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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申遗时期的乡村非物文化遗产保护

2017-12-29冯莉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7年11期
关键词:保护

冯莉

[摘要]后中遗时期的到来,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由“重申请”转向“重保护”。地方政府要还文化于民间,做好顶层设计,发挥组织服务职能;基层群众积极参与民俗活动,吸收现代元素,创造性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层社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在地化保护,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营造空间感,地方高校发挥自身教育、人才培养优势,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

[关键词]后申遗时期;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留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乡愁”是什么?乡愁是人们对自我认同的情感价值。全球化的社会关联拓展与地方性的空间场景维系之间的矛盾加剧了处于剧烈转型期的中国人的身份政治和认同机制,人们渴望寻找到现代社会身份归属和文化认同。如何留住“乡愁”,就重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属性承载了人们的身份归属意识、社会集体记忆和精神价值属性。以此为契机,回首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自2003年中国加入成功申报第一个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算起,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申遗为中心的时期”,第二个阶段是“后申遗时期”第一个阶段,重在申报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第二个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心由“重申报”转向“重保护”。为了留住淡淡的乡村,后申遗时期如何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呢?

纵观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各地已相继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区)级等四级的名录体系,“这种行政级别意识的遗产保护是遗产保护的一种异化表现,因为,级别越高的遗产越容易剥离其原有的时空场景而导致原来的文化气韵难以维持”。在后申遗时期,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重新认定基层政府、基层民众、基层社区和地方高校的功能,搭建立体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一、地方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发挥组织服务职能

经过十余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的实施,各地相继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区)级的建档工作,地方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调查、申报、评审认定工作发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作用。同时,在以GDP为核心的发展理念指导下,出现“经济大台,文化唱戏”的保护模式,将非遗项目当做“商品”来消费,解构了民俗文化的神圣性、庄严性,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过度商业化开发,不但没有得以保护,反而被破坏。对此,冯骥才先生批评道:“我是最反对对文化用‘开发这个词的,野蛮的词汇。”“开发的目的是为了经济,不是为了精神、文化的传承。”

后申遗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是如何保护。鉴于申遗时期政府直接插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带来的种种弊端,尊重文化自身发展的规律,地方政府更应做好顶层设计,通过宏观规划,把非物质文遗产的保护纳入整个县域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的整体性规划,发挥组织、协调和管理职能,恢复或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场景。具体说来:

首先,依法厘定政府责任。地方明确行政机关的职责,真正发挥基层文化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传承人培养、非遗项目的传承等方面管理职责,而不是要求基层文化部门领导去招商引资。其次,健全地方法律保护体系。虽然我国制定了国家级、省级乃至市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和法规,贯彻和落实的难点在基层。新的《立法法》赋予设立区以上的市拥有立法权,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单行条例,健全地方保护制度。当然,明确监督主体,一旦出现破坏非物质文遗产的活动,立即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具有开发潜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创造条件通过经济的或政策的支持帮助其走生产性保护的道路。

当然,非物之文化遗产保护遭遇最大的挑战是传承人的培养问题。而传承人的培养又因学习周期长、见效慢,单纯的经济吸引非兴趣所至很难吸引学习者长久的坚持。所以,地方政府联合文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部门等各部门,采用的法律、技术、行政及财政等手段,制定传承人培养的统筹方案。其一,保障传承人的经济利益、社会地位和荣誉等。其二,给传承人提供外出学习、交流。鼓励他们不断学习,以提升自身的文化修养和专业技能,为非遗项目的发展注入新的元素。三是鼓励传承人利用自身得专业优势或社会影响力以各种方式、扶持、培養新的传承人,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所以,地方政府只有做好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才能激发传承人的潜能,壮大传承人队伍,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然传承。同时,基层政府需要整合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学术研究机构的研究优势,地方高校的人才培养优势,企事业单位的资金优势,社会团体的综合优势等,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气场和气韵。

二、基层群众积极参与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和传承

申遗时期,基层政府基于“政绩”的追求充当了非遗项目的主人和守护者,剥夺了基层民众的直接参权,因而出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申报轻保护的结果。淮安十番锣鼓是成功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政府的直接推动下,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时,被江苏省省政府入选江苏馆,代表江苏向世界展示的优秀民俗文化。但在笔者来到十番锣鼓的发源地——河下古镇的调研时发现:荡荡的展览室内仅有一些贴墙上的图片和“十番锣鼓”申遗的一些资料,已看不出当年的演出盛况。问及当地居民,他们对十番锣鼓知之甚少。十番锣鼓以化身为地方政府的形象工程,民众由主人变成了观众或者演员。

“民众的失语与缺位,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政治挟持和经济宰制,及其所经受的任意移植和改造,已经成了当前非遗保护中的阿喀琉斯之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势必应以民众为核心,尊重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才能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和发展。”后申遗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重点在于发挥民众的主体性。那么,基层群众该如何发挥他们的主体性呢?

