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坐而论道”到“实践体验”
2017-12-26顾润生
【摘要】社会实践是道德与法治学科重要的学习方式,教师要打破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的界限,积极组织小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在社会参与中获得体验、接受教育。在组织小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时,要做到因地制宜,依据社区所具有的社会资源设计实践活动;要各展其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相互学习;要形成合力,在学校、家庭、社会的相互配合中发挥德育课的最大教育价值。
【关键词】社会实践;体验感悟;德育功能
【中图分类号】G623.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7)65-0058-02
【作者简介】顾润生,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南京,210009)政治教研员,教授级高级教师,江苏省政治特级教师。
《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教学建议部分提出:“创造条件让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体验社会生活,在理解和感悟中受到教育,获得经验,逐步提高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的能力。”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往往习惯于传统的课堂教学,对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则存在诸多困惑。
问题1:为什么要积极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之所以要积极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是由课程自身的性质决定的。关于课程性质,课标把品德课程定性为: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促进儿童良好品德形成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由此可见,与其他学科相比,道德与法治学科属于德育学科,发挥着重要的德育功能。
在学习方式上,非德育学科可以通过教师讲解、学生练习达成掌握知识、提高能力的目标。而德育学科,既要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德育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要促进学生品德的提升。然而,品德提升并不是仅仅通过讲解和练习就能实现的,如教师告诉学生要乐于助人,学生即使知道了、记住了、会背了,并不意味着学生的品德就得到提升了。因此,品德学科应该采取有别于其他学科的学习方式,其“以儿童生活为基础”的课程性质为教学提供了指南。品德学科教学不能脱离儿童的生活,儿童的生活不仅仅指儿童的课堂生活,还应该包括儿童的家庭生活、集体生活和社会生活,品德学科教学应该将儿童的这些生活纳入视野,让儿童在生活中获得体验,接受教育。
传统的德育课习惯于将学生关在教室里,在一个与外界相对隔绝的环境里开展教学,这样做或许有助于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更多的知识,但这种坐而论道的学习方式在实现由知到行,由道德知识到道德行为的转化方面却存在着固有的弊端:学生更多的是获得知识,而不能学以致用,存在“知行脱节”问题。陶行知先生认为:品德教育有知行统一的特点,传授道德知识为第一步,而更为重要的是把道德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应当运用“教学做”原理,围绕着“事怎样做”这个中心进行品德教育,引导学生在实践中修养品德。随着课程改革的逐步深入,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要打破课内与课外的界限,在立足课堂,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同时,运用“教学做”原理,创造机会让学生走出课堂、直接参与社会实践,引导和帮助学生通过亲身经历与感悟,在获得情感体验的同时,深化思想认识,提高道德践行能力。
问题2:如何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可以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如组织学生调查校园欺凌问题、为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参观博物馆、宣传环境保护等。
【案例】“防止高空坠物”实践活动
活动准备:(1)通过网络收集因高空坠物带来伤害的案例,认识高空坠物的危害。(2)收集关于高空坠物伤害赔偿的有关法律法规。
活动过程:(1)法规我知晓:向自己的家庭成员汇报自己收集的因高空坠物带来伤害的案例,让家人了解关于高空坠物伤害赔偿的有关法律法规。(2)全家齐行动:让家人明白,生活中居民有积极履行对于建筑物及相关物品的保管、维修和检查的义务。全家一起行动,对自家建筑物及相关物品进行检查,如晾衣架是否结实、花盆放置是否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3)社区总动员:走进居委会,向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在他们的配合和帮助下,动员社区居民自觉主动维护自家建筑物及相关物品,积极维护社区公共安全。
该案例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学生不仅学到了相关法律知识,也学会了如何依法履行义务、关爱他人、承担社会责任等。这种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不是靠“告诉”和“要求”,而是让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这种道德素养和法治意识的形成来得坚实、稳固,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也更有价值。下面,笔者结合该案例说明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应注意的事项。
1.因地制宜。
学生开展什么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是由教师根据教学的需要而设计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是依据课标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编写的,在小学六年中,学生开展哪些社会实践活动,应结合“课标”和“大纲”的要求进行系统设计,而不能是教师随意而为,这样才能保证学习活动的系统性。如上述案例中的社会实践活动就是依据“大纲”中的“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遵守公共生活规则”这一内容而设计的。社会实践活动的设计既要结合教学内容需要,又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教师在设计社会实践活动时要有资源意识,考虑所在社区有哪些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通过教学设计将社会资源转化为课程资源。如上述案例中的社会实践活动只能在城市学校开展,而在农村学校则应结合农村实际,可设计如“反对焚烧秸秆”“不要在马路上晒粮食”之类的活动。
2.各展其能。
在课堂上,学生的个性虽然也能有所展现,但不是很明显。而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学生的个性则能得到充分的展现,如在上述案例中,善于组织管理的学生可以做小组长,善于使用网络的学生可以让其搜集法律法规,善于表达的学生可以到社区做宣传……在分配实践活动任务时,教师要在学生自我选择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个性特长进行适当地調整,使每位学生都能发挥其长处,高效高质地完成实践活动的任务,深入充分地挖掘社会实践活动的教育价值。在实践过程中,学生之间是互教互学、互爱互助、互相交流情感的过程,充分发挥每一个学生的个性特长,既可以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又可以为其他学生提供学习的机会。
3.形成合力。
在教室里“坐而论道”,主要是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涉及的主体比较少,活动过程也比较容易控制。而当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时,涉及的主体则要多得多,学习过程也会复杂得多。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人士之间形成教育合力,就成了社会实践发挥教育作用的关键。教师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形成合力,一方面,说明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意图,在学生开展问卷调查、现场采访、社区宣传等活动时,教师可以打印一段类似介绍信一样的文字给受访者,或者引导学生学会自我介绍,说明学校组织该活动的意图,从而让社会人士能够理解、支持、配合学校的教育活动;另一方面,开展多元评价,让学生自己、同伴、家长、社会人士参与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评价,监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从而激励学生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参与活动,并在活动中学会与同伴合作,学会与父母及社会人士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