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魏晋南北朝孝感动天现象考论

2018-01-01高二旺

中州学刊 2018年9期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

高二旺

摘 要: 魏晋南北朝时期,孝感动天的异常现象主要表现为自然界植物的反常生长、动物的反常出现和活动,以及孝子治丧过程中遭遇恶劣天气却安然无恙等。社会层面主要表现为孝感通神、治愈病人等方面。孝感动天的出现同前代孝道的教化、天人感应理念的影响以及魏晋南北朝时期《孝经》的神秘化、佛教的影响、士族保持门风的需要等因素密切相关。此外,朝廷以孝选官、对孝子大力表彰、用法律严惩不孝行为等,都成为孝感动天事迹的重要推动力。魏晋南北朝孝感动天现象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主要体现在后世沿袭了孝感动天的基本模式、正史开始为孝子专门立传、确立了孝子上报和旌表的基本流程等方面。

关键词: 魏晋南北朝;孝感动天;孝子旌表

中图分类号:K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3-0751(2018)09-0110-06

目前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孝文化的研究成果较多,主要从思想史  ① 、政治、法律  ② 、文学、文献学  ③ 等角度进行探讨,分析了魏晋南北朝孝文化的特点及其背景。至于孝感动天的研究,成果尚少。

一、孝感动天的表现类型

其实孝行感动天地的记载早在汉代就已经出现了。最典型的莫过于董永为人佣工养父,天帝派织女下嫁于董永,并纺织帮其还债的故事。  ④ 魏晋南北朝时期,孝感事迹大量涌现。当时的孝感类型主要表现在孝行引起自然界植物、动物的反常出现、天象的异常等等。具体可归结为以下三种模式。

1.孝子所处自然界环境发生反常变化

孝感所动之“天”,首先表现在自然界,有两种情况值得关注。一是自然界植物的反常出现,如哭竹生笋、旅松自生坟侧等。如哭竹生笋。三国孙吴时期,孟宗母嗜笋。冬节将至,“时笋尚未生,宗入竹林哀叹,而笋为之出,得以供母,皆以为至孝之所致感”  ⑤ 。再如坟侧旅松。梁朝庾沙弥是著名的孝子,嫡母刘氏寝疾,沙弥晨昏侍侧,衣不解带,亲试针灸,“及母亡,水浆不入口累日,终丧不解衰绖,不出庐户,昼夜号恸,邻人不忍闻。墓在新林,因有旅松百余株,自生坟侧”  ⑥ 。二是恶劣的自然环境对孝子不造成伤害。如风息浪停。梁朝庾沙弥丁所生母忧,“丧还都,济浙江,中流遇风,舫将覆没,沙弥抱柩号哭,俄而风静,盖孝感所致”  ⑦ 。陈朝人阮卓性至孝,其父随岳阳王出镇江州,不料遇疾而卒。正值侯景之乱,道路阻绝,年仅15岁的阮卓不顾艰险,载丧柩还都。在渡彭蠡湖时,“中流忽遇疾风,船几没者数四,卓仰天悲号,俄而风息,人皆以为孝感之至焉”  ⑧ 。后梁萧詧的雍州主簿柳霞之父卒于扬州,柳霞自襄阳奔赴,“后奉丧泝江西归,中流风起,舟中之人,相顾失色。霞抱棺号恸,诉天求哀,俄顷之间,风浪止息”  ⑨ 。又如冰雪不伤。南朝崔怀慎的父亲崔邪利在刘宋初年沦落北魏。南齐泰始初年,淮北又陷没,怀慎因此入北朝。到达桑乾才得知父亲邪利已去世,怀慎绝而后苏,“载丧还青州,徒跣冰雪,土气寒酷,而手足不伤,时人以为孝感”  ⑩ 。

2.行孝过程中动物出现反常活动

相比自然环境的异常, 动物的反常活动越来越多的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孝感动天的主要表现。

