌初伏七月七日壬申後伏明帝永平三年五月八日壬午初伏六月廿五日戊申後伏明帝永平七年五月廿二日癸卯初伏七月九日己丑後伏順帝永建四年五月廿日丙戌初伏七月七日己巳後伏武帝太初三年五月廿九日丁丑初伏閏六月十五日壬戌後伏章帝建初六年五月卅日壬申六月十七日壬申初伏後伏

三伏注曆乃古老傳統,沿用至今。《陰陽書·曆法》云:“候夏至後第三庚爲初伏,第四庚爲中伏,立秋後初庚爲後伏,謂之三伏。”*李零主編: 《中國方術大觀·選擇卷》(上),人民中國出版社1993年,第83頁。揆諸出土漢簡所載三伏曆注,多不符《陰陽書·曆法》曆例。張培瑜先生以爲《陰陽書·曆法》“三伏”禮制,當在東漢以後。*請參張培瑜: 《出土漢簡帛書上的曆注》,《出土文獻研究續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140頁。筆者嘗考察《敦煌漢簡》、《居延漢簡》、《居延新簡》、《肩水金關漢簡》、《額濟納漢簡》中,載有“伏日”曆注《曆日》簡牘十二種,推測三伏注曆,或在成帝鴻嘉年間已形成曆例。*請參拙文《敦煌漢簡2263〈永始四年曆日〉復原試擬》,簡帛網2015年3月14日;李學勤主編: 《出土文獻》第七輯,中西書局2015年,第233頁。明帝、章帝、順帝皆在東漢時期,而上表依簡文所配置伏日曆注,不符《陰陽書·曆法》曆例,應予排除。武帝太初三年與元帝永光元年伏日配置,不符曆例,自在情理。然武帝太初三年伏日明顯滯後,是年置閏,依簡文配置,則初伏已遲至閏六月十三日,立秋前兩天。而後伏則置於七月十三日,在白露前三天,天氣已涼,非伏日。故判定簡73EJ H1: 4非《太初三年曆日》簡册散簡。元帝永光元年伏日配置,則與武、昭、宣、元、成時期《曆日》簡牘無甚差異,均可找到相同例證。以是推知簡73EJ H1: 4爲《永光元年曆日》簡册之“廿五日”殘簡。謹列元帝永光元年氣朔表,敬供核覈。

元帝永光元年天正入甲子統癸亥章第5年

太初上元積年 14 3188 太歲在寅

積月177 1009 閏餘 9 平年

朔積日5229 9426 小餘22

氣積日5229 9440 小餘1200

元帝永光元年(前43.2—前42.1)氣朔表

續 表

出土漢代《曆日》簡牘率多列具曆注,今據簡文所載曆注及氣朔表,嘗試復原《永光元年曆日》簡册如下:

《永光元年曆日》簡册

續 表

3. 《始建國天鳳五年曆日》

《肩水金關漢簡(肆)》F1出土簡牘126枚,其中簡73EJ F1: 52、73EJ F1: 53爲新莽《始建國天鳳五年曆日》簡册兩枚散簡殘牘,可以確認其年代,考釋如下。

1) 簡73EJ F1: 52

二十亖日 甲

2) 簡73EJ F1: 53

二十九日 □

兩枚殘簡爲編册横讀式《曆日》簡册之散簡。今簡册殘損極爲嚴重,僅殘存簡73EJ F1: 52正月廿四日天干、簡73EJ F1: 53廿九日地支,所提供信息量極其微小。首先由這兩者關係,推定廿四日至廿九日干支爲:

二十亖日二十五日二十六日二十桼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

並由此推導出正月辛亥朔。其所傳達信息僅同於月朔簡,以之繫年,可解方案有多種。武帝太初以來,兩漢正月辛亥朔者八見: 1. 太初三年(前102)、2. 本始三年(前71)、3. 初元四年(前45)、4. 始建國天鳳五年(18)、5. 建初五年(80)、6. 元初三年(116)、7. 建和元年(147)、8. 熹平二年(173)。簡73EJ F1: 52“二十亖日”,“四”字作 “亖”,這是新莽簡書寫特徵,且在參照年限之内,故判定該兩簡爲《始建國天鳳五年曆日》簡册之殘簡。謹列始建國天鳳五年氣朔表,敬供參考:

