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真实的哲学视角
2017-12-28王涵
◎王涵
新闻真实的哲学视角
◎王涵
坚持真实性原则,被看作是新闻从业者的最基本要求。哲学范畴内对于“真实性”解读要更为严格和复杂。当今新闻报道中的确存在为数不少的“新闻失实”现象。从哲学视角分析新闻报道现状、进行中西新闻比较和思考,探讨新闻真实的现实可能性。
一般来说,新闻报道真实性指报道与具体事实相符且能反映全面的事实真相。这一界定包含了两重含义:新闻所报道的事件及相关要素必须完全符合新闻事实,要求准确可靠;在一定时期内,连续且全面地报道新闻事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毫无疑问,“新闻必须真实”已成为社会共识。要正确把握新闻真实,必须首先清楚地界定、区分真实与客观、真实与真理。
“我发誓我将说真话”——新闻报道真实性的理论探讨
首先从概念上讲,新闻真实不等同于新闻客观。真实性总是主客观结合的,不存在纯粹客观的新闻。新闻报道必须借助新闻从业者的采访、整理、分析表达等主观性行为来完成,作为行为主体的新闻从业者本身也带有主观性,如因思维的侧重、切入的角度、调研的方法或语句的应用因人而异。这种由主观性带来的差异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新闻失实。
要在有意义的范畴上讨论新闻真实,必须认识到主观性的差异可以减少但无法消除。真实的新闻报道中,客观事实一定是逻辑在先的、是新闻的本源。当然,此定义的前提是我们倾向于相信自己有认识真实的能力,因为“怀疑一切”的态度于解决现实问题无益。
其次,真实也并不等同于真理,真理指客观事物在人的头脑中的主观正确反映,关于获得确定的真理性认识的可能后文将予以探讨。那么新闻报道中什么是真正的“真实”呢?失实的新闻报道中的“事件”可能是虚假的,也可能是不完全真实的,即经过思索之后的故意误导。基于这种理解,有学者提出新闻不能仅简单地报道事实,而应在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再现事实的基础上揭示事件的真相。 但这个观点也易倒向“本质真实”带来了新问题:简单或片面的事实固然会遮蔽新闻真相,但部分新闻工作者基于自身做出的“公正”报道也可能会带来新一轮的灾难。
“新闻在报道什么?”——新闻报道真实性的现状及伦理分析
当前的新闻媒体行业在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方面总体向好,但部分媒体的部分报道中确实存在也着例如“新闻失实”、“有闻必录”等问题。
新闻失实指用不准确、不真实或带偏见的报道代替确凿事实。新闻失实中的“虚假新闻”(事件完全杜撰)在现代大众传媒的主要载体——网络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网络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使新闻证伪异常困难。
只呈现部分事实而“隐藏”部分,有意或无意地引导人们这就是事实的全部则是新闻失实的更常见情形。由于媒体的选择性报道,公众永远不知道事实究竟被遮蔽了多少。以新闻从业者喜好的犯罪新闻为例,这种单个案例碎片式的新闻报道不但会受到更多的关注且报道成本低廉。以美国为例,联邦调查局的报告显示,1992~1995年谋杀案的数量下降了13%,但电视网关于谋杀的新闻报道却增加了336%。突出犯罪报道后果是使公众确信暴力犯罪猖撅。类似情形在我国同样存在,为了吸引受众目光,媒体片面的突出社会负面新闻,甚至不惜扭曲放大,对民众传达了社会不稳定与不安全的“恐怖真相”,这种报道其自身就已经成了一种社会公害。在2003年的“非典”和2011年的“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中,中西方部分媒体在报道中夸大或片面的报道截取,曾经引起民众极大恐慌。
推崇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至极端,就是早期西方新闻学中“有闻必录”,指新闻从业者不对事实进行调查选择,也不进行深入的理解,而是有什么就报道什么。这种“新闻应当报道所有真实的事实”的极端倾向导致两种后果:“非道德的真实”与“没有意义的真实”。