魏晋南北朝时期,鱼、鸟等动物活动反常,或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也被人视为孝感动天的一个征兆。如王祥卧冰求鲤。王祥早年丧母,继母朱氏不慈爱他,还多次向王祥的父亲诋毁他,结果又失爱于父。王祥却一心孝敬父母,父母患病时,他衣不解帶,亲尝汤药。天寒冰冻之时,母常欲吃活鱼,王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之而归”  (11) 。卧冰求鲤是王祥作为孝子感动上天的标志性事件。

跟鱼有关的孝感活动很常见,再如晋代王延,他九岁丧母,从小受到继母卜氏的虐待,但他事母孝谨,“卜氏尝盛冬思生鱼,敕延求而不获,抶之流血。延寻汾叩凌而哭,忽有一鱼长五尺,踊出水上,延取以进母。卜氏食之,积日不尽,于是心悟,抚延如己生”  (12) 。北朝陆通的父亲陆政,性至孝。陆政的母亲是吴地人,好食鱼,而北土鱼少,“政求之常苦难。后宅侧忽有泉出而有鱼,遂得以供膳”  (13) 。

鹤叫雁集,鸟兽临墓也能彰显孝感事迹。晋代吴隐之为母亲居丧,“家贫,无人鸣鼓,每至哭临之时,恒有双鹤警叫,及祥练之夕,复有群雁俱集,时人咸以为孝感所至”  (14) 。南朝齐梁之间,庾域孝养母亲,“母好鹤唳,域在位营求,孜孜不怠,一旦双鹤来下,论者以为孝感所致”  (15) 。晋代许孜二亲丧没,他柴毁骨立,杖而能起,“建墓于县之东山,躬自负土,不受乡人之助”,“每一悲号,鸟兽翔集”。二十多年间,他“立宅墓次,烝烝朝夕,奉亡如存,鹰雉栖其梁,檐鹿与猛兽扰其庭圃,交颈同游,不相搏噬”。  (16)

居丧感动飞鸟的例子在南朝也有出现,梁朝甄恬居母亲之丧,“庐于墓侧,恒有鸟玄黄杂色,集于庐树,恬哭则鸣,哭止则止。又有白雀栖宿其庐”  (17) 。梁朝元帝时,宗懔遭母忧去职,“哭辄呕血,两旬之内,绝而复苏者三。每有群乌数千,集于庐舍,候哭而来,哭止而去。时论称之,以为孝感所致”  (18) 。北齐萧放父卒,萧放“居丧以孝闻,所居庐室前有二慈乌来集,各据一树为巢,自午以前,驯庭饮啄,午后更不下树,每临时,舒翅悲鸣,全似哀泣。家人伺之,未尝有阙。时以为至孝之感”  (19) 。

此外还有南齐裴子野居父丧,“每之墓所,草为之枯。有白兔白鸠驯扰其侧”  (20) 。北周武成年间,纽回为父母居丧,他庐于墓侧,庐前生有一株巨麻,“有乌栖其上,回举声哭,乌即悲鸣,时人异之”  (21) 。

3.孝感通神,治愈病人

反常的社会现象也被视为孝感所致,在这种孝感情形中,治愈病人是常见的情形,尤其以目盲复明为代表。如晋代颜含次嫂樊氏因疾失明。根据医人的药方,须用蛇胆才行,苦于无法得到。颜含忧叹不已,有次他白昼独坐,“忽有一青衣童子年可十三四,持一青囊授含,含开视,乃蛇胆也”,得胆药成,“嫂病即愈。由是著名”。  (22) 南齐王氏女五岁时得毒病,两目皆盲。王氏女性至孝,“年二十,父母死,临尸一叫,眼皆血出,小妹娥舐其血,左目即开,时人称为孝感”  (23) 。陈朝徐份性孝悌,其父亲徐陵曾经病得很重,“份烧香泣涕,跪诵《孝经》,昼夜不息,如此者三日,陵疾豁然而愈,亲戚皆谓份孝感所致”  (24) 。此外还有方药忽得。梁朝陆襄“母尝卒患心痛,医方须三升粟浆,是时冬月,日又逼暮,求索无所,忽有老人诣门货浆,量如方剂,始欲酬直,无何失之,时以襄孝感所致也”  (25) 。梁朝阮孝绪母王氏忽有疾,“合药须得生人参,旧传钟山所出,孝绪躬历幽险,累日不值,忽见一鹿前行,孝绪感而随后,至一所遂灭,就视,果获此草。母得服之,遂愈。时皆叹其孝感所致”  (26) 。北魏末年,梁彦光七岁时父遇笃疾,医者说“饵五石可愈”,当时只差紫石英未得,“彦光忧瘁,不知所为。忽于园中见一物”,“即紫石英也”。  (27)

