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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本科财会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2017-12-29周群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7年11期
关键词:乱象税法财会

周群

[摘要]近年来,民办高校本科财会专业税法课堂出现了迟到早退及旷课等教学乱象,之所以出现这些乱象,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有效解决民办高校本科财会专业税法课乱象问题的措施是进行教学改革。

[关键词]税法;教学改革

近年来,民办高校本科财会专业税法课堂出现了如下乱象:(1)大学生迟到早退乱象严重。三三两两迟到的学生不仅打断教师讲课的思路,而且还扰乱听课学生的注意力。(2)旷课乱象严重。一个能够容纳百来人的教室里,有时只有为数可怜的学生零散分布在各个角落里。(3)课堂上,学生戴耳麦听歌者有之,用手机聊天者有之,睡觉打鼾者有之,对着黑板发呆者有之。看似人头攒动的教室里,只有为数可怜的几个学生在真正听教师讲课,其余学生则“身在曹营,心在汉”。民办高校本科财会专业税法课为什么会产生这些乱象呢?事实上,这种乱象并非只存在于民办高校本科财会专业税法课上,全国各重点和非重点高校的本科财会专业税法课都或多或少存在类似问题。之所以出现这种乱象,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一、客观的原因有

(一)就民办高校本身而言,其发展时间短,办学经验尚待完善。民办高校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如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湖南中山财经专修学院等。大多数民办高校的早期办学不符合高等教育的基本特征和要求,多数以高考复习班、文化补习班或职业技能培训班等为起点。如创办于1978年的湖南长沙中山业务大学,办学初的很长时间内一直是文化补习班。此外,民办高校师资以兼职为主,专职为辅,而且有一部分教师为缺乏实践经验的在读硕士生或博士生。如江西科技学院和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就近招聘在读硕士生或博士生为本科生上课。相对于普通高校而言,民办高校学生质量不是很理想。体现在民办高校学生基础偏低,民办高校学生的录取批次都次于一本和二本,属于第三批次,民办高校学生录取分数低于普通高校学生;随着高考的逐年扩招,民办高校学生知识结构参差不齐,不仅存在普通全日制的学生、高职生、自考生、成教生,而且存在高考录取的学生、专转本学生、专接本学生、专升本学生、对口单招学生等,知识结构的参差不齐,导致教学领域的众口难调。

(二)缺乏时效性的现有税法教材难以满足与时俱进的教学要求。税法的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国家旧的税收法规根据形势的发展不定期废除,新的税收法规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出台,而教材的修订与编写难以跟上税法的这一变化,导致教材中一些已经失效或废除的内容仍然存在,这一矛盾使学生的税法学习与实际相脱节,造成学难致用的后果。

(三)教学模式单一化,难以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学习能动性。税法是理论性和实践性极强的一门学科,当前,由于一言堂教学仍然是大多数高校税法教学采用的主要教学模式,在学时有限的情形下,教师为完成授课内容不得不用大量时间来讲解税收的政策法规,没有充裕的时间给学生列举丰富翔实的案例,也无法采用交互式教学、情景教学等费时较多的教学模式,使得原本抽象的理论听起来枯燥无味。在被誉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六条中,马克思指出:“在其现实性上,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非离群索居的动物,正是基于这一本质决定了人不可能脱离社会交往,在人际交流中实现自身价值是人之所求。把马克思的这一观点使用到课堂教学中,具有交互性的教学相长正是课堂教学之所求。然而,交互性教学模式严重缺乏的大学课堂成为学生学习的精神“地狱”,而传统的一言堂教学观念也为教师们套上了枷锁,因循守旧,按部就班,照本宣科成为教师混饭吃的省心手段,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被掠夺,教学变为单向的信息流水作业,互惠共赢的教学活动为教师的满堂灌所替代。学生的学业没有进展,技能没有得到提高,自然而然,学生不配合教学活动的开展,教学目标由此而分道扬镳,课堂就成了形式上的缺乏活力的冷课堂。

(四)贫乏的实践性教学导致学生厌学。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缺乏实践性的教学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然而,当前多数民办高校本科在教学方面存在诸多实践性资源匮乏问题。如实验教师数量有限且质量不高,缺乏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实验室规模小、作用单一、基础设施落后,实践基地流于形式;实验教学模式陈旧落后;社会实践缺乏科学、严格的计划和客观理论的指导;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评价体系不客观等等。如此落后的教学设施如何苛求学生学好呢。

二、主观的原因有

(一)民办高校学生对税法课堂教学任务和目标认识不到位。大学税法课堂的教学任务和目标不仅仅局限于对税法的了解和掌握,如果把税法学习看作学问来看待,那么还要求学生对与之相联系的“做人”、“做事”进行学习和修养,因为“做人、做事、做学问”是相互联系的,是大学生在大学阶段的必修课。

(二)民办高校教师对课堂教学三要素的相互关系认识不够清晰。教师、学生与教学内容是构成课堂教学的三要素。想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必须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但是,当前民办高校教师并没有完全理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过分强调教师对课堂的主导作用,忽略了课堂学习主体——学生的作用,缺少与学生的有效交流和互动,没能很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民办高校期末本科考试制度不完善导致课堂教学效果不佳。现在民办高校里的本科期末考试一般以教师的课堂讲授内容为考试形式或采用写论文的形式。学生记不记笔记是期末考试合不合格的主要砝码,这一形式使学生有机可乘,没去听课的学生,在考试前“临时抱佛脚”猛抄或复印其他同学的笔记,也能轻松过关,有的甚至比上课认真记笔记的同学考的分数还要高,这导致学生上课积极性不高。

(四)从教的角度来说,民办高校教师多数非“师范类”出身,至多经过一些简单的培训,缺乏课堂教学的真功夫,有的“肚中有货”,但无法巧妙地倒出来,无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另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是民办高校对教师考核衡量的指标体系主要参照普通高校,判定一个教师的优劣以及教师的奖励和升级,更多的是在科研论文、课题项目上,对于聘请的在读硕士或博士生,金钱打发了事。教学成为一种应付的差事,注重的是量的考核。正由于此,教师显然不会在课堂教学上投人过多的时间,费更多的脑力,花精力作更多的探索与思考,如今大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乱象的产生其实是教师们的部分原因。从学的角度来讲,大学生习惯了中小学的应试教育模式,对于大学半自主的学习方式总是难以适应,把教师课堂教学的内容认为是学习的必然,忽略了大学课程设置稀松的原因——给学生留下自学的时间,预习和复习由学生自己处理。教師常常因为厚厚的一本教材要在40个学时左右讲完而抱怨,因为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为了加快进度,教师只能选重点和难点讲解,那些没有准备或准备不充分的学生无法全部消化教师所传授的知识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此外,在大学校园里流传着一句俗语:“逃课也是必修课之一”。受此观点影响,民办高校本科财会专业税法课的学生也搞理性或非理性逃课。

三、本科财会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措施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民办高校本科财会专业税法课存在的乱象要想得到有效解决,必须对税法课程教学进行改革。

民办高校本科财会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指导思想如下:以促进学生在表达、思维、沟通、协调、创新等各方面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为目标,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遵循高等教育的规律,深化人才的培养模式,规划和设计好全校的财会专业税法课程,构建以素质教育为取向的财会专业税法教育课程体系,在基本的知识领域为学生提供多学科交叉综合的精品课程,推进自然、社会、人文与财会专业税法专业知识等科学体系之间的融会贯通,为学生搭建舒心的平台,开启心智,拓展胸襟,提升境界,为他们将来的人生与职业发展奠定基础,提供智力支撑。

根据民办高校的具体情况,要解决本科财会专业税法课存在的乱象问题,必须因材施教。教师、学生和教学内容是构成课堂的三要素。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必须理顺课堂三要素的关系。课程部署应该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动态优化、逐步完善的思路设置,强化交互性的实践教学,以优带劣,以快带慢,避开知识结构参差不齐所带来的众口难调,注意税法动态,更新教学内容。推行有机的课程体系、鲜活的教学内容、多变的教学方式;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结构、开阔的学术视野、宽广的育人胸襟;厚实的教学构架、丰富的理论资源、多元的课堂模式;深邃的知识见解、独到的分析思路、深远的人生影响。

此外,税法课程教学改革还必须完善考试制度,探索对路的考试措施。摒弃大学考试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考试内容、方式、综合测评等方面进行改革,增强大学生考评的机动性。考试内容着重考查学生对基本内容的掌握情况和对基本理论的应用能力,平时成绩必须得有,考试可以采取口试、笔试、上机加笔试、撰写论文等多种方式进行。

果能如此,民办高校本科财会专业税法课程教学必将得到巨大改变。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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