一方面,基层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民俗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本就是民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代际间自然传承。现代社会,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遭遇传承难题,是因为发源地和流传地人们自己的轻视或不屑一顾。在大众文化的吞噬下,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民间礼仪等被贴上“落后”、“封建迷信”的标签,因而导致很多年轻人不愿意参加此类活动,进而逐渐失去其传承的群众基础。后申遗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要还文化于民间,激活民间力量。基层民众恢复重建他们的民俗活动并赋予新的内涵,引导更多的年轻人了解民俗活动背后的文化意义,培养年轻人的仪式感,从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培养提供广泛的群众基础。

另一方面,基层群众不断吸收现代元素创新技能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社会技艺技能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或精神需求。如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文楼汤包,自清道光皇帝时期名誉四方,百年来不断改善配方,至今已成为淮安的一张名片,来淮安人及游客必品菜肴。然而,也有一些技能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无法满足现代人的消费需求而出现传承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应该是僵化的消极保存,而应该是在不违背和破坏其核心价值和核心技艺的情况下,将之引入生产领域,让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到当代人的生活中去,让现代人享受祖先留给我们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使之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得到积极保护。”所以,基层群众要不断吸收现代元素,改进技能,以满足现代人的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得以保护。

三、基层社区营造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空间感

“地方感”所指的是对特定社会时空组织形态及其承载的情感意识的体验与感知。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时间上的“过去”与空间上的“地方”,建构起人们的身份归属意识和价值认同情感。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时间上的“过去”,毫无疑问,但是空间上的“地方”正在丧失。申遗时期,我国以行政区划建立起来的非物质文化代表性项目名录,在一定程度上剥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空间。后申遗时期,保护与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感依赖基层社区。

基层社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在地化保护。所谓在地化保护,就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成和发展的原生环境中进行保护,推动其传承和发展”。在地化保护可以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生存根基的割裂。申遗时代,地方政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遍做法,就是建设一片复古的文化街区,把该管辖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移植于此进行保护。这样不能没有起到保护作用反而斩断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根基。“现在被我们视为‘遗产的各种文化和艺术的门类,几乎都是以不同的社区为背景,由社区民众集体创造和发展而来的,其中深厚地积淀和蕴含着社区的历史记忆和民众的智慧与情感。”基层社区则是人们开展生产和生活实践的主要活动区域,依托基层社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就地化保护,不仅保留了社区文化生态和社区人文背景,还可以使“遗产”持久地“活”在民众的生活之中,进而获得“再生产”的机会,最终实现文化保护的多样性。

基层社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营造文化空间。“文化空间的保护正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大多数直接与一定的群体联系在一起,代表着某一群体的认同和特质,凝聚着群体的情感和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人们记忆深处的情感寄托,这一情感可以穿越时空并使生活在不同地区的人们获得情感共鸣。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建立国家、省级、市级和县区级四级的遗产项目级别的划分,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抽离于其原有的时空场景,导致其失去了生存的社会环境与文化土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亟需重建其文化场景,当然,重建文化场景并不是恢复乡土社会的稳定性和停滞性,而是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传地——基层社区,将无形的技艺知识与文化场景相结合,营造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关联的社会关联、文化场景、情感意识等文化空间场景,使置身于该气场的人们油然而生出身份认同和价值认同。

四、地方高校推动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离不开地方高校的支持。“任何社会都是本土社会,任何社会建立学校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本土社会而不是抽象的一般社会的延续。”申遗时期,地方高校的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方面贡献了智慧。后申遗时期,乡村非物质文化遺产的保护更需要地方高校的支持。

地方高校承担着对大学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责任。笔者曾在开展一次“寻根之旅——我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活动,让学生搜集并接受自己出生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结果表明:学生对自己家乡的风俗、民俗活动、传统技艺、戏曲曲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知之甚少。试问:对自己出生地地方文化不甚了解的年轻人又如何肩负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任呢?地方高校在开在大学生开展非物质文化教育具有独特优势:地方高校的生源高度本地化,引导他们了解早已习以为常而又被忽视的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文化自豪感,进而能够增强他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感。

地方高校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创新提供理论基础。地方高校在研究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占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聚集一批关注和研究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师,他们置身于具体的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直接感知地方上有独特的文化和风俗习惯,更能准确把握非遗项目中的核心精神和核心元素。教师基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掌握,将非物质文化的艺术创作技艺、创作过程、心得体会等与学生的专业学术知识相结合,引导学生运用现代表现手法、现代元素与非遗项目的核心要素相结合,设计开发更能满足现代人个性追求、怀旧情感的作品,满足现代人的精神需求。

地方高校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创传承人培养新模式。现代学徒制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传承人。基于生存和发展的考量,很少有家长愿意自己的子女学习传统技艺技能,依赖师徒制的培养模式也不适应现代社会的教育模式。如何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需要用现代教育眼光审视。地方高校具有人才培养的优势。其一,地方高校的生源多是本地和周边地区的学生,他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中生长,耳熏目染地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熏陶,对非遗项目有着一定的感情;其二,地方高校在大学生中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流变与艺术价值教育,引导大学生关注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其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引进校园,采用现代学徒制模式,实现传承人的专业性培养。这样既可以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模式,又有助于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小结

后申遗时期,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在保护,尤其是在当下培养人们的人身认同和文化认同的趋势下,留在人们的乡愁,加快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针对民众的系统工作,绝非一个部门之力便可完成,需要地方政府、地方民众、基层社区和地方高校协同努力,共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收集、整理、研究和传承创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性综合保护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基层政府退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第一线,做好顶层设计,激发民众的活力和潜力,营造遗产保护的空间感,发挥地方高校的人才优势,将保护的范围由“点”向“线”与“面”转变,才能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良性传承,才能为子孙后代留下文化的基因和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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