其他为亲人治病的孝感事例还有不少,如南齐南海王萧子罕的母亲曾卧病不起,“子罕昼夜祈祷。于时以竹为灯缵照夜,此缵宿昔枝叶大茂,母病亦愈”  (28) 。梁元帝时期,河东刘景昕“事母孝谨,母常病癖三十余年,一朝而瘳”  (29) 。治病之外,感应到父母生病也是孝感所致。东魏裴讷之弱冠为平原公开府墨曹,并跟从平原公到达并州。“其母在邺,忽得心痛,讷之是日不胜思慕,心亦惊痛,乃请急而还。当时以为孝感。”  (30)

无论上述哪一种孝感动天的类型,都是通过自然界动植物及环境的变化和难以解释的社会活动表现出来。

二、孝感动天事迹涌现的社会土壤

孝感动天的出现,有着复杂的文化、社会和政治背景,既有前代的影响,也有当时社会现实的推动。

第一,先秦两汉以来的孝道教化与天人感应理念的不断成熟。孝能通神与天人感应的思想传统是密不可分的,《洪范》较早论述了天人关系,君王行为的善恶直接与天象有关,  (31) 《孝经》更是把孝置于天经地义的位置,并说:“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32) 西汉的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说。他认为,天子代表上天的意愿,顺应天道好比是儿子孝顺父亲:“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宣视天为父,事天以孝道也。”  (33) 表彰孝行也是明君的职责之一,“明主贤君”“表异孝行,所以奉天本也”  (34) 。这种理论为魏晋南北朝表彰孝子和孝感动天事迹的流行奠定了思想基础。

第二,魏晋南北朝孝感通神观念的流行。到了魏晋尤其是南北朝时期,孝感通神之说逐渐流行。如宋孝武帝时,抚军将军柳元景在征讨臧质的檄书中说:“主上圣略聪武,孝感通神,义变草木,哀动精纬。”  (35) “孝感”一词在南齐经常提及,南齐祭祀用乐中有“絜诚厎孝,孝感烟霜。夤仪饰序,肃礼绵张”  (36) 的歌词。南齐萧子良在进谏中提到:“臣闻子孝奉君,臣忠事主,莫不灵祇通感,征祥证登。”  (37) 齐末萧衍专权时,宣德皇后下诏称其“永言惟孝,至感通神,恭严祀典,祭有余敬”  (38) 。北朝孝感通神的说法在孝文帝时也出现了,三老游明根曾说:“夫至孝通灵,至顺感幽。”  (39) 北周张元“诚感天地,孝通神明”  (40) 。这里的“神”,南北朝时已经是佛的化身了。与此同时,孝行也有了更多的神秘色彩,能起到感应神灵的作用。如南齐诸暨东洿里屠氏女,父母有病,亲戚乡里容不下他们,女移父母远住兰罗,昼采樵,夜纺绩,以供养。“父母俱卒,亲营殡葬,负土成坟。”忽空中有声云:“汝至性可重,山神欲相驱使,汝可为人疗病,必得大富贵。”此女“遂以巫道为人治疾,无不愈。家产日益,乡里多欲娶之,以无兄弟,誓守坟墓不肯嫁,为山贼劫杀”。  (41) 梁朝臧盾有孝性,“随父宿直于廷尉,母刘氏在宅,夜暴亡,左手中指忽痛,不得寝,及晓,宅信果报凶问,其感通如此”  (42) 。王颁的父亲王僧辨曾平定侯景之乱,后被陈武帝所杀。隋朝初年,王颁献伐陈之计,并主动请缨率徒数百人,结果力战被伤,夜中因睡,“梦有人授药,比寤而创不痛,时人以为孝感”  (43) 。梁朝智者法师说:“纯臣孝子,往往感应。”  (44)

