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2017-12-26贾秉炜
贾秉炜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期,为了实现我国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和国际接轨,需要协调好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关系,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既是相互联系的关系,又是独立的关系,本文从两者的关系出发,探讨出通过加强两者的关系来促进我国经济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以期能给相关的工作与研究一定的借鉴和启发。
【关键词】货币政策 金融监管
我国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看似是金融领域两个独立的概念,然而分析之后不难看出两者密切的内在联系,也即集合统一性和矛盾性于一体,却又不可分割的两个重要手段。
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成立银监会,由此一个符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的、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并且与国际惯例基本靠近的现代金融惯例体系宣告成立。在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下,理论界关于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是合二为一还是分开执行一直存在分歧。分业监管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混业经营而产生的金融风险,但是对我国的货币政策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两者冲突由来已久。
一、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的统一性分析
(一)金融监管力度适中为货币政策执行的基础条件
金融监管体系的健全成熟能够有力的保证金融机构的稳定而正规的运营,从而导致不良资产占有比例下降,运营风险下降,从而保證了货币政策在金融机构运营的快速而高效的执行。如果监管无力则容易使得不良资产占比增大,从而影响货币政策的执行;而如果金融监管过于严苛则不利于金融自身的深化和发展、所以不难看出,金融监管的力度对于货币政策的执行有着直接的影响。
(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是对于金融监管的重要支撑
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能够进一步稳定货币价值,为金融监管提供了重要支撑,对于金融监管而言,货币的稳定和发展也将是其重要的宏观政策之一。
(三)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的公共职能统一性
总体上而言,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对于政府而言,都是稳定市场,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故而可以说两者在本质上来说两者具有一定的包容性。而就两者未来的成熟和发展而言,不难遇见两者在本质上相辅相成的内在特质在相互的作用着。如前文所言,货币政策的发展和成熟必将对于构建一个成熟的金融体系有着极大的帮助,而相对成熟和完备的金融体系对于金融政策和信息的传导又起到积极作用。
二、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的矛盾性
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在职能分离和演变过程由于对于变迁路线不同导致的矛盾将会围绕和伴随着两者的发展而持续存在。金融监管从市场监管转变成为风险型监管,而货币政策的执行则更加具有稳定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而言,随着外部环境的改变,金融监管应该强调变化性来更好的适应市场的变化,而货币政策则相反的需要保持平衡以及降低风险等,故而需要更加谨慎而细致。
(一)货币政策缺乏足够的来自金融监管的支撑
货币政策与在缺乏金融监管支撑的情况下,金融机构的权威性下降,并且工作的落实难度上升。而金融机构也失去了金融监管去检查政策落实的问题。而从另外一方面而言,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金融机构失去了金融监管提供的大量数据作为数据支撑,导致金融机构的运营情况的不透明化以及风险性的大幅增高。
(二)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的具体目标冲突
货币政策的职能具体上要实现充分就业,物价的稳定,经济的稳定增长等宏观上的目标,而另一方面,金融监管则是具体针对金融机构的各项具体的经济活动的行为,更多的是从微观上去发现和解决问题。另外,在银行和银监会之间也存在一个磨合和相互适应的过程。因此两者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也是难以避免的,比如在货币政策上,银监会如果只从微观上去实施监察,可能会导致宏观金融政策传输和落实出现问题。故而在同一个经济周期中,由于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具体的目标不同导致矛盾的情况并不鲜见。
(三)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成本大
金融监管只能由内转外,从政策协调到信息沟通和获取以及联动成本等多方面提高了协调成本。就目前的形式而言分支机构与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松紧搭配的协调。监管检查与中央银行相关业务检查的联动协调、信息资料的实时共享、发展地区金融市场、维护金融稳定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合作等一系列协调问题,如不能尽快尽力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其协调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将会急剧上升。
(四)经济周期性相悖
对于货币政策来说,其特点是逆经济周期运行。经济扩张时,需求剧增,物价上涨,这时会通过收银银根减少货币供应量的措施来抑制通货膨胀;经济衰退时物价下跌,这种情形又需要放松银根增加货币供应量来抑制通货紧缩。金融监管的特点是顺经济周期运行,当经济高涨时,银行的经营效益非常好,风险低,所以这个时候金融监管对银行的风险约束就会放松,经济衰退时则相反。由此可以看出在同一经济周期中,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行为方式存在很大差异,这就加剧了二者之间的冲突。
三、缓解矛盾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完善有效的协调机制
从中央银行角度来看,一方面要发挥好各个职能司局,例如货币政策司、金融稳定局等,另一方面重点在于最大限度提升工作效率,可以学习外国先进的经验,建立一个保证国家金融稳定的委员会,委员会主要由中央银行、证监会、银监会等等机构组成,通过央行的金融稳定局组织召开,定期对货币政策的执行等进行回报,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制定稳定发展的计划和决策,使机构之间的摩擦尽量减小,降低组织成本,使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可以有效发挥出作用,使得我国经济健康发展起来。
(二)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1)对于金融统计资料应该建立定期交流的制度。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把金融统计资料聚集在一起,并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探讨,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通过时间、范围、内容等方面的交流使监管机构与中央银行都可以掌握目前的市场情况。
(2)建立文件抄送制度。抄送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与金融机构监管有关的、与银行股份改革有关的、与社会征信有关的、与信贷资金有关的、与市场准入有关的、与反洗钱有关的等等内容。
(3)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在金融机关执行货币政策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有风险因素存在便要及时通报,主要包括几个方面:银行日常监管中与利率有关的、与支付结算有关的、与金融行业中的违规现象有关的内容等等。
(4)建立工作沟通机制。采用一定的形式和方法使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加强联系,使二者得到有效的溝通,并且可以共商具体的工作内容。对金融数据以及其中的风险进行有效分析,提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和方法,一起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一方面可以提高监管的效率,另一方面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5)建立信息查询制度。中央与其他的监管机构从监管工作需要出发,对一些相关的金融数据可以有借阅和查询的权力,这样有利于银行对有关金融机构的监管情况有全面的了解。
(6)健全信息资源库。首先应该使信息的披露更加完全,提升其透明度。中央银行与银监会可以利用当前高速发展的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等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来明确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的形式与内容、共享应坚持的原则、开发的标准、现场检查情况等等,最后建立一个完善的央行与银监会共享信息数据库。
(三)提升监管有效性
我国银监会是在2003年成立的,由此,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制初步形成。首先,目前来说,银监会金融监管应该提升权威性,一方面要在法律上保证其职能的发挥,在“最后贷款人”方面,中央银行应该对问题银行与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非常慎重,这一职能的发挥应该恰当。另一方面,实施金融监管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在实施的过程中应该进行全面的成本分析。中央银行与银监会应该通过一定的协商机制对某个金融机构的检查进行合理的安排,防止重复性的检查,从而降低金融监管的成本,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四)建立和谐的执行传导机制
在监管职能分离之后,中央银行的最大变化就在于使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职能更加强化。为了使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得到疏通,使金融市场可以合理地运行、稳定的发展,中央银行需要对金融市场的运行规则进行详细的研究与制定,同时也需要必要的监管措施与之配合,将货币政策的落实归纳到金融监管的内容之中,这样才能达到协调的目的。所以,通过金融监管手段的实施,可以完善和保证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使货币政策的实施更加有效。