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语言学视角看“禁用词”现象
2017-12-28李婷
◎李婷
从社会语言学视角看“禁用词”现象
◎李婷
词汇的使用反映着社会发展和语言发展的状况,也标志着人们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广度和深度。本文从《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2016年7月修订)》中的时政和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和慎用词及中国妇女报发布的性别歧视类禁用词入手,试图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说明来探讨“禁用词”现象。
2017年7月,新华社发布的《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2016年7月修订)》相继转载于各大媒体网站,内容涉及时政和社会生活类,法律法规类,民族宗教类,港澳台和领土、主权类和国际关系类共五方面内容,同时广现于微信朋友群、微信群、QQ群及微博等公众社交平台。2017年7月27日,中国妇女报发布性别歧视类禁用词。这些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举措得到了大众的热烈反响与回应,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禁用词”现象
《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2016年7月修订)》中的时政和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和慎用词。
对有身体伤疾的人士不使用“残废人”“独眼龙”“瞎子 ”“聋子”“傻子”“呆子”“弱智”等蔑称,而应使用“残疾人”“盲人”“聋人”“智力障碍者”或“智障者”等词汇。
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最先进”等具有极端评价色彩的词汇。
医药产品报道中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治愈率”等词汇,药品报道中不得含有“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新技术” “最高技术” “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词汇。
通稿报道中,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男神”“女神”等词汇,可使用“著名演员”“著名艺术家”等。对各级领导同志的各种活动报道,慎用“亲自”等词。除了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重要会议外,一般性会议不用“隆重召开”字眼。
对国内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使用“老板”。
报道中一般不有意突出某一类型群体或某一种身份。如灾祸报道中,不使用“死难者中有一名北大学生,其余为普通群众”的类似提法。
不使用“践行‘八荣八耻’”的提法,应使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报道中禁止使用“哇噻”“妈的”等脏话、黑话等。近年来网络用语中对各种词语进行缩略后新造的“PK”“TMD”等(新媒体可用“PK”一词),也不得在报道中使用。近年来“追星”活动中不按汉语规则而生造出的“玉米”“纲丝”“凉粉”等特殊词汇,我社报道中只能使用其本义,不能使用为表示“某明星的追崇者”的引申义。如果报道中因引用需要,无法回避这类词汇时,均应使用引号,并以括号加注,表明其实际内涵。
新闻媒体和网站应当禁用的38个不文明用语:装逼、草泥马、特么的、撕逼、玛拉戈壁、爆菊、JB、呆逼、本屌、齐B短裙、法克鱿、丢你老母、达菲鸡、装13、逼格、蛋疼、傻逼、绿茶婊、你妈的、表砸、屌爆了、买了个婊、已撸、吉跋猫、妈蛋、逗比、我靠、碧莲、碧池、然并卵、日了狗、屁民、吃翔、XX狗、淫家、你妹、浮尸国、滚粗。
其中,部分是在新华社在《新闻阅评动态》第315期发表《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禁用词、规范用语基础上的新增内容。
中国妇女报发布的性别歧视类禁用词
第一,以下歧视女性和性暗示的词语、短句(27条词例)被列入禁用词库:
剩女、xx婊、妓女、卖淫女、三陪小姐、x娘们、内人、贱内、破鞋、狐狸精、事业线、小三、二奶、泼妇、悍妇、怨妇、骚货、长舌妇、老女人、恶婆婆、事儿妈、二手货、灭绝师太、胸大无脑、好男不跟女斗、头发长见识短、最毒妇人心……
第二,以下歧视男性的词(6条词例)亦被列入禁用词库:
直男癌、剩男、老光棍、娘炮、阴阳人、女里女气……
同时呼吁各媒体不使用此类词汇!