第三,魏晋南北朝时期《孝经》地位的提升及其神秘化。从西晋建立开始,历朝都重视对《孝经》的研究,仅《隋书·经籍志一·经志》就记载了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近三十种有关孝经的文献。朝廷看重《孝经》,主要是基于其对维护统治的重要性。南齐高帝践祚后,问刘瓛为政之道。刘瓛回答:“政在《孝经》,宋氏所以亡,陛下所以得之是也。”  (45) 精通《孝经》能成为升官之阶,南朝梁武帝亲自论难《孝经》,岑之敬“剖释纵横,应对如响,左右皆服”,武帝大悦,特任童子奉车郎,赏赐优厚。  (46)

由于《孝经》功用强大,魏晋南北朝时期还出现了《孝经》的神秘化。有病邪患者问顾欢,顾欢问:“家有何书?”对方答曰:“唯有《孝经》而已。”顾欢曰:“可取《仲尼居》置病人枕边恭敬之,自差也。”  (47)

第四,宗教尤其是佛教的流行为孝子提供了感天的理论依据和诸多途径。佛教在传入中国之初,将封建礼教和佛教的因果报应沟通起来,宣扬孝顺父母、尊敬君主,佛教的诸多经籍中提倡尽心孝养父母。《弘明集》提到:“佛有十二部经,其四部专以劝孝为事,殷勤之旨,可谓至矣。”  (48) 佛教中的因果报应循环理论更是在民间广为流传,为孝感说的流行提供了理论依据。佛教還为孝子行孝提供了诸多途径,如诵经、祷告、布施、请僧、燃灯等,前述梁朝江紑受法师指点为父亲治愈眼疾、北周张元颂佛经为祖父治病无疑受到了佛教的影响。

除佛教外,在孝感动天的事迹中,还有不少神迹受到了道教的影响。如文中所述鸟兽临墓、乌鸦悲鸣、五石治病、青鸟授药、鹿示神草等皆属此类。

第五,从文化心理来看,士族通过孝来保持门风助长了孝感事迹的出现。根据文化心理学的理论,个体获得某种文化行为素质的过程被称为文化化,“文化化是这样一种手段,通过它人们形成了某些特性,这就使他们具有了特定类型的社会人格”  (49) 。通过文化化,“孝”构成了士族社会人格的重要内容。这种文化化的过程,得益于包括帝王在内的世家大族对孝道的推崇与实践。士族阶层标榜礼法,目的是标明自己的身份高贵,以便保有特权,而“孝”是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出身士族的晋武帝司马炎即位后,孝道被提倡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有学者认为,帝王的倡导与士族的好尚这两根有力的杠杆造成魏行及南北朝标榜孝道的一时风气。  (50)

帝王之外的世家大族在传承孝道方面也不遗余力,王祥在临终前给子孙留下的遗训中把信、德、孝、悌、让作为立身之本。其中提到:“扬名显亲,孝之至也。”  (51) 王祥将孝放在了相当高的地位,成了他立身行事的基本道德伦理原则,琅邪王氏能成为两晋南朝的第一高门士族的原因也在于此。南朝梁、陈时期的谢蔺父子都是著名的孝子,儿子谢贞居母丧病重时,陈尚书右丞徐祚、尚书左丞沈客卿前往探视。徐祚对沈客卿说:“信哉,孝门有孝子。”客卿回答:“谢公家传至孝,士大夫谁不仰止。”  (52) 可以说,由于持续的文化化,使得孝成为士族普遍遵守和标榜的道德,并引领了整个社会的重孝之风,以至于出现孝感动天的超常现象。