始建國天鳳五年天正入甲子統壬戌章第8年

太初上元積年 14 32488 太歲在寅

積月177 1751 閏餘11 平年

朔積日5232 1338 小餘14

氣積日5232 1355 小餘1245

始建國天鳳五年(18.1—18.12)氣朔表

本曆日簡册殘損極爲嚴重,未能覘見曆注面貌,今據氣朔表及習見漢簡《曆日》曆注形制,嘗試復原《始建國天鳳五年曆日》簡册如下:

《始建國天鳳五年曆日》簡册

續 表

五、 結 語

出土西北屯戍簡牘率多斷簡殘編,文本整理,將各種零散不同内容的簿籍,復原其較爲完整形式,除了出土地點外,曆日是十分重要的復原綫索。拙文綜考《肩水金關漢簡(肆)》曆日,綴合曆日殘簡8組,月朔簡考年21枚,校訂補正曆日9枚,試擬復原《曆日》簡册3種,使曆日傳達的時間信息更精確,與其他簡牘時空、人物有機結合,有助於文本復原工作。

漢簡曆日考訂的另一價值,在於曆法史方面,復原漢代曆法《太初曆》,並證成其真實行用的史實。先秦、秦漢初曆術失傳,漢傳古六曆,實非當時舊觀,所據以編製曆表,與近出秦漢簡牘曆日,如周家台秦簡秦始皇卅四年、卅六年、卅七年、秦二世曆日;里耶秦簡曆日、嶽麓秦簡秦始皇廿七年、卅四年、卅五年曆日;張家山漢簡《曆譜》所載曆日;隨州孔家坡漢簡《曆日》;臨沂銀雀山漢簡《七年曆日》,無一能密合,可爲明證。復原古曆,編製曆表,貴乎冥副故籍,不在彌合天行。今存最早成文曆術爲《太初曆》,其術載於《漢書·曆律志》。兩漢西北屯戍年代,大抵爲行用《太初曆》時期。今出土簡牘所載曆日,絶大多數能與《太初曆》相符,其不能合者,爲數鮮少,可證當時所施用曆術確爲《太初曆》。少數簡牘曆日不符曆表,除開書手致誤外,尚有若干曆理覆闇不明或用曆例外者,猶待發覆闡微。斯琴畢力格先生曾闡明《漢書·曆律志》所謂“中氣在朔若二日,則前月閏也。”*[漢] 班固: 《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第1001頁。爲特殊置閏曆議,編製《太初曆》15次特殊置閏年代,*斯琴畢力格: 《太初曆再研究》,碩士學位論文,内蒙古師範大學2004年,第33—39頁。以傳世文獻與出土漢簡論證10次置閏實例,其中3次施用特殊置閏,有效解答居延漢簡10.29、10.31、32.17……等置閏月朔問題,另5次尚待查證。筆者復檢得《肩水金關漢簡(肆)》73EJT37: 148 “綏和二年閏月丁酉朔乙丑”一例,爲行用“無中置閏”常例,而不行用特殊置閏。《肩水金關漢簡(肆)》記“朔”字148次,實際載明紀年月朔干支111個,出現頻率120次。其月朔干支僅占《太初曆》行用189年2 323個月朔干支的4.78%,這個比率是很低的,尚不足以建構一份完整精確的漢代實用“太初曆朔閏表”,必須結合其他出土漢代簡牘,取得月朔曆點更全面,轄域更廣,方具備建構曆表的條件。

附記: 小文寫作過程中,敬承友兄顔世鉉先生賜贈寶貴資料,協助製作圖版,審閲文稿,於體例格式,多所諟正,不勝感念;又承審查專家教示卓見,賜告例證,匡正補闕,謹謝拜嘉。

附表 《肩水金關漢簡(肆)》紀年簡分布表 (表中簡號“73EJT”省略)

續 表

續 表

附圖 曆日綴合圖版 (附圖簡號“73EJT37: ”省略)

5678591+795645+13771229+12391256+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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