1997年4月,在台湾“白晓燕绑架撕票案”中,由于明星涉案部分媒体为争抢首报,在案件进程中不顾人质安全报道了案件的进展,甚至动用飞机拍摄直播,这暴露了警察的行动,造成了人质死亡;英国戴安娜王妃因躲避狗仔跟拍车祸身亡、媒体公开缉毒警察事迹造成退伍警察及家人遭报复遇害等。抛开不为人知的政治因素,单从新闻职业的角度看,媒体的确在尽一切可能做真实的报道,但这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就是非道德的真实;如果到了泄露国家机密危及国家与社会安全的境地,这时新闻真实则进一步异化成“非法的真实”。
其次,并不是所有的事实呈现给公众都是有意义的。新闻报道时应针对报道的价值有所区分。新闻的定义除了在发生学意义的“新”,还要有“重要”这一要素。身处信息爆炸的时代,新闻传媒有责任去思考、去分拣那些值得知晓的事件加以报道。
如今互联网等现代新闻传媒充斥着大量明星的隐私、社会负面或是歌功颂德搞建设的新闻。“娱乐至死”、“颓废至死”的习气蔓延到新闻报道和传播领域。娱乐化的报道方式为迎合大众,抛弃了对事件严肃的深入的跟进和对社会问题的反思,必然将事件中原本重要的价值解构掉了。
事实上不存在“新闻真实但非科学真实”的情况,我们当然可以出于人道或伦理而不谈部分事实,但可想而知这会给政治或意识形态等等的需要提供多少借口和“遮羞布”,而“尺度”也就暧昧而无法把握,这当然无助于解决问题。公众需要成长、需要进一步理性反思,而新闻报道当理应是“价值中立”的 ,问题在于“我们”能够更加理性更加道德地去判断和评价,这是我们全人类该进步、该思考的,全然依靠部分新闻工作者去评判和选择而达成对新闻真实的真理性认识,是不明智也不现实的。
新闻真实的中西比较
中西方新闻经过了不同的发展历程,形成了各自的特点。在新闻理论领域,中国的喉舌本位与西方的自由本位对比差异明显,这种差异是由于经济、政治、文化、宗教和历史背景等因素作用形成的。中国的新闻传媒从创始时就带着明显的“政治”烙印,京报、邸报、政党报等传播载体皆产生于政治斗争的需要。而在西方各国,新闻媒介不是维护权力,而是制衡权力的工具,并且由于自由民主的哲学传统,具有相对更多的自由。美国政治家、思想家洛克提出,为了保障自由必须分权,以权力制约权力。而新闻媒介是为了有效地制约政府权力,所以大限度地保证新闻报道的自由。虽然当代有一些报社被资本操控已不复最初新闻媒介的作用,但整体而言有中国新闻报道倾向于“喉舌”本位,而西方新闻报道是“自由本位”的说法。
但从现代性的谱系中看,如果说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保守派们被指责用威权垄断了话语权,那么如今标榜“自由本位”的西方自由派们也并不高尚,他们实际上在涉及社会和人性的议题上垄断新闻话语:如支持多元主义、女性主义、福利国家,正义理论层面上倾向于维护少数群体福祉,但在政治理论上主张共同善优先于个体利益等等,“自由本位”名号也并没有妨碍这些新闻从业者篡改历史,使得包括中学和大学的历史教材都有严重的自由派偏见。也就是说,中西新闻真实性并不能简单的用“本位主义”来加以概括。
那么什么在决定新闻?沃斯伯恩说:“我们在谈论自己……生产并不断再生产一个相当一致的美国形象”。限制新闻事实的可能是意识形态的需要,也就是说“政治正确性”,也可能是维特根斯坦指出的“语言的遮蔽”——语言的市场假象、剧场假象等等。
新闻真实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这些“新”且“重要”的信息帮助人们进行全面的分析与预见,以便于我们做出正确抉择。新闻报道被赋予准确传达客观外界事物,保证我们方向正确的重要责任。进一步说,新闻的失实长期积累就是历史的失真,可以想象一个没有真正历史的民族或社会将是多么可怕。
新闻不真实必然导致公信力的缺失,影响的则不仅是新闻力量的发挥。作为权威的信息来源和舆论源头,新闻代表着一定程度的社会普世价值,具有文化整合和社会调适的功能。一旦新闻失实,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破坏新闻媒介的形象。就有可能会冲淡新闻的社会价值和原初意义,使得媒介文化整合功能弱化,加重社会信任危机,并进而影响了新闻媒介的信誉和功能的发挥,进一步加剧社会的不信任,造成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的政党、制度建设和新闻理论在历史发展的任何阶段都强调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而在“围观即参与”的眼球经济时代,理性、审慎则是公众是应有的态度。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