第六,政治推力使孝感动天事迹频繁出现。通过以孝选官、孝子旌表的政治鼓励方式,以及惩罚不孝的法律手段,构成了孝感事迹彰显的政治推力。

首先,孝行成为选官的重要依据。魏晋时期“孝”是选拔人才的一个重要标准。魏晋因为孝道突出而得官者大有人在,如吴道助兄弟居在丹阳郡,遭母童夫人艰,“朝夕哭临,号踊哀绝,路人为之落泪”。韩康伯时为丹阳尹,母亲在郡,每闻二人之哭,辄为凄恻,她对康伯说:“汝若为选官,当好料理此人。”康伯对二吴也非常熟悉,韩后果为吏部尚书,“大吴不免哀制,小吴遂大贵达”。  (53) 梁朝时期,吉翂、庾沙弥都因“纯孝”入仕,如庾沙弥“应纯孝之举,高祖召见嘉之,以补歙令”  (54) 。

其次,旌表孝子,树立典范。朝廷通过各种形式对孝子进行表彰,如蠲免赋役、旌表门闾或授予其官爵等。这些措施都鼓励了孝感事迹的涌现。如东晋咸康年间,太守张虞上疏陈述许孜的孝行,建议“宜标其令迹,甄其后嗣,以酬既往,以奖方来”。皇帝下诏“旌表门闾,蠲复子孙”。  (55) 梁朝甄恬居丧的消息传开后,皇帝下诏曰:“恬既孝行殊异。”“可旌表室闾,加以爵位。”  (56) 在旌表孝子流程中,首先是孝子的事迹广泛流传,受到有关官员或部门的重视和推荐,以“状”的书面形式向皇帝申报,再由皇帝下诏旌表,并给予旌表门闾、赐予名号的荣誉甚至一定的任官、拜爵或减免赋役的奖励。魏晋南北朝的孝子表彰与旌表制度已经非常成熟,只有孝子的行为具有感天动地的神异之处,才更有可能引起高级官员以至于帝王的重视。故而著名孝子的事迹都有一定程度的感天色彩。

最后,法律对不孝的惩罚力度空前强化。魏晋南北朝时期,对“不孝”之罪的惩罚比其他的罪行更为严厉,开启了后代把不孝列入“十恶”律条的先例。《孝经》中孔子“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的观点被统治者多次提及。如曹魏曹髦被杀,反被司马昭污蔑为不孝,以至于太后下诏称:“夫五刑之罪,莫大于不孝。”  (57) 西晋建立后,晋武帝下诏命令“有不孝敬于父母,不长悌于族党,悖礼弃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罪之”  (58) 。把通过法律手段惩处不孝行为常态化,这种做法为南北朝所沿袭。在此背景下,一旦有人被判处不孝的罪名,便必死无疑。根据刘宋的法律,“妻伤夫,五岁刑,子不孝父母,弃市”  (59) 。到北齐时期,又把“不孝”列入重罪十条  (60) 。法律作为文化化的工具之一,它“刺激着特定的文化化行为模式的形成和保持”  (61) ,成为维护孝道最有力的强制手段。可见,孝感动天的事例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大量出现,是魏晋南北朝的文化、社会、政治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三、魏晋南北朝孝感动天的特点及对后世的影响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孝感动天事迹有着鲜明的时代特点,同时也对后世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1.孝感动天的特点

前文提到,魏晋南北朝孝感动天的外在表现主要反映在植物的反常生长、动物的反常出现、社会生活中坐获医药治愈病人,身体遇到危险而不受伤害等方面。此外还有以下特点:

一是感天孝子的身份多为庶族或平民。《宋书·孝义传》通过对比汉代孝行,认为:“汉世士务治身,故忠孝成俗,至乎乘轩服冕,非此莫由。晋、宋以来,风衰义缺,刻身厉行,事薄膏腴。若夫孝立闺庭,忠被史策,多发沟畎之中,非出衣簪之下。以此而言声教,不亦卿大夫之耻乎!”  (62) 这一时期正史中,如《魏书·孝感传》等记载的孝子也少有高门,说明魏晋南北朝的孝子多出自普通之家,而非士家大族。《宋书》所论为晋、宋时期的情况,表明其时孝道风尚已经衰微。南朝齐、梁以及北朝孝文帝改革之际,都对孝文化颇为重视,孝风复振,南北朝时期涌现出不少感动天地的孝子并非偶然。尽管这些孝子极少出身于高门士族,但其家族多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庶族,即便是出身低微的平民也大多有一定的文化素养,这也是孝文化传承的重要条件。

