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装备建设呼唤高“标准”
2017-12-29周安昌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周安昌/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渔业装备建设呼唤高“标准”
周安昌/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加强渔船技术标准研究,完善渔船标准体系,出台相应国际化技术标准,是实现我国渔业装备升级换代的重要基础。
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是把提升质量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乃至整个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具有深层次战略意义。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不仅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也是市场竞争的必然。好的产品质量标准,是在制造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是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标准是市场产品的准入点,一个企业、行业的产品,达不到标准,得不到客户的认可,就进入不了市场。标准不仅是质量基础,而且逐步延伸到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公共安全和反恐、反欺诈、反贿赂等领域,成为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和手段,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将标准化上升到战略层面。全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该行业标准化建设新的里程碑。
实现渔业装备现代化、标准化是发展现代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我国渔业产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需要强大的渔业装备制造业的支持和保障,没有高质量、系列化的标准就不会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近期,农业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渔船渔机标准体系,推进出台主要作业渔船主尺度、渔机标准,推出统一的标准化船型。推动渔船和渔机装备标准化,有利于提升渔船和渔机装备产品制造过程和服务质量,促进渔业行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增强企业素质,提高行业竞争力。渔船和渔机装备标准是以保护人体健康,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人类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基础制定的。渔船和渔机装备的技术标准是衡量产品质量好坏的主要依据,它不仅对产品性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而且还对产品的规格、检验方法及包装、储运条件等相应地做出了明确规定。只要严格地按标准进行生产,按标准进行检验、包装、运输和贮存,渔业产品质量就能得到保证。
团体标准化建设之路
协会、商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选择部分领域开展试点。”
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文中明确了团体标准的合法地位,提出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即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2016年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的通知,提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国家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
2016年4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 20004.1-2016)。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团体标准化的国家标准。
2016年1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5〕89号)文中明确了6项主要任务:一是优化标准体系,调整标准供给结构,加快建立由政府主导制定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二是推动标准实施,提升标准化服务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三是强化标准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四是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降低企业标准化工作成本,提升竞争力;五是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提升我国标准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贡献力;六是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2017年2月2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要求强化标准引领,在完善工业品标
团体标准是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编制并发布的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是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国家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
2014年3月11日,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提出,减少政府标准的层级和规模,培育发展按市场机制运行的团体标准。“做到强标更强,兜住底线;推标更优,保住基本;团标更活,促进发展;企标更高,提升质量”。