以上所列“禁用词”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很多词语在使用之初只是在口语中或者某一群体中流传较广,然而,21世纪是信息时代,互联网技术更是飞速发展。在互联网的大力推动下,很多语言现象瞬间便可得到疾速传播。而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反映着人类的思维模式。诚如陈保亚在《语言文化论》(1993)一书中提出的命题:语言浇铸思维模式,通过思维模式构建了文化精神。从中,我们也可以看语言与思维、与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而与一个民族的精神风貌也必然唇齿相依。
“禁用词”产生原因
笔者对100位不同年龄段受访者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89份,并对其中15位受访者进行了访谈,力求探索“禁用词”广为流传的原因。因篇幅所限,笔者仅列出归纳整理的原因。
历史遗留现象。由于我国封建社会严重的男尊女卑思想及封建等级观念,女性和身体有残疾的人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因而很多涉及女性和残疾人的的词语便充满了消极意义。如“x娘们、内人、贱内”“独眼龙、瞎子、聋子、傻子”等。在传统观念中,男性总是被树立成充满阳刚之气的大丈夫形象,因而会用“女性化”的词语来骂男性,如“娘炮、女里女气”等。
在语音上存在谐音现象。谐音现象的产生是“禁用语”得到快速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原因。对禁用语的采用谐音在生活中使用,一方面避免直接使用“禁用语”的不便或者不便之处;另一方面,因此比较调皮幽默,也容易被大众接受。谐音主要可以包括以下三种情况:英文谐音,如:“法克鱿、碧池”等;方言谐音,如:“淫家”;汉字谐音,如:“买了个婊、特么的”等。
内在利益驱使。语言在社会一切活动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而也成了一些利益相关者的宣传利器。他们根据大众或者消费者的心里及实际需求,通过语言对自己的产品或者宣传对象进行包装,以期达到宣传目的。如: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词汇;医药产品中使用“疗效最佳、根治、安全无副作用、治愈率”等词汇,药品报道中使用“药到病除、无效退款、最新/最高技术、最先进制法、国家级新药”等词汇;通稿报道中,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男神、女神”等词汇。这些词汇的使用,可在很大程度上吸引人的眼球,激发人的兴趣,抓住人的心理,尤其对有些辨别能力较差的目标受众而言,极易混淆视听。
从众心理。笔者通过调查、访谈发现,很多人其实本身并不喜欢使用这类字眼,但是周围的人都在使用。最初不使用此类词汇甚至对此类词汇持排斥抵触态度的人在交际中常常不知道别人表达的是什么,也会被人嘲讽落伍。因而,为了“跟上步伐”或者“赶时髦”,他们不得不使用这些词汇。再加上网络的作用,这些“禁用词”已由最初在20~25岁的青年群体中较为流行演变为到现在几乎全民皆知。
通过对100位不同年龄段受访者的调查,我们发现这些受访者虽然由于种种原因或多或少都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一些“禁用词”,然而几乎他们中的所有人都对此次新华社及中国妇女报发布“禁用词”的举措表示支持并表态在以后的生活中逐渐减少这类词汇的使用直至不用。
我们不难看出,这些“禁用语”在日常生活中的不规范使用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而,此次新华社及中国妇女报发布“禁用词”的举措获得广大网友点赞并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响应与支持。如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副教授温彩云说:“继近日新华社发布新闻信息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之后,中国妇女报将带有性别负面刻板印象的词语列为禁用词,值得称道!”广大媒体的此类做法之所以得到支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从国家的角度来看。这些“禁用词”的使用破坏了积极的社会认同,不符合社会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这些“禁用词”是使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轻则影响“文明”“友善”;重则破坏“和谐”稳定。其次,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禁用词”的滥用会在社会上造成“语言垃圾”,破坏“和谐”的社会氛围,从而带来极大的负面消极影响。再次,从个人角度来看,减少直至摒弃使用“禁用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个人素养,真正做到“讲文明,树新风”。最后,语言反映人的思维,进一步一个国家的民族精神和灵魂,“禁用词”的发布必然会使我国的国际形象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进一步提升。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