二是感天孝行侧重居丧与侍疾。关于魏晋南北朝更重视生孝还是死孝,学者们众说纷纭,谭洁认为,魏晋时期人们更加重视生孝。在名扬后世的“二十四孝”中,大多数孝子是因为孝养而著名,如“王祥卧冰”“孟宗哭笋”“陆绩怀桔”“吴猛饲蚊”等“事迹”就是产生于那个时代。  (63) 有人通过对《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周书》中入传的孝子进行统计后得出,共计82位入传者,其中因居丧或对父母的丧葬方面表现突出的孝子占51个。  (64) 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死孝重于生孝,即居丧之孝重于侍养之孝。其实,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孝感行为有着阶段性的特点,从前文感天的例子可以看出,汉魏西晋非常重视生孝,在孝养方面出现一些典型人物,如董永、王祥等;而东晋南北朝时期的孝感动天则是更多伴随治愈病人和居丧而出现的,不少孝感现象都与居丧有关。这时期的正史中充斥着孝子为亲居丧“哀毁过礼”“形销骨立”“杖而后起”,甚至出现在居丧过程中感化草木禽兽、风浪為之止息等事迹。侍疾也是感天的重要行为,如通过哀哭不已,能够获得难得之食物或药物,能够使亲人目盲而复明等。一般来说,和平时期重视孝养,战乱时期则更加重视居丧侍疾。

三是孝感动天有了更多的佛教色彩。佛教在南北朝时期非常盛行,它不仅为孝感动天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行孝方式,而且佛也被视为可感应之神,南北朝时期有不少孝感动“神”的情况。如梁武帝第七子,晋安王子懋年七岁时,母阮淑媛曾病情危笃,请僧行道。有人献莲花供佛,众僧为了延缓花的枯萎,以铜罂盛水渍其茎。子懋流涕礼佛曰:“若使阿姨因此和胜,愿诸佛令华竟斋不萎。”七日斋毕,“华更鲜红,视罂中稍有根须,当世称其孝感”。  (65) 至于读佛经为亲人治病等孝感行为,也都体现了佛教的作用。不仅体现了佛教在南北朝强大的影响力,而且佛教与儒教的融合已经达到了一个完善的地步。

2.孝感动天的影响

魏晋南北朝孝感动天传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孝感动天的基本模式为后世沿袭。孝感动天的表现形式与魏晋南北朝差异不大,最直接的就是隋代。武平初年,通直散骑侍郎李德林丁母忧去职,“勺饮不入口五日。因发热病,遍体生疮,而哀泣不绝。诸士友陆骞、宋士素,名医张子彦等,为合汤药。德林不肯进,遍体洪肿,数日间,一时顿差,身力平复。诸人皆云孝感所致”  (66) 。隋朝初年,侍御史陈孝意以父忧去职,居丧过礼,“有白鹿驯扰其庐,时人以为孝感之应”  (67) 。宋代资州资阳县支渐,熙宁中丧母,他庐于墓所,“三时号泣,哀毁瘠甚。白蛇狸兔扰其旁,白雀白乌日集于垄木,五色雀至万余,回翔悲鸣若助哀者”  (68) 。上述诸孝子的感天之状主要表现在动物的反常活动,与晋代许孜等人何其相似!

