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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经贸日益深入商事法律服务需求大

2017-12-28郭枫

中国对外贸易 2017年9期
关键词:中阿商事阿拉伯

郭枫

“随着中国和阿拉伯国家经贸关系深入发展,企业之间开展贸易活动面临的法律风险、各种技术壁垒、贸易纠纷也日益增多。”近日,中国贸促会副会长陈洲在银川举办的中国—阿拉伯国家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上说。

“许多中企在阿拉伯国家和地区投资时,只看到了市场,却没有看到市场之外的东西,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语学院教授丁隆说。

对此,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李正表示,随着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和地区的商事交流日益频繁,双方对外投资规模加大,随之而来的相关商事法律服务需求急速上升,这对于相关行业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李正分析说,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相互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包括区域性法律、多边条约、双边条约、国内法等均存在不同。李正认为,应当充分发挥律师在国际法与国内法相互配合、互相衔接的顶层设计上的作用。在国际法层面,应完善包括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和地区签署的双边、区域性及多边贸易与投资条约、协定等国际法文件和其他国际规则,且中阿应当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共同遵守和落实这些国际法规则。而在国内法层面,应完善涉外经贸立法与司法。

据了解,2015年,中国与阿拉伯国家间重要商事调解机构——中阿商事调解中心在宁夏成立,以帮助中国和阿拉伯国家的企业在贸易中防范商业风险,化解商事纠纷,进一步促进中国与阿拉伯国家间贸易投资合作。

索马里工商会董事艾哈迈德在此次研讨中指出,阿拉伯国家和中国有着以调解和仲裁为特征的商事法律传统,愿意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贸易投资纠纷。他希望双方在政策法规、关税、贸易摩擦和纠纷解决方面加强交流,在法律、政治和政策层面建立稳固的合作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经贸环境。

多年从事国际商事调解工作的来自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亚洲调解协会秘书长王芳表示,在搭建国际联合调解平台时,首先应该充分了解对方的文化,由于每个国家的文化都有其独特性,每个人都会在跨文化沟通过程中,受到文化不自觉性的干扰,尤其是使用非言语行为的跨文化沟通。因此只有充分做好跨文化交流,了解对方的文化,才能对对方的反应做出一定的预测。任何成功的调解都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只有经过充分沟通达成共识才能推进工作的发展。

对于如何进一步做好中阿经贸商事法律服务,陈洲建议,应加强法律服务机构联系,探讨建设多双边商事法律合作平台。他表示,下一步,中国贸促会将与更多的阿拉伯国家合作,逐步推进完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筹建工作。

通过定期开展法律交流活动,拓展多样化信息互通方式。据介绍,中国贸促会将与阿拉伯有关国家工商会合作,适时共同举办政策解读会、热点问题研讨会、法律法规培训等活动,共同编写有关阿拉伯国家经贸法律服务研究系列报告,力争今年年底完成西亚北非14个阿拉伯国家法律研究报告。还将建立稳定的中阿信息共享机制,帮助企业及时了解阿拉伯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最新发展动态、投资贸易壁垒变化情况,有效防范对外贸易投资的法律风险。

搭建商事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多样化法律服务。陈洲介绍,“我们还将以双边法律服务委员会以及我们正在建设的国际法和外国法数据库为支撑,建立更加高效、快捷、专业的中阿商事法律服务平台。”

此外,促進纠纷解决合作,帮助企业化解经贸风险。陈洲表示,中国贸促会希望与阿拉伯各国工商会以及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充分发挥中阿调解中心等机构在纠纷解决领域的专业优势,共同致力于通过磋商、对话、调解、仲裁等多元化方式,化解可能出现的经贸摩擦与纠纷。同时,中国贸促会正在筹建国际争端解决机构,为中阿投资当事人投资争端解决提供更多选择。

据悉,在本次论坛上,中国贸促会与阿拉伯农工商会总联盟、索马里工商会等签署了《中国—阿拉伯国家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备忘录》《中国—约旦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备忘录》和《中国—索马里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备忘录》。

中阿合作论坛第七届企业家大会暨第五届投资研讨会、2017中国—阿拉伯国家工商峰会

银川宣言

为进一步促进中国和阿拉伯国家企业家之间的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阿合作论坛第七届企业家大会暨第五届投资研讨会、2017中国—阿拉伯国家工商峰会于2017年9月6日在中国银川举行。会议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阿拉伯农工商会总联盟共同举办,本次会议以“创新合作模式,促进联动发展”为主题,为深入讨论推动经济转型,共建“一带一路”,双方企业创新合作方式,推动基础设施、产能和科技等领域合作升级,实现联动发展等议题提供了重要的平台。

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经济互补性强、合作前景广阔。会议通过对中阿各主要合作领域的共同探讨、磋商,达成广泛共识,认为加强企业家之间的合作,深化经贸合作是中阿关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中阿“1+2+3”合作格局,发展中阿关系、增加人民福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会议高度评价2017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取得的丰硕成果,认为此次高峰论坛对共同维护国际多边贸易体制,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一带一路”倡议和阿拉伯国家经济转型战略为双方扩大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双方将积极推进相关成果落地实施,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以开放包容为特征,以互利共赢为基础,进一步提升合作水平。

二、会议高度重视加强双方工业企业合作,强调推动双方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促进阿拉伯国家工业化进程,认为双方应密切共建工业(产业)园区,通过项目推介、金融支持、管理经验交流,举办技术和管理培训,积极推进产能合作。

三、会议强调基础设施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认为中阿双方应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加强公路、铁路、港口、电力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倡议双方企业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会议认为,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及快速变化的全球贸易环境为中阿双方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共同的发展机遇。强调加强双方数字互联互通合作,支持构建高效的数字基础设施网络,开展双方互联网相关产业合作,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双方企业和研发机构建立定期交流机制,每年在中国或阿拉伯国家联合举办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合作论坛。

五、支持双方农业企业间的合作,鼓励技术转让、联合研发、共同开发农业项目。建议加强各国政府间农业政策法规信息交流,推动农业技术发展和农业产业化。

六、推动双方创新创业合作,通过联合举办创新创业培训、研讨会、青年企业家论坛、大學生创业竞赛等活动,促进双方在该领域的合作。

七、会议认同双方私营部门和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加强合作的重要性,建议通过举办中小企业对接会、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会和培训班等活动,推动双方中小企业共同发展。

八、加强双方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和商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各自功能和作用,促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举办各类会议展览,开展企业对接、联合调研、项目推介、人才培训等活动,为双方企业搭建更多交流平台。

九、加强中阿法律服务机构之间调解与仲裁合作,双方倡议成立中阿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健全经贸争端解决机制,为双方企业创造更有利的合作环境。

十、会议对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发挥的重要作用表示赞赏。继续支持举办该博览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政策沟通、产品展示、商务洽谈、项目对接等方面的作用,以企业为主体,以经贸合作为重点,吸引和聚集一批企业通过这一平台参与共建“一带一路”。

十一、与会人员高度重视发挥宁夏在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作用,加强双方企业在产品、项目、技术和服务“全产业链”合作。进一步发挥中阿联合商会等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的作用,推动落实《银川宣言》各项内容。

十二、与会人员对本次会议取得的圆满成功深表满意,阿方赞赏并感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本次会议所作的精心准备和周到安排,与会人员也非常感谢中国外交部、商务部以及参会的国外有关政府部门和高级官员对本次会议的大力支持,认为这为推动会议成功并取得丰硕成果做出了贡献。

十三、会议议定,2019年在阿拉伯国家举办中阿合作论坛第八届企业家大会。

本宣言于2017年9月6日在中国宁夏银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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