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机关+中介”模式下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质量的思考
2018-01-01宁国市审计局安徽宣城242300
华 赟 (宁国市审计局,安徽 宣城 242300)
建设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在政府性建设项目应用较为广泛,主要针对造价高、工期长的重点项目。跟一般的审计项目相比较,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人员需求量大。
随着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推广和实施,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不断显现,大量基层审计部门开始引进造价咨询机构参与政府性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其中较为普遍的方式是“机关+中介”的审计模式,也就是审计部门与造价咨询机构协同合作,咨询机构工作小组在审计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下完成跟踪审计工作,这种模式便于流程化、制度化管理,同时也对操作的规范性和审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章结合本人工作实践谈谈对“机关+中介”模式下的造价跟踪审计质量控制的思考。
1 审计小组组建
审计机关常规的审计项目完全由审计机关人员完成,其审计组建设及管理都有成熟的流程及规范。而“机关+中介”的审计模式,与常规审计项目有很大不同,需要审计部门对参审社会中介机构有全面、规范的管理,使得其审计行为符合相关纪律准则,其审计结果满足审计部门工作规范要求。
1.1 统一入库标准
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中介机构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要求的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工作人员从业资格、人员数量,满足审计机关开展业务的需求,并且已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流程、质量管理制度和纪律检查制度,近几年未出现审计质量及纪律事故。
1.2 统一协议内容
经评标委员会评选符合条件的推荐候选中介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需与审计机关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应统一要求,对其中权利义务、费用计算标准及支付、工作质量进度要求、工作纪律要求等关键性内容应做重点约定。
1.3 统一组织模式
社会中介机构以委派造价审核专业人员的形式组建协审小组,负责一个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操作任务,审计组长须由审计部门投资审计工作人员担任。审计组长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主要包括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组织召开审计进点会议、召开审计业务研讨、向审计机关汇报工作等,同时,审计组长还应对跟踪审计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每个审计项目由中介机构技术骨干担任主审,负责组织开展具体的审计业务操作,同时保证审计结果质量、严守工作纪律,社会中介机构派驻人员承担技术性、业务性工作任务。
1.4 统一操作流程及规范
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审计部门相关规定,统一业务操作流程和行为规范。
1.5 统一审计纪律
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其行为应受审计机关工作纪律约束。在跟踪审计实施过程中,所有与被审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均由审计机关委派的审计组长负责,严禁参审社会中介工作人员私自与相关单位交涉与审计相关的事项。
2 审计制度建设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审计质量把控与其他类型审计项目的质量把控相比,实施程序更加复杂,技术要求更高,人手需求更大,特别是引进协审机构参与业务操作后,技术性偏差和工作纪律事故等风险显著加大,因而跟踪审计业务质量的把控要在严格执行审计流程及准则基础上,建立一整套完善独立的质量管理体系。
2.1 实行交叉复核
分级复核制度是常规审计项目中的关键性程序,是保证审计质量的重要工具之一。对于协审机构参与的跟踪审计项目,应结合其模式特点,在常规审计项目符合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强化,保证其跟踪审计质量。“机关+中介”模式下的跟踪审计,应采取审计组内部一级复核,中介机构内部二级复核,审计机关相关部门三级复核,最终由审计机关领导进行四级把关复核的制度。
2.2 实行会议审理
审理制度主要是保证审计的过程及审计的结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要提高跟踪审计的透明度,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均要经过审理会议审理,特别是审计小组技术上无法判定、无相关依据的问题等,都必须经审理研究决定。
2.3 实行廉政谈话及纪律监督
一是廉洁从审谈话,在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实施前,由审计机关廉政监督小组开展审前谈话;二是实施廉政检查,在协审实施中,廉政检查小组到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检查,必要时可查阅相关财务资料;三是在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中要明确约定,参与跟踪审计的中介机构一旦被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立即取消资格、停止合同。
3 规范审计操作
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实施可以分为前期准备、施工变更跟踪、竣工结算审计等三个阶段,“机关+中介”合作审计模式下,要对各阶段的审计操作进行全面规范。
3.1 审前准备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与其他建设项目审计相比,其审计介入点迁移,从立项可研、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控制价审核,到征地拆迁补偿、招标文件编制及评标、隐蔽验收、变更审批的审核到项目决算审计的全过程都是跟踪审计的监督范围。在立项可研阶段,应重点审查立项程序是否完善、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及分配情况,征地拆迁及相关基本建设程序的履行,以及施工图设计是否科学、合规、经济,是否通过审查等。招标阶段,主要对招标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尤其要对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的经济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2 施工阶段的变更及签证
审计小组成员要熟悉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掌握相关资金的拨款情况,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等。在施工开始至结束都要安排审计人员赴现场勘查取证,特别是对隐蔽施工内容实施跟踪监督记录,掌握现场第一手资料并作为审计证据。在现场跟踪过程中,审计工作人员应以施工图纸、相关规范等为标准,将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一一比对,对有误差予以调整工程量及其相应造价。审计小组应独立行使其审计监督职能,不得影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正常工作开展,不得参与工程管理的具体事务,而应该按规范要求进行勘查取证,尤其要对隐蔽工程和施工重点环节形成独立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的不同标段、节点或期限,定期发布跟踪审计报告。
3.3 竣工结算审计
工程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审计组要对各阶段的审计报告进行归纳汇总,结合项目整体的竣工决算进行综合审计,形成完整、全面的综合跟踪审计报告,提交审计机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