二是形成了后代正史为孝子立传的惯例。能够感天动地的孝子都有着超乎常人的孝行,把他们载入史册能够起到弘扬孝道、教育后人作用。记载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书除《周书》《北齐书》外,都专设有记载孝子的传记。如《宋书》《南齐书》都有《孝义传》;《梁书》《陈书》都有《孝行传》;《魏书》有《孝感传》;《周书》以及《南史》《北史》都有《孝义传》。这种以“孝义”“孝友”“孝感”“孝行”为名的类传,目的是表彰孝行卓著的人物。此后的正史中,“孝友”“孝义”等传在唐宋元明清时期的正史中均一直存在。如《旧唐书》《新唐书》《元史》有《孝友传》;《宋史》《明史》《清史》有《孝义传》。这表明,从魏晋南北朝开始,“孝”已经提升为国家倡导、要求社会成员普遍遵守的规范,构成中华民族道德的核心要素。

三是确立了孝子上报及旌表的基本流程。魏晋南北朝以后,旌表孝子的上报制度不断实行和完善,但其基本流程则变化不大。如翟普林是北朝著名的孝子,隋朝大业初,普林父母俱终,他哀毁殆将灭性,庐于墓侧,“家有一乌犬,随其在墓,若普林哀临,犬亦悲号,见者嗟异焉。有二鹊巢其庐前柏树,每入其庐,驯狎无所惊惧。大业中,司隶巡察,奏其孝感,擢授孝阳令”  (69) 。华秋是汲郡的一个孝子,母亲去世后,他庐于墓侧,“大业初,调狐皮,郡县大猎。有一兔,人逐之,奔入秋庐中,匿秋膝下。猎人至庐所,异而免之。自尔此兔常宿庐中,驯其左右。郡县嘉其孝感,具以状闻。炀帝降使劳问,表其门闾”  (70) 。这些都是通过上级巡查或由郡县上报孝子之状,然由皇帝进行旌表,这种模式在魏晋南北朝时就已出现。

总的看来,魏晋南北朝孝感动天史迹其实是张扬孝道的神化宣传。感天有着多种表现,其产生的社会背景也非常复杂,对后世影响颇深。旌表孝子和神化孝行在某种程度上能起到改良风俗、稳定社会和维护统治的作用。此外,基于孝心通神的信仰,孝子通过孝养侍疾、丧祭哀哭,为亲人礼佛、颂经等孝行感动上天,反映了儒家孝道在当时仍居于统治地位,但在形式上已经受到宗教尤其佛教思想的深刻影响。

注释

①如陈一风《魏晋南北朝时期佛儒的孝道之争》(《南都学坛》2002年第2期)从文化发展角度对儒学和佛学的冲突和融合进行了阐述,认为儒学和佛学的融合丰富了孝文化的内容,为孝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文化素材。贾宇《玄儒思想影响下的两晋孝观念演变》(清华大学2007年硕士毕业论文),从玄儒两家在两晋时期的兴衰来探究孝文化的演变,认为孝观念在玄学与儒学的相互作用之下从魏晋时代开始有了新的发展。毛腾飞《魏晋南北朝孝观念研究》(山东大学2009年硕士毕业论文)在肯定魏晋南北朝以“孝”治天下的基础上,更偏重于在法律方面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孝行。

②如张承宗《魏晋南北朝养老与敬老之风》(《史林》2001年第4期),列举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养老敬老的史实,从政府的尊老敬老到民间践行孝道都有所论及。李洁《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孝行”》(首都师范大学2001年硕士毕业论文)从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详细阐述了魏晋时期的“孝行”,结合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特点提出“孝”是少数民族封建化的特征之一。张宏慧《魏晋南北朝时期“重孝”文化心态探论》(《许昌师专学报》2004年第4期),在列举魏晋南北朝时期种种孝行之后总结归納出魏晋南北朝时期重孝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提出魏晋统治者以孝为政治服务是这一时期孝风大倡的根本原因。张宏民、吴金卫《浅析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维孝行为》,(《延安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从法律角度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孝行进行了探究,提出古代法律有屈礼卫孝的发展趋势,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重大发展。杨振华《析魏晋南北朝孝文化的特征》(《温州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认为魏晋时期孝文化的特征,一是对《孝经》的重视,二是孝治天下成为历代统治者治国基本国策。

③如刘强《从〈世说新语〉看魏晋孝悌之风》(《阴山学刊》,2001年第1期)、朱明勋《论魏晋六朝的〈孝经〉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王亚晶《从〈颜氏家训〉看颜之推的忠孝观》(《泰安教育学院学报岱宗学刊》2009年第3期)分别从不同的文献侧面对魏晋南北朝孝文化进行了探讨。冯和一《〈董永变文〉董永至孝感天意义分析》(《成都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认为董永“至孝”的文化意义,不仅仅在于对父母的感恩,还有一个更为隐秘的重要目的,即“感天”,取得具有血缘关系的祖神或者称之为“天”的佑护。