2015年2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了标准化改革问题。会议确定了四项改革措施,其中第三项就是“鼓励学会、准的同时,着力开展服务标准制(修)订,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升级,使团体标准成为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中将明确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规定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制定团体标准,供社会自愿采用,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建立企业产品或者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取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要求。
渔业装备标准滞后亟待重构
1.我国渔船标准化体系建设现状
2015年12月,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李昌健在分析全国渔船标准化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时指出,我国是世界上渔船数量最多、船型最繁杂的国家,长期以来船型标准化工作弱化,始终没有形成船型标准化的管理体系,总体状况呈现出“小型渔船多、大型渔船少,木质渔船多、钢质渔船少,老旧渔船多、新造渔船少,沿岸渔船多、远海渔船少,能耗投入多、效益产出少”的“五多五少”特点,与高安全、高效益、低污染的“两高一低”发展目标不相适应。
目前,渔船执行的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组成,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又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近年来,渔船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标准数量增加的同时,标准内容也不断得到拓展,渔船船型标准化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执行。在全球渔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严峻形势下,渔船标准有关工作也暴露出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加之标准复审、修订不及时,致使不少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相比,水平明显偏低。
(1)渔船标准化的主体滞后
我国渔船技术装备的落后是由于近年来渔业资源衰退以及渔业装备科研的弱化和产业发展的边缘化,使现代船舶建造技术和工业发展优势没有惠及到渔船制造行业。在多种经济体制共存下的市场经济发展中,我国的渔业捕捞是以家庭个体、私人组合、个人承包等多种方式从事捕鱼生产,渔民缺少有效的组织、领导、教育、培训、专业和海上安全知识。部分渔业船东和渔业船舶修造企业基本上追求利益最大化,不熟悉、不了解、不应用“标准”现象突出,渔船标准贯彻难度加大。
(2)渔船标准严重老化
小型钢制渔船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渔船标准化工作滞后的局面长期得不到改善,渔船标准不仅配套性差,而且老化现象严重。据统计,现在已颁布的渔船国家标准(GB)和行业标准(CB、SC)共计226项,其中标龄超过10年的有189项,占83.6%。这些标准对渔船的技术进步已起不到先导作用,难以代表我国渔船现行技术发展水平。目前渔船标准的滞后以及有关法规不配套,直接影响渔船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我国渔船管理滞后
由于缺少统一的船型设计规范,我国渔船存在船型杂乱的主要问题。木质渔船基本上没有固定的船型和设计图纸,主要凭借传统经验和做法进行设计建造。而钢质渔船和其他材质渔船虽有船型和设计图纸,但因缺乏强制性统一标准,设计单位和船厂往往根据船东意愿随意改动船型,造成同尺度的渔船在不同船厂建造出不同船型、不同主机的情形。船型的不统一,不仅造成渔船技术性能指标的差异,也直接影响到渔船安全。在海洋渔船中,仅有少部分的渔船采用了冷冻设备,绝大多数仍采用冰鲜方法保存渔获物,这种做法既限制了渔船只能从事近海作业,也影响了渔获物质量,使得渔民一味通过增加渔获物产量的方法来提高收入,导致我国近海渔业资源遭受严重破坏,影响了渔船的经济效益。由于目前我国渔船网具的制作和使用也没有实行标准化,加之对渔业资源保护意识不强,使得网具网扣尺寸愈来愈小,几乎达到无处不捕、无所不捕的程度,导致我国沿海大多数传统海洋渔业资源严重减退,甚至濒临绝种。
2.我国渔业船舶标准化体系建设意义重大
渔船船队
(1)强化渔船管理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渔船最多的国家,加强渔船管理,合理、科学地保护和利用天然渔业资源已成为我国渔业和渔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压缩捕捞强度,推动捕捞作业结构调整,促进老旧渔船更新换代,提升我国渔船整体安全技术水平;实施渔业“走出去”发展战略,促进远洋渔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渔船、渔机、网具技术标准,为检验检测提供监管依据;实施捕捞渔船卫生条件改造,提高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提出,使得我国渔船管理工作重点更加突出,为渔船技术研发和标准化工作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能源和环境因素已成为制约渔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原因,也是影响渔业捕捞生产成本不断增长的最重要因素。制订节能减排标准、推广节能环保机型、促进渔船主机更新换代,推动经济型船型发展已逐渐成为市场趋势。
受环境污染和捕捞强度大的双重作用,我国近海海域渔业资源持续衰退,因此控制捕捞强度,强化渔业管理力度,合理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势在必行。我国近海捕捞渔船数量众多,双控难度较大,众多的群众性渔业活动增大了渔船管理以及捕捞控制难度,因此迫切需要创造条件,在提升渔船装备水平的同时,增加数字化装备和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管理系统。在控制渔业捕捞强度的前提下,合并或淘汰小型落后的渔船,实施规范化和标准化建造,提高渔业船舶管理水平,达到提升管理效率和降低捕捞强度的目的。
(2)满足渔船安全管理的需要