④干宝撰,汪绍楹校注:《搜神记》,中华书局,1979年,第14—15页。

⑤(57)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59年,第1169、147页。

⑥⑦(17)(25)(26)(38)(42)(44)(54)(56)姚思廉:《梁书》,中华书局,1973年,第655—656、656、653、409、740、21、600、656、656、653页。

⑧(24)(46)(52)姚思廉:《陈书》,中华书局,1972年,第471、336、461、428页。

⑨(13)(18)(40)令狐德棻、岑文本、崔仁师:《周书》,中华书局,1971年,第767、557、760、833页。

⑩(23)(36)(37)萧子显:《南齐书》,中华书局,1972年,第956、959、179、699页。

(11)(12)(14)(16)(22)(51)(55)(58)房玄龄:《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第987—988、2290、2341、2279—2280、2286、989、2280、57页。

(15)(20)(28)(29)(41)(45)(47)(65)李延壽:《南史》,中华书局,1975年,第1390、865、1114、1844、1817、1236、1876、1110页。

(19)李百药:《北齐书》,中华书局,1972年,第443页。

(21)(43)(60)(66)(67)(69)(70)令狐德棻、长孙无忌、魏征等:《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第1668、1666、706、1195、1656、1669、1670—1671页。

(27)(30)李延寿:《北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2880、1386页。

(31)王世舜:《尚书译注·洪范》,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27页。

(32)胡平生译注:《孝经译注·感应章》,中华书局,1996年,第34页。

(33)(34)苏舆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中华书局,1992年,第286、169页。

(35)(59)(62)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第1719、2080、2258—2259页。

(39)魏收:《魏书》,中华书局,1974年,第1115页。

(48)僧祐撰,刘立夫、胡勇译注:《弘明集·喻道论》,中华书局,2011年,第87页。

(49)(61)J. R. 坎托著,王亚南、刘薇琳等译,郑凡、于小刚等校:《文化心理学》,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48、269页。

(50)胡和平:《浅议“魏晋以孝治天下”》,《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4期。

(53)余嘉锡撰:《世说新语笺疏·德行篇》,中华书局,1983年,第51—52页。

(63)谭洁:《魏晋时期的孝道观》,《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3年第4期。

(64)关开华:《魏晋南北朝孝文化研究》,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3—54页。

(68)脱脱:《宋史》,中华书局,1985年,第13408页。

A study on the filial piety effecting heaven phenomenon of the   Wei, Jin,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Gao Erwang

Abstract: During the Wei, Jin,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the abnormal phenomenon of filial piety effecting heaven was embodied by several cases. In the natural world, it was manifested in the abnormal growth of the plants, the abnormal appearance and activities of animals, and the dutiful son surviving the bad weather. In the social world, it was manifested in filial piety moving God and curing patients. The appearance of filial piety effecting heaven wa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following factors, such as the educating of the filial piety by former dynasties, the influence of the theory of heaven and people interaction, the mystification of  The Classic of Filial Piety  during Wei, Jin,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the influence of Buddhism, and the need of the cremation to keep their aristocratic clans. In addition, the court′s selecting officials by filial piety, rewarding filial people vigorously, and punishing those unfilial behaviors by law were also the important impetus of the supernormal filial piety deeds. The phenomenon of the filial piety effecting heaven of the Wei, Jin,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had profound influence on the later ages, mainly reflected in that the later dynasties inherited the basic pattern of the filial piety effecting heaven, that the biographies specially recording dutiful sons appeared, and the basic procedures of reporting and rewarding those dutiful people were confirmed.

Key words: Wei, Jin,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filial piety effecting heaven; rewarding the dutiful people

猜你喜欢

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隐逸风尚探究
简论魏晋南北朝上层社会妇女的悍妒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