为促进渔业船员素质和渔船性能的提高,保障渔业船员和渔船生命财产的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有效地控制渔船海难事故的发生,亟待建立渔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该体系主要以加强渔业安全培训、渔业安全科研标准、渔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以及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为重点构建。
(3)满足现代远洋渔业发展的需要
当今世界,先进渔船正向大型化、网渔具精准化、捕捞加工设备自动化方向发展。要实现我国渔业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需要强大的渔业装备制造业的支持和保障,没有高质量、系列化的标准就难以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虽然我国渔船建造质量和技术水平在不断提升,渔船出口种类和数量呈稳步增加趋势,但是由于国际海事组织和船东对船舶标准化的要求逐年提高,导致我国渔船标准相对其他船舶标准明显滞后。与此同时,国际上又没有完善的标准可以直接采用,因此加强渔船应用技术标准研究,完善渔船标准体系,及时出台相应国际化技术标准,对我国渔船参与国际竞争将产生重大影响。
转换模式、提升标准是渔业装备建设的重点
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重点主要还是以市场为导向,来引导企业瞄准新规范新标准新工艺,转换造船模式,提升企业标准,抢占市场制高点。在填补标准空白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及时完善企业标准,主动申请参与修订行业团体标准,经过市场认可,择优推荐为国家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1.必须坚持企业是标准执行的主体地位
渔船修造企业和渔业装备配套企业是渔船渔机渔具标准执行的主体之一,只有在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和国际新规范新标准情况下,进行市场前瞻性研究,及时转换经营模式,才能成为市场的主导者。企业应完善渔船设计建造工艺标准体系以及相关质量、安全和环保保证体系,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和产品制造标准,最终用标准规范企业市场行为。
2.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国家政策为依据
随着《2012开普敦协定》《渔船人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及《国际渔业劳工公约》等国际规范相继生效,将对我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产生一定影响。农业部在“十三五”期间将强化海洋渔船双控和资源总量管理,采取延长休渔期、减少渔船数量、控制捕捞总量的政策措施,这些方面将成为制定企业标准和行业团体标准研究的重点。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现有木制渔船、钢质渔船和其他类型渔船进行认真调研论证,根据我国渔船作业水域特点和渔民传统作业习惯,借鉴国外渔船船型的设计经验,集中研究设计出一系列的渔船船型,绘制成渔船船型图谱。对大型渔船、高危险性渔船,特别是船员人数在30人以上的渔船推行船型标准化。企业应借助国家扶持远洋渔业发展新的机遇,进行远洋渔船船型的开发以及LNG绿色能源渔船研究,通过实施标准化对现有船舶进行更新改造,推进远洋渔船的标准化进程,缩短我国在大型远洋专业围网和拖网渔船建造方面与世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3.必须坚持渔业装备现代化为基础
长期以来,渔业捕捞装备质量安全既是保证渔业捕捞产量与质量的关键,又是现代渔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受到渔业管理部门和广大渔民的关注。捕捞装备标准作为渔业船舶标准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捕捞装备技术改进、规范市场、提高我国渔业捕捞生产能力与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捕捞装备标准的基础是捕捞装备技术,将新技术转化为标准,可显著地提升其推广应用的覆盖面,减少风险,增加效益,促进渔业的发展。标准化又是新技术的体现形式之一,对科技创新具有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开展渔船装备标准研究,要在全面梳理渔船装备执行标准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渔船装备新标准。重点应关注渔业捕捞装备、冷冻保鲜设备和导航助渔设备的标准化覆盖范围以及标准本身的现代化水平,为渔船船型标准化的推广提供技术支撑,推动我国渔船整体水平的提升,争取在世界渔船装备制造领域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4.社会信用体系是团体标准化建设的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后,国家正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机制,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建设、信用监管的步伐加快。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通行证,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企业执行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以自己的行为进行社会信用的承诺,以取得社会认可并使企业产品生命周期得以延续。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发布,规范了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会员的行为,是指导我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支撑文件。
经国资委、商务部批准,全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已取得与中大信(北京)信用评价中心联合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的资质,成为国家信用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协会信用评价委员会将推行黑白名单公布制度,在国家信用联合惩戒平台《信用中国》上公布。渔业相关企业要主动参与团体标准制定,认真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际颁布的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自身行为,参与市场竞争,为实现渔业装备制造业